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替这个朋友谢谢你,想吃什么吗?”秦牧说道,“我请客。”
胡云笙眼睛一亮,作势就撸了撸袖子,“这可是你说的,那我可就不客气了。”
“等等,你哪来的钱,还要当玉佩吗?我不许,这玉佩是我送的,你不能卖掉!”
秦牧:“那没有,我和曹绮小时候打过一架,她输了,输给我一百两银子。”
“输了就给钱吗?”胡云笙笑得更开心了,“那等见了她,我得多和她打几架。”
秦牧:“好。”
胡云笙:“她现在也不在抚江,我们去哪儿拿那一百两银子。”
秦牧说:“我们先回酒楼吧。”
胡云笙:“嗯。”
出来的时候,两个人谁都心不在焉,随便选了一条东西向的街道就走,误打误撞都能走到沧南王王府。
这会儿需要回去了,却走了好几条错道。胡云笙已经没有吃的心思了,走得好累,他想休息。
前世的时候,从沧南王府到唐安酒楼的路分明走过那么多次,怎么会走错?
在秦牧再次确定眼前的路没有问题后,他们走到了施工地带……
沧南王王府的管家,这会儿正在施工地和人说话,看见秦牧和胡云笙,恭敬地过来打招呼。
“两位少爷这是要去哪儿?”
秦牧:“您知道唐安酒楼怎么走吗?”
“哦,两位从这边拐出去,沿着那条巷子走上半盏茶的功夫就到了。”管家又指了指脚下的道,“等这条路修好以后,从这条路走会更快些。”
“谢谢。”
一点一滴和前世不一样的地方,都会提醒秦牧,一切都还没有发生。一切都有可以挽回的余地,当下的情景和前生不一样。
管家指的路是一条小巷子,这会儿正是中午吃饭时候,巷子里更是空空荡荡,只有他和阿笙两个人。
胡云笙刚才没听清管家说话,嘟囔着问:“还需要走多久啊?”
秦牧停下脚步,弯下腰,“不用走,很快就到了。”
胡云笙认真想了想,不用走路要怎么很快到,秦牧说,“上来。”
胡云笙抱住秦牧的脖子,犹在解释,“要不是昨天晚上被吓着了,我不可能这么差,再绕城跑十圈都没问题。”
秦牧笑:“嗯,我相信你,昨天晚上那五个人,你瞬间就干趴四个,差点就不用出手了。过河时候,我还眯了一会儿,你一晚上没休息了,快睡吧。”
胡云笙对他的解释很满意,歪着脑袋靠着秦牧,闭上了眼睛。
很快,秦牧背着胡云笙走出巷子,拐到街道,走进酒楼,上楼梯到达四楼。胡云笙睡得很安稳,没有被吵醒。
他们两人的房间在戈沙等人的隔壁,紧临街道。
秦牧背着胡云笙进入房间,动作轻柔地放到床上,盖上被子。
门口传来一阵敲门声,胡云笙依旧闭着眼睛,却明显是醒了,他问:“是戈沙吗?”
秦牧答:“我去看看,你睡吧。睡一个时辰起来吃午饭。”
“唔。”
敲门的是唐安酒楼的老板,唐安。
前世时候,阿笙总是喜欢来这里吃饭,花的钱多了,自然就成了朋友,酒肉朋友。
此时,他们并不认识。
唐安送来一份镇店的甜点,甜点盘子下方露出纸张的一角。
唐安:“客官,这是您点的松玉糕点。”
秦牧面上看不出什么表情,他说:“我没点过。”
唐安:“……”
你眼瞎吗,看不见下面的纸条?
秦牧说完就要关门。
“且慢且慢,”唐安露出一个很肉疼的微笑,“送的送的,我们店会每天随机送客人一份糕点。”
秦牧笑,“谢谢。”
说罢,接过盘子以及盘子压着的纸条,关上了门。
唐安:“……”
果然是女魔头的朋友,一点亏都不吃。
屋内,秦牧放下糕点,打开纸条。
是曹绮的字:你还没死真得太好了,江湖救急,快来福州!
……还真是一点儿都不客气。
秦牧回头去看,胡云笙趴在床上,侧着脸,睡得很熟,睫毛卷翘,像是两把小扇子坠在那里。
秦牧心安,盖住糕点,毁掉纸条,轻手轻脚地出了门。
看来曹绮的伤真的等不了了,但他说过要请阿笙吃一遍抚江。
问过店小二,确认唐安的位置后,秦牧找了过去,开门见山,“事情我已经知道了,下午就过去,不过在出发之前,你需要帮你的合伙人办几件事。”
唐安捧着账本,还在心塞那一盘送出去的松玉糕。直觉这人找过来就没好事,“不办会怎么样?她也是你的朋友,你总不能见死不救。”
秦牧:“过去是要过去的,不过你不帮忙的话,我救不了她。”
“……”唐安抱紧账本,警惕道,“什么事情?”
秦牧:“我们去福州需要马匹和干粮,这件事你解决。”
还行,不太过分。唐安点点头,同意了,立刻吩咐了人去安排。
秦牧,“我爱人喜欢吃糕点,和甜的果干,希望您能帮忙准备一份。”
唐安愤怒,“这和救人有什么关系?”
秦牧:“有关系,我救不了,但是我爱人可以救。”
唐安:“…………”忍了。
“最后一件,”秦牧笑笑,“你的合伙人欠我一百两银子,她到了抚江可以从她的产业里随便拿。”
“……”
胡云笙睡醒的时候,秦牧刚回来,一手拎着一个很重的包裹,另一手拿着两串糖葫芦。
在胡云笙睡着的时候,秦牧就已经安排戈沙照顾留守在此地,配合沧南王和唐安酒楼,调查连月斋的事情。重点强调安全为先,哪怕什么也查不到,都无所谓。
两人吃了些零食,吃过午饭后,唐安派人来通知,他们要的东西都准备好了。
事不宜迟,两个人下午就带上东西,骑马出了城。
出了城,两人一路奔驰,胡云笙高喊,“你到底和唐安说了什么?”
他们出发的时候,唐安来送,怀里抱着账本,一副哭哭啼啼的小媳妇模样。
在他们骑上马就要走的时候,唐安一副无耻之徒终于走了的庆幸。所有表情都写在脸上,很有意思的一个人。
秦牧:“没,就是找他要了点东西,顺便送了封信。”
胡云笙:“什么信啊?”
“让曹绮帮我们准备船,”秦牧说,“等你解了她的毒以后,我们就从福州出海,去找沧海水晶。”
是要帮人,不过找到治疗阿笙翅膀的药,才是最重要的。
第30章
秦牧和胡云笙来到福州的时候,福州正下着雨,阴雨绵绵,落在身上,冷冰冰的。
他们出发后没多久,唐安索要一百两银子的信鸽,就飞到了福州。
曹绮估算着他们的脚程,差不多该到了,一早就安排副官在城门口迎接。
对比前几次进城,这一次态度很高,很好。秦牧给他带了很多零食,胡云笙吃了一路,快吃完了,也就到福州了,几乎没有感受到赶路的奔波。
副官前面带路,低声致歉,“将军自从肩膀受伤以后,就变得很虚弱,像这样的雨是一点都没不能淋的,特意托我前来迎接,她在军中等二位。”
“烦请您带路。”
副官骑马走在前面领路。秦牧凑近胡云笙,小声询问:“中了妖毒这么脆弱的吗?”
有阿笙在,秦牧从来没有过被妖物中伤的经历,唯一一次,直接致命,没什么经历一说了。
胡云笙:“分情况,如果妖物本体带毒,或者修炼邪恶法门,妖毒毒性就会很剧烈,稍有不慎还会反噬自身。像我这种的,就没有毒性。”
“是啊,”秦牧夸奖,“你伤人不需要妖毒这玩意,纯暴力就致命了。”
“哈哈哈哈哈哈~”胡云笙大笑,就喜欢听秦牧夸奖,会说就多说点。
三人骑马行至军营,步行到将军帐。
帐中,曹绮咬着一块毛巾,硬熬,打算熬过阴雨天的折磨。
福州天气不好,近段时间以来更是阴雨连绵,说下雨就下雨,半点都不含糊。
天气晴朗时候还好,一遇上阴雨天气,伤口处宛若有刀在一小刀一小刀地割肉玩儿,痛苦难当。
秦牧一行人进来的时候,曹绮浑身是汗,几缕乱发被汗贴在脸上,她扯掉嘴里的毛巾,“终于来了,能救命吗?”
说话间,嗓音都是哑的,副官拿起水杯喂她喝水,喝完后,副官带着杯子出去接水。
曹绮痛得牙齿打架,防止咬到舌头,她又把毛巾塞回嘴里
秦牧:“你运气好,我带了神医来。”
治疗妖毒,说难不难,可对于从来没有接触过妖物的普通人来说,还是很难的。
伤口中的妖毒必须有大妖或者半妖,用妖力把毒吸出来。曹绮并不认识什么妖怪朋友,能找到的药材对吸毒都没有帮助,只能咬牙忍着。
前几日,唐安的一封来信,总算是救了她。
根据先前得到的情报,秦牧和戈沙逃进了赤云山,下山冲击追兵营的时候,确是和一个陌生的少年,他们装作普通士兵混进追兵营,又在不久后容貌恢复,暴露了身份。
群狼冲击军营,二人死于非命。
最后一句,曹绮一个字都没信,并且在情报里提取出了重点信息。他们二人装扮的普通士兵在深夜逃回了追兵营。
那两个人易容用的就不是□□,还能用什么?大山里有全套的化妆易容设备供两人使唤,那为什么中途会脱妆掉面呢?
之前,曹绮一直想不通,直到和连月斋的人交过手后,她想通了,并且有了个大胆的想法,跟在秦牧身边的少年是妖,秦牧逃进赤云山后,是妖怪少年救了他。
所以,当唐安来信说秦牧和戈沙以及一个陌生少年到了抚江时,曹绮就想到,能救她的,只有这两个人了。
如今,当秦牧和少年站在她面前,她真的是对自己的推理能力佩服得五体投地,实在是太厉害了!
“嗨?”胡云笙蹲在曹绮身侧,晃动手臂,在就久没有得到回复后,他得出一个结论。
胡云笙:“秦牧,她是不是眼睛不好使?”
咬着毛巾,痛到一个字都不想说的曹绮:“……”
她痛快地翻了个白眼。
“嘿,能看见啊?”胡云笙又晃了晃。
曹绮点头。
胡云笙故作深沉,捋着并不存在的长胡子,“不错,能看见能听见,神志清醒,状况还不算坏,把妖毒吸出来,休息一个时辰就能活蹦乱跳了。”
曹绮:“……”
这么快得吗?
事不宜迟,早点把毒弄出来,少受多少罪。
曹绮挣扎着坐起身,盘坐在地,又宽衣解带,要把肩膀处的伤口露出来,好方便胡云笙解毒。
军服的扣子刚解开一颗,胡云笙就跳了起来,一手捂住自己眼睛,一手捂住秦牧的眼睛,嘴里念念有词,“男女授受不亲,看了不该看的会长针眼……”
曹绮:“……”
她这衣服是脱也不是,不脱好想也不是,手十分尴尬地停在了那里,假装雕塑。
副官端着两杯热茶,一杯热水进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副滑稽的场面。
放在热茶和热水,副官犹豫了一下,还是打破了空气中的尴尬。
“几位这是在做什么?”
胡云笙当即告状,“她脱衣服!”
曹绮:“……”
秦牧故意不停地眨眼睛,长长的睫毛在胡云笙掌心扫来扫去。
胡云笙掌心痒痒的,想要把手收回来,又想到面前这位女将军豪放的性子,不敢放手,只能咬牙忍着秦牧的小动作,并暗暗给他记了一笔。
秦牧替曹绮解释,“她应该是想露出肩膀上的伤口,好方便你治疗,不是故意脱衣服的。”
“不,她招呼都不打,就动手了,”胡云笙说道,“而且解毒也不需要看她伤口。”
在场所有人:“……”
曹绮:“不用啊,呵呵呵,小公子早点说啊,早说我绝对不脱,绝对不会害你长针眼的。”
副官疑惑,“这不看伤口,怎么治疗?”
秦牧也道,“阿笙,你要怎么治?”
“就这样。”
胡云笙说着,抬起手掌,数只淡蓝色的蝴蝶从掌心飞出,飞到曹绮受伤的肩膀处。
此时,曹绮肩膀的绷带上面,缓慢浮现出一个黑色的影子。
胡云笙还没来得及看清楚那是什么妖怪,就被秦牧一掌捂住了眼睛。
秦牧说,“不要看,看了容易长针眼。”
曹绮疑惑地看向自己伤口处,好奇心害死猫,饶是她在战场上经历过无数血腥,此刻也被吓得不轻。
站在一旁的副官深吸了一口气。
在她的肩膀上,无数淡蓝色的小蝴蝶围绕的中心,是一只足有她两个头大的巨型蜘蛛,八足紧紧抓住她的肩膀,正在贪婪地允吸着伤口处的血肉。
曹绮看到,伤口处的肉被蜘蛛分解成十分细碎的粥状,混合鲜血,一口气吸入蜘蛛体内,每吃一口,蜘蛛就壮大一分。
曹绮:“……他奶奶个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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