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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我翅膀破了!(玄幻灵异)——嘉寒

时间:2020-10-02 16:38:05  作者:嘉寒
  那天晚上,林辰锐拿出第二道圣旨,皇帝写了一些抚慰人心的话,说要犒赏秦家军。那天晚上是我负责巡逻,所以我们那一队巡逻兵滴酒未沾。半夜,写下停战保证书的阿和赞率军偷袭雁北关,我们死伤惨重。也是那夜,堪坍私下交给林辰锐一封信,是他爹阿和赞的认罪书。”
  带兵偷袭,在他国将士的尸体上送上认罪书,呵,诚意真的是写在脸上了。胡云笙忍不住握紧了拳头,抓了一手狼毛。
  无故受疼的狼低声痛呼,胡云笙慌忙摊开手掌抚摸他抓疼的地方。
  “阿和赞认得不是签下保证书又率部队发动恶意偷袭的罪。”一道冰凉的痕迹从脸上滑落,秦牧丝毫不觉,拳头捏得死紧,“他认得是秦家军贿赂他们,拜托他们假意不敌的罪,他还认了为秦家军起兵反雁收买兵马粮草的罪。有证词、证人,就是拿不出证物。可林辰锐‘信了’,皇帝也‘信了’,并且他们让整个京城的百姓都信了,信秦家军反了,什么出生入死、什么让敌人闻风丧胆,全是买来的。”
  讽刺的是,阿和赞也在认罪书上滴血了,认罪认得很诚恳,亲自带着礼物去京城向皇帝请罪,两个月后带领部落向北迁徙五十里,皇帝大加赞赏,赏赐无数,祝大雁和草原部落百年好合。
  伤亡的将士得不到应有的奖赏,反而背上了叛逆的骂名。上辈子,没能为秦家军洗刷冤屈,这一次绝对不会,有些人势必要血债血偿!
 
 
第9章 
  父母去世后,胡云笙对蜘蛛的恐惧翻倍升级,夏夜寸步不踏出山洞半步。也是如此,狼王受伤后的这两天就显得非常特殊。
  在今天之前,胡云笙都没有想过,在炎热的夏天,他居然会在外面过夜,还是主动要求的。
  也不能算主动,算半被迫。等半残废秦牧挖完坑埋葬了那三个士兵后,时间已经很晚了。从赤云崖回狼群聚集地只能从树林里走,一想到树林里会有什么,胡云笙就感到糟心,整个人都不好了。
  而且……听秦牧说了那么多悲伤的过往,胡云笙有一点点的感同身受,愿意陪秦牧待在崖顶,说说话,看看银河,慢慢收敛那些悲伤。或许这样,这个人心里就会好受一些,不会那么难受了。
  不知什么时候起,遥远天边的尽头泛起一阵红光,慢慢的,红光面积越来越大,越来越刺眼,一顶硕大的圆渐渐升空。
  是胡云笙喜欢的太阳。
  今年的夏天格外漫长,胡云笙已经许久没有机会看过日出了。
  阿娘说过,如果人类可以化妖的话,她愿意拥有一双炎火般颜色的翅膀,在日出时展翅,那个时候,整个天空都是蝴蝶的翅膀,像是传说中的鲲。可惜阿爹的翅膀透明色的,不能满足阿娘的幻想。
  胡云笙:“每一次日出都是一次新生,没有人会在看到日出的时候难过。”
  因为莫须有的罪名,不论是昨晚还是以后,在罪名没有得到洗刷之前,秦牧只要被人认出来,就避免不了争斗。这个道理秦牧自然是明白的,秦牧真正伤心的不是这个,只是昨晚的事,勾起了十多年前的记忆,想起了秦家军的点滴,想起了父母兄弟。
  伤怀是太想念那些人了,在完全接受重生这件事后。秦牧发现他并没有市井怪谈小说里写的那样,能够逆天改命,有些事已经发生,有些事依旧会发生。
  有一点无力感,不过日出确实会让人心情变好。
  围睡成一圈的狼纷纷苏醒,小雀打了个巨大的哈欠,被胡云笙推搡去找吃的。群狼离开后,晨风吹拂过山头,只穿着里衣的胡云笙猝不及防地打了个巨大的喷嚏。
  秦牧忍不住笑了笑。
  立刻被胡云笙发现了。
  被嘲笑的主人公狠狠瞪了秦牧一眼,伸出手,“衣服还我!”
  太阳慢吞吞往上爬,山崖上越来越热。胡云笙拿着狼群带回来的果子,在秦牧衣服上擦干净,就着崖顶风光啃下一大口果肉,感觉哪里不太对。
  明明还是一样的果子,怎么就味道不对了呢。
  胡云笙拿着果子各种打量,哦,这个果子没去皮,皮不好吃。
  “你削……算了。”
  秦牧身上只有抢来的刀和匕首,都在昨晚沾过血。夏果是山里难得的甜食,粘上血腥就不好吃了。
  可是果子皮实在是欠点味道,以前还不觉得,这会儿怎么吃都不太对。
  “走吧,回去吧,爹爹该担心了。”没办法削皮,又吃不对劲儿,胡云笙只好兜起所有果子,当起果子的临时容器。
  先回家,家里有秦牧昨天削水果的匕首,干净的。
  肚子早早就饿了,吃不痛快,胡云笙心情不太好。
  本来也只是不太好,在横穿树林路过老家时候,心情就彻底不好了。
  有明显人造痕迹的山洞,洞前有一大片空地,地上有磨断的绳子,是昨天那两个士兵弄断绳子跑掉了。这么一大片空地在树林里显得格格不入,这里是胡云笙小时候的家。
  这个山洞是胡云笙父母花了三年时间,在原天然山洞的基础上建造的。
  父母去世后,胡云笙跟着狼爹爹住进了狼群居住的山洞,再没回来住过。只是偶尔路过会进去看看,一般情况下都是走前门,最近却总是和后门有不解之约,又路过这里了。
  这里是胡云笙的老家,即使空置着不住,那也是胡云笙的地盘。
  十几年里,任何想要闯进山洞,试图霸占山洞的家伙都被揍得很惨。
  胡云笙可记得,秦牧和戈沙不仅住进去了,还待了两天,还引来了蜘蛛,放纵该死的蜘蛛在洞口织网。
  第一步只是织网,下一步是不是还要生小蜘蛛啊?
  胡云笙一向比较记仇,更何况翅膀上的伤没好,骨头还被拿跑了。就好气啊,一想就更气了!
  “你,留在这儿,不许回狼群。”双手抱着衣服兜成的果篮,胡云笙用手肘往前努了努,眉头一皱,“等我回去,会把戈沙和打扫工具一起送过来。你俩闯了我的地盘,就必须把它打扫干净。”
  “好,”秦牧非常爽快地答应了,“一定会打扫干净,不放过任何角落,绝不叫天蚕珠再闯进来。”
  “是所有讨厌玩意儿!”胡云笙再次强调。不过秦牧的话让他感觉心情舒服了些。
  ……
  胡云笙不想走路,趁小雀不注意,扑到小雀背上,“走,回家把戈沙带过来。”
  想想前两天被蜘蛛吓得瑟瑟发抖的半妖,小雀摇摇头,任由他骑着了。一路跑回山洞,胡云笙跳下地,还没进去,就看见戈沙欢呼着大步走了出来。
  或许是和小狼崽子们玩儿的太开心了,大家没注意分寸,戈沙的衣服被咬的破破烂烂,全是洞,就像是为了过山骗土匪伪装成乞丐的人类,脸上还挂着几根狼毛,笑起来像哭,“你们回来啦。”
  一只小崽子紧紧扒着戈沙的腿,挂在戈沙腿上被带了出来。见到胡云笙嫩乎乎地叫了一声,松开戈沙跑过来抱胡云笙的大.腿。
  胡云笙顺势把小狼抱起来,看着戈沙笑眯了眼睛,“洞口左侧那块大石头后面有些工具,你拿一下。”
  戈沙被折磨了一天,满心满眼盼着少将军快点回来解救他。如今胡少爷回来了,少将军呢?
  “哦,好的。”还没来得及问,就听见胡少爷要他帮忙拿东西,戈沙立刻去拿。转到石头后面,没细看,直接把所有工具都拿出来,有点多,都抱在怀里,“胡少爷,我拿出来了,放到哪儿?”
  “抱着,走吧。”秦牧和戈沙的态度都很好,稍微弥补了一点胡云笙想起翅膀受伤的难受心情。
  胡云笙继续压榨坐骑小雀,抱着小狼崽坐了上去。又叫来另外一只大狼,戈沙沾了他怀里那堆工具的光,受宠若惊地爬上了大狼的背。
  在狼群里待了一天,前前后后见过三十多只大狼,戈沙才发现原来那天那只也就是小雀,并不是最大的。狼群里真正能称之为巨狼的是狼王。戈沙的身高是七尺六,而狼王站起来居然比戈沙还要高一些。
  “云笙,去哪儿?”真正能称之为巨狼的狼从山洞里慢慢走出,正是胡云笙的义父也是整个狼群真正的首领——狼王。
  狼王步伐稳健,不见伤态。
  胡云笙激动地跳下小雀背,蹭蹭蹭跑到狼王身旁,“爹爹,你好了!”
  “嗯,彻底好了。”狼王声音柔和,微微伏地,“散散步?”
  “好啊。”在戈沙目瞪口呆的注视下,胡云笙一手抱着小狼崽,一手扒住狼王的背,像个不会蹦跳的小孩子,不算太笨拙地爬了上去。
  “爹爹陪我去,小雀你就不用去了,留下看家吧。”
  “嗷~~”要走可以,奶妈留下。小雀的竖瞳紧紧盯着狼背上的戈沙。
  戈沙不懂狼语,不知道小雀说了什么。他只知道这只大狼狠狠瞪着他,一副志在必得的样子。少将军救命啊!
  “不行~”胡云笙摇摇头,揉揉小狼崽肉乎乎的肚子,装着奶声奶气的嗓音,“雀奶妈还不快点过来接小宝宝嗷?”
  戈沙偷偷看了看胡少爷,刚才是胡少爷再说话吧,不是小狼在说话吧?
  把小狼崽扔给小雀,胡云笙趴在狼王背上,假装睡着了,不说话。
  父母刚去世的时候,胡云笙总是做噩梦,睡不好觉。狼爹爹就让胡云笙趴在他背上睡觉,这么多年过去,长大了,能再赖在狼爹爹背上的机会太少了。胡云笙特别珍惜当下这个赖着的机会,闭上眼睛假寐。
  驮着戈沙的狼知道胡云笙要去哪儿,走在前面引路。
  小半个时辰后,到了山洞洞口。大狼歪了歪身体,就地卧下。戈沙抱着工具差点摔下来。
  落地后,戈沙就像是跟着娘亲出门结果走丢的小孩儿,眼睛四处张望,嘴里不住对好心带他过来的狼说着谢谢。
  好不容易找到“妈妈”后,激动地吼了一嗓子,换来两声“闭嘴!”
  因为翅膀的缘故,胡云笙从小都习惯趴着睡。懒洋洋地晒着太阳趴在狼爹爹背上睡觉是一件非常非常享受的事情,但如果旁边有人聒噪,那就不是很享受了。
  所以胡云笙从毛堆里抬起头,非常不耐地以更大的嗓音吼了回去。
  与他同时响起的还有另外一道声音,是秦牧。
  秦牧在山洞深处找到一只木桶。在胡云笙过来之前,他已经去到山洞的另外一个洞口处转了一圈,那边有一条窄窄的小溪,就着溪水洗刷干净木桶。
  胡云笙来的时候,秦牧刚打水回来。
  在一片安静祥和只能听见蝉鸣鸟叫的山洞口,突然冒出来一声吼叫,其功力不下平地惊雷。打定主意赖在阿笙身边,想要开始新生活的秦牧,猝不及防被吓到了。
  戈沙离开军营才多久,这么快就把军纪忘得一干二净,又不是追兵赶来了,乱吼什么。秦牧气急,怒叫属下闭嘴。
  狼王跃上山洞顶,在洞口上方寻了个舒服的姿势卧下。胡云笙也在洞顶寻了块石头坐下,懒洋洋地看着下面的主仆二人。
  “我不允许我的地盘上出现任何一只蜘蛛,你们俩把山洞打扫干净,我就不计较你们闯我地盘的罪了。”
  戈沙看看怀里的工具,这才发现他拿着的是扫把、拖布还有一筐抹布。闯什么地盘,难道这个山洞是胡少爷的私产?
  戈沙有些呆愣,下意识看向少将军,什么都不知道的时候就听老大的。
  秦牧挽起衣袖,说道:“我胳膊有伤,拖地拖不干净。一会儿我扫地和边角灰尘,你拖地,记住,不要放过任何死角。”
  “……是,少将军。”
  胡云笙两手托着下巴,心道,这个少将军不错啊,认错态度好,道歉也很诚恳,性格也不错。
  不错不错,原谅你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七尺六大约一米八
 
 
第10章 
  秦牧记得阿笙曾经说过,外祖父去世后,他就跟着父母搬到山里居住。以前一直以为没有机会看一看阿笙住过的地方,没想到居然就是这里。
  抱有一点私心,秦牧仰头呼唤胡云笙,“阿笙,这个山洞里面有木门被锁上了,你有钥匙吗?”
  帮阿笙打扫卫生不是第一次了,上一次因为不和,看到木门也不曾理会。现在回忆起来,当初阿笙似乎在那扇木门前站了多久,是想念爹娘了吗?
  钥匙,胡云笙自然是有的,这个山洞洞口可以说是老家的后门,当初阿爹阿娘建造这里的时候,为了安全起见,把他和哥哥的房间放在里侧,外侧才是爹娘的房间。
  木门后是堆放杂物的仓库,穿过仓库,左边是哥哥的房间,右边就是胡云笙的房间。
  “你把钥匙给我,我开门后再还给你。”秦牧说道。
  “我……”胡云笙刚想说我去开,突然想起来洞口那两只蜘蛛,万一洞里还有怎么办?想到这一层,胡云笙十分干脆地放弃了自己开门的打算,摸出钥匙扔给秦牧。
  洞顶十分空旷,不远处的蝉知了知了没完没了,胡云笙双手捂在嘴边做喇叭状,朝着下方大声喊:“里面所有的东西都不准乱动,擦干净必须放回原位,我要检查的。”
  “哈哈哈好的。”阿笙总是如此,时不时就像是幼稚的没长大的小孩儿,需要人宠着。秦牧十分开心,阿笙能在他面前表现出这一面,也就代表着放下大部分的心防了。对比起来,真的是一个不错的开始。
  秦牧接到钥匙,宛若接到了珍宝,小心握紧,爽朗一笑,“你放心,一会儿就还你。”
  秦牧拄着木棍,一拐一拐地走进山洞,消失在胡云笙眼前。
  “……嗯呢。”胡云笙有些呆,这个人笑起来还挺好看的。而且有些眼熟,他们什么时候见过吗?
  胡云笙小声呢喃,“总感觉似曾相识,为什么呢?”
  “正常,以前山里人来人往,他又是驻守雁北的士兵,说不定你们两个就在人群里碰过面呢。”狼王头枕着前腿,阳光晒下来暖融融,舒服地眯起眼睛。
  胡云笙回头,依旧很迷茫,“爹爹,你的意思就是我们以前真的见过咯。”
  狼王:“应该吧。不然你怎么会感觉熟悉呢?”
  “可我……”可我并不记得见过秦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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