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日风正好,又晴朗,太阳柔柔地照着,午后众人就聚集起来,打算慢悠悠地骑,路上风景不错。杨雍听车轮碾过落叶的声音,不是清脆的,而是厚重,沿路的树都毫不吝啬抖落了一片片如金如玉的叶,积在地上。空气里带着高阔的凉,轻盈地飞进人的呼吸,在吞吐间诉说这个时节的舒适。
虽然不怎么有兴趣,但周围安静,杨雍渐渐也体味出几分舒坦。鸟儿停在屋檐,看经过行人或露着笑脸,或紧皱眉头,支起小摊的老头搅拌着粥,用杯子装好,呈给一个个顾客。路口处,又有一对背着行囊的男女,环顾四周,似乎想要找到目标地点。没想到这里也吸引了外来的观赏者,于是骑在前头的同事帮忙指路,被高高兴兴地感谢了一通。
小城的气息绵长且温润,令人感觉时光是可以被浪费的,眨眼间就万年。
中途休息,路旁有卖果汁的小店,老树旁放着笼子,一只猫似恋爱的女子喋喋不休,朝每个靠近的人讲话。
博物馆在前方了。
这里装饰得如同过去的建筑,园中养花,屋内挂画,镂空的窗扇外面是清凌凌的天。也有新的东西,一排排展柜摆在厅中,左边是年代史料,右边是科学科普,正中走过去,又到了介绍名人名事的地方。偌大的博物馆,只有一个讲解员,笑时展现整整齐齐八颗牙齿,分外端正:“……去年开启重修,上个月才正式开放,分为常设展览和特殊展览……”
杨雍独自在人群外,视线掠过,实际上他也是初次知道随意选择留下的城市有这么多值得挖掘的东西,竟还能填满博物馆。正如浮萍不讲究水的来历,他这样的外乡人,落足在此,也没什么探究欲望。
结束后,众人又骑车去预定了晚餐的饭馆,旁边是美食街,天还没黑就热闹起来。饭馆有一道很长的楼梯,走上去是二楼雅座,窗户很大,能看清夜色朦胧。楼下有很多出来觅食的人,闲的就坐在小吃街上,忙的就匆匆拎着打包的食物走了,角落蹲着一个卖唱的男孩,正用粉笔写今晚的曲目。
送上来的饭菜也热烈,红的绿的,满满一桌供人品尝,还有酒,杨雍没办法,只能在同事的目光里喝了几杯。
差不多酒足饭饱了,外头忽然嘈杂,有好事的女人探头看,惊叫道:“哎呀,是流星,看得好清楚!”于是几乎所有人都靠近窗口,流光划过天际,远远近近,仿佛有几颗要坠在城里。
“没什么预报呢。”有人翻看新闻。
另一人回道:“可能不是什么有名气的,太巧了,居然让我们撞见。”
说说笑笑时间就过去。
杨雍有些头晕,表示要醒酒,之后自己坐车回去就好,拒绝了旁人拼出租车的建议。慢慢走,路旁是小学,和居民区之间夹着称不上公园的绿地和树林,错落着长椅,一个染了红头发的女人靠在那里打电话,嘴唇翻飞,可能在骂男朋友,语气又狠又掺着几分亲昵。杨雍坐在另一头,离得远,把背包抱在怀里,微微眯起眼。
过一会,女人起身走了,香水味也远去,被风一吹什么都不剩下。杨雍耳边萦绕枝叶簌簌的响动,夹杂一点其他的动静,不知道是哪里传来的。他有些困,不警觉,因此没发现是什么。
天色越来越暗了。
终于感觉脑子没那么难受,杨雍决定回家,走远一些就有公交站,离末班车还有半个多小时。到家后烧水,提前泡了干红枣,洗完澡出来就能喝,暖而且带一丝丝甜味。缓和了浑身的酸软,杨雍开始收拾背包,到最后,发现里头好像藏了一只虫,蜂般大小,叫他蹙起眉,转身拿纸巾来清理。可再看的时候,又没了,令他疑心是不是错觉。
“算了。”杨雍将背包倒过来,连许久前夹着的纸屑也掉出来,整理干净后回屋睡觉。
他却不知道,有一只虫确实在这晚落户,从遥远的天边,留在了他居住的屋内。
……
燥热。
明明不是酷暑,杨雍挣扎着从浓浓睡意中抽身,逐渐清醒,才发现身上卧了一只不安分的巨虫。“唔……”他还来不及斥责,便感觉腿间插进来一根炽热坚硬的东西,时轻时重摩擦,轻易挑起了欲望。
虫的体温一样的高,粗暴地用爪子抓住他腰肢,躲在被子里耸动,却寻不到宣泄的诀窍。
杨雍心里的怒气不知怎么消散许多,加上脑子晕乎乎,不自觉夹紧了双腿,从中得到乐趣。自从被这家伙钻空子待在家里,他和对方时常警惕,伤口痊愈了又重新增添痕迹,现在顾及彼此利益,勉强和谐了一段时间,慢慢地感觉到同居一室不是什么坏事。
只是他没料到,继体型增大后,对方还会有这种古怪的变化。
似乎觉得烦躁,虫的力度更大,这下杨雍不打算发呆,掀开被子,稍微直起身子,大腿上已经一片湿润,不仅有对方的东西,也有他自己性器渗出的液体。最突出的,还数巨虫尾部裸露出的粗硕性器,杨雍不由得动着喉咙吞咽几下,有些干渴,等反应过来,手指已经触摸上去。
确实是……
他脑内浮现一个奇异的念头,想要否定,又感觉尝试一下应该不要紧,纠结得很。虫却不耐烦,往他身上使劲地蹭,依然不能解决欲火。
“果然……不正常……”杨雍低声叹了一句,眉头松动,用微微发颤的手指解开衣物,就着流出的精液润滑,才把翕张的穴口凑近虫的性器顶端。
对方愣了片刻,翅膀还在嗡嗡作响,很快就依靠本能将身子覆上来,顶端有些艰难地挺入,更加意识到是能够使自己愉悦的东西。
杨雍面上也流露几分难耐,疼是肯定的,但第一次被真实的、炽热的性器插入,欢欣更多,小心翼翼控制身后的肌肉接纳。得到肯定,巨虫愈发激动,毫不留情埋进深处,疑惑地停了一阵,才在杨雍的帮助下开始抽插。起初它不懂,莽撞,被刻意引导了,逐渐知道哪里能让身下的人发出呻吟,挪动性器去探索。
某个瞬间,巨虫感觉对方猛地战栗,知道找对地方了,就抵着那块软肉和周遭发狠地顶弄,施加强烈的刺激。尽管杨雍有所预料,但没考虑到这样的快感远比自己玩来得激烈,身子软下来,头脑也一片空白。
不知道过了多久,杨雍隐有感觉,猜测虫要射精,不由自主绷紧了,反而被更加用力操开穴肉,只能粗喘着气等待。虫则亢奋到快速扇着翅膀,爪子也陷入肉里,尾部不断挺动,在杨雍快要攀上巅峰的时候把他压制住,在快感决堤的边缘来回游荡。性器简直想要把他劈开,置他于死地,终于,在即将崩溃的时刻,虫的性器在杨雍体内抖动着吐出白浊,肉壁受刺激紧紧吮吸,把这些液体通通挤进身体深处。
“哈……厉害……”杨雍又爽又羞耻,喟叹了一声,微微弓起身子,眼角溢出泪水。
等对方彻底宣泄,杨雍瘫软在床上,动弹不得。虫慢慢爬上来,趴在他胸前,口器侵占到嘴唇里,像一个没有犹豫的亲吻。
所有都变得濡湿。
……
杨雍再次惊醒,仍是凌晨,不知怎么他接二连三梦到过去的事情,睡不安稳。旁边的阿重也不安分,脑袋差点钻到他臂弯里,压在身上,或许是他多梦的其中一个原因。时间还早,杨雍小声打了个哈欠,合上眼睛。
第三十三章 孤鸟归巢
不得已又请了两天假。
看着眼前恢复成人形、毫无破绽的家伙,杨雍连叹气都做不到,腰酸背痛,差点以为自己要死在家里。不止是床榻,窗台、浴室、沙发……到处都是欢愉的地点,最疯狂的时候,他整个人攀在对方身上,两条腿勾得很紧,害怕在走动中被颠下去。但阿重的手臂有力,把他托得稳稳当当,一边放慢步履,一边发狠地操,将他弄得昏头转向。
真是要命了。
好不容易熬过对方的发情期,杨雍浑身松懈,不乐意起来,一日三餐都让对方照顾。不过阿重很自信,表示他的身体已经有了些“变化”,这是通过深层接触等潜移默化而来的,虽说无法让他变成虫的同种族,但各方面素质都有所提高。
杨雍冷笑——再厉害,还不是便宜了这个满脑子色情的家伙?
周三,他终于能够正常起身去上班,在家吃了很软烂的肉粥,路上遇见几个骑电动车的女人,阿重忽然来了想法:“买辆车吧?我去学,就不用走路了。”
“行啊。”杨雍尊重他的爱好。
午休中途发生了件事,办公室的人几乎都去看热闹,杨雍听了只言片语,大概是这栋楼某层不起眼的角落藏了个蜂巢,占据了很大地方,这次被偶然发现,没多久消防就派人来处理。
“还好……要是在人多的地方,挺危险呢。”
另一个同事反驳:“人多的话,这些虫怎么敢聚起来?”
好几个声音应和了:“对,对,真是幸运。”
大约半个小时,蜂巢被整个剥除,比人的脑袋还大不少,凑过去亲眼看了的人都啧啧称奇。也有可怜蜂群无处可去的,但这里是人的城市,人烟稠密的大楼,外面还有许多地方让它们居住。
杨雍也在路旁见过遭到遗弃的鸟巢,岌岌可危垂在枝间,枯黄的秋风扫过来,它便不受控制摇晃。它看起来很孤单,毕竟曾经有好些鸟儿生活过,热热闹闹的,现在只剩下毛刺的、不规则的巢。因为不合适了,鸟儿自有家园,所以把它抛在脑后。可怜吗?无家可归才可怜,孤雁张着嘴叫嚷,水里无根的浮萍装作清高,实际上谁不想要一个安稳的、无条件包容自己的落足点?
人也是如此。
临下班,杨雍被部长叫住,需要他出差一趟,一个人。很爽快答应下来,之后阿重得知了,倒是皱着脸,盯紧了他的眼睛:“我能去吗?”
杨雍思忖片刻:“能,花自己的钱就好。”顿了顿,他又补充一句,耳朵可疑地红了一点,“还有不耽误我工作。”
这下高兴了,阿重捏捏他的手指:“保证不耽误。”
出发前收拾了两个行李箱,乱七八糟的一堆,阿重觉得都用得上,习惯了,杨雍不在这种小问题上和他闹。早上九点多,车子在等,他想拎其中一个箱子,可对方不让,只好傻乎乎空着两手下去。
下午到达另一个城市,入住门前池子养锦鲤的旅馆,小雨,水面荡漾一圈圈轻薄的涟漪,莫名就有了种不是为公事,而是休闲旅行的错觉。房门是刷卡进的,阿重颇感兴趣,来来回回玩了好几次。杨雍觉得尴尬,偷偷瞧四周,却不阻止,暗暗为这一点稚气开心,教他该把卡放在哪个位置。
好像越活越往岁数小了活,心口住进来几百只鸽子,整天扑腾翅膀。
很晚都没睡,一直在整理资料,虽说不必花费多少口舌,但紧张,知道部长的暗示——往日杨雍不在意往上走的可能性,可这回打心底想要,有冲动努力一把。阿重不敢打扰,默默地帮忙,这段时间他也学了很多东西。
当杨雍准备妥当去和客户谈,阿重就在陌生的城区闲逛,看这边的花店怎么经营,打听一些有趣的地点,回来时手上多出几盒打包好的点心,尽是本地特色。“枣泥馅的。”杨雍尝了一口,不算很甜,嘴角微微扬起。
阿重打量他的面色:“谈成了?”
“当然。”
说这话的时候,他颇有些年轻意气,很新鲜的模样,叫阿重看入神了,心里一阵酥麻。
夜晚的房间是秘密场所,窗帘很厚,因此把灯光打开,照得赤裸的身体好似涂了一层薄薄的油,不腻人,反而有股诱惑的意味。可惜不能做到最后,阿重舔舔嘴唇,低下头,决心用充分灵巧的唇舌体验面前的男人。不仅是他,杨雍也兴奋起来,还未来得及脱下的内裤微微湿润,款式和对方穿的很相似,都说肉体不可随便展露,内衣裤也是仅限于亲密的人才能感受的性感。
真是秋夜胜春宵,收获亲自调教出来的丰润躯体,无论是接吻,或者抚摸,每个反应都可爱地抵在心坎上。阿重不知道如何形容情绪,只能一次次在能够使对方愉悦的敏感处落下痕迹,如蜂采花浅浅深深,流连不去。
情事后两人都懒漫了许久,直到第二天的傍晚,才相携出门,阿重寻到了一处地下演出,许多年轻或不年轻的人唱歌弹奏,气氛极好。周遭也有小店卖酒水零食,小饼干烤得酥脆,一不小心就沾了满手碎屑,甜滋滋的。
正碰见一个女孩上台,浓妆,令人看不穿她年龄和来历。黑金参差的头发,一条牛仔裤,膝盖处破了洞,吊带是同样的蓝色,写着一串歪扭的英文字母,夸张得不像话。可她唱得好听,嘴唇开开合合,攫取了那些字词里充沛的感情,再一一吐露,观众们可真是目眩神迷。但女孩崇拜着一个男人,把麦克风一扔,跳下台,硬是对方手里抢过一根点着的烟,含了,眼睛高兴地眯起来。
男人梳了小辫子,邪气,像只蓝孔雀,完全不搭理女孩的示好。他唱起歌来,气质也招摇,轻易吸引人目光,杨雍不太习惯这种风格,小口小口啜着阿重递给他的饮料。
不过这地方确实有趣,他喜欢,目光又停在墙边挂着的画上,色彩艳丽,需要足够想象才能看出里面是什么烂漫景象。
大多数人来这里是为了消遣,随着夜色转浓,氛围更加放松,杨雍上了趟洗手间,回来便听见有些高昂的男性嗓音:“……请你喝的……”他抬起眼,原来是那只蓝孔雀,支着手,腕上的细银链一颤一颤。
当然,被搭讪的对象不是杨雍,而是一脸迷惑的阿重:“我不认识你。”
杨雍没有上前,等阿重冷淡地拒绝,将那男人弄没趣了自己选择离开,他才抿着唇坐回原来的位置。阿重似乎察觉出他心情不妙,凑过去,一五一十重复了刚才发生的事情。杨雍心里堵着的那口气慢慢散了,又觉得不好意思,默默往对方那边挪了挪身子。
稍后登台的人都不怎样,谁都没兴致了,干脆搭车回旅馆。公交里人不多,前排坐了穿红裙子的老太太,脸蛋洋溢着欢快,低声给家人打电话:“在路上啦,快到啦,大家都跳得很好!”
她的座位旁摆着一个帆布手提袋,胀鼓鼓的,隐隐露出“老年舞蹈团”的字样,看来是刚参加完一场比赛,她很得意。那头不知何时换成她老伴,于是语气不一样了,更温和:“小心,当然小心,就快到家了,你要来接我啊?”
杨雍微微发起了呆——老太太在靠近枫林的一站下了,红叶层层遮掩了她的背影,或许他们不会再见,世上擦肩而过的人太多了——能够生活在一起过分艰难,他有些羡慕她花白的头发和像少女撒娇的口吻。同时又觉得不安稳,阿重多么招旁人喜欢,有什么理由能使对方留下来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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