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张照片也差不多,陌生人将照片归类在‘家人’的类别里。照片的标题是:祝爷爷奶奶长命百岁,祝白鹿哥哥天天开心,祝我自己学业事成。
落尾日期是两年前。
会所今晚被一个海归富二代包下一层楼办生日party,有点吵。
秦冕从包间里出来透口气,门关上之前,房里漏出来的推杯换盏嬉笑声吵得人脑仁疼。
想来桌上佳肴吃够,黄汤也下肚七分。
秦冕给自己点上一支烟,狠狠吸一口,过肺再吐出来。
他烟瘾不大,只在应酬和压力大的时候才抽。烟草的干涩辛辣有提神作用,对秦冕来说,这更像一支清醒剂。
会所门口窸窸窣窣,骚动不停,人群里甚至还听得见两声狗叫。
秦冕虚着眼,透过吞吐的烟圈,懒懒朝那处看。
目中无人的富二代牵着一只成年魏玛犬站在门口对黑服接待大吼大叫,“我的狗从来不进笼子,你们算什么狗屁东西!”
接待员耐心解释,“先生,猫狗不能进会所,我们准备好了笼子,可以暂时替您照顾它。”
二代指着魏玛咄咄逼人,“你特么见过这么漂亮的狗么?这特么是老子儿子!”
魏玛犬配合地‘嗷呜’一嗓子。
接待员词穷理极仍然对牛弹琴,富二代也烦不胜烦,索性将手里狗绳一抛,“行啊,有能耐你们就让它进去,老子不管了!”
接待员将将靠近魏玛一步,半米多高的成年犬张嘴就叫,势要咬人,根本不让陌生人近身。众人急得大眼瞪小眼,二代顶着一脸‘看谁谁傻逼’的嘚瑟样抬腿就往里边走,魏玛跟在他身后寸步不离。
将将走出几步路,白鹿迎面过来,不偏不倚,正好挡在二代面前。
他熟稔地一手攀上他肩膀,替他理了理折角领口,声音澄澈干净,“让我来试试好么?”
富二代第一次见到白鹿,这张漂亮的脸蛋让他没忍住当场吹了声流氓哨,“你是这里的人?”
白鹿莞尔,露出两个似有若无的酒窝,一双勾人的眼睛深情又真诚,“如先生所说,我在这里工作。”
他看他的笑容几乎看呆,竟忘记两分钟前自己还在跟人闹气。
白鹿将手自然搭在对方肩上,两人看起来似是相识多年的旧友。他又踮起脚尖凑男人脸上轻轻一啄,动作流畅一气呵成,毫不矫情做作,像是在行一个贵族礼节。身体将将分开一点,白鹿又扯着他的圆点领带将人拉到自己跟前,几乎鼻尖抵着鼻尖,亲昵无间,“我叫白鹿,很高兴认识你。”说话间,灵巧手指已将富二代原本系着的领带轻松解下来。他放在鼻尖优雅地嗅了嗅,“tulip的限量香水,品味不错。”
“你……”二代明显吞咽一口,这番暧昧举动竟险些让他有反应。
“得罪。”白鹿一得手,毫不留恋舍弃眼前人,他走近魏玛,用奢侈品领带当狗绳,直接将这只成年犬牵进笼子。魏玛只从喉咙发出浅浅低吟,连叫都没叫一声。
众人几乎看呆住。
白鹿将狗笼插销锁好,才转头耐心跟二代解释,“它很聪明,也听你的话。所以我得让它知道我和他的主人关系十分不错,这样事情就简单多了。”
白鹿笑起来时,眼神会不经意变得柔软,嘴角拉开两个讨人酒窝,这个漂亮的男人啊,真像个妖精。
烟头烧到手指秦冕才惊觉将它杵灭,他就站在楼上包间门口,置身事外看他。未名的不安分在心口蹿上蹿下,尤其是当白鹿突然抬头跟站在楼上的自己四目相触。
只一瞬间,心口就被攫住。如指间烫伤,不可名状微疼。
秦冕还来不及捕捉男人眼中惊诧,白鹿已识趣将眼睛挪开。
从未有过的冲动像一双手,在背后推他一把,不轻不重,驱使他迈开脚,下楼去,去到那个人身边。
他突然很想跟白鹿说句话,不捎情绪,不含偏见。擦肩时却听白鹿先他一句开口,语气里带着恰到好处的自嘲,“秦先生又来祝贺我‘生意兴隆’?”
白鹿似乎心情不错,今日并不打算与他唇枪,“听说这地方姓秦,秦先生你看,这么多漂亮的‘蝗虫’卖笑为你赚钱,‘生意兴隆’这话,我是不是该原封不动还给你?”
说话时,这人脚步不停。话未说完,秦冕视线中只余他背影。仿佛这人留给秦冕第一印象的‘汲于谄谀’都不确切了。
第八章 白鹿鸣已经死了
白鹿做了个梦。
梦里回到那间教室。台上是个陌生男人,他说了很多话可白鹿一句都听不清楚。窗外是咸腻夏日的远空群岚,不知是谁在放风筝,墨意纸鸢打了个璇儿,正好缠上教室外的银杏树杈。身边坐着不认识的女孩,她突然站起来,问讲台上的男人,“老师,你单身吗?”
白鹿惊醒。
眼前一片漆黑,他适应好一会儿才确定自己躺在床上,天还未央。
那个地方只在梦里才敢回去,这是六年来他第一次梦到学校。
白鹿重新闭上眼睛,心跳很快,快出一身冷汗。
秦冕早不是讲台上那个秦冕,自己也不是当年的白鹿鸣。美好的东西就该被留在回忆里。只有回不去的东西,才有机会永垂不朽。
天终于亮了,白鹿抱着枕头靠在床头发呆,他才睡醒不久,头上还顶着一撮呆毛。高扬腆着脸把一杯温热的牛奶递给他,支支吾吾,“哥,学校有个竞赛夏令营,报名就能参加,我挺想去的……”因为女朋友会去,不过他省略了没说。
白鹿的声音还没苏醒,懒洋洋的,“那就去啊。”
高扬耷拉着脑袋,楚楚可怜,“可是钱……好像要几大千……”
白鹿笑了,毫不客气将整杯牛奶喝个精光,留嘴角一方乳白印子,“钱的事情不用你操心,我现在的工作养你足够。”
白鹿的回答在高扬预料之中,他咧出一口大白牙,抱着白鹿脖子吧唧亲上一口,“哥,我给你揉揉肩吧!”
白鹿闭着眼睛享受高扬只在有求于他时才会主动上门的按摩服务,嘴角不禁上翘。
这小子这么势利,不知跟谁学的。
白鹿嘴角的笑意突然又收住,他突兀地想起近来发生的所有事情,如走马观花,简直让人喘不上一口大气。
自从再一次遇见秦冕,似乎发生过很多事,又似乎什么都没改变。
前一天在会所。
白鹿接待完两个客人正准备换衣服离开,耳麦里突然传来黑服的声音,“白先生您好,这里突然有一位先生点名要你,不知可不可以多留一会儿。那位先生说了,不会耽误您太多时间。”
白鹿也诧异,这个时间点,公关要么还在陪客,要么已经离开。一般不会再有客人点名。
时间掐得如此好,来人很可能是熟人,特地在等他。
他便拧开话筒,“请问是哪一位先生?”
那边犹豫半天,见白鹿不问清楚不松口,才坦白,“是会所的投资人之一,秦先生。”
“……”白鹿好一阵愣神,待他反应过来才说,“今天实在累了,怕陪伴不周会事得其反。麻烦转告秦先生,说我已经离开。”
要说白鹿心里不存期待,肯定是骗人的。
从大学肄业到如今快六年,他吃了多少苦,从对生活抱着期待,被打击,被打倒,险些命都没了。所有的经历都在警告他,不要做梦。
期待就会有回报的概率有没有千万分之一?争取想要的东西除了靠自己,首先还得看清楚自己的手够不够得着。
尽管六年后白鹿第一眼看到秦冕,他从他深赭色的瞳孔里看见自己的倒映,那是一张毫无掩饰的憧憬的脸,原来他还喜欢他。
不过正是由于和秦冕重逢,白鹿险些快飘起来的小心思又被毫不留情拍回地面。秦冕让他更清楚认识自己的身份,有些人和人,生来就不搭配。
秦冕是那个能谈条件却并非感情的人。
之前的误会有切肤之痛,痛得人心思明澈。那些误会一次正好,两次就多。
白鹿换好衣服下班,却发现秦冕在门口等他。秦冕已经看见自己,他再转身躲避就显得太刻意。
男人彬彬有礼,第一次话里不带刺,“白先生晚上好。这里碰见你,真巧。”
“……”巧个屁,白鹿腹诽。“可我刚才听说秦先生还点名了我,这个巧合人为因素太重,不够鬼斧神工啊。”
秦冕突然笑了,这不是嘲笑,是平常笑容,是让白鹿轻易失神的表情。
“可是我被告知白先生已经离开,若是我刻意在这里等你,岂不是白等一晚上也见不着人。”
白鹿颦眉,“那你怎么还没走?”
秦冕一脸无辜,“可能是我运气够好。传话的人告诉我‘白先生已经离开了。不过他是用会所耳麦说的。’”
这话意思就跟打座机到别人家里问他在不在家一样毫无悬念。
“……”白鹿苦笑一声,果然秦先生面子够大,谁都买账,有能力的人,运气怎么会差?
秦冕切入正题,“你还因为我逼着秦蔚离开你的事而怀恨在心?白先生,之前是我太冒昧,话说得不够体面,有多得罪。这段时间跟你被动接触下来,我觉得你并非是个肤浅势利之人,我们不妨抛开之前的成见和不愉快,重新认识。关于秦蔚的事情,我想我们可以心平气和再谈谈。”
白鹿不想让他误会自己还抱有企图,更不想与虎谋食,“秦先生多虑了。人生哪受得起那么多恨,这个字眼太沉重。我跟师兄一直是朋友,关系并非您所想。我知道您爱护他,可是跟我谈秦蔚的确没有任何意义,恕我无法接受邀请。我们之间,实在没有‘再谈谈’的必要。”
秦冕对他的偏执无奈又不耐烦,“没做的事情,你怎知道没有必要?我只有这一个弟弟。”
白鹿此时也不露怯,“很多事情不做也晓得结果,何况我已经澄清,我对你唯一这个弟弟,并不存你所想那种心思。”
白鹿欲走却被秦冕拦住,“你错了。不做的话,只是你以为你晓得结果。如果一开始知道我会在这里跟你说话,当初我也不会让你难堪。”
白鹿脸上有一瞬间晃神,方才的秦冕,眉宇间和多年前那个男人重合。他看自己的眼神,竟不带恶意和偏颇。
沉默太长,秦冕得不到想要的回答有些急躁。谈生意,他拿捏轻重如扼蛇七寸;可是谈情谊,这不是他擅长的东西。
他知道白鹿对自己心存芥蒂,可这人软硬不吃,实在想不出更好的突破口。他短暂犹疑,“你也是哥哥,你知道当哥哥的心情。”
白鹿一怔,一脸不可置信,不展眉宇隐约露出厌恶,“你私下查我?”
秦冕并不否认,诚实回答,“网上随便一搜就能找到你和你弟弟的照片,‘查’不至于,仅仅是我个人好奇。”
白鹿自觉受到侵犯,立马竖刺对准眼前的人,像只刺猬,“你别招他!他还是个学生!”
秦冕今晚耐心不够,有些急功近利,“我当然不会轻易招他,那得看你有没有自知之明。”他很少被人拒绝,更是从没被白鹿这种人拒绝过,这一番话听起来着实不像跟人商量,气势凌人。
白鹿瞪他,这个人简直不可理喻。明明眼前的人音容不减当年,可为何感觉已经面目全非。
真是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良久,白鹿突然笑了,眼睛亮得骇人,他瞪着他,问他,“以前的秦先生也是这样一个不讲道理的人么?”
秦冕没听明白,只被白鹿这双眼睛盯得难受,“以前是多久?你是什么意思?”
白鹿苦笑,“是我忘了,像秦先生这样厉害的人,未来应接不暇,又怎会有闲情回顾过去呢?”
他跟秦冕只有一面之缘,他居然还奢望这个人能记得他。原来是白鹿自己钻了牛角尖,秦冕太可怕,总能撩起他多余的小情绪。
书上明明说,忘记过去等于背叛。可惜对象只适用于普通人。
有些人,生来就不会被繁琐的规则限制,他们的存在,本身就是规则。
正如秦冕把白鹿忘了,这于他也是一种风情。
高扬像只长臂猴,突然从身后挂在白鹿肩上,“哥,发什么呆呢?是不是我技术太好,太舒服了?”
白鹿被他吓醒,费力将这只半路空降的长臂猿从身上扒下来,“这么快?这个肩膀揉得太便宜了吧?”
高扬一脸坏笑,指着白鹿锁骨,“哥你看,我捏的,像不像吻痕!”
白鹿这才低头看自己肩膀,皮肤一片粉。锁骨那一块被重点照顾过,有些淤血,确实像吻痕。遂一爆栗敲在高扬额头,“臭小子!你再捏高一点,衬衫领都遮不住了!”
高扬抱头求饶,盯着白鹿瞠大的眼睛在这个温度里流光玉彩,像是突然忘了痛,“哥,你的眼睛真美!真的,我之前这么说你嫌我马屁,可是我真觉得它们很漂亮!”
白鹿一怔,喉头微抖,似是想起一段过往。他嘴唇张阖,急于掩饰心慌,索性抬高左手,作出势要打人的动作。可在碰到对方身体前又猝然停下,他冷静下来,翻手抓着被褥朝高扬脸上扔去,“你鞋都没脱,赶紧从我床上下去!”
白鹿在城市五环外租了一间不到四十平米的一室一厅,高扬平时跟爷爷住,离学校近,只在周末或者有事情才来这里找他。
白鹿把高扬送走,驻足在门口墙上碎角的等身玻璃前,转了转脸,再一挑眉,这双眼睛的确还行。除了棱挺的鼻梁,这是他第二满意的部位。
眼里的光只停留不到两秒,白鹿叹了口气,自言自语,“眼睛好看有什么用呢?若是不会看人,同瞎子无异。”
事不过三。他告诫自己。
白鹿一共遇见过三个人,时间或长或短,喜欢或浅或深。可惜这包含秦冕在内的三个人啊,如今都成了陌生人。
“秦冕。”白鹿对着镜子喃喃。
昨晚最后,那个声音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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