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栋吐了吐舌头。
他怎么突然火冒三丈。
好心给他买吃的,大冷天的在外面奔来跑去,他没有一句感谢的话,还语气十分恶劣地让自己不要谈恋爱,这状元也真是太不近人情了。他心里憋了一口火气,大声说:“你学习好,怎么也不谈?”
“我不配得到他的爱。”程静低下头,声音黯然。他的心情与天空一样,灰蒙蒙一片。
“她?”第五栋说:“哪个她?你有喜欢的人?”
“他看不到我。”程静苍凉一笑,笑声犹如被撕裂成碎块的破布,落入寒风,几不可闻,“我也不会让他看到我。”
“你又不是鬼。”第五栋头摇成了拨浪鼓,“你是不是读书读傻了?”
“……”
程静垂头丧气,第五栋有些心酸,安慰说:“我开玩笑的,你文质彬彬,一表人才,品学兼优,有谁不喜欢,那是他脑子有坑。”
“他脑子真的有坑。”程静盯着手里的外套,会心一笑,“特别大的坑。”
他的喜怒哀乐完全被第五栋支配。夸奖的话,从他会说话开始,被别人已经说烂。可这些赞美的话,从第五栋嘴里说出来,他不觉得虚伪,反而心中格外喜悦。不过,就算他真的如第五栋所说,集聚美好的品质,也掩盖不了他曾经是一个恶毒刻薄的人。
他打他,骂他,让他去死……
他不配得到他的夸奖。
慢慢深思,他只会觉得自己特别浑蛋,这样的浑蛋还奢求着遥不可及的爱恋。
“啊?!”第五栋笑眯眯地说:“要不你再考虑小杏?”
“我喜欢脑子有坑的。”
第五栋嘀咕:“读书真读傻了。”
“你很爱吴婷?”程静正视第五栋,神情肃然。这是他第一次主动问及两人的感情。不管得到怎样的答案,他都能接受。只要第五栋幸福,他远远看着就心满意足。
“谈不上爱,只是很喜欢吧!”
“如果不爱就不要耗着人家,你还是以学习为重。要不然,下次月考倒数第三的位置也保不住。”
第五栋抬眸,脱口而出,“我有你啊。”
“……”
“你的脸冻红了,快点穿上衣服。”
“……”
放学后,青梅与马牧之穿上外套,一同走出教室。冬天的夜晚来得很早,学校两边的路灯亮了起来。昏暗的灯光下,枯败的枝叶迎风招摇,风虽然没有早上来得凶猛,却也让每个学生拉紧衣服,揣着双手,老鼠般的蹿出校门。
马牧之走在后面,替他挡去风寒。女生们看到马牧之,一个二个都涌到他身边,一条宽敞的大道,愣是被堵得寸步难行。后面骑车的同学说了一声“麻烦让一下”,女生顿时争执不休,不情不愿,后知后觉地拨开一个小口子。幸好骑车小伙的技术不错,看准之后,骑得飞快,把那道人墙甩得远远的,好像后面有什么财狼野兽追赶。
马牧之也不刻意逃避女生的围观,与她们有说有笑。他走一步,女生们也跟着走一步,简直就像一大群色彩斑斓的蝴蝶绕着一朵向日葵,飞来转去,争相采撷甘甜。大小胖瘦不一的蝴蝶扑棱着翅膀,没有扇动风,却挡住了风。
处于下风口的青梅并不会感觉很冷,他一个人悠哉悠哉,时不时回头望两眼,再感叹一句老天不公:既然赏赐一个人不可挑剔的容貌,为何又把惊世的学习才华也加在同一人身上,更要命的是,这个人家里还特别有钱,美女任由他挑选。
再对比自己,青梅不愿深想,情不自禁地加快脚下的速度,谁知后面的大队伍也跟着加快速度,他想逃离,于是跑了起来。再往后一看,马牧之竟带头朝他跑来,数十双脚,散乱地踏在地上,声振屋瓦,气势滔天,卷起漫天灰尘。这让青梅想起了上次的一件事。
他们去机场接明星楚心舞,楚心舞带着口罩,很难被人认出。但令人想不到的事情还是发生了。一名女生把马牧之当成了十八线的明星,大喊着“好帅啊!我在电视上看过他”。周围许多人凑过来,想要一睹尊容。
不到片刻,他们身边竖起一个个手机,蓦地闪光灯频频闪动,拍照的咔咔声不绝于耳。他歪着头,伸手去挡眼睛。他长相普通,很不喜欢暴露在摄像头前。虽然在这些人眼里,他只是一个小透明,但马牧之与他紧挨着,拍照时难免把自己也照进去。
他逃开马牧之与楚心舞,又被一大波人群挤了回来。他不甘心,看准前方一个面善的人,准备突围出去,却被马牧之拉住。马牧之回头对他笑了笑,泰然自若,又引来一波女生的尖叫,于是,毫无疑问,人们给他们三人留的余地又缩小了。
马牧之牵起他的手,另外一只手覆上楚心舞的脸,在楚心舞毫无防备熟人的境况下,扯下他的口罩。
时间凝结。
趁着人群来不及得反应,马牧之拉起青梅的手,灵活地往外钻。
“啊!是楚心舞……大明星……”有女生的尖叫声传出。这个时候大家无暇顾及马牧之,把全部注意力放到那个口罩掉落的人脸上。那张脸光彩焕发,十分夺人眼球,不仅在现实中让人印象深刻,更在手机、电视上频频出现,拥有绝对惊人的流量与人气。
楚心舞眨眨眼,拿起被马牧之扔掉的口罩,尽力张望,哪还有马牧之与青梅的身影?
意识到情况危急,他慌慌张张展开口罩,其他人哪给他机会。人潮如浪潮,完全把他淹没了。那一句“姓马的,你陷害我”也被粉丝们的狂喜叫喊声盖住。
楚心舞费劲千辛万苦,双手抱头,找到一个漏洞,拼命往前钻。远处的青梅看着一大波人追着楚心舞跑,心惊肉跳,颤声说:“舞哥,会不会有事?”
“你没事就好。”
“……”
眼看追马牧之的女生快要追到校门口。马牧之突然冲刺,拉上他一起奔跑,冲出校外,坐上早已准备多时的轿车。司机得到马牧之的指令,车陡然启动,如离弦之箭,划出几道虚影,嗖的一声消失不见。
青梅面红耳赤,拍着胸脯,大口喘气,“你……好好走路,干嘛跟着我跑?”
马牧之懒洋洋地靠上背椅,漫不经心地说:“别想着逃开我。”
“……我哪有?”青梅岔开话题,“南陌的女生以前也没这样子追着你跑,这次她们集体吃错药了?”
“因为我答应她们,如果追上我,我就当她们的男朋友。”
青梅大吃一惊,从头到脚审视他几遍,似乎要把这个微笑的男人看穿,“你吃错药了?如果有五六个女生追上你,那你要把自己分成五六份?”
“我相信你。”
“难道不是相信你自己?”
“我相信你跑起来,不会冷。”马牧之凑到他耳边,轻声说:“如果下次与我拉开距离,就不是跑步那么简单了。”
他说得轻松,青梅却感觉到一股寒意从耳边蔓延至全身,他眼珠一转,“第五栋脑袋里装的什么,程静喜欢他,他看不出来?”
马牧之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吐字清晰,“当局者迷。”
“我们绝交怎么样?”青梅转头望向车窗,窗外点点灯火,如一颗颗坠落的流星,快速从眼前划过,“有你这么耀眼的人待在身边,寸步不离,我肯定要打一辈子光棍。”
“……”
第66章
这学期第四次月考成绩公布,大家一致认为程静即将一雪前耻,重回顶峰。谁知程静好像习惯稳稳当当地坐上一个位置,不愿意下来。他登上状元宝座,一坐就坐了好几年。这次继续保持了他的风格,坐上第二名的位置。
马牧之第一名。
作文洋洋洒洒满满当当。
“黄金万两”没想采访马牧之,他却主动来找他们。“黄金万两”不寒而栗,这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开学初他们就有接近马牧之的想法,使出浑身解数,每次试图接近马牧之,不知从哪儿冒出两个壮实的成年男子,虎视眈眈,挡住他们的去路。
无奈只能从马牧之身边的人开始做调查。
首先是青梅,他总与马牧之在一起,连上厕所也是结伴而行,更不用说上学放学路上了。思来想去,他们仨决定去青梅家获取情报,不辞辛苦,起早摸黑,在一个万里无云的周末,好不容易看到青梅一个人出了门,头顶树叶的他们正准备上去寻问,门后又出来了一个人,一个帅气逼人,笑容迷人的人——马牧之。
马牧之与青梅并行走远,那两个膀大腰圆的男子又出现在他们面前。
干他们这一行的,毅力十分重要,他们并没放弃。虽然被那两个男子威胁恫吓,他们还是决定继续蹲点,相信总会找到机会。一连蹲一个星期,马牧之在青梅家住一个星期,他们饱受两个大汉恐吓一个星期。
黄远气得甩下硬壳笔记本,吼叫:“马牧之是跟屁虫吗?走哪跟哪。”
万阳瘫坐在地,曼声说:“大哥,我们才是跟屁虫。”
金良厉声说:“三弟,你怎么说话的。”
“不好意思,二哥。”万阳挠头,“马牧之是跟屁虫,那青梅就是屁哩。”
“啊哈哈!”黄远抚掌大笑,“三弟,说得真好。哈哈——”
“啊……”万阳被院子里蹿出的两名男子撂倒,发出惊呼声。他们动作迅猛,出其不意,黄远与金良看不清他们出手,回过神来,万阳已经被两名男人压在地下嗷嗷叫。
黄远怒目而视,扑上一个男子,张牙舞爪,“放开我三弟。”
男子伸手轻易推开,他一屁股坐倒,目光一凛,抓起脚边的硬壳笔记本朝男子的脸掷去。男子并不躲闲,垂下脑袋,用头硬抗。砰地一声,硬壳笔记本接触男子的头部之后,转而飞驰而来,黄远猝不及防,砸中胸口,他闷哼一声,口吐鲜血,再也无力爬起来。
金良双眼赤红,握住手中的笔,当作武器,刺向另一个男子的手,大汉反手拿捏他的手腕,金良痛得直掉眼泪,声音沙哑,“放开我三弟。”
男子轻轻一扭,咔的一声,金良的手臂脱臼,像条木棍粘在肩上,摇摆不定。骨头错位的声音,没让金良大叫,却让万阳像发疯似的叫起来,他不仅用嘴叫,还抱起那名男子的腿用嘴咬。
男子顺手给他一耳光,万阳受到冲力,松开嘴,松开的还有两颗带血的牙齿,他哇的一声大哭,涕泗横流,“我的门牙……”
两名男子放开万阳,竟向他们三人恭敬地鞠躬,一名男子掏出一沓钱,递给目瞪口呆的黄远,“马老板说同学一场,这些钱给你们补血、接胳膊、补牙。如果觉得钱不够,下次还可以骂得更狠一些。”
另外一个男子接着说:“马老板还说,如果你们再跟踪青梅,下次给你们送的就是纸钱。”
黄金万两:“……”
先前他们仨打算跟踪完青梅之后,再选择跟踪马牧之的表弟——程静。经过被打事件,他们再也不愿涉足马牧之的事。而从那之后,马牧之好像忘记了,见到他们还会微笑地打招呼。只是这笑容在他们眼里,毛发悚然。幸好马牧之与青梅经常逃课,幸好他们仨也经常逃课,见面的次数总算不是很多。
1栋楼的天台上,青梅吃完午饭,躺在藤椅上小憩。藤椅铺了一层厚厚的棉被,边上有一个四方桌子以及柱形烤火炉,正发出火红火红的光。他头顶矗立一把户外遮阳伞,并没有打开,暖洋洋的日光直射下来,驱走冬日的严寒。
青梅其貌不扬,很普通的一张脸。细碎的光芒洒下来,给那张脸增添了一份独特魅力,他似乎被梦魇住,眼皮细细密密地跳动,眉毛也微微蹙起。马牧之替他拉好被子,眼里的温柔情意尽数露出,他抚上青梅的脸,食指指腹从他的额头一路划到下巴,睡着的人反抗地偏头,他不由得减轻手上的力度,最后指尖落到泛白的双唇。
他细细地摩挲,从一边的嘴角到另一边嘴角;他轻轻地描摹,从上半唇至下半唇,乐此不疲。摸够了,他双眼瞬间变得讳莫如深,猛地埋下头,吸取那份等候多时的甘甜。第一次亲吻他,还是借着表演的由头,趁机而动。他尝到了甜头,迫不及待想要尝试第二次。
梦寐以求的触感刺激他的神经,一股酥麻感从脊背缓缓升起,蔓延全身,他整个人沐浴在阳光之下,这份酥麻竟比阳光还令人欲罢不能。他不满足于嘴碰嘴,想要吻得更深些,看着身下的人不安地呢喃,他心中一软,不舍地回坐到自己的藤椅上。舔了舔那只摸过青梅嘴唇的食指,好像上面抹了蜜糖。他歪着头凝视青梅的睡颜,食指放在嘴角,时不时地伸出舌尖舔舐,脸上挂着餍足的笑容。
青梅睁开惺忪的眼,他隐隐约约看到面前的人露出一张贪婪的面孔,虽然微笑着,但笑容里带着浓浓的邪魅之色,就像一只饥渴难耐的狐狸,极力压制饿意,只为了找到更好的时机,一口咬杀猎物。
他再一眨眼,瞧见的只是一张惊人的容貌,正微笑地看着自己。
马牧之凑过来,“不再睡一会?”
“睡好了。”青梅穿上外套,指着天台上多出来的桌椅被子烤火炉子,“这些东西还是让阿大阿二搬回去?”
阿大阿二已经开始收拾了,马牧之站起身,腾出椅子,两人把最后的椅子收拾完毕,搬起大包小包快速离开。
“明天他们再搬过来。”马牧之倚上天台上的栏杆,迎风而立。
青梅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辛苦他们了。”
“他们不辛苦。”马牧之含笑,“我知道你喜欢在冬天里晒太阳睡觉。你喜欢的东西,我都会帮你得到。”
“……”青梅与他一同倚靠栏杆,俯瞰整个南陌高中,一个个学生像一只小小的蚂蚁,几棵常青树安静的立在操场边,一只鸟儿在枝叶中逗留一会儿,展开翅膀往他们这边飞来,鸟儿越来越大,从头顶飞过,他注意到飞来的不是一只,而是两只比翼双飞的鸟,“我喜欢有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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