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记得陈放说过愿望很珍贵,要留下,只是没想到是要留到此时此刻来剖他的心剜他的肉。
以及比剖心剜肉困难千百倍的事情。
他还信誓旦旦向陈放保证愿望一定会实现,企图用这个来留住陈放。而陈放却舍得用掉一个愿望,利用路识卿的保证让他滚蛋。
路识卿好像再也跟不上陈放,用尽力气也只能偏过头,看见陈放的背影决绝地走进黑暗。
他还是淋了雨。
却没有人拼了命在雨里找他了。
第53章 他们的夏天结束了
路识卿住进了医院。
他很多天没有来教室上课,老吴打电话问他时,他草草请了个假,之后就再没人联系过他。没人敢多问什么,但多多少少猜想到和陈放有关,毕竟陈放也再没来过学校,后排相邻的两个座位同时空了下来。
周末晚上宿舍水房里,大家都在洗漱,突然冲进来一个人,趴在水槽边剧烈地咳嗽呕吐,混着丝缕红色的积水蔓延到整个水槽底。
那时才有人发现,路识卿一直在寝室,他现在咳出来的是血。
老吴把他送进了医院。并且只有在这种时候,远在大洋彼岸的母亲似乎才对上次的矛盾既往不咎,送来了一点象征性的体贴——请了位护工来照顾路识卿。
那天他淋过雨之后发起了高烧,温度的起伏不定令他恍惚,好像一会儿抱着个暖呼呼的东西,一会儿又落进冰冷的雨里。
不吃不喝又不好好休息的后果,高烧引发了肺炎,恶心混着一股血腥味儿冲进喉咙里时,他才浑浑噩噩跑出寝室,被洗漱的同学发现。
可一切好像都不真实,路识卿感觉自己轻飘飘的,什么都抓不到。
他看到陈放站在雨里,看着他,眼神空洞洞的,浑身湿透。
路识卿忍不住过去抱他,要把他揉进怀里,可是轻轻一碰,陈放就碎了,变成雨水落在泥里,化作一滩潮湿的泥泞,拼不回来。
泥泞里埋着一根红绳。
是他在月老祠求来的,亲手帮陈放系到手腕上的那根。
断了,脏了,染上泥水的污秽。
路识卿把红绳捧在手里,想要用雨水冲刷干净,可非但冲不净泥污,连雨水也变成红色,浓稠温热,像血。
路识卿猛然睁开眼睛。
视野里一片纯白,两个护士围在他手边,正把他手里攥着的输液管拿出来,本该埋进血管的针头悬在半空,滴滴答答冒着液体,像下雨,也像流眼泪。
吊针被扎进他另一只手背的血管。
“看着点病人,别让他再乱动,会挣掉针头的。”护士出病房时这样对一旁的护工说。
“好嘞。”护工应了一声,站在床边看路识卿,“你醒啦。烧刚退,但是还得继续输液,有啥事儿跟姨说。”
不知道路识卿有没有听到,他没做出什么回应。护工叹了口气,又像方才护士嘱咐她似的告诉路识卿:“别乱动啊,刚刚针头都弄掉了,可疼嘞。”
路识卿好像还是没有搞懂状况,有些懵懂地看着贴上纱布的手,僵硬地握了握,又松开。
原来不是红绳。
他也没有回来。
路识卿在医院又喝了好几天的粥,针孔顺着他手背血管的走向蔓延,都结了痂,然后脱落。
再回到学校时,高考倒计时的牌子剩下30天。
他坐回自己的座位,下意识往旁边看了一眼。铺开的卷子已经被收起来,甚至座位里的书本都被清空。
路识卿收回目光,面无表情地做自己的卷子,没再往旁边看。
晚上回到寝室时,也没有预想中一片狼藉的样子,所有物件都被整齐地归置好,甚至还开了窗通风,整间屋子被很精心地清扫过,一尘不染。
看上去很离奇的事,答案明晰地摆在路识卿面前。但他不敢深究,生怕多思考一瞬间,那个正在屋子里细致打扫的身影就要在眼前出现。
抽身离去似乎并不是件困难的事情,东西只少了微不足道的几件,不仔细寻找甚至不能被发现,但细细求证下来,所有痕迹都被清空了,一星半点都没剩下。
人回来过,又走,像来时一般孑然一身。
只有路识卿被留下。
自主招生的结果下来了,路识卿收到了首都科技大学的通知单,但这似乎并没有让他的情绪有什么起伏。他甚至看都没看,把通知单随手夹在一本书里,继续低头做他的卷子。
周围人都觉得路识卿不对劲,又说不出他哪里不对劲。或许是因为他明明无需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努力备考,又像在报复什么似的废寝忘食;又或许是因为他本来应该难过的,可看起来又并不难过。
他没再翘过课,所有时间在寝室和教室间两点一线地度过,和备战高考的所有人一样,把学习当作唯一的任务。
意外的浪潮归于平静,没人再提起消失的名字。
高考进行得有条不紊,最后一科的收卷铃声响起,宣告他们高中生涯的结束。
路识卿放下笔,面无表情地看着桌面,似乎对此也并没有什么感触。他收拾好东西,在涌动欢呼的人潮中,不合群地慢条斯理往外走,被身边过于兴奋的人撞了个踉跄。
但他什么反应也没有。
他不觉得焦躁,也不太能体会人们此刻的欢欣是什么滋味,只是脑子里依稀想到,好像又有个什么约定落空了。
什么约定呢。
路识卿并不想回忆。
他跟着人流走。盛夏暑热,一众学生身着白花花的短袖校服,像浪花,唯一一处扰乱这种和谐的是,其中一个穿了深蓝色长袖校服的人,混在其中慢吞吞地走。像是浪花里掺了一粒微不足道的深色石头,随着浪潮涌动,却锋利无比地刺进路识卿的眼睛。
他突然感觉到疼。
并不锋利的石头精准又迅速地刺进胸膛前似乎很久没有跳动过的位置,猛地瑟缩,涌出温热的液体。
这种疼痛,是路识卿这一个月以来,最鲜明的一次感受。
平时生活的环境里,被彻底清理的痕迹没留给他什么睹物思人的契机,空闲的时间不能被时常作乱的回忆伺机占领。他用不间断的学习来填满自己的脑袋,失眠的时候只要睁着眼就什么也看不见,即便艰难入睡,他连一场梦都不敢做。
他以为自己不去想,就是忘了。
可当一个不合时宜穿着长袖校服的人影从眼前一晃而过,路识卿几乎瞬间从封锁了一层又一层的记忆里,鲜血淋漓地找出了有关那个人的一切信息。
陈放。
深蓝色校服。
高高拉起的衣领。
白皙的后颈,笑时下弯的眼睛。
“卿哥。”
每一个细节都无比清晰,鲜明到让人误以为他近在眼前,伸手就能抓到。
路识卿突然加快了脚步,在拥挤的人群中艰难前行,自不量力地去追一粒海浪里随波逐流的石头。
终究被淹没了。
他什么都没能抓住。
路识卿呆站在原地,等到所有人都走光了,四周安静下来,仿佛梦醒时分。
他不太熟练地凭借肌肉记忆转过头看身边的位置。
依稀记得整个夏天,甚至在五中度过的两年时间,似乎发生过很多事,而发觉身边空空荡荡的位置时,又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有人从破败的黑暗中逃离,有人被留在湿冷的雨里。
他们的夏天结束了。
第54章 已经第五年了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腺体科。
头发白了大半的腺体科主任丁骐山正坐在办公桌前,给周围围成一圈的四个实习学生分析病例。
“omega的腺体只能由alpha进行标记,如果beta学着alpha在omega腺体上咬一口,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呢?”丁骐山推了推眼镜,转身在四个学生间环视一周,在其中一个白大褂身上点了点,“小路,你来回答一下。”
路识卿没用得着思考太久,书上的知识点他都烂熟于心,立刻回答道:“beta不具标记omega腺体的能力,只会造成腺体损伤,引发感染,损伤严重者伤及神经,后续可能引起omega信息素易感、发热期异常等症状。”
“回答得非常好。”丁骐山满意地点点头,“腺体知识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关键在于熟悉精准。这一点,小路就做得不错,以后可以考虑来腺体科发展。”
周围几个人投来包含着各种意味的目光,羡慕或嫉妒。路识卿礼貌地笑笑,避开其他人的目光,略低了些头,说:“您谬赞了,我还有很多不足。”
话说得很得体,但不是自谦,路识卿确实是这样想的。
医学毕竟是实践学科,而做一个好医生,不是光依靠对各种专业知识烂熟于心就可以的,对从业者本身也有要求。除了胆大心细、富有责任感的老生常谈之外,对于成为一名医生,路识卿似乎在这件事上有不可弥补的缺憾。
气味也是临床工作中一项很重要的指征,尤其是腺体科,信息素的气味、型号、浓度,都是帮助判断患者腺体状态的重要指征。
而他嗅觉失灵。
在此之前,路识卿并非对此毫不知情。相反的,在高考结束后填报志愿,他放弃了首都科技大学的自主招生名额,执意要填报首都医科大学开始,似乎就做好了面对今后诸多限制的准备。
说到为什么他非要填报首都医科大学……他从未向任何人提及过原因,或许他自己也并不是很清楚。
当时周围的人都在劝他,何苦要浪费了那么高的分数和更好的机会。甚至连老妈也难得为此给他打了几通电话,骂他脑子有毛病,是不是非要学他那个负心的爸。
提交志愿的那一刻,他的手机还是在响。所有人都认为他做了一个大错特错的决定,想要劝他回头是岸。
可路识卿似乎将外界的一切声音隔绝了,提交成功的那一刻,他其实也很矛盾,感觉心被什么填满,又怅然若失。
只是约定好的事情,不愿落空,总要有人来赴约。
已经第五年了,原因似乎也变得并不那样重要。
既然投身雨夜的背影决定了永不回头,他或许也自当如此。
丁骐山带几个实习学生查完房,回科室准备下班的路上被护士长拦住了,说急诊送来一位昏迷的患者,腺体上有新鲜的针孔,大概是要收入腺体科的,要派人过去负责一下。
这时候送来的患者无异于让他们临时加班,众人躲闪着目光,生怕点到自己名字似的。
丁骐山叹了口气,刚抬脚要走,这时路识卿主动开口说道:“主任,我去吧。”
“行,那其他人先下班吧。”丁骐山拍拍路识卿的肩膀,“走吧,我们一起去。”
路识卿跟着丁骐山进病房时,各种生命支持仪器有条不紊地运行,患者的生命体征已经稳定。
躺在病床上的患者似乎很单薄,连呼吸的起伏都是微弱的,肩膀和脑袋被护士的身板严严实实挡住,只有一只手露出来搭在床边。
丁骐山站在病床边,检查患者意识状态。路识卿跟上去,站在病床旁,他看不到患者的脸,只是低头看着搭在床边的那只手。
手指节细瘦,苍白无力地自然蜷缩着,没有一点血色,手腕以上的位置却红肿不堪,甚至有了轻微的焦痂,应该是烧伤。
“同学,患者烧伤皮肤表面有异物覆盖,帮我处理一下吧。”护士一边备药一边对路识卿说。
“……好。”路识卿有一瞬间的恍惚,回过神才应了一声,戴上手套,蹲下身仔细处理患者手腕上的伤。
护士说的异物是贴合在皮肤上的一层肉色胶布,大概是接触了明火,表面烧得有些焦黑,边缘微微翻起,却保护了里层的嫩肉没有直接遭受明火波及,只是轻微灼伤,但也需要上药。
路识卿捏住胶布的边缘,缓慢地揭开,一不小心又晃了神。
各种各样触目惊心的伤势,他见过不少,眼前的烧伤并不算严重,只是指节的走向、腕骨的形状,似乎与记忆里蒙尘的片段有了细微的重合。
那双他紧紧握住过,亲吻过无数遍的手。
比眼前干枯的指节丰满一些,指尖柔嫩而非粗糙,皮肤也白皙光滑,被握在手里的时候会默契地回握住,在他的小指上轻轻摩擦。
想这些做什么。路识卿在心里嗤笑一声,继续专心处理患者的伤处。
胶布被掀开一半,暴露出被烫得发红的皮肤,边缘处起了些水疱。或许是胶布与皮肤粘连的部分被强行分离,牵动了伤处带来痛感的刺激,原本安安静静的手猛地一抖,像曾经练习过许多次那样精准,抓住了路识卿的手。
隔着手套也能感受到的触感,似乎很熟悉似的,路识卿竟然下意识地回握住,又像碰了明火一般猛然松开。向来平静的眼神里多了几圈慌张波澜,像是连他都惊讶自己怎么会有这样的条件反射。
医生需要时刻保持冷静,但显然路识卿此刻并没能做到。波动的情绪影响了手上的动作,缓缓揭开胶布的手一抖,骤然撕开剩下的一半,暴露出的场景却比揭开胶布的痛感更尖锐,连一旁的护士都惊讶得倒吸一口冷气。
一道横亘手腕的切割伤痕,以及粗糙的缝合痕迹,即便早已结痂却仍旧无比醒目,像一条蜈蚣嵌进皮肤里,狰狞又丑陋。
路识卿的肩膀微不可见地颤抖一下。
疤痕的主人还紧紧抓着他的手,甚至连力度都好像在手上留下过烙印,皮肉凹陷的程度都与曾经一般无二。
路识卿不相信巧合,可又觉得此刻若为巧合是一种侥幸。
叫他侥幸能够死里逃生,免于遭受第二次剖心剜肉的痛。
“患者醒了。”护士说道。
路识卿站在原地,他听到了护士的话,但似乎已经无法做出什么反应,等待判决一样,眼神像一堆死灰,却在没人发现之处伺机复燃。
患者很快恢复了意识,很费力地转了个头,似乎意识到自己手里抓着什么温暖的物件是失礼的行为,无力又慌忙地撤了手,眼睛又不自觉去寻那股暖意的来源。
虽然脸上画着很淡的妆,但路识卿还是一眼看出了妆面下的皮肤苍白得近乎病态,双眼灰暗颓败,甚至微微向眼眶深处凹陷,不复往日的灵动神采。
这样失神的一双眼睛,目光却是上天判的死刑。
丁骐山简单查看了腺体情况,吩咐路识卿做病历记录之后便离开病房。
路识卿僵硬地活动着刚刚被抓住的手,从口袋里拿出一支笔,在纸上记录着患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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