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瑾却仰头笑出了声:“你怎么知道他不会?你本来就是个感情用事的傻子。”
宋云归脸上一僵,即刻抿紧了嘴唇,下颚微微颤抖,显然是被这番话触痛了心神。他不愿对南宫瑾发怒,只能用紧锁的眉头来压下愠意。
南宫瑾却浑然不理会他的努力,接着质询道:“我说错了么?你若不是感情用事,怎么会让死人从棺材中复活,留在你的身边。”
宋云归脸色僵硬,拼命绷紧了身体,就连肩膀都在微微颤抖,他说:“我有时会想,我是不是做错了,我是不是应当立刻收手,现在收手还来得及……”
“收手?”南宫瑾仍在笑着,“十年前你得不到的人,很快就可以永远陪着你了。你现在就要收手,就要将她抛弃了吗?原来你的深情只有这么一点分量,宋云归,我真是看错你了。”
良久的沉默过后,宋云归用低哑的声音道:“……我为你做了这么多,你却始终不愿信我,哪怕一次。”
南宫瑾轻甩头发,道:“感谢宋堂主的恩惠,倘若今夜情至于此,不如我们便分道扬镳吧。”
话毕,她竟从宋云归的怀中挣脱,起身拨开垂帘,往夜空发光的方向走去。
她的背影是如此决绝,就像是要投入另一个世界似的。
“你回来!”
宋云归厉喝一声,一把抓住她的肩膀,将她生生拉了回来。
垂帘的细缝再度合拢,下摆因为方才的争执而摇动着。
轿内重归黑暗,甚至比方才更黯一重。
宋云归扭着南宫瑾的胳膊,将她按倒在狭窄的座椅上,发热的掌心在对方脸上胡乱抓按。
“我不会放你走的,绝不会放你走的!”
南宫瑾拼命挣扎,脸上完整精致的脂粉被对方涂抹得一片混乱,面容与神采也随着妆容而改,从咫尺外看去,竟像是另一张脸。
*
马车在临海的陡峭山坡上摇晃着,雨夕彖対将仅有的一块坦路轧得吱吱作响,昂贵的车身摇摇欲坠。
封闭的厢轿自成一片天地,周遭没有多余的视线,除了呆在轿中的两人之外,没人知道黑暗中究竟发生了什么。
黑暗中的场面绝不缠绵,绝不甜蜜,反倒充斥着暴力与谩骂,欺迫与征服,残酷得仿佛野兽的世界。
宋云归是赢家,他居高临下,将胜利的果实牢牢钉在手底,满意地品尝着猎物的哀鸣。
南宫瑾是输家,尊严和身体都都剥开,袒露再砧板上,任人宰割,毫无还手之力。
狭小,两人的肢体纠缠,间或传出衣衫被撕扯时发出的干响,赢家趴伏在输家的身上,饕餮的声音听起来肮脏不堪。
南宫瑾大口呼吸,好似离水的鱼,拼命晃动脑袋,试图躲开对方的侵蚀,然而,空气里充满了宋云归的气味,划过喉咙时留下刀割般的触感。红色的胭脂胡乱粘黏在她的脸颊上,甚至抹到眼角附近,将她的脸庞勾勒得一片迷离。
大约是耗光了力气,她终于停止挣扎,仰头甩开凌乱的发丝,发出吃吃的笑声:“你看,我说的果然不假,你就是个感情用事的蠢材。”
宋云归的嗓子又干又哑,道:“我不想再欺骗自己了。”
南宫瑾被他压在身下,却像取得了胜利似的,缓缓勾起嘴角,道:“可惜,你眼前的一切都是假的,你苦等了十年的女人也是假的,你的缠绵与深情也是假的,死去的人永远不可能复生,你不愿看,不愿听,但我偏要让你看清楚,让你再也躲不开……”
宋云归伸出手,捂向她的嘴巴,滚烫的掌心像一块烙铁似的,烙在她的唇上,将那些悉心粉饰的漂亮脂粉彻底融成一滩泥泞。
而后,他回过身,伸出另一只手,把垂帘拉得更紧。夜空中的火光被彻底阻隔在外,两人的脸庞也就彻底隐入黑暗,什么也看不见了。
黑暗令人感到安全,宋云归的呼吸慢慢平静下来,终于缓缓松开了手。
南宫瑾咳嗽了几声,声音里含着显而易见的痛苦,若是再迟一会儿,她便要窒息得昏过去了,狭窄的空间里回荡着她剧烈的喘息声,瘦削的胸口上下起伏,拼命补回欠缺的呼吸。
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宋云归把头偏到一旁,慢慢放松手上的力道。
她冷笑了一声,尽管她的模样虚弱极了,但她仍用残存的气息开口说话,话语如尖刀一般,毫不留情地刺向对方。
“你就这么讨厌我的脸么?这世上除我以外,不会有第二个人能够伪装得完美无缺,你却连看也不敢多看一眼么?”
与方才温柔乖顺,深情款款的南宫瑾不同,她的声音漠然,充满了讥讽之意。
宋云归厉声喝道:“闭嘴,不要再说了!”
然而她接着说:“懦夫,活该你只能守着一个死人过活……”
宋云归被逼急了,拳头毫不留情地落下来,却只换来她尖利的笑声:“你就算打我,骂我,侮辱我,将我撕成两半,也改变不了你自己的处境,你永远是条可怜虫。”
“闭嘴!”
“你这么厌恶我,干脆割掉我的舌头啊!只要你割掉我的舌头,今晚我便说不出话,段启昌便会放弃犯案,东风堂的堂主大人便能如愿以偿,行侠仗义了……”
南宫瑾没能继续说下去。
倒不是因为被割掉了舌头,而是宋云归突然俯下身,堵住了她的嘴。强有力的手臂将她禁锢在方寸之间,动作决不温柔,反倒凶狠又暴戾,像是对付一只试图逃走的鸟,要撕裂它的羽毛,拗断它的翅膀,要它遍体鳞伤,失去飞翔的力气,放弃对天空的憧憬,束手就擒。
厚重的垂帘被紧紧合拢,不漏一点缝隙,黑暗中,宋云归再也看不清身下人的模样,那张脸庞究竟属于逝者还是生者,也变得不再重要。粗重的呼吸也好,凌乱的衣衫也罢,一切都是黑暗里的一场混沌。
南宫瑾在黑暗中伸出手,纤长的手臂勾住了宋云归的脖子,瘦削的骨肉仿佛嵌入一副枷锁似的,像咫尺外的身躯贴近,咬紧牙关,承受着来自对方的痛苦折磨。
人的贪婪,大约胜过世上所有的野兽,明知是天方夜谭,仍旧妄图让死者复活,让失物重回囊中,哪怕是伪装的假象,编造的谎言,也要一错到底,不知悔改。
两个贪婪的人在黑暗中交缠,不断往深渊中坠落。
不知过了多久,宋云归终于停下来。
他的眼角已经湿润,沟壑之中沾满泪水,明明是施虐者,却像是个委屈的孩子一样,伏在怀中人细窄的肩上,脸颊处淌下两行热泪。
谁能想到,这样一个失落的男人,竟是世人口中风流多情,沉稳从容,运筹帷幄的东风堂堂主呢。
他此刻的模样,决不能够让第二个人看见。此时此刻,黑暗便是保护他的盾牌。
但盾牌还是被撕开了。
瘦削的手腕从他的臂弯中挣脱,颤抖着抬起,将垂帘拨开。
骤然涌入的光线充满诱惑力,南宫瑾将他甩开,迫不及待地往光中去。
他从身后抓住南宫瑾的肩膀,用堪称憔悴的语调问道:“你还是要走?”
“当然。”回答他的是冷冽无情的声音。
“不要走,求你不要走……”
“宋云归,你真的很可怜。”
可怜人没能拦住无情者的脚步,宋云归像是被卸去了全身的力气,一双青筋凸起的手滑下对方的肩膀,颓然垂落。
南宫瑾如愿以偿,重沐光中,干燥却畅快的空气沁入肺腑,令她不禁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她的脸颊上妆容尽失,脂粉褪色,身上的华裙变作碎片,朝云般的盘髻也不复存在。她穿着一件贴身的里袍,凌乱的发丝披在肩上,她已不再是南宫瑾的样子,身形轮廓清瘦却锋利,俨然是男人的模样。
他的脚底有些虚浮,但步子却迈得毫无迟疑。就像是镶金缀银的刀鞘中滑出似的,他终于剥去一身伪装,将锋芒崭露于世。
原来这一场野兽之间的狩猎,不耗到最后一刻,便无法断定谁是最终的胜利者。
他将失魂落魄的败者抛在身后,在火红烟花的照耀下,投入动荡的夜色中。
第二十二章 弃置身
安广厦独自坐在黑暗中。
他离开人群后,便独自徜徉于夜色中,漫无目的,不知不觉间便来到回川上游,一条支流发源地附近。清冽的水刚刚从泉眼中涌出不久,还不成气候,只是汇作一条窄而浅的细流,泉声潺潺,将沿途的卵石浸湿,呈现深渍的色泽。
安广厦坐在一块凸起的岩石上,俯身将手脚浸润在水中,清泉拂过手背,在干裂紧绷的皮肤上留下轻柔的触感,缓解了疲惫与烧灼,令他感到久违的舒适。
他的体温比平时更高一些,像是不甚感染了风寒,呈现出轻微的病状。但他心知肚明,看似轻微的表象下,是侵入经脉的毒性作祟,青肤獠牙的面具人不知从哪里寻来如此乖戾的毒药,侵蚀由内向外,就像摘离枝头的水果渐渐腐烂一样,当迹象表露在外的时候,内里已经无药可救。
武林大会持续七日,如今已经过去一半有余,已经有一些迹象透出表面,无情地宣告着死期的临近。
安广厦聚精凝神,默默运功调息,与体内的毒性对抗,试图缓解不断涌上肌肤的灼意。不知过了多久,他感到眼睑骤然一亮,像是从长眠中被唤醒似的。
不远处的峥嵘阁的熊熊燃烧,火光占据了制高点,将整片瀛洲岛映照得一片彻明,好似有人在天地之间插下一支火把似的。就连远处漆黑的海面也亮了起来,赤红色的波光涌动,仿佛火焰投下的影子。
许是他歇脚的地方距离山巅太近,热浪铺面而来,干燥的空气里迸着噼里啪啦的火星,催动着体内的灼意,将他方才的一番努力付诸东流。他微微皱眉,眼前涌上一阵不堪回首的记忆。
——西岭寨覆灭的那一夜,火光也如今夜一般明亮,连遥远的雪山之巅,那些永远凛寒,永远封冻的土地,也被泼染上艳丽的色泽,随着火焰一同疯狂舞动。
火在他的生命里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上一场大火烧掉了他的家园,明明发生在不久前,却已恍如隔世。那时伴在他身边,被他视作手足兄弟的人,一个身败名裂,烧成焦炭。另一个身受重伤,生死未卜。安得广厦千万间——曾几何时的豪言壮语,终究成了一句笑话。
而这一场火,与他已无干系,尽管如此,他望着熊熊燃烧的火焰,不知为何竟生出几分同病相怜的思绪。
他知道,这火是铸剑庄庄主晏月华所缔造,此刻,晏月华一定也在夜色中观望这场狂欢。铸剑阁中的每一件藏品都是价值连城的财富,每一件都值得江湖儿女心醉神迷,趋之若鹜。可是,晏月华宁可将这些财富付之一炬,只为了换取一些虚无缥缈之物。
侠义,理想,情爱,自由……哪个不是白驹过隙,镜花水月。就像火焰上方的烟雾,看似很厚,很浓,但却触不到,留不住,饶是伸手去捉,也只能捉到一场空。
漫天火光叫人辨不清天色,辨不清时辰,如坠五里雾中,浑然忘我。
安广厦几度阖眼,都无法会聚心神,最终长叹一声,宣告放弃。眼下他徒劳的努力,充其量不过将死期延缓一些罢了。既然西岭寨已经不复存在,晏千帆也回到了亲人身边,他在世上便已了无牵挂,饶是即刻赴死,也不必觉得可惜。
况且,瀛洲岛上的风景,实在比西岭雪山好许多。白昼的清风永远和煦,夜里的温度也不会寒冷难耐,就连虫鸣都含着温柔的味道,实在是赴死的好地方。
想到此处,他便对生死释然了,残留的生命很快便会抵达终点,在所剩无几的时光里,他实在不必再折磨自己。他从生来便接受父辈的严厉要求,蹒跚学步的年纪便戒掉眼泪,以沉默代替倾诉,用毅力挨过伤病。
现在他终于有了喘息的机会,长久的忍耐在一夕之间松懈,使他甚至忘了如何承受痛苦。戾毒加倍碾压脏脾,他闭目思索,倘若提前结束生命,便能逃离眼下的折磨,但想到赴死,他又隐隐后怕,迟迟不敢动手。
强大、坚毅,终究是用来示人的品质。光环褪去后,他也不过是个普通人,也曾深谙恐惧的滋味。
雪山之中有一种白狼,灵性超群,甚至能提前预知自己的死期。白狼终生与同伴一同行动,但在临死之前,会独自离开狼群,在隐蔽处藏匿行踪,静候死亡降临。
白狼的皮毛价值连城,是诸多盗匪窥觑的宝物,然而,因为它们太过聪慧,就连经验丰富的猎人也很难寻到它们的遗骸,以至于西岭一带的百姓中,流传着许多白狼羽化升仙的传说。
此刻,安广厦便像是一匹白狼,默默离开同伴,在无人知晓的水畔蜷起疲惫的身体,舔舐满身的伤口。
这时,水面却骤然晃动。偏僻隐蔽的藏身之所,竟闯入了另一个外来者。
安广厦浑身警觉,在黑暗中本能地屏住呼吸。但他很快便收起了应敌的架势,转而露出诧色,因为他认出的来者的身影。
一双赤足踩在水里,竟属于一个女子,脚步有着与男人截然不同的白皙与细腻。
江湖是一片泥泞的地方,这般干净玲珑的赤脚并不多见。脚尖挑起一片水花,在夜色里摇曳着,安广厦低头凝望,心中竟浮起几分旖旎的肖想。
他立刻掐断了不合时宜的想法,因为来者并非寻常女子,而是东风堂的木雪。
安广厦与木雪打过几次交道,知道她一向得到宋云归的器重。今夜变故丛生,此刻她应该留在同伴身边才是。
眼下她不仅独自现身,而且神色慌乱,甚至没有注意到黑暗中的眼睛。只是自顾自地来到水边,半蹲在溪里,用掌心捧起潺潺流水,大力往脸上扑。
夜里的水温冰凉,然而,她像是为了让自己清醒似的,刻意用冷水冲刷脸庞,她的动作太过鲁莽,溅起的水花将她半身的衣衫沾湿,她仍旧不满足,索性高举双手,径直用清水泼洒头顶。
她的头发很长,本来为了行动方便,全部发丝都盘在左右两侧耳朵上方,束成玲珑又爽利的双髻,此刻发髻被水浇湿,垂在脑后,更加凸显出她的狼狈。但看她此刻的脸色,显然无暇顾及样貌美丑,只是用神经质的动作,不停地往身上浇水。
待到半片肩膀湿透,她终于甩了甩头,从水边站起身,长长地吸了一口气,往来处迈步,然而,她的足底卡进石缝里,踉跄了几步,眼看就要失去平衡,往水面上仰倒。
“当心!”安广厦健步上前,伸手撑住她的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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