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居然不怕康伯?”我觉得奇怪。
小曹:“不是不怕,你不在的这几天他跟康伯已经成了好朋友啦!”
精神病人之间或许比较容易交流?
第13章 精神病人的涂鸦
康伯虽然叫伯,实际上并不老,也就四十岁出头。此时正在门口垂着头,好像做了错事的孩子来领命受罚的。
我将凌乱的涂鸦全部拍下来之后,护工们开始清洗房间。凌云木换上了干净的衣物,还被喷得浑身香气扑鼻,弄得我打了好几个喷嚏。我暂时将他带到曾经住过的单身宿舍里。
虽然我被病院开除了,但田院长可没敢真得罪我,一切都还保持着原样。还真的是托了那个大少爷身份的福!
“木木,知道你今天干了什么吗?”我故意严肃地质问他。
凌云木一来就抱起一条被子到角落里去,被我强行拖回床上。然后他爬上了床,还是选择了最里面的角落,背靠两面墙,用那双深邃美丽的大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我。
我知道他深度近视,应该看不清楚我的样子,但他肯定清楚我就坐在他面前的床沿上。
“好啦,不跟你啰嗦了,一会又化了!”逗一个没反应的人实在没意思。我从塑料袋里取出冰激凌,剥开包装纸,递到他眼前看他是否能分辨这是什么。
冰激凌是后来买的,前面买的早就化了。
我以为他至少得花些时间才能判断是敌是友,没想到刚伸过去,他就张开嘴巴,伸出粉红的舌尖就舔了过来。即使病魔缠身,但对冰激凌的爱完全没有减啊!
他还十分节约,一下子舍不得舔太多,看到流下来的还优先去舔!
逻辑清晰,食欲正常,我忽然有种守得云开见月明的释怀。
凌云木恢复正常,一定只是时间问题!
“看看这是什么?”我将录取通知书摊开来想给他个惊喜,没想到他百忙中伸个舌头过来,舔在通知书上面,敢情将这个也当做吃的了!
真叫人哭笑不得……我刚才高兴得是不是太早了?
凌云木的涂鸦太乱了,能看清楚的没几个,一些地方还被涂了一大片黑色,完全看不清楚画的是什么。而我一下子就坚定地认为,这是他在重现那场创伤经历!用涂鸦的方式!
最有利的证据就是,墙上写的那几个数字——11200,那是城市电台的热线电话!当晚被凌云木当做报警电话拨打了过去,才被我听到从而报案的。
11200这一串数字还写了好几遍,地上、被褥上,到处都有,他将这个当做救命稻草了吗?现在的他还在呼救吗?
除了数字,还有一副非常恐怖的画面!
是一个女人的背影。她有一头长长的黑发,穿白色连衣裙,没有脚,离地漂浮着。看她的动作,手里好像抱着什么东西,但由于她背对着我们,无法看清楚。背景大面积涂黑,黑白分明,看着瘆得慌。
这幅画在凌云木往后的涂鸦里经常出现,每次出现都有些不一样,女人从不回头,但慢慢地我能看清楚了女人怀里抱着的是什么。
是一个婴儿,一个还连着脐带的刚生下来的婴儿!
他浑身是血,慢慢地从女人怀里爬到了肩上,朝凌云木张开大嘴巴,露出一口能吃人嚼骨的利齿。
涂鸦里还有毒蛇、半截死人、疑似弟弟妹妹等等。这些东西不是静止的,它们是发展式的存在。跟女人和婴孩一样,在之后的涂鸦里会有另一番景象!
我时常看得很压抑,心里堵得慌,一不小心就会将自己代入进去。
这就是凌云木身处的世界吗?
他的主治医师魏承澜说,患者用这种方式在宣泄,他所画出来的都是他的所见所闻,这其实是一种好的现象。最悲哀的就是无法诉说、无处诉说。至少他已经找到一种疏泄的方式了。
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在《精神分析引论》中就曾说过,艺术家其实跟精神病人相差不远。
区别是,艺术家多了一种将原始欲望升华的手段。他们将偷窥欲升华为摄影艺术;将玩弄大便的欲望升华为绘画艺术;将暴露欲升华为表演艺术。更多见不得人的欲望都改头换面地出现在作品里,从而在世人的肯定中获得巨大的快感。
而精神病人没有。在他们患病之前,没有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疏泄内里的冲突,那些原始欲望在世俗的眼中是不被允许的。它们找不到出口,便像毒蛇那样往内里蚕食个体。防御机制为了保护个体,只能用精神病这种症状来取代未能实现的欲望。
“虽然你离艺术家还很远,但已经走出一小步了,咱们一起加油吧!”我抚了抚凌云木那柔软的头发,他就连睡着了也在舔嘴唇,好像还没吃够。
转机出现在八月中旬,在我几乎已经放弃唤醒次人格的想法之后,迎来了振奋人心的好消息!只是那时距离六·一三灭门案已经过去了将近两个月。
在那之前,我给凌云木准备了一本A3尺寸的大图画本及画笔,让他尽情地在上面涂鸦。一开始他还不接受,在我用无数根冰激凌施展诱|惑术之后,他才养成了一种条件反射。
就是涂在墙上没冰激凌吃,画在本子上有冰激凌吃。
这种连小白鼠都能很快掌握的条件反射,他却花了好几天才领悟。真是让我内牛满面。
八月,是宏安最为炎热的月份,堪称火炉。既闷又热,室外温度三十有八,室内没有空调会死人的季节!
一个下岗的独居男人,除了在家逗逗警犬,瘫在沙发上得过且过,就只能钻进厨房里做做简单的食物了。
“项哥,得有个人照顾你!”卢广义看到我拍的焦糊味土豆烧鸡,就在微信里说,“不管男的女的,能做饭就行。”
“我不是一个自恋的人,很明显给你发自拍也不是为了表白,你还不明白吗?”
“难道……不行,我没空!副队有空,让他上去给你做几个小菜,喝点小酒岂不美哉?”
“我的意思是,你再不把卷宗给我弄过来,就把你煎成焦糊味,喂骁龙。”
“!”
下午,我裸着上身只穿一条孖烟囱①,趿着拖鞋提上一袋垃圾,将墨镜架上,刚出冰箱就进入了烤箱。心说这么热,好在给凌云木的病房装了空调,否则正常人也热出精神病。
吹着口哨到了楼下,以哥的身材和舞步本来是很吸睛的,奈何路上半个鬼影都没有。
路过一棵树底下忍不住去躲避几秒,就看到一个戴黑框眼镜西装革履的青年人站在那里,手里提着公文包和脱下来的外套。
在这个所有人都恨不得脱|光的季节,他却衬衣、领带、套装、皮鞋一件也没少!
我扔完垃圾回来,给他递了瓶冰镇矿泉水,他接过并礼貌地道谢。
“请问一下,这里是不是住着一位项先生,你知道他家在哪里吗?”
闻声我回头看了他一眼,退回去问他:“有是有,你找他干什么?”
他将公文包夹在腋下,打开那瓶我给他的矿泉水,“我想找他签个名,请问他住哪里?”
我伸手抢过那瓶矿泉水,直往自己嘴里倒。
作者有话要说:
孖烟囱:粤语指的是比较宽松的平角裤,可外出。
第14章 兵来将挡
我将墨镜摘下:“你是应届毕业生吧?”
他挺惊讶的:“你怎么知道?”
“第一天上岗?”
“是的。”
“第一、不分场合穿得这么正式只有应届毕业生干得出来;第二、问什么答什么,是面试面多了条件反射;第三、衣服标签还没剪,是想先试一天,不合适就退?本以为是办公室的活没想到吧?第四、脸上写着‘我是毕业生’!”
他吞了吞口水,看着我将剩下的矿泉水倒在头上,要是这样还认不出我来那就是个大傻瓜了。
“项少果然厉害。那请你给我签个名吧。”他开始在公文包里找文件。
“我又不是明星有什么好签的!”我不再理他,迈开脚步往楼道走。
他跟了上来:“项少,老……老爷子说再不签名,就要断了你的经济来源,这次是真的!”
“他以前也没做过假啊。”
“他会注销你的银行卡……”
“卧槽,你让他试试!”
“项少,不过是签个名而已,又不影响你的生活,你还是可以自由自在的啊。”
“你懂个屁!站住,再进一步,告你私闯民宅!”
“知道我为什么放你进来吗?”
这个新来的律师咕噜噜地喝完了整杯水,摇了摇头:“不知道。”
我抬手一拍他的大腿,正想来点狠的,就听见他说:“请问洗手间在哪里?”
“吼吼!”连骁龙都等得不耐烦了,这个应届毕业生才从洗手间里出来。而我发现他跟刚才有些微妙的变化,他洗了个头!这会头发半干,丝丝缕缕的耷拉着,不经意地一边抹匀,气质一下子就出来了。
“对不起我太热了,洗了个头。”他将衬衣纽扣解开两颗,好像刚从火炉里跳出来捡回了一条小命。
我说:“没事,你还可以洗个澡。”
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轻咳了声。
“多少酬劳呀?”
冷不防听到我这么问,他没反应过来:“啊?”
“老爷子给你多少钱?”
他戳了戳眉间的鼻梁架,还是决定告诉我:“成功的话,二十万。我家里急用钱,所以,我接。”
“有信心吗?”
他腼腆一笑,看了我一眼,扶了扶黑色镜框,表现得有些不自在。
我从茶几下面抽出一张卡,推到他面前:“这里是三十万,你拿了,回去立刻辞职,告诉老爷子你干不来,他不会为难你的。”
大概从未碰过这种事,他愣了。
我大方地说:“走吧,我这个人向来这样,三十万只是喝个下午茶的事,没什么的。”
“项少,我说的你就信?”
“不信。我不是在做善事。”
“但我的情况是真的,你也说了,我只是一个毕业生,我没想过骗人。”
这家伙的言外之意就是,他不上当!
“项少曾经是刑警,我还想在律师这行里有一番作为呢。”
“好,很好。”我拍了拍旁边的位置,示意他坐过来,“我可以让你平步青云!”
他犹豫了十几秒,才终于狠狠心,一屁股坐在我旁边的真皮沙发上。
我往后靠,两手撑开,将他虚拢着,问,“姓名?”
“段弋阳。”
“年龄?”
“22。”
“性别?”
“?”
“不好意思,干警察的职业病。咳咳……”我调整了下坐姿,有意无意地朝他靠近了点,“知道你是来干什么的吗?”
他身体僵直,脑袋几乎要垂到胸口了。
我伸手捋了捋他耳边的发丝,“没关系吗?”
“我需要钱。”
“挣外快我理解,但你不了解我。我是个狠人!”
“有多狠呢?就是今天你委身于我,出了这个门,你会发现整个律师界都会认得你这张脸!别说一个小小的律师资格证,就连临时工你也找不到。”
段弋阳赶忙往旁边位置一坐,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压压惊。
“项少,怎样才肯签?”
我躺倒在沙发上,按开电视遥控器,不再理会这个应届毕业生。
“令尊的事已经过去了十多年了,项少你不能老活在他的阴影里。”
我眯了眯眼睛,室内冷气逼人,此时,他应该感到颤抖。
“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好心提醒你一句,别在老爷子面前提我父亲,否则你的饭碗要保不住!”
郝爱国进来的时候看到我一个人坐在沙发上生闷气,问:“刚才那人是谁?”
“不认识。”
“不认识从你家里出去?又找你签名的?”
我看他提着大袋小袋,竟然是蔬菜瓜果肉。
“你干嘛?”
“广义说你怪可怜的要我过来给你做顿饭吃。”
我看了看表,下午五点二十分钟,“今天下班这么早?”
“刚结了个案子,都歇会。”末了加了一句,“她一会也过来。”
我刚离开沙发的屁股又坐了回去。
在昔日的队友中,就数郝爱国烧菜最香了,以前没事的时候大家都聚在一起,吃他烧的菜,赞不绝口。但这个点往我家里聚,还真有点不习惯。我不时看看表,快六点了……
“怎么你赶时间吗?”郝爱国冷不防在后面问,吓了我一跳。
“手艺又长进了?好香!”我翕动着鼻翼,跑到厨房里,就看到一盘油亮亮的红烧狮子头和虎皮尖椒。操起筷子捅了一个,率先吃了起来。
“不错!好吃!”
“都是简单的菜,很快就可以吃了。”
“谁要是嫁给你,可真有福气!”我随口扯了句,“你也老大不小了,该去相个亲什么的了吧?要不我给你介绍一个?”
“自己留着吧。”他往油锅里洒了一大把蒜,滋啦滋啦的冒油,香气扑鼻。
不久,卢广义和沈童协都来了,兴致很高。我从橱柜里拿出一瓶上好的红酒让他们喝。
“哥,你不喝?”卢广义不爽了。
“一会要开车,你们喝。”
“去哪呀?外面这么热!”
沈童协:“又跑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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