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秦芳华一个人呆在浴室里洗了足足三个小时的澡……也是后来,秦默知道,他被一个脑满肠肥的客人给糟蹋了。
她只是在祭奠自己泯灭的良知,告别过去单纯到傻的曾经。
那之后,秦芳华彻底放弃了自己,开始一点一点的接客,贞操这种东西,为谁守呢。
秦默此后也尝尽了世界所能给孩子带来的最大恶意,俨然从一个没爹养的狗杂种升级成了婊子养的儿子。
到了他九岁的时候,林浩峰喜得一子,也就是后来的林北辰,秦芳华知道后,立刻给他改了姓秦,在那之前,他其实姓林,名叫林墨。
幸福的生活都是一样的,不幸的生活各有各的不幸,与林浩峰的平步青云相比,秦默母子的生活开始变得更加槽糕。
秦默记得有一天,他回到家里,门口站着很多人,他扒开人群时,看到秦芳华被隔壁李婶扒光了一衣服骑在身上打……
怪不得李婶总骂她是骚狐狸,敢情这是勾搭上了她老公。
秦默当时很平静,淡淡的看了一眼秦芳华,就干脆的转身离开。
秦芳华后来哭了一整夜,她用哀怨的眼神死死的盯着秦默,她对秦默说:“你是不是觉得我恶心?”
秦默没有说话。
秦芳华哈哈大笑,指着他的脸怒骂:“秦默啊,你和你那亲生老子一样,是个没有心的畜生。”
――你们,连视人为垃圾的眼神都是一样的。
勒住脖颈的遮羞布一旦破裂,所有的污秽肮脏就如同洪水猛兽般一发不可收拾。
秦芳华刚开始的时候不会把人带到家里,更不会留下痕迹,多少还是在意秦默的感受的,可是那件事之后,她也不在乎了,经常把人带回家里。
秦默对此是冷漠的,渐渐的,他们习惯了这样的状态,反正流言蜚语杀不死人。
秦芳华把他的这种冷眼旁观当成了默许,变得更加肆无忌惮,她不分时间不分地点的把男人带回家,当着他的面纠缠在一起。
秦默已经熟稔和麻木他们从不避讳自己弄出的声音,他觉得男人和女人无聊至极,他的眼里,两个人更像是愚蠢到只知道肉体痛快的牲畜。
那个时候,他就慢慢有了gay的倾向。
他很小时就知道抽烟喝酒,逃课打架更是不在话下。婊子的儿子嘛,这些都得会的。
一恍多年过去,在秦默十七岁那年,秦芳华的身体开始出现了异样,长期的抽烟酗酒终于还是熬垮了她的身子。
不久之后,她住进了ICU,肺癌晚期。
那几天,她轻则气短胸闷一整夜一整夜的睡不着觉,重则发烧昏迷好几天不醒。
也许是早就预料了自己的死期,她尚且没有那么严重的时候,就用自己和儿子的身份威胁林浩峰认回秦默,林浩峰好不容易获得贺老爷子的认可,也不想横生枝节,只得跟贺芝茹商量,让秦默以自己亲侄子的身份寄养到贺家,瞒天过海。
而秦芳华始终没有熬过那个五月,临终之际,她握着秦默的手一遍遍虚弱的忏悔。
她说,秦默,我……对不起你。
――我有错,可我,可我不甘心啊。
――你要好好的,我会在天上……或者地狱里看着你,看着,林浩峰。
她最后交给了秦默一条花型吊坠,她告诉秦默,以后,交给喜欢的人。
喜欢的人?秦默嗤之以鼻。
秦芳华的临终夙愿是――每年六月之际,给自己捎上一束木槿。
她没能等到木槿花开,死有遗憾。
秦默后来查了木槿的花语:温柔的坚持,美丽永恒的爱情。
秦默笑了,这还真他妈的讽刺啊。
最终,他明白秦芳华这么多年来不肯离开南通,多少是为了恶心林浩峰。她让林浩峰认回自己,也不是完全出于那点聊胜于无的骨肉血亲,她……就是不甘心,希望自己完成她所谓的报复。
第3章 初相见
林浩峰走到权势钱势的高峰,除了那点好运气,能力也还是有的。
当年贺老爷子以一家制药厂书写了一段商业传奇,只可惜后来规模做不上去,技术又不够先进,只能在时代崛起的大洪流里艰难运行,濒临倒闭。
林浩锋可谓是贺氏集团的领路人,他手段高明,杀伐果断,对市场有一个精准的认知,凭着适者生存的坚韧力和一整套完美的策略方案,把贺氏推上了商业界的龙头位置。他眼光独到,放长线钓大鱼,一步步拓宽了贺氏在房地产、金融界、娱乐产业等的全方位涉及和垄断,大刀阔斧,步步为营。可以说,贺氏走到今天,他功不可没。
贺老爷子是有个儿子的,只是他那儿子不学无术,草包一个,成日里除了给林浩峰使绊子没有二事,早些年更是因为搞同性恋败光家族荣耀,被贺老爷子扫地出门。
秦默和贺家的这个长子可以说一个席上,一个地上。
但是秦默不在乎。
他此刻身处贺氏集团的一个公司聚会上,眯起双眼看着林北辰围着顾亦舟,一脸灿笑,不亦乐乎。
林北辰来日可期,是林浩峰捧在手心里的天之骄子,他有着不属于同龄人的成熟,却唯独对顾亦舟黏黏糊糊,把属于小孩子的天真活泼、撒娇卖萌都一股脑的加注在了他身上,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缺少父爱。
事实上,也是有一点点的吧。
秦默其实多多少少能理解林北辰对顾亦舟的这种执念,毕竟自己也曾这么犯贱的热脸贴冷屁股,巴巴的追了人家很长一段时间。
这种聚会上,林浩锋会带着林北辰一个个认人,从小培养他的社交能力。而对自己,从来都是能离多远就离多远。
当然,秦大爷压根就不稀罕他的关注,他来这里无非就是找个床伴,公子哥什么的最对他胃口。
秦默的长相在圈子里算是上乘,很多时候,他不去招惹别人,别人也都会上赶着来勾搭他。
没过多久,服务员就端来了一杯兑了冰的威士忌,轻轻微笑着递给了他:“您好,那边的先生给您点的。”
秦默接过威士忌,顺着服务员的目光看向侧前方,只见一个不到三十,长相英俊儒雅的男人冲他暧昧一笑。
是他喜欢的口味,秦默温文尔雅的回以微笑,一步步朝他走近。
男人伸出手示意他坐到自己身边,轻声道:“你好,徐辞杰。”
秦默把手中的威士忌一饮而尽,喉结上下滚动:“秦默。”
然后就你一言我一语的聊了起来,秦默知道聊天是次要,朝他眨了眨眼睛,转身去了卫生间,徐辞杰紧随其后。
到了卫生间门口,秦默手上一用力把人给推在了墙上,俯身贴上了他的嘴唇,徐辞杰不禁搂住了他肌理分明的腰,脸上闪过几丝惊讶。
秦默捏住他的下巴,声音暗哑:“宝贝儿,我会让你舒服的。”
说实话,他喜欢这种成熟稳重的男人在他面前意乱情迷的模样,身上有压倒一切的攻势气场。
亲了一会,徐辞杰突然推开他,惊讶的看着身后。
秦默疑惑的回过头去,只见卫生间门口正站着校草顾亦舟。
他对顾亦舟扯起一个轻浮的笑容,随后转身低下头去,若无其事的和徐辞杰又来了一个火辣的热吻。
心里却在暗骂:怎么他妈的……哪里都有顾亦舟,抓奸成瘾了这都。
顾亦舟向来淡定,完全把两个人视作空气。
等秦默他们再回到大厅时,徐辞杰要了他的微信。
秦默一直注视着顾亦舟,直到他跟林北辰告别离开时,这才追着人跑了出去。
他出去后,顾亦舟正站在喷泉旁边等司机来接,秦默放慢了脚步,故作平静的走到他身边。
“校草,你好啊。”
顾亦舟抬起头,一双眼睛里满是冷漠。
“我说,顾亦舟,你是不是对我有什么误会啊?”
“我们不熟吧,哪里来的误会?”,顾亦舟嗤笑一声,语气不冷不热。
得,追过你都不算熟。
“校草,你这样说我很伤心的。我看你对我那个弟弟不挺温柔的嘛,怎么,是我长得不够帅还是怎样,你对我就那么冷淡啊。”
见顾亦舟不回答,又自顾自道:“你也不是不喜欢男人,你就是不喜欢我吧。”
顾亦舟听后,难得认真的点了点头,说:“嗯,你这样的,不喜欢。”
他这样的?他哪样啊?秦默立刻反应过来,语气不觉冷了下去:“我这样的人?我是什么样的人啊?顾亦舟,怎么,觉得我太卑劣了?”
“嗯。”,顾亦舟毫不犹豫的回答,脸上神色清清淡淡。
这个男人,果然还是,太无情了。
他实在不明白自己当初的执念从何而来,又为什么到了如今都没能完全死心,就因为他长得好看,不,说到底,还是因为没有睡到。
――
徐辞杰那天给他发了信息,是一家酒店的名字和房间号。秦默直接删了信息,并没有赴约,他觉得自己也不是非要勾搭上一个就跟人家上床。
他坐在冰凉的地板上,一支接着一支的抽着烟,回忆着自己那贫瘠的十八年过往,发现除了跟顾亦舟有关的那段记忆,全都乏善可陈。
秦默第一次见顾亦舟,是在秦芳华葬礼的第二天。
那一天,他站在秦芳华的墓地前,从天空刚露鱼肚白到黄昏日落,天下小雨,很久很久。
他想回家的时候,却陷入了迷茫,他不知道家是什么地方,自己和秦芳华租的出租屋还是林浩锋的高级公寓,是,却都不是。
秦默坐在公交车站的长椅上,交叠着两条长腿,微闭双眼,引来了不少人的注视,长成这样,注定是个万众瞩目的主儿。
直到最后一班公交车驶来,淅淅沥沥的小雨终于变大,他才决定上了车。
秦默怔怔的看着窗外,车来车往,行人神色匆匆,让他觉得疲惫不堪。
下了车,天色已经黑透,离公寓还有一段路程,他径直走进了磅礴的大雨之中,浑身湿透,雨水贴着他的衣服流进胸膛,头发被笼了起来,狭长的眼睛更显得阴鸷危险,整个人看起来野性十足。
居民楼里一片漆黑,秦默习惯了黑暗,摸索着进了屋。
然后,他打开门,看见林北辰的房间里亮着一盏暖黄色的台灯,林浩峰一家人早已入睡。
秦默刚想回屋,就听到卫生间里传来了一阵轻响,不一会儿,就走出一个身材颀长,白得发光的美男子。
不是别人,正是顾亦舟。
顾亦舟看到秦默,擦着头发的手停了下来,一时间怔住。
他没想到这么晚还会有人回来,又淋成这副模样,看他眉眼间和林北辰有七八分相似,心里猜测,应该是他那个远方的表哥,都说侄子随舅舅,果不其然。
秦默看到他,也是一愣,他当时就想,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男人。
顾亦舟的手穿梭在泼墨的头发里,眼睛氤氲着一层薄薄的水汽,嘴唇颜色淡淡的,鼻梁高挺,下巴的弧线完美而不失硬朗。
两个人互相打量了一会,顾亦舟有些不自在的说:“你好,我叫顾亦舟。”,随后又补充:“哦,雨下得太大了,临时走不掉了。”
自然,就算是不下雨,林北辰也有一千种不让他回家的理由。
秦默扯开一个笑容,直直的看着他。
顾亦舟被他看得有些不好意思,便说:“你,要不要先洗个热水澡,这样容易感冒。”
说完,又走到沙发旁接了一杯热水递了过去,当时只觉得这人淋了雨,看着那么的……可怜,心里生出了平常不会有的热忱,犹豫片刻后,又温声说:“洗过澡再喝杯水吧。”
秦默接过他手中的杯子,不小心碰到了他温热的指尖,一股电流立刻窜进了心窝,他木讷的说:“谢谢。”
顾亦舟轻轻一笑,美得不可方物。
也许是这一瞬间的善意,也许是他的脸在灯光下太过温柔,他说话的声音太好听,他的这个笑容太迷人,秦默把这个场面记了很久很久,久到刻在骨血里,从此不可分离不会忘记。
这便是秦默记忆里,他们的初见。
现在想想,心里对他的渴望就是在那一天萌发出来的吧。
第4章 其实是泥足深陷
秦默对顾亦舟说好听点是一见钟情,说直白点是见色起意。
从那天起,他就开始追顾亦舟,隐忍而低调,拿捏着顾亦舟的清高性子,他明里暗里的从林北辰那里打听到顾亦舟喜欢什么,讨厌什么,从未有过的仔细认真。
他每天都会起很早,只为排队买顾亦舟喜欢的香草奶茶和豆沙包,放学时在校门口的固定位置抽着烟等他,风雨无阻的只为跟他说一句再见。
他甚至查到顾亦舟一个星期去哪里干什么,他一个月都不会来学校几次,在追顾亦舟那段时间,几乎每天都在学校待着。
顾亦舟每天星期二的下午都会去图书馆,秦默总会坐在他周围,不看书只看他,顾亦舟低着头认真看书的样子太好看了。
他周末时会去中海湾公园跑步,秦默想着法子制造各种偶遇,送他一束火红的玫瑰。
只是顾亦舟从未吃过他买的豆沙包,从没有收过他的玫瑰,也没有回应过他的每一句再见,他连一个眼神都吝啬给自己。秦默觉得,顾亦舟太无情了,然而即使如此,他依然乐此不彼的追着他,他秦默只要喜欢就追着,并不在乎人家愿不愿意让他追。
直到有一天,秦默在学校门口等顾亦舟时,一个带着眼镜的小学弟突然跑到他身边,羞涩的跟他告白,可能气氛太好,小学弟踮起脚尖在他脸庞上亲了一口,飞快的跑掉了。
顾亦舟偏巧不巧从他身边经过,刚好看到了。
秦默便有些着急的拿起伞追上了他,秦默其实并没有下雨带伞的习惯,只是顾亦舟也没有,所以,这成了唯顾亦舟独有的特权。
秦默给他打着伞,顾亦舟破天荒的没有拒绝,整把伞都举在了顾亦舟那边,不一会,秦默的肩膀就湿透了。
顾亦舟淡淡的看了他一眼,说:“你在追我”,不是疑问,而是肯定。
连林北辰那小屁孩都觉察到了,他又不傻,便冷冷道:“别浪费精力了。”
秦默立刻笑了:“别啊,校草,你说说我哪里不好。”
“我长得还行吧。”
2/65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