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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我翅膀破了!(玄幻灵异)——嘉寒

时间:2020-10-02 16:38:05  作者:嘉寒
  燕响身为一国皇帝,因为一些莫须有的猜测,就可以放任养子林辰锐联手外敌,坑害三万大军。陷整个国家于动荡不安之中,但凡守卫边疆或保卫一方的将士,心有多寒?
  沧南王反,最多的也不过是求自保,不至于落个秦家军这样的下场。至少目前来说,除了沧河沿线剑拔弩张,沧南地区内部,依旧安静祥和。
  阿笙有句话说的不错,燕响这皇帝当得不行,那就换个人做吧。
  秦牧心下有了些打算,没言语。戈沙一听是老陈的儿子,差点就落了泪。桌上有什么好吃的,通通都夹给陈致展。
  陈致展一时受宠若惊。
  燕城安慰陈致展:“我小时候常听皇祖父说起秦家军,秦家军守卫北疆,吃着风沙,履立战功,是神兵。陈叔叔一定是个非常了不起的大英雄。大山哥哥一定是很崇拜秦家军。”
  赵穗穗点头如捣蒜,十分赞同哥哥的意见。
  胡云笙夹到碗里一只大闸蟹,却不会吃,这玩意儿全是壳,能有几两肉够打牙祭?
  他碰碰秦牧,秦牧会心一笑,动作娴熟地帮他剥开大闸蟹的壳。
  “陈家三兄妹”解释了不少,但秦牧心中仍然有些疑问,只是这疑问,还是放到饭后再说吧。直觉会影响心情,当下还是先吃饭。
  窗外鸟鸣不绝,一只纯白色的信鸽,飞向更南的地方,半日后,落在正在练兵的女将军肩上。
  女将军似乎刚打过一场硬仗,肩膀上落了伤,鸽子不躲不避刚刚好就踩在受伤的位置。
  “果然是唐安养的混账,赶着在太岁伤口上撒盐。”
  一旁的副将接过她的兵器,询问,“上一批消息前天才发过来,按理说,不应该这么快,唐先生是不是有什么紧急的事?”
  “什么唐先生,叫他唐混球。”女将军拧眉,“好事捂着不出门,美名其曰给个惊喜。坏事第一时间送上门坏人心情,指望这人发个好消息,真难。”
  副将笑,不敢说话。
  将军取下信筒,取出信笺。眼睛盯着纸张上的字来来回回看了三遍,确定不是唐混球在消遣她。
  这次是好消息!
  秦牧还活着,并且到抚江州了!
  作者有话要说:  家里突然断电了,来电时间不知,如果晚上来电了,就晚上把下一章也修完,明天恢复正常更新,来不了,那就来电再见吧——来自一只原始人
 
 
第28章 【修】
  不久前,唐安酒楼。
  填饱肚子的六个人,开始闲话些家常,其中主要是戈沙和燕城在说。戈沙八卦心起,叨叨着试图从燕城嘴里打听到些皇家秘闻。
  聊着聊着,不知道怎么地,话题就拐到了御花园凉亭里那只蜘蛛,燕城一边说一边比划,绘声绘色,生怕在场的人想象不出来那只蜘蛛长什么样子。
  胡云笙忍了又忍,忍无可忍,“有完没完?”
  燕城不明所以,脸上写满了疑惑。
  戈沙是知情的,想笑,燕城描述地太真实太到位了,胡少爷一定是怕了,哈哈哈,不,不能笑,会挨打,“噗哈哈哈……”
  “戈山。”秦牧突然开口。
  “……到!”戈沙的笑声戛然而止,满脑袋只剩下一句话,完了完了完了,死定了。
  秦牧:“半个月前交给你看的书看完了吗?”
  戈沙:“……”看了,看了两页。
  “哈哈哈哈。”胡云笙发出无情的嘲笑。
  又闹腾了一会儿,昨天晚上没休息好的三个小朋友困了,纷纷揉着眼睛打哈欠。
  胡云笙斜眼看他们,“这就困了?”
  陈致展点头,又猛地摇头,“不困,我一点都不困。”
  “行了,困了就找戈奶妈去睡吧。”
  “嗯嗯,谢谢云笙哥哥。”
  戈沙带着一排东倒西歪的小孩子,往卧室领。
  眼看三个孩子都脱掉鞋袜,在床上躺平,盖上了被子,即将进入一场舒服的补眠时间。
  胡云笙突然蹦了过来,拍拍燕城的脸,“醒醒醒醒,问你个事儿。”
  燕城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了,胡乱挥舞手臂,“问什么啊?”
  秦牧:“在渔村时候,你为什么要赖上我们?”
  在胡云笙持续不断的攻击下,燕城强撑着胳膊坐起身来,意识还有些懵,“什么?”
  秦牧换了个问法:“第一次见面时候,你为什么要抱阿笙腿?”
  “嗯嗯,对,你当时看起来不像是认出了秦牧,倒像是认出了我,你见过我?”胡云笙补充提问。
  燕城:“见过啊。”
  这个答案有些出乎意料了,燕城又要躺下睡了,胡云笙又把人欺负醒,“说清楚才能睡,什么叫你见过我?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
  “我说我说,”燕城挥开胡云笙的手,闷声闷气,“云笙哥哥,你让我躺平我就告诉你。”
  “成交。”
  在渔村时,燕城假扮成女孩子,和妹妹一左一右抱住胡云笙的大腿,赖上胡云笙秦牧一行人的原因,不是因为认出了秦牧或者戈沙,而是认出了胡云笙。
  先太子得了疯病以后,燕城就被接进皇宫中生活。而身为燕响的养子,林辰锐在宫中也有一处宫殿,燕城就住在林辰锐的旁边。
  也因此,燕城常常去找这个哥哥玩儿,林辰锐不忙的时候也愿意陪他一起玩儿,很照顾燕城。
  一日,燕城照常去林辰锐的书房找林辰锐,却在无意之中发现了一个密室,密室之中挂着一幅画像,画像中的人正是胡云笙。
  “我盯着看了很久,错不了,一定是你。”燕城拉起被子遮住半张脸,神神秘秘地开始详细描述,“画像中,云笙哥哥的右手手臂画成了半边蝴蝶翅膀,橙红色的,又美又艳,翅膀尾部有类似眼睛一样的点缀,看着感觉又好看又害怕,可又忍不住还想盯着看。”
  胡云笙脱口而出:“变态。”
  燕城:“……我可以睡了吗?”
  ……
  戈沙留下照顾三个孩子,秦牧和胡云笙出了唐安酒楼。
  沧南王王府在抚江的东边,两人随意选了个朝东的街道往前走,一路沉默。
  走了不知道多久,胡云笙长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秦牧,你说那个谁,那个林辰锐,是个变态吧?”
  秦牧:“……”
  看来刚才骂的不是燕城,是燕城自作多情了。
  胡云笙:“不然,他在他书房里挂我的画像干什么?而且我也不认识这个……唉”
  或许也不能算不认识,虽然听过这个人很多次,不过胡云笙仔细回忆自己二十多年来积攒的全部记忆,记忆里并没有一个叫做林辰锐的人。
  可当他脱口而出“我不认识这个人的时候”,脑中居然隐隐有了一个模糊的形象,或许是见过的,只是不记得了。
  不然怎么解释林辰锐把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画像挂在屋子里?
  只是,为什么会忘记呢?
  秦牧:“而且你翅膀上没有类似眼睛一样的漩涡。”
  秦牧每天都盖着胡云笙的翅膀入睡,胡云笙的翅膀上有没有类似眼睛一样的漩涡,他最清楚不过,根本没有。
  而且阿笙的翅膀是生长在后背上的,并不是手臂。
  林辰锐为什么要这么画?是因为他的翅膀是长在手臂上的么?
  “阿笙,”秦牧问道,“半妖的翅膀都是长在后背上的吗?”
  胡云笙:“你这个问题就难倒我了。”
  秦牧一笑。
  胡云笙怒,“你别笑。”
  胡云笙一直生活在赤云山中,能见到的妖物,除了他自己,就只剩下身为大妖的狼王了。
  “狼爹爹虽然是大妖,却很少化人身,我都快忘了他人身长什么样子了。”胡云笙说,“再有就是上次那一只了。”
  秦牧:“别想。”
  胡云笙有多么恐惧蜘蛛,秦牧清楚。小雀不在这个,那么秦牧就是那个能够帮胡云笙扫清前方所有蜘蛛和蛛网的人。
  秦牧:“半妖和大妖最大的不同,就是没有妖身,对吗?”
  胡云笙想了想,“确实是这样,我就不能变成蝴蝶,有翅膀也飞不起来。”
  秦牧:“阿笙,你现在翅膀收拢起来,和寻常人无异,大部分的半妖和大妖都能做到吧?”
  “也不是,我小时候做不到,直到八岁才能尝试着把翅膀隐藏在身体里,我不喜欢藏着,如果不离开赤云山的话,只要不遇见商队,我不会藏着翅膀的。”胡云笙说道,“半妖妖气不重,一般情况下,只要不使用妖力就和常人一样。使用的时候妖力会溢散,就像昨晚那个,会被同类察觉到。”
  两人说着话,不知不觉间居然真的就走到了沧南王王府。
  秦牧不想胡云笙总是回忆起昨晚的蜘蛛妖,转移了话题,“没想到误打误撞居然真的就找到了。”
  “是啊,你真厉害。”胡云笙星星眼,这一路上,他都是跟着秦牧走的,都没有问路。
  胡云笙:“我们就这么进去?”
  秦牧说:“需要一样信物,能够证明我身份的信物。”
  胡云笙:“你有吗?”
  秦牧习惯性去取随身玉佩,摸了个空。想起来了,当初去塔木格里,玉佩被他卖给过路的商人换盘缠了。
  这就很尴尬了。
  两人站在路边,秦牧看着胡云笙,胡云笙也看着秦牧。
  秦牧突然卖萌似的,眨了眨眼睛。
  胡云笙:“……”
  这人怎么搞突然袭击?
  胡云笙从怀里掏出一枚玉佩,“是不是这个?”
  秦牧笑了,上一世也是这样,玉佩放在行李里,落在旅店。阿笙变出一个一模一样的蒙混过了关,变出来的玉佩一个时辰后变回原形,一块随手捡来的石头。
  胡云笙拿着玉佩颠了颠,扯开秦牧的衣服塞了进去。
  秦牧捂住心口,笑了。变作玉佩的石头放在阿笙身上应该有一会儿了,这回放在衣服里,贴着心口,暖暖的。
  胡云笙凑近秦牧耳语,“那个商人前脚买了你的玉佩,后脚就送给我当礼物了,现在我送给你。”
  原来是真的玉佩,秦牧只觉得全身都是暖意,阿笙话中满是得意。
  秦牧也凑近了胡云笙,“那就谢谢山仙赐我玉佩了。”
  胡云笙耳朵一痒,躲开了,“哈哈哈哈,不客气!”
  沧南王一早就去军中巡视,现在不在家中,管家派人去请,左右和两位客人聊了聊,就下去忙其他去了。
  会客室就剩下秦牧和胡云笙,两人又闲聊了半个时辰,沧南王才回来。
  见面时候那些激动心情自是不说。
  秦牧道:“今日来找曹伯伯,是有一事想要打听。”
  沧南王:“什么事?”
  “您了解连月斋这个组织吗?”秦牧皱眉,“我们来的时候,在应台市碰到了连月斋的人。”
  秦牧没说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情,沧南王也就识趣的没有多问。
  胡云笙托腮,补充,“不是人,是妖怪,会吃人。”
  沧南王皱眉:“我派去调查连月斋的人,不是死了就是重伤丢了半条命,查到的东西不多。”
  秦牧饮茶,等沧南王的下文。
  前世时候这个组织宛如黑暗中的蜘蛛,无处不在,无影随行,时时刻刻铺就一张大网,丑陋、恶心,狞笑着等猎物入坑。
  这一次,他们主动出击,把连月斋连根拔起,断掉林辰锐的臂膀。
  沧南王继续说道:“你们可以去问问小绮,一个月前,小绮和连月斋的人交过手。”
  军队打不过,就派出连月斋这些腌臜背地里下阴手。
  秦牧胡云笙对视一眼,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就动手了。
  那他们也不能再慢了。
  作者有话要说:  修完啦,明天恢复更新~
 
 
第29章 
  秦牧婉拒了沧南王伯伯让他们留下的好意,和胡云笙离开了沧南王王府。
  曹绮现在在福州领兵,防异族趁虚而入。一个月前,她从抚江出发前往福州,途中因为一些缘故和连月斋的人对上。
  幸好对方只有一个人,一场硬仗后,曹绮右肩上被那人挖去一块肉,已一月有余,伤处至今没能痊愈,甚至隐隐还有溃烂之势。
  未免沧南王担心,曹绮只故作轻松的在信中随口一提,只道现在伤已经好了。
  因此沧南王在说起的时候,面上并没有任何担忧之色。
  秦牧和胡云笙却同时变了脸色,又迅速压下去,免得叫沧南王看出什么来,凭白增添担忧。
  走在回唐安酒楼路上,胡云笙又是长长地叹了口气,“唉,今天像个小老头,不行,总是叹气会变老的。”
  秦牧问:“阿笙为什么叹气?”
  “还不是又要走了。”胡云笙嘟囔,“刚找到好吃的地方,还没吃够又得出门了啊。”
  秦牧笑,“曹伯伯说曹绮肩膀被连月斋的人抓伤了,她现在可能正等着哪位神医去救她呢。”
  沧南王也只是从女儿的来信中,知道了只言片语,猜测当时的情况。
  秦牧和胡云笙都知道,实际上情况只会比他说出来的更糟糕,被妖物抓伤,妖毒渗入身体,寻常药物难医,拖得时间越久,越危险。
  在沧南王王府,秦牧和胡云笙只不过对视了一眼,就已然明了各自心中的想法。
  秦牧知道,从沧南王的叙述中,阿笙已经知道曹绮伤得有多严重,兴许曹绮现在正在想尽办法对付肩膀上的伤,却收效甚微。曹绮是他的朋友,阿笙不会见死不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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