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干净后,于涉靠在浴缸外面,夏立春双手抱着自己的膝盖坐在里面。热水散发的雾气,弥漫了整间浴室。
夏立春不敢抬头看于涉,他像似被人抽了脊梁骨,拖着满身疲惫,“于涉。”
于涉应声:“我在。”
“快要过年了。”
“是快了,还有一个月。”
“哈尔滨的冰雕看不成了。”夏立春说,“你走吧。”
第四十一章
清晨,夏立春在笼子里醒来。那个万崇山为他打造的巨大鸟笼里。
若大的一个万家,没有一个人。
今天是于涉走的第六天,夏立春用指甲在墙上抠出第二个“正”字的第一笔。于涉走了,万崇山他们再也不能拿于涉威胁他了。
他再也没有软肋,再也不会有弱点,他只剩思念。
没有人,没有手机,没有电视,没有声音,只有于涉。没人能夺走他脑海中的于涉。可是,会不会在某一天的清晨,他将记不起于涉的脸?
往后的漫长岁月中,他会忘记于涉吗?
会吧。
迟早的。
如果带着记忆自杀,那下辈子是不是就可以再见到他了?夏立春待在笼子里终日昏昏沉沉,总会蹦出些奇奇怪怪的想法。
清醒时,于涉占据了他的脑海。
睡着了,于涉又会跑到他的梦里来。
梦里他和于涉在冬日落满雪的台阶上晒太阳,于涉把他的手揣进怀里,为他暖手。可是他还是好冷,他全身都好冷好冷,他希望于涉能抱一抱他。
可是他说话,于涉听不见。他主动去抱于涉,于涉就消失了。
远处有光。
夏立春刚才迷迷糊糊间又睡了一觉,他缓缓地睁开眼,眼前出现了一双黑色皮鞋,是万崇山回来了。
万崇山打开笼子的锁,把夏立春从里面抱出来。怀里的人轻了,因为夏立春不吃饭。万崇山限制了他的自由,夏立春成天待在笼子里,睡了醒醒了睡。
万崇山今天又给他打了营养针。那营养针好疼好疼,疼得夏立春整个胳膊都是肿的。他不要打,可是万崇山绑着他。
他想死万崇山都不让他得逞。
打完了营养针,万崇山又会带他做那事。
什么事?还能是什么事,对于万崇山来说,夏立春也就那么点床上的价值了。
这几回,万崇山事后都会抱他去浴室清理,倒不是他突发善心,而是他还要把夏立春关回笼子里。
营养针,做爱,笼子,睡觉。
万崇山又不爱他,他恨他。恨这个小三的儿子,恨万平也恨夏薇。这就是夏立春过的日子,万崇山就是要折磨他。
在郑西那里,夏立春反而还会好过一些。
郑西会哄他吃一些粥,会抱着他去晒太阳,会帮他揉那两只因为打营养针而肿起来的细瘦胳膊。
就算郑西这些事做得再多,也改变不了夏立春是个禁脔的事实。晚上郑西还是会把他拖上床,不顾他的意愿和他做爱。
在万崇山家里还是在郑西家里,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不过是从这张床换到了另一张床而已。
夏立春头晕得厉害,郑西在身后撞他,他连跪着的力气都没有。他脱力地跌倒在床上,郑西朝他肚子上垫了个枕头,然后继续那未完成的事。
夏立春身体在晃,脑袋也在晃。他盯着放在床头柜的那本日历,他想,今天是几号?于涉走了几天了?
他想不起来了。
他写的“正”字在鸟笼的墙角下面,这几天他都在郑西家,所以就不能接着刻。
他来郑西家几天了?三天还是四天?
他忘记了,他只好去问身上的那个人:“今天几号了?”
郑西告诉他说:“二十八号。”
夏立春又问:“我来这儿几天了?”
郑西说:“两天。”
原来不是三天也不是四天,才两天啊。于涉走后,时间过得是如此的慢。
两天,再加上之前刻在角落的“正”,总共几天了?几天呢?夏立春想了好久好久都没能想起来。他想不起来刻了几个“正”。
又过了几天,夏立春一点食物都吃不下去了,连粥都喝不进的时候,万崇山和郑西只能给他灌食。
强制灌食会划伤他的食道,他的嗓子总是很疼。夏立春后来就不再讲话了,讲什么?其实也没有什么可说的。
郑西抱着夏立春坐在客厅里看电视。天气预报说本市将会迎来几轮特大暴雨,一级红色预警,请广大市民做好防护措施,尽量不要出门。
本市真的很多年没见过这么大的暴雨了,郑西看了看窗外的雨,搂紧了怀里骨瘦如柴的夏立春,说:“后天就是你生日了,给你过完生日,我们就住院。”
夏立春的精神情况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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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涉的右手,比起废了能好那么一点点。拿不了筷子,但至少还能夹根烟。手心手背各有一条毛毛虫一样的肉疤,下雨天会疼。
从郑西那儿离开后,他回了贫民窟。他满身是伤地站在父母面前,他说他喜欢上了一个人,他要把他救出来。
右手不行了但他还有左手。左手的灵敏度虽然没有右手好,但至少还提得动西瓜刀。
百年一遇的大暴雨,多么不正常的天气。雨真的太大了,公交车停了,公司也放假了,马路上百米之内见不到一个路人。一家三口就是趁这个时间点,各提一把西瓜刀直接冲到了万崇山家里,破窗而入。
没有人不怕死,于涉也不例外。他怕死也怕痛,但这些跟失去夏立春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
第一次救夏立春可以说于涉是冲动,在当时那个情况下,换做是谁都会去救人的。第二次就是今天。
这次不是冲动,是有计划,有预谋。
于涉走了十九天。这十九天里,他研究了逃跑路线,伪造了以假乱真的身份证件,在两千公里外的那座沿海小镇找好了房子。他会带上他爸妈,他永远不会再回来了。他不要家乡,不要身份,不要朋友,他要夏立春。
上一次被找到是因为他没有做足万全的准备,他没有考虑到他爸妈,甚至犯了大忌,居然还给小群打电话。这次他不会再犯这样的错。
他安顿好了一切,只差一个夏立春。
他无权无势,他是个小偷,他在生意上弄不倒万崇山。
他也想过杀了万崇山和郑西,然而法治社会不是你说杀就杀的,杀人是要偿命的。杀了他俩,于涉也活不了,留夏立春一个人该怎么办?
他要带夏立春走。
他要带夏立春再跑一次。
第一次被抓时,万崇山废了他一只手。如果第二次再被抓到,万崇山很有可能废的就是他这个人。
可那是以后的事。
将来的事谁说得准呢?谁也说不准将来的事,可当下的夏立春,却在饱受折磨。
于父于母当了半辈子的混混,可谓是痞气十足,一人一把西瓜刀架在万崇山脖子上。
夏立春刚被“使用过”,此刻正躺在二楼卧室的床上。郑西去取蛋糕了,刚才打电话来说,五分钟之内到。万崇山余光瞄了一眼墙上的时钟。
他喊住了要上楼的于涉。
于涉回头,万崇山说:“今天你带走他,将来不要后悔。”
将来不要后悔。
一辈子躲躲藏藏,隐姓埋名,永远不能联系亲朋好友,和小群也要断交。
因为万崇山和郑西会一直找他们。
于母拿刀柄狠狠地砸了一下万崇山的脑袋,吼道:“艹你麻德,威胁谁呢!就是你废了我儿子的手吧,老娘也剁了你的!”
于涉没再管他们,径直上了二楼。
那天是2月4日,立春。
百年一遇的特大暴雨导致河水猛涨,于是他涉水而来,来到春天,带来春天。
*
作者说:感谢“斜晖脉脉水悠悠”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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