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且他们本来就是金钱关系,要求这Omega穿得顺眼一点有错么,这小孩真是娇气,说了一句不好看就这么委屈。
裴书臣内心不满着,突然想到什么,默了默,对温慕说:“去换一身正常点的,带你出去吃饭,顺便买几件衣服。这一身是真的难看。”
“啊?噢。”温慕由沮丧变为震惊,裴总他怎么突然要带他去买衣服……
是不是还是被他启发到了,但觉得他选的不到位,所以亲自带他去包装得更像顾池清一些。
温慕高兴起来,看来他还是投其所好了!怀着这样的心情,他换了今天买的另一身,皮夹克、深色牛仔裤,配上一双马丁靴。
裴书臣一见便眉心拧起。
不过这次他没说什么,只是觉得Omega审美真差劲——看男人的眼光倒不错,也知道要钻他的房间表白。
作者有话要说: 温慕:您想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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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温慕安静乖巧地跟着裴书臣来到地下车库,裴书臣选了一辆藏蓝色保时捷。
裴书臣的车很符合他的气质,都是特别深沉的颜色,没有那种亮眼骚包的跑车,温慕一边这样想着,一边伸手去拉后门,突然,裴书臣低沉冷漠的声音响起:“你去哪?”
“啊?”温慕登时僵住,像只受惊的小仓鼠。他不敢动,因为不明白金主什么意思。
真呆。裴书臣有时候想不通,这样一个呆兮兮的Omega,当初是怎么打探到他会住哪家酒店,然后提前两个月就混进去做服务员的。
“坐前面。”他心累道。
坐后面成什么了?让他给他当司机?小东西想得还挺美。
“噢。”温慕转回去,拘谨地坐上副驾驶,手都不知道该摆哪里。
他没想到裴书臣会让他坐在这个位置,坐在他的旁边。
副驾驶这个位置,难道不是留给最亲密的人的吗。比如说男朋友、老婆什么的……
温慕凌乱地胡思乱想了半天,终于回神自己想太多,可能是因为之前一直写言情剧剧本,类似桥段看多了被荼毒的。
*
裴书臣带温慕去他常吃的一家法国餐厅,说起来,这还是他们第一次面对面坐着吃饭,温慕克制不住地局促不安。
好在裴书臣没有问他爱吃什么,直接迅速点好了菜。
扫过价目表时,温慕在心里倒吸一口凉气,一块鹅肝居然要两千块,一口下去他写一集剧本的钱就没了。
虽然不是花他的钱,可他还是觉得心脏在滴血。
这时,服务生来上菜。
对方看向自己的视线里带着探究,虽然一闪即逝,还是被温慕捕捉到了。
别人会用这样的目光打量他简直再正常不过。
毕竟上一次的新闻让他在全国观众朋友面前名声大噪,深夜献身什么的……可如今,他却和裴总坐在一起吃饭,随便一想就能猜到他们是哪种关系吧。
第一次产生了自己被包养的实感,温慕不由脸红。
服务生回到工作间,火速和同事分享八卦,这个温慕看着人畜无害的,真是不简单哪,裴总之前还拒绝他的投怀送抱,这才过了几天,就带出来约会了。
他们或羡慕或佩服或不屑,各种声音不一而足,不过在这种级别的餐厅上班,听惯了上流社会不为人知的秘辛,也只敢工作人员中小范围流传而已,不敢出去到处乱说。
作为被谈论的中心,裴书臣和温慕谁也没讲话,安静地吃着东西。
温慕是不敢出声,裴书臣则是认为自己不喜欢这个Omega,不想和他过多交流。
不过不经意间,难免观察到一些细节。
他看到温慕吃了一小口鹅肝,眼睛亮了亮,然后去吃其他菜,最后才吃那块鹅肝——这个Omega似乎会把喜欢的东西留到最后吃。
心理学上来讲,这叫做延迟满足,一般具有这种特点的人个性比较低调,而且吃苦耐劳。至于温慕,显然不是这样的人,看来理论的东西并不尽然,裴书臣想。
他放下餐具,问:“吃好了么?”
“嗯,吃好了。”温慕回答。
虽然一直小心翼翼地紧绷着神经,没敢吃太多,不过还是觉得好好吃。他第一次坐在这么高级的餐厅里,吃这么贵的东西,都是托裴总的福。
后来,温慕的心情就像被端木磊带到美特斯邦威的楚雨荨,快要不认识镜子里那个Omega是谁了。
裴书臣让导购给他挑了很多套衣服,都是和他以前风格相近的,简单舒适的款式,只不过料子云泥之别,设计感更不用说。
导购服务很周到,帮温慕整理衣领和裤脚时会不着痕迹地赞美两句,像是“这个颜色很称您”、“您的眸色真漂亮,像宝石”之类的,真诚又不会过分热情。
不过温慕脸皮薄,还是被夸得面颊绯红,甚至不敢看向一边坐着的裴书臣。
他能感觉到裴书臣在看他,那束目光实在令人难以忽视。
裴书臣确实在盯着温慕,他优雅地翘着二郎腿,漫不经心地看Omega试衣服。
有些商场导购会投过来惊讶的视线,不过他才不在乎别人怎么想他。做生意的脸皮不厚怎么行,再说,他就是这样自打嘴巴,带着温慕招摇过市,有谁敢露出一个嘲笑的眼神么。
此刻他的内心只被一个念头占据——
这Omega长得还挺不错。
个子不算高,目测一七五不到,不过身材匀称,比例好,头小脸小,腰细腿长。较浅的发色和瞳色让他整个人看上去特别软,黑色手环戴在纤细的手腕上,有种脆弱苍白的美感。
裴书臣认为自己并不肤浅,至少不会以貌取人。桓泰做娱乐业起家,他见惯了圈子里俊男美女,再美的皮囊也难以令他心动。他看一个人,从来就不是看外表,不过温慕的样子,竟然越看越觉得舒服。
或许是信息素过于契合所带来的影响。
如果这个Omega人品没那么差就好了。裴书臣有些遗憾地想。
但他没有在这个问题上过多纠结,哪怕温慕特别心机,他如今不得不和他朝夕相对,当然还是看着舒服更好。
不然本来就厌恶,如果每天一睁眼再看见一张面目可憎的脸,还不如让他永远变狗。
温慕换了五六身之后,裴书臣如同小说中的标准霸总那样,云淡风轻道:“其他的不用试了,全包起来。”
“好的裴先生。”导购眉开眼笑。
温慕:!!!
“等一下,别……”导购姐姐拿了有二十多套吧,还都是夏装,如今已经快九月中旬,夏天就要过去了,买这么多,他又关在家里不出门,这太浪费了!
然而裴书臣眼风一扫,温慕就闭嘴了。
哪有他说话的份。
回去的路上,车里。
温慕肉痛。
即便不是他的钱,即便他没有资格,他还是替裴书臣肉痛。
裴书臣往旁边瞥一眼,不悦道:“怎么,不喜欢?”是不是还喜欢他自己买的那些花里胡哨的呢。
“没有没有,我很喜欢,”温慕乖乖道谢,“谢谢裴总,您给我买的衣服,我都很喜欢。”
裴书臣莫名被这一句取悦到:“是么?和你今天穿的可不是一个风格。”
“嗯。其实我还是喜欢您选的这些,我、我从来没穿过这么好看的衣服。”温慕摸摸脖子,有些难为情。
他说的是实话。如果裴书臣让他穿顾池清风格的衣服也没关系,这是他的责任义务所在。可是他自己的确是更喜欢这种简单舒服的款式。
能不用刻意去扮演别人,温慕当然是开心的。
而且他真的感谢裴书臣,明明一年给他那么多钱,还额外带他出来吃饭,给他买东西。如果是他自己去买,可能一辈子也舍不得买这么贵的衣服。
裴书臣忍不住转头看了温慕一眼。
有点乖。
不知为何,他心里有些动容,原来包养一个听话的Omega的确是一件让人愉悦的事,怪不得别的老板都喜欢养那么几个。即便他知道这可能是Omega哄骗他的话,可是听在耳朵里就是这么悦耳。
裴书臣谴责自己的肤浅。
他告诫自己,不要被这家伙乖顺的外表蒙骗了,这是一个一心想嫁入豪门的心机Omega。
他只是用Omega的信息素来治病,早已打定主意对他用完就丢。
温慕不知道裴书臣的内心活动,只感受到车里的气氛又冷了下来。
总裁大人的心思阴晴不定,不是他可以随意揣测的,于是他也识趣的闭嘴不说话。
一路无话地回到别墅,温慕艰难提着大包小包的购物袋回到房间。
他打开原本空荡荡的衣柜,把新买来的衣服往里填。
还是好心痛啊!这么一件T恤,哪怕料子好了些,哪里就值三千块!
正皱着眉痛心疾首,房门突然被推开,温慕从衣柜里探出头,见是裴书臣,顿时吓了一跳,又像仓鼠受惊时的样子,僵住一动不动了。
除了前两晚进来睡觉,裴书臣从来不涉足二楼的客房区域,今天怎么会来他的房间。
温慕忐忑地问:“您怎么来了?”
裴书臣自顾自走进去坐在温慕的椅子上,霸道极了:“坐一会儿不行?”
温慕慌忙点头:“行、行,当然行。”
“嗯。”裴书臣懒散地命令着,“你去洗澡吧。”
“……好的。”温慕胆战心惊地拿了睡衣进去洗。
为什么催他洗澡……温慕止不住胡思乱想。今天裴总对他这么好,带他吃饭,给他买衣服,难道说,该来的还是要来了吗……
他连水都不敢开太大,怕声音太大吵到裴书臣,或者总裁大人有什么吩咐他没听到。
温慕惶惶不安地洗澡时,裴书臣在打量他的房间。
之前Omega和他申请过,可不可以变动一下房间里的布置,裴书臣说是他的房间了,随便他。
书桌桌面铺了方格桌布,上面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桌下有个小零食框,装满了薯片、巧克力还有辣条这类裴书臣平时碰都不会碰的东西。
窗帘和床单被套是同一个色系,很温柔的淡绿色,有点像温慕信息素给人的感觉。
窗户上还挂着一串小彩灯。
幼稚。
裴书臣一边腹诽,一边走过去把开关按开。那一串小灯泡刚打开时是暖黄色,一闪一闪,还可以调节亮度和颜色。
房间里青葡萄味的信息素比之前浓郁了些,应该是温慕洗澡时摘了手环。
在Omega信息素的环绕中,裴书臣内心十分宁静地玩了一会儿小彩灯,然后双手插在口袋里,慢慢走过去,拉开温慕的衣柜。
他曾交代过家里的阿姨,不要帮温慕洗衣服,让他自己洗。
不过此时衣柜里清爽干净,所有衣服都洗净晒过,还放了吸水去湿的小盒子。
就在他观察衣柜的时候,Omega洗完出来了。
“……”
裴总怎么在翻他的衣柜!温慕惊到不敢说话。
刚才洗澡时,一想到裴书臣坐在外面不知道在干嘛,他就害怕,不敢洗太久,冲了冲就算洗完了,没想到一出来就看到这种画面。
柜门大敞四开,那盒小动物图案的内裤一览无遗,温慕脸颊连着耳根都烧了起来。
“这么快。”裴书臣若无其事地直起腰,“你没理完,我帮你理一下。”
“不、不用您,我自己来就好!”他哪敢劳动裴总帮他整理衣柜……
“嗯,那你自己来吧。”
裴书臣说着,竟一步一步向他走来,扳着他的肩膀将他转过去,把他推进洗手间:“头发怎么也不吹干,会着凉。”
语气里带着一点责备,显得熟稔而温柔。
温慕僵硬地从裴书臣手里接过吹风筒,没有灵魂地吹着头发。
今天到底怎么了,裴总为什么这么反常,他要被吓破胆了……
Omega在吹头发,裴书臣神态自若地站着没动,在水雾氤氲的浴室里环顾一周,目光停在角落的脏衣篮上。
作者有话要说: 他要干臭不要脸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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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温慕眼睁睁地看着裴书臣向着脏衣篮走过去,弯下腰,把他刚刚换掉的衣服从里面拿了出来。
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胆子,他放下吹风筒,一个箭步蹿上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夺回了自己的衣服。
裴书臣镜片寒光一闪。
温慕:嘤。
刚刚由于羞耻心发作,他的身体比脑子快了一步,此时抱着衣服不知所措,大脑飞快地思考着对策。
裴总拿他衣服干嘛啊?要不……要不再还回去?
正当他天人交战之际,那堆衣服最顶端,一件轻薄的衣物因为刚刚的抢夺而重心偏移,缓缓掉落。
温慕没有空的手去捡,身边因不悦而散发着威压的裴书臣眼疾手快,于那块布料落地之前,一把将其捞在手里。
低头一看……
一条印着熊猫图案的三角内裤。
两人复杂的目光触碰在一起,又立即分开。
温慕的脸从刚才起就是红的,看不出变化,裴书臣此刻竟也俊脸微红,不知道是热的还是因为其他什么原因。
空气中,葡萄味信息素和冰雪气息交缠融合,彼此都感觉到对方的味道强烈得难以忽视。
“您、您拿我衣服是有什么用吗?”温慕无法继续忍受这种尴尬,而且觉得自己该体贴一些,率先开口打破僵局。
裴书臣沉着脸,把那条烫手的内裤随便往地上一丢:“这身衣服太丑,我帮你拿去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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