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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古代开书坊(系统)——洋葱怪

时间:2021-03-23 15:51:26  作者:洋葱怪
  手写稿总是比雕版刻出来的印刷本看起来更吸引人,因为它的运笔之间饱含着作者的感情,能从中辨别出作者在写作某一段落时的情绪。
  比如《金樽雪》的手写稿,郑九畴本身就是个感情充沛的人,写起字来龙飞凤舞,激动的时候更是文不加点,让看的人都感到有点阅读障碍,更有甚者,在某些长篇大论的内心抒情页上,还能看到纸张起皱,墨水晕染,毫无疑问,那是来自于作者的更为直接的情绪表达。
  但是,《诀君子》就不同了。
  一翻开《诀君子》,崔主事以为自己看的不是手写稿,而是印刷稿。
  《诀君子》用正楷写就,字非常漂亮、整齐,就像大兆印刷品的门面——武英殿本《辰岳大典》一样。
  纸张上没有一丝出格的墨迹,字与字之间没有拖泥带水的黏连,就像一个无情的写字机器,只是将既成事实记录下来,不管内容多么惊心动魄,也无法使作者的笔法乱上一分一毫。
  这……作者到底是什么人?未免冷静得可怕了吧。透过手写稿,根本看不出“他”内心的情绪如何。就算是第三章 末尾,佟大的尸体出现在陆婉凝脚前的时候,手写稿上的文字也是彬彬有礼的,和纸面始终保持着相敬如宾的客气,不肯多泄露一丝情绪。
  崔主事一口气看下去,很快把心中的疑念抛在了脑后,因为剧情实在太吸引人了,他不知道,原来一个千金大小姐竟然还能在离开闺阁之后,将日子过得这般精彩、这般风生水起。
  翻到最后一页,陆婉凝手持菜刀走进天山,只在雪地上留下一个淡淡的背影,故事就此结束。
  崔主事的眉毛拧了起来,他总觉得还缺点什么。
  “男主角呢?”他自言自语,“为什么没有一个能配得上陆小姐的男主角?哪怕让之前那个马夫佟大起死回生也可以啊。”
  宋凌霄望着他,无情地告诉他:“没有男主角。”
  “没有男主角?那怎么行!”崔主事无法理解,他疑惑地看向宋凌霄,“你不觉得这本书看着特别累吗?陆小姐是个千金大小姐啊,她付出那么多努力,却没有一个青年才俊来娶她,一个人拎着两把菜刀走进雪山是怎么回事?作者是不是对自己笔下的主角有什么意见?”
  作者对自己笔下的主角有意见,所以把他写死,或者写得孤独终老,这种情况也不是没有,比如《银鉴月》里的王东楼,剧情进展到一半就死了。
  “可是,陆小姐并没有做错什么啊。”崔主事继续念念叨叨,“为什么要用孤独终老来惩罚她呢?”
  “这不是惩罚。”宋凌霄实在忍不住了,崔主事固然在大兆人中算是观念前卫的,但是,在传统思维定式中,女子嫁个好人家,才是最大的成功,崔主事未能免俗,所以他不能理解《诀君子》想传达什么意思,宋凌霄认为有必要跟他点明,“进雪山只是一个象征,象征着陆小姐终身都在追求的技艺巅峰,这对于陆小姐来说,就是理想的、大团圆的结局。”
  “可是,那还是孤独终老啊,没有人爱她,没有家庭……”崔主事仍然无法理解。
  思维观念的转变,并没有那么容易。
  否则,也不会有漫长而艰难的斗争了。
  在现代尚且有无数的逆流和反扑,何况是受到传统思想桎梏几千年的大兆。
  ……
  “假如,陆小姐是个男人呢?”宋凌霄换了一种方式,试图让崔主事来换位思考,“你还会觉得这个结局是悲剧吗?”
  不能因为现状如此,就不尝试去改变了。宋凌霄想先从眼前的崔主事开始尝试,崔主事是个具有小说思维的人,也就是说,他可以接受超越现实的情节,他更感性,更具有同理心,如果崔主事能够因为这部书,稍微动摇那么一寸,那么,就是《诀君子》的功劳了。
  “那倒不会,”崔主事疑惑道,“可是,她不是男人啊,她是……”
  “她首先是个人,男人或者女人,没有那么重要,她首先是个人,她有人的需求,有人的追求,她用自己的力量摆脱了压抑她的环境,亲手塑造了她自己喜欢的生活,她就是一个优秀的人,一个能够掌控自己生活的人。”宋凌霄正色道。
  “可那是男人才需要考虑的……”
  “那是因为,在您的心目中,男人才是人,女人不是人。”宋凌霄直接地说道,“这话可能有些不敬,但事实如此。女人只是作为男人的附属品,附属品不能没有它附庸的正品,所以你才会认为,陆小姐没有找到一个配得上她的正品,就是悲剧,不管她付出了多少努力,取得了多少成就。”
  “这……”崔主事面上有些讪讪,“宋坊主,你一向雄辩,崔某口拙,自然无法与你辩论,但是,世人都知道,男子与女子本来就是不同的……不过,有一点,你说得倒是不错,这部《诀君子》确实不适合在邸报上刊登,它的思想太过偏激了。”
  宋凌霄暗叹一声,果然,想凭几句话就扭转人家传承了几千年的封建思想,那是不可能的。
  崔主事不太高兴地将《诀君子》还回给宋凌霄,他站起身来,本来短短的圆脸拉长了好大一截,他清了清嗓子,说道:“宋坊主,可能是崔某多事吧,想提醒你一句,你别觉得难听。小说再怎么受到追捧,也是消遣用的东西,你千万别想着用它来做越线的事情,就算你人脉广阔,有通天手段,一旦触碰到某些红线,天王老子也救不了你,到时候,那些曾经为你慷慨解囊的老百姓,就会成为第一批把你踩在脚下的人,众口铄金,积毁销骨,这道理你应该懂。”
  宋凌霄也站起身来,他并没有因为崔主事的话而不快,他早就有所预料,他面上一派风平浪静地说道:“多谢崔主事指点。”
  崔文不由得叹了口气,如果宋凌霄能听进去,那么他这番话便是胜造七级浮屠了,可是,宋凌霄能听进去吗?
  “我这次来,还有一件事想告诉你。”崔文望着宋凌霄,“部里打算和建阳书坊做长期合作了,建阳书坊的余坊主为了这个合作,专程赶到京州来,带了一批已经完稿的最新力作,各种类型都有,任我们挑选,有不合适的地方,作者也可以随时配合修改。”
  宋凌霄一愣,余象天到京州来了?
  建阳书坊的动作,比他想象得更快啊。
  “不是我没有给你机会,宋坊主,你知道的,我足足等了你三个月,可是,你就给我这么一个结果?”崔文恨铁不成钢地指着桌上的《诀君子》说道,“罢了,事已至此,宋坊主你就自求多福吧。”
  说罢,崔文离开了达摩院。
  宋凌霄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又坐下了。
  他将《诀君子》收进虚拟仓库,继续看他的《连载小说月刊》。
  不是他不想为了崔文带来的坏消息惋惜片刻,实在是《连载小说月刊》上市在即,他实在是没有那个时间,等到上市以后,各渠道都铺上货了,他再回过头来思考对策吧。
  与此同时,达摩院一楼大堂。
  飞飞燕揣着一卷《连载小说月刊》,步履悠悠地来到达摩院门口,正待进门,就见满脸恼怒的崔文从里面出来。
  “哟,这不是崔主事吗?怎么——”飞飞燕立刻热情地冲上去行礼,这是他在建阳书坊训练出来的条件反射。
  然而,崔文却看也没看他一眼,径自走了。
  飞飞燕的手臂尴尬地举在半空中,抱拳的姿势还架在那里,对面却只留下空气。
  崔主事这是怎么了?他和宋凌霄不是关系很好吗?
  飞飞燕迷惑地走进达摩院大堂,看见唉声叹气的苏掌柜——也就是他的责任编修,他立刻快步走上去,摆出一副很会来事的样子,给苏掌柜和自己分别倒了杯茶,拉着苏掌柜坐下——这也是飞飞燕在建阳书坊训练出来的条件反射。
  签约之前,作者是大爷,签约之后,编修是大爷。
  他习惯性地想要舔好编修,方便给自己搞更多资源和第一手消息,毕竟,文坛风向瞬息万变,读者就仿佛那喜新厌旧的渣男,说变心就变心,一个题材热了没两个月就被打入冷宫,这也不是没有先例的事儿。
  而代表着资源和市场风向的编修,就是闭门造车的作者们唯一的耳目,要想让自己的劳动发挥最大的吸进效力,和编修深度结合是必须的。
  “苏编修,喝茶,喝茶。”飞飞燕笑眯眯地说道。
  苏掌柜一哆嗦,他本能地有点怵他这个作者,虽然飞飞燕配合度很高,但是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把他卖了,苏老三很清楚自己在飞飞燕眼里不过是个工具人。
  “有事说事。”苏老三绷起脸,别套近乎!
  “嗨,没什么事,就是想问问,刚才出去那位,是不是礼部负责邸报的崔主事啊?”
  苏老三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明知故问什么呢,你不是和他面对面吃过饭嘛。
  “他来干什么呀?”飞飞燕凑近苏老三,压低声音,“是不是——看过了《连载小说月刊》,又想跟我合作了?”
  苏老三的白眼快要翻到天上去了,他当初怎么会粉上飞飞燕这个作者呢!
  “没有。”苏老三刚才送茶水、收茶水的时候听到了一耳朵,好像崔主事和小老板给谈崩了,还用和建阳书坊合作来威胁小老板!格老子的,崔主事这个人也没有看起来那么厚道,当初是谁让他的文化副刊火起来的,当初是谁给他稿子救场,让文化副刊没有因为“邸报十篇”被取缔……现在倒好,竟然数落起小老板的不是来了,还和他们凌霄书坊的对家——建阳书坊搞长期合作!
  等等,建阳书坊?
  苏老三突然警惕地盯着飞飞燕:“你是不是知道什么?”
  “啊?”飞飞燕懵逼。
  “你是不是见过余象天!”苏老三的声音高了起来。
  飞飞燕心中一突突,苏老三怎么突然变聪明了!
  “为什么不说话!小老板!小老板!我抓住了一个奸细!”苏老三一朝被蛇咬,现在反咬蛇一口,整个人都激动起来了。
  “不不不,苏编修,你别嚷嚷啊,我是见过余坊主,但是,我又没有和他做什么坏事。”飞飞燕赶紧摆手解释,试图把苏老三安抚住。
  苏老三将信将疑地瞅着飞飞燕。
  飞飞燕讨好地笑道:“苏编修,你看,你是我的责任编修,咱们两个,必须互相信任,对不对,咱们书坊这么好的条件,这么好的氛围,多适合大干一场啊!不瞒你说,我在见到你的第一眼,就觉得你人特别好,你——”
  “行了行了行了,”苏老三制止他继续扯那没边的淡,“我可以不告诉宋坊主,但是你必须老实跟我交代,余象天找你干什么,如果你有任何隐瞒,按照咱们契书上的规定,你是责任方,这本书我们可以不给你分成。”
  “诶,诶,诶,那可不行。”飞飞燕的软肋被踩到了,他赶紧向苏老三坦白:
  在飞飞燕和凌霄书坊签约之前,有一天晚上,余象天确实专门来找了飞飞燕。
  也正是那一次见面,令飞飞燕坚定了和凌霄书坊签约的决心。
  因为他发现自己,在和余象天说话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打摆子,脑子会停止思考,整个人处于一种极度恐惧、极度厌恶的状态之中,而且还很难抽离出来。
  “他问我,是不是不满意新书的价格,他可以帮忙说一说,但是要我理解,书坊有书坊的规矩,我又不是第一层级的作者,给我一个人提价,书坊会很难做。”飞飞燕脸上流露出嫌恶的神色,“他说,他都这么帮我了,我能不能帮他一个忙。”
  苏老三竖起耳朵,什么忙?
  “他——”飞飞燕突然狠狠地一摔茶缸子,“简直欺人太甚!一年一百万字,一共二百两银子,难道不是他定的价?还成了我的错了?因为我不是第一层级的作者?可笑!第一层级的作者是什么推广资源,我是什么推广资源?!让我和那些人比,当我是神仙吗?还什么他都这么帮我了,他帮我什么了?帮我动了动嘴皮子?草他大爷的!嘴皮子都没动,就说这么帮我了,让我给他掏心掏肺,卖血卖肉——余象天,我草你大爷!”
  飞飞燕突然爆发,苏老三也是毫无准备,耳朵里顿时塞满了污言秽语,但是,他竟然觉得很爽。
  “好,骂得好!”苏老三义愤填膺,“这种狗**、**、***的就让他去死!”
  飞飞燕胸膛起伏,面色通红,看向苏老三的目光,少了几分油腻,多了几分真诚。
  “等一下,我有个问题。”飞飞燕突然一拍脑门,“我能换个笔名吗?”
  “换!我支持你!”苏老三正在上头状态,只要能恶心到余象天的事情,他都愿意干。
  “换什么?”宋凌霄从楼梯上走下来,奇怪地问道,“你们在聊什么,这么激动?”
  在苏老三和飞飞燕没有觉察到的情况,满楼的人都听见了他们在骂脏话。
  幸好,达摩院里只有自己人,凌霄书坊的脸并没有丢到外面去。
  苏老三跟宋凌霄讲了余象天曾经找过飞飞燕的事,告诉宋凌霄,飞飞燕非常厌恶余象天,他想改掉这个建阳书坊给他起的恶俗笔名。
  “改笔名你要想好,”宋凌霄说道,“你以前的读者就不知道是你了,关注度肯定会下跌,而且会影响到你的收入。”
  飞飞燕一怔,逐渐从激动的情绪中冷静下来。
  是啊,他好不容易经营起来的这个笔名,带着他的等身著作,这不光是余象天的恶俗笔名,还是他为之努力了数十年的心血结晶。
  “我……”飞飞燕垂下头,“还是不改了。”
  “诶,怎么就不改了?”苏老三诧异。
  “宋坊主说得没错,这笔名更多地代表我自己的成绩,既然《连载小说月刊》把我的书放在第一个,我就要肩负起带销售的责任。”飞飞燕毕竟是个成熟的作者,他听到宋凌霄的反问后,开始归复理性,“我不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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