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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不尽(近代现代)——回南雀

时间:2020-11-05 11:06:53  作者:回南雀
  “你等等,我大概半小时后到。”
  他莫名笑起来:“好,我等你。”
  静了片刻,谁也没挂。
  我索性连上车载蓝牙,边开车边与他讲话。
  “你怎么喝这么多?”
  “他们一直灌我。”他似乎是换了个姿势,传来一阵衣服窸窣声,“其实也就喝了两三杯,但其中一杯不知道混了几种酒,喝的时候就觉得很恶心,现在还有点想吐。”
  “酒怎么能混着喝,你们也太胡来了。”
  “是他们胡来,我很乖的。”
  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聊了一路,快到地方时,手机那头忽然响起整齐划一的倒计时。
  “10、9、8、7……”
  我和商牧枭一时谁也没再说话,等倒计时到最后一秒,我先开口:“圣诞快乐。”
  他过了会儿也道:“圣诞快乐。”
  酒吧就在前方,我靠到路边打亮双闪,道:“我到了,你出来吧。”
  商牧枭“嗯”了声,没有挂电话,但也没再出声,听动静应该是正拿着手机往门口走。
  “欸,你要去哪儿?想趁机开溜啊?”周言毅的声音突然出现。
  商牧枭很有些不耐烦:“溜个屁,回家睡觉。让开。”
  周言毅惊讶道:“这么早?现在才十二点耶?你不是和谁约好了吧?难道是……北芥?你还真下得去……”
  电话到这里断了。
  大概过了五分钟,商牧枭才从酒吧推门而出。
  他一坐进来,车里便满是酒气。
  我将车里备着的矿泉水递给他,他接过了,却不喝,只是贴在脸上。
  “好热。”他扯了扯毛衣领子,开了点窗,而我很快又将窗户升起。
  他拧眉看向我,脸颊微微醺红:“你干什么?”
  我关掉暖气,道:“吹冷风容易着凉,我把空调关了,等会儿就不热了。”
  他盯着我,好像我脸上突然长了花,认真地上下打量起来,很久没说话。
  我只当他醉汉行为,没理他,照样开车。
  “北芥,有没有人说过,你很适合哭?”他抬手就摸我的脸,指尖搓揉着眼角的位置,“你哭的时候,特别好看。”
  我耳朵微微发烫,打开他的手,呵斥道:“别闹。”
  喝醉的人永远不会觉得自己在闹。你越是让他别闹,他越是闹给你看。
  “每次你一哭,我就会特别奇怪。”他索性凑上来,不再用手,而是用他的唇碰触我的眼角。
  他的唇干燥而柔软,隐隐的带着一股浓烈的酒香。
  “既想让你哭,又不想让你哭。”说罢,我感觉自己眼角湿漉漉的,竟是被商牧枭舔了一下。
  我偏头避让,很有些招架不住:“你别……”
  “闹”字还没出口,他转战到我耳廓,又是吻又是咬,粘人得不行。
  我紧紧抿住唇,不再说话,怕一张嘴就发出什么奇怪的声音。
  还好深夜车少,集中些精神倒也顺利开回了家。只是下车时,右边那只耳朵已经被商牧枭啃得又湿又烫。
  停车库里不知哪里来的风,吹得人鼻头都发麻。
  商牧枭下了车反倒安分下来,进电梯也只是静静靠在一旁闭目养神,不知是不是冷风一吹酒劲上来难受。
  怕他吐,一到家我便让他先去洗澡,自己则进厨房替他冲醒酒汤。
  等汤冲好出来一看,却发现他躺在沙发上,胳膊遮着眼一动不动。
  “商牧枭?”我将盛着醒酒汤的杯子放到茶几上,推了推他肩膀,“喝了醒酒汤再睡。”
  推了几下不醒,我刚要收手,他就像生了第三只眼,脸上胳膊动也没动,另一只手却一把攥住我的手腕,将我扯到了他身上。
  “啊……”我姿势有些狼狈地摔向他,下身因为无力不断往下滑。
  他终于挪开胳膊,看着我的眼里闪过一丝奇异的,类似亢奋的情绪,一把托起我的下身,让我趴在他身上。
  他轻声道:“老师,我胃疼,你帮我揉揉吧。”
  说着抓过我的手往下,按在了绝不是胃的地方。
  作者有话说:
  男版天鹅湖我好几年前看的了,这个之前一直有巡演的,大家有机会可以去看下现场版。目前的话,b站的2012年那版完整版是个好选择。
 
 
第29章 狗恋香,人趋色
  他的身体很热,透过衣服都能感受到的热。
  我被他禁锢在身前,无法挣扎,不得进退,只得一点点跟着他发热发烫,呼吸粗沉。
  欲望本就寻常,若非持戒僧人,世人都无需避讳。我当然也有欲望,只是无法通过这具残破的身体宣泄。
  追求精神之爱,倡导探寻美与善的真谛,不过分执着于欲望的欲望,是柏拉图的爱情观。
  这种爱情固然珍贵,但所谓“食色,性也”,趋色是人类本性,弗洛伊德甚至将它视作人类社会最原始的驱动力。一旦陷入爱情,人类便都成了酒后醉汉,没有什么理智可言,完全被癫狂的欲望控制,将自身交于本能。
  ……
  我们在沙发上歇了许久,商牧枭不住抚摸我的脊背,两个人的心跳仿佛合二为一了,急促过后,慢慢趋于平缓。
  到底是年轻人,商牧枭比我恢复得快些,抱着我坐起身,从一旁抽过纸巾,替我一根根擦起手来。
  我静静靠着他,既觉得别扭,又觉得这样相互依偎的感觉很好。
  “我有东西要送你,就在床头柜的抽屉里,蓝色的盒子,你自己去拿吧。”我推推他。
  “你还给我准备了礼物?是什么?”他像小狗一样蹭着我。
  我有些痒,笑着想躲,被他箍住腰又拖回来。
  闹了一会儿,他放过我,起身走进卧室,没一会儿便拿着那只蓝色丝绒盒出来了。
  “不会是戒指吧?”他晃了晃盒子,想听里面的声音。
  我整理着凌乱的衣服,闻言抬头:“你更想要戒指吗?”
  他看了我一眼,笑而不语。
  回到我身边,他打开盒子,看到里面是一枚星形耳钉时,露出诧异的表情。
  “这是……”他拿出那枚耳钉,举到面前细看。
  手工制品到底不能和大牌工艺比,制作痕迹相对明显,也不够精致。
  他瞥了眼我的手指:“你亲手为我做的?”
  我缩了缩指尖,轻轻点了点头。
  “嗯。第一次做,做得不太好。”
  他将耳钉递到我面前。
  我没反应过来,只是茫然看着他。
  “给我戴上啊。”他又往前递了递。
  “哦,好。”我忙接过耳钉,小心穿进他靠过来的耳洞里。
  堵好耳帽,我退后看了看。
  银色其实不太衬他,五角星嵌钻的款式也太土气了些,若非有他脸撑着,这实在是件很失败的作品。
  “算了,脱下来吧,不好看……”
  我想将耳钉取下来,他按住我的手,不让我动。
  “送给我就是我的了,我自己不取下,你也不能乱碰。”
  他都这样说了,我当然也不好再强迫他取下。
  揉捏着他的耳垂,拇指一再抚过他耳垂上的小痣。
  他微微闭着眼,一副享受的模样,最后甚至直接躺倒在我腿上,枕着我的膝盖昏昏欲睡。
  “等睡醒了,我们去约会吧?”
  摸着他耳垂的动作微顿,我问:“去哪里?”
  “逛街,或者看电影?都行。”他不知想到什么,轻笑起来,“或者你想去游乐场,坐摩天轮?”
  又不是拍偶像剧,坐什么摩天轮。
  心里这样想着,嘴上开口却是:“随你。”
  两个人洗漱完毕,躺到床上都已经要凌晨两点。我睡了八个小时,十点就醒了,商牧枭却因为宿醉,一直拖到下午两点才肯起。
  拖拖拉拉洗完澡,又吃了我给他煮的泡面,四点我们俩终于是出门过圣诞了。
  周六加节日的关系,街上的人比往常要多,沿街商铺张灯结彩,走两步就能看到一棵装扮隆重的圣诞树。
  商牧枭领着我进街边的游戏厅玩了会儿篮球机和地鼠机,他技术高超,我不得要领。起先他还挺得意,后面玩多了也觉得无趣,便转而去玩推硬币了。
  投了两枚,底下硬币一动不动,就是不肯落下。
  他将游戏币给到我,让我试试。
  我观察了一番底下堆叠的硬币结构,看准时机投下一枚游戏币。
  “哗啦啦!”顽固的结构霎时崩塌,大量硬币掉落下去,游戏机下方的口子源源不断往外吐着兑换券。
  “好多!”商牧枭抱起地上一大堆兑换券,脸上透着一种孩子气十足的喜悦。
  之后他又让我试了两次,虽然不如第一次多,但也吐出不少兑换券,导致之后他抱着惊人的兑换券去柜台时,还引起了不少孩子的围观。
  “请问要兑换什么礼物?”清点完兑换券,工作人员指着后排的礼物墙问。
  商牧枭让我选,我看了眼积分,又看了眼礼物墙,选了一口玻璃奶锅。
  家里那只自从被商牧枭煮烂后,我还没来得及添置新的,今天正好有,也省得我再去买,直接带回去就好。
  商牧枭接过工作人员递过来的袋子,和我一道往外走。
  “不知道为什么,你没开口之前我就猜到你一定会选这个。”他晃着袋子,看着心情特别好,“我有点饿了,前面有家不错的餐厅,我们吃饭去吧。”
  他一天就吃了点泡面,这会儿都六点了,也该饿了。
  我点点头,与他并肩往前走着,到一个十字路口时,他忽然停下脚步。
  “你看那只狗像不像丑丑?”
  他不爱叫小土狗蛋黄,自己取了个“丑丑”的名字,叫得顺嘴,让他改他只当没听见,次数多了我也懒得纠正他。
  顺着他视线望去,只见马路另一边,隔着人海,远远有一大束氢气球浮在半空,其中有只小柴犬,乍一看上去,的确有几分像蛋黄。
  “你等我一下,我马上回来。”正好绿灯,他说完也不等我回应,快步便往马路对面而去。
  知道他是去买气球了,心里有点好笑,有时候真是觉得他好像还没长大一样。
  我朝手心呵着气,在原地等了他五六分钟。他迟迟不来,让我不免有些担心。
  忽然远处传来一声巨响,接着便是人群惊慌的呼救。
  “快点快点!招牌掉了,砸死人了!”
  “打120,快点打120!”
  行人匆匆往那边赶去,空中一只黄色的气球一点点飘向天空。
  我的心猛地一紧,大脑瞬间被无名的恐慌占满。
  来不及打个电话确认一下,我急急操控轮椅与人群一道往马路对面去。可过了横道线,却发现对面的上街沿没有坡道,我的轮椅根本上不去。
  我怔然望着那道坎儿,无力又无措。
  对普通人来说那样轻易的事,对我却难如登天。只是与地面产生的一段小小的落差,便使我寸步难行,无法去到想去的地方。
  作者有话说:
  标题来自夏目漱石的《虞美人草》,略了点,可以看微博,还挺重要的
 
 
第30章 爱情的囚徒
  信号指示灯上的绿色数字从“90”开始倒数,我想找人帮忙,可大家不是行色匆匆,就是被不远处发生的意外吸引,不等我开口便加快脚步离去。
  斑马线上人来人往,时间分明是流动的,我却像是静止在了那里,与周围格格不入。
  “你好,能不能……”我伸手想要叫住一名路过我身边的年轻人,可对方看也没看我,只是一心打电话。
  “好像前面有人出事了,好多人哦,我过去看看。”
  收紧手指,我的内心逐渐被弥漫开的焦灼浸满。明明就在眼前却毫无办法,这种无能为力的感觉,实在让人深恶痛绝。
  十二年过去了,一切都没有改变,我还是只能眼睁睁看着不幸发生,自己什么都做不了。
  好友的惨叫环绕在我耳边,合着“嗒嗒嗒”的绿灯倒计时,仿佛地狱传出的丧歌,令我心神大乱。
  “有人能帮帮我吗?”
  “……请帮帮我!”
  “帮帮我……”
  明明已经用尽全力嘶吼,可声音一出口,嗓子眼却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显得虚弱又含糊。
  复健失败后,我彻底放弃自己,不愿再做任何尝试。某一天深夜突然醒来,隐约听到房门外父母的交谈声。
  母亲忧愁不已地说:“他以后要怎么办?我们以后要怎么办?我就不应该让他和那些人出去的,我真是造了什么孽了,好不容易养大的孩子,福没享到,出这种事。”
  父亲长久的沉默后,叹一口气道:“命保住了,人算是彻底废了。”
  “还不如……”
  “胡说什么!”
  母亲没有说完便被父亲严厉打断,显然他知道她后面要说什么。
  还不如……不如什么?不如和另三人一起死了?不如一次性结束痛苦,也好过成为废物?不如从一开始就是残废,这样他们也不用有所期待?
  那是第一次我清楚地意识到,哪怕我还活着,哪怕我还有清晰的语言组织能力,我还能自己做许多事,但在大多数人眼里,我已经看不到未来。
  原本璀璨的星光大道已为彻底的黑暗取代,伸手不见五指,仿若一张狰狞幽深的口,随时随地等待着吞噬我的时机。
  你为什么连这个都做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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