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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我翅膀破了!(玄幻灵异)——嘉寒

时间:2020-10-02 16:38:05  作者:嘉寒
  “这几天发生的事我都听说了,我还纳闷你脾气怎么变好了,原来是认识。如果把这两个人换成山里的猴子,现在早就死了。”狼王慢吞吞说道,“人类军队是有专门押送粮草的部队的,三个月前,还有押送粮草的部队从山脚下经过。你要真想知道,那你问问他,有没有押送粮草从山前经过?”
  对啊,兴许真的是见过的,胡云笙挠头,眼中迷茫散去一些,“那我一会儿问问他。”
  山洞内,戈沙看见少将军回来,殷勤道:“我来开门。”
  “你一边去。”秦牧拿着钥匙的手转到身后,拧眉,“我开就行了。戈沙,有些时候要学会看形势,不该说话的时候不要乱说话,不该帮的忙就不要帮。”
  戈沙:“……”什么是不该帮的忙?
  可以看得出木门许久没有打开过了,门上落满了灰尘。木门后,右侧由大到小整整齐齐摆放着一排花盆,没有花。左侧放着的是一排大小不一的罐子,罐身上依次贴着花粉、霜糖、白糖、蜂蜜、小辣椒、川辣椒、辣酱,明显就能看出哪个是爹爱吃的,哪个是娘爱吃的。
  爹和蜜蜂打过架,不爱吃蜂蜜,但是阿笙喜欢吃。阿笙说娘脾气很火爆,嗜辣如命,无辣不欢,娘是看不起小辣椒的,认为它不够辣,不过阿笙喜欢。所以他们被放在最中间。
  据说哥哥很喜欢吃白糖,是个活体糖罐子。白糖的罐子也确实比其它罐子要大上许多。
  秦牧一个个擦拭,突然想起一个人——林辰锐。
  阿笙说过,在他还很小的时候,哥哥和爹娘置气,离家出走后再不见踪影。爹娘找了五年都没有找到。
  爹重伤不治时,叮嘱阿笙一定要找到哥哥。可娘又说要阿笙不要去找哥哥,待在赤云山,好好活着。
  秦牧曾经试图找到哥哥,但是阿笙知道的关于哥哥的信息十分有限,只知道哥哥跟娘姓,姓林,也是半妖。
  “可是这些年我们走过这么多地方,都没有找到第二个长着翅膀的人。哥哥到底在哪儿呢?”秦牧至今还能记得阿笙说这句话时候的思念,他一定很想哥哥。
  尽管在阿笙的记忆里,哥哥只存在于爹娘一次次的念叨和一次次的外出寻觅中,但血脉相连,阿笙和哥哥本应该是世界上最亲的亲人才对。
  可如果这个人林辰锐呢?秦牧擦拭的动作不自觉停了。
  如果一切都没有变化,那么四年后他们应该会和林辰锐有一面之缘,对林辰锐有救命之恩。
  塔木格里沙漠,春季狂风肆虐,体重轻的人走在外头很容易就会被大风卷走。生活在塔木格里沙漠边缘村落的人们为了出行,通常不得不把自己绑在骆驼身上。
  那是秦牧和胡云笙第一次进沙漠,没找到沙漠兰花,还遇到了暴风,狼狈不堪地回到村子,在向导家门口捡到一个土人,是林辰锐。
  秦牧和阿笙把人带到向导家,照顾了两天一.夜,才把人救醒。
  有秦家军的前因,秦牧十分不喜林辰锐。在林辰锐醒后,便不再进里屋,是阿笙忙前忙后地照顾那个人。
  林辰锐贯会花言巧语,哄得阿笙很高兴。秦牧还记得,阿笙说:“林大哥让人感觉很亲近。”
  阿笙理解他的愤恨和痛苦,不会和他说太多关于林辰锐的事情。不过如今细想起来,秦牧突然发现,林辰锐似乎也非常喜欢吃糖。
  向导的妻子是个有些胖的中年女人,在他们多付了一倍的价钱后,对新来的病号也就不再排斥,甚至还会帮忙清洗林辰锐满是沙土的衣服。
  那日秦牧从外面回来,不小心撞到了那个女人,在女人抱着的一堆衣服里滚出来一个瓶子。秦牧帮忙捡起来的时候,那个女人说了什么,秦牧不记得了。和糖有关,似乎是好奇为什么会有人随身携带一罐糖霜。
  姓林,无父无母,八岁被当今皇帝燕响收养,爱吃糖。几乎一切都能对上,除了他没有翅膀。
  也就是四年后这场莫名其妙的相遇,才会导致后面那么多事情的发生,戈沙、小雀甚至是我和阿笙。如果总要有人去死,那么不论你是不是阿笙的哥哥,再遇见的时候我都不会让你再有这个机会。
  洞外,正是一天最热的时候,太阳照在脸上感觉脸烧得疼。
  胡云笙把自己缩成一团,脸埋在胳膊里,热乎乎地睡个午觉。
  “塔木格里、川蜀、沧海距离都比较远,最近的是雁北关,”狼王突然开口,“你准备什么时候去找翅骨?”
  “不急。”胡云笙的声音隔着胳膊,显得闷闷的,“那群人都那么努力把骨头送到雁北关,交给他们的大人了,总不会再拿那截骨头喂狗吧?就让他们先帮我保存着。再等等,等秦牧和戈沙的伤都好了,再去找也不迟。”
  “真的不急?”狼王声音依旧懒洋洋的,细听之下甚至带着二分打趣。
  “爹爹你真的很讨厌。”胡云笙愤愤抬头,“那我总不能拖着个残废去要骨头吧?”
  狼王补充道:“是两个残废。”
  “一个。”胡云笙强调,“戈沙扔给你奶娃娃,秦牧跟我去就行了。”
  狼王:“哈哈哈哈,那就等他好吧,我已经让你三叔找药草去了。”
  “嗯哼,这还差不多。”
  .
  胡云笙父母花费多年时间建造的房子,不是两个半残废一个下午就能打扫干净的。他们打扫了整整四天,秦牧原计划是打扫完屋子休息一天,就前往雁北关。
  林辰锐巡视雁北的目的已经达到,处理完后续必定会赶回京城。若是让他把骨头带走了,下次再想找到骨头不知道要过去多久。
  胡云笙不准秦牧去。
  戈沙刚打包好行李,就被一群狼崽子扑倒在地。小狼们都很喜欢这个新来的小奶妈,听小乔说他要走,纷纷不舍地围过来,小奶音不停地诉说着不舍……虽然戈沙听不懂。
  秦牧也听不太懂,勉强能听出来他们是没有恶意的,也就不再管戈沙。也是他当初说的要把戈沙留下当人质,现在骨头还没有找到,把人质拐跑了确实不合适。
  于是,秦牧就在戈沙殷切的眼神中,捡起地上的行李,走了。
  戈沙:“……”
  突然,洞口出现了一只巨狼,是借口伤还没好,在家休养的狼王。
  狼王堵在山洞洞口,懒懒地就地卧下,“这个位置正适合今天的太阳。”
  秦牧:“……”
  “呼……”山洞外侧,胡云笙哼哧哼哧爬到狼王的背上,从“狼山”上冒出一个头来,指着秦牧道,“你说说,你要干什么去?”
  “我去雁北关。”
  “不行!”胡云笙反驳,“你是想跑路?”
  “我不是……”秦牧立即反驳,但以他对阿笙的了解,今天恐怕走不了了。尽管如此,秦牧还是想争取争取,不能让林辰锐带着阿笙的翅骨回京。
  胡云笙今天早早跑出去,去后山的竹林里,寻了根适合当拐杖的竹子,打磨了一上午才做成适合用的拐杖。
  回来路上还碰到了猴子,猴子对他拿的竹子感兴趣,想抢,被胡云笙狠狠揍了一顿。
  “你动动这条腿,”胡云笙拿着拐杖远远指着秦牧受伤的那条腿,“你要能用这条腿原地跳十下,我就放你出去。”
  伤腿走路还需要拐杖支撑的秦牧:“……”
  “就这,就这?就这样你还想跑?跑得动吗?”胡云笙趴在狼背上,十分鄙夷,“还有,把我的牛角叉放下——给你这个。”
  胡云笙把竹拐杖扔给秦牧,又道:“什么时候伤全好了,什么时候再下山——奶妈,把他行李没收了。”
  一时,没人有反应。还是小乔“嗷呜~”一嗓子,让小狼们让出一条路给戈沙。
  看戈沙不动,小乔又撞了撞他的腿。
  行吧。新晋奶妈戈沙走过来,“少将军,行李给我吧。”
  秦牧不死心,这身伤要想全好,少说也得四个月,林辰锐早跑回京城了。
  胡云笙也不催他,就狠狠瞪了戈沙一眼。
  戈沙:“……”
  有胡少爷壮胆,不怕。戈沙深吸一口气,伸手去抢行李,“少将军,不是我说你。就您现在这个样子去雁北,不是去拿骨头,纯粹就是去送死的。姓林的正好抓你去邀功,回头还能告陈虎将军慌报军功。”
  少将军炸死,那个猪八戒将军必然会回去邀功。如果少将军没死还被林辰锐抓了,身为追兵营顶头上司的陈虎将军必然被罚。
  反正已经说了,索性破罐破摔,戈沙闭着眼睛大声嚷嚷,“您这不是上赶着找事儿呢嘛?”
  秦牧:“…………”
  作者有话要说:  [xiexie本喵在此的手榴弹~]
 
 
第11章 
  两个月后,似乎秋天在一瞬间就到了,整个森林一觉醒来就换了颜色。
  秦牧彻底摆脱了拄拐的日子,不过骨头并没有全好,胸口的伤也没有彻底好。胡云笙不允许他有太大的运动量,帮忙打扫卫生不算运动。
  四个月后,秦牧没有厚衣服,胡云笙拿出压箱底不穿的虎皮大衣,让戈沙改成秦牧的尺寸,勒令秦牧穿上。
  由于要养伤,秦牧这几个月的运动量一直都不大,八块腹肌变一块,穿上剪裁粗糙的虎皮大衣,模样神似以往山中的猎户。
  吓到狼三叔半个时辰没敢进山洞,狼王嘲笑许久。
  胡云笙蹲地上,抱起一只狼崽往小狼们睡觉的洞里走去,勒令小狼们睡觉补充体力,胡说张嘴就来,“山下来了个新邻居,穿着一身虎皮大衣,是个射猎好手。专爱抓那些不老实睡觉的小狼崽子,射它们的后腿,扒狼皮,吃狼肉……”
  五个月后,冬天的第一场雪悄然而至。
  胡云笙起得很早,和往常一样拉着秦牧去看日出。
  森林到处都是厚重的白色,胡云笙一脚踏进雪堆,又瑟瑟发抖地缩回来,冬天就这一点不好,太冷了。
  秦牧从屋里拿出干净的鞋,帮胡云笙换上,“要不,今天不去了。”
  “嗯,不去了不去了。”胡云笙踢掉被雪融湿的鞋子,嘟囔道,“太冷了。”
  “那就不去。”
  走到洞口又缩回去的胡云笙,围着厚披风坐在暖石上,朝着秦牧招手,“你过来,我检查一下。”
  秦牧走近挨着胡云笙坐下。胡云笙挽起右手的袖子,熟练又快速地伸进秦牧的衣服里,摸到秦牧心脏的位置。掌心妖力渗进秦牧的身体,在秦牧身体里游走,检查秦牧身体恢复的情况。宛如蜗牛爬的妖力在秦牧的身体里游走三圈后,回到心脏位置,离开了秦牧的身体。
  妖的妖力天然冰冷,胡云笙的妖力也是如此。在秦牧体内转过三圈后,秦牧感觉似乎去雪地里打了个滚。
  若是普通人,可能这会儿已经冻得发抖。但秦牧不同,秦牧常年驻扎在比赤云山还要靠北的雁巡城,早已习惯寒冷,因此在胡云笙收回妖力后,秦牧面上看上去并没有任何的不适。
  倒是胡云笙,放下衣袖后,迅速伸长胳膊,把秦牧捞进披风里,“太冷了,暖暖。”
  “嗯。”秦牧一手抱紧手臂,另一手握紧披风,露出心满意足的微笑。
  这小半年平静的生活非常珍贵,每一天都很平淡充满快乐。
  秦牧能够很明显地感觉到和阿笙,他们两个人之间越来越亲近。阿笙对他的所有心防都在慢慢放下,有时候需要回老家山洞的卧室里拿些东西而阿笙懒得动的时候,就会把钥匙扔给他,“在我房间床下面有三个箱子,在最小的那个里面。”
  有些时候秦牧也会恍惚,觉得这一切都不是真实的。他可能是一个四处飘荡的鬼魂,看到了没有遇到自己之前,阿笙在山上的生活。
  可随后,阿笙就会叫他的名字,故意嚣张、故意跋扈,指使他干这干那。在他去干的时候,又会突然想起,哦,这是一个病号啊,“算了,你别动,就坐在那儿,我来。”
  是阿笙,一次又一次地提醒着——你还活着。
  日常琐碎里,秦牧甚至感觉到一丝被宠爱的感觉。
  秦牧去找戈沙,提到胡云笙,那个仿佛新婚期甜蜜眷侣的模样,戈沙觉得瘆得慌。经常性怀疑少将军是不是被下降头了。
  秦牧:“……”
  如果真有人被下降头,那被下降头的这个人可能是戈沙。
  戈沙照顾的小狼们这半年来长得很快,最大的小乔已经到戈沙大.腿了,猛冲过来能直接把人推倒。
  按照阿笙的话来说,这些狼已经长成大狼了,不需要照顾了。戈沙却愁得不行,坚称它们现在还在发育期,饮食、运动量、捕猎都不能和大狼一样。
  每日,戈沙单独给小狼们开灶做饭,研究狼的合理饮食,少吃多餐。狼王带狼群去猎鹿,戈沙带小狼们去打兔。不仅如此,他还向过路商人买了布匹,带着小狼们专门拦路打劫落单的绵羊,剪光了绵羊的毛要给小狼们缝过冬的衣服,被阿笙非常严肃不留情面地拒绝了。
  不过阿笙依然让戈沙缝了衣服,就是现在他们披着的这件披风,披在身上非常暖和和舒适,还是要感谢戈沙。
  秦牧的身体经过胡云笙的仔细检查后,确认完全康复。
  狼王转醒,慢悠悠踱步出来,看见他们两个人居然还在,很惊讶,“没去看日出?”
  胡云笙努努下巴,“下雪了,好冷。”
  狼王醒后,狼群其它狼也都陆陆续续醒了。大雪封了洞口,群狼无所事事,四散卧成一片,都聚在洞口这块区域。
  小雀看了看互相依偎,裹成一团的两个人,突然嗷呜了一嗓子。
  胡云笙眨了眨眼睛,“就是你想的那样,秦牧完全好了,没有留下任何后遗症。”
  狼群爆发出一阵欢呼,秦牧好了,那也就是说他们可以出发去找药了。
  小雀比胡云笙还要兴奋,出生后就一直生活在赤云山,现在有机会出去走走了,不知道山外面的世界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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