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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情诗二十行(近代现代)——秦烟秋月

时间:2021-04-02 08:24:48  作者:秦烟秋月
  用了半小时,我终于将所有的新书搬运完毕,分门别类地放在书架上。放流行小说的那个书架总是需要补货,文学专著的地盘鲜少有人光顾。我对此习以为常,在十几岁的时候,我也对那些大块头毫无兴趣,整日沉浸在金庸古龙的世界里,所以我特别能理解买书的学生们。不时会有家长带着孩子来买一套世界文学名著,看着孩子沮丧的神情,我总是又同情又想笑。
  我轻轻喘着气,用手背抹了额角流下的汗,洗了个冷水脸后,走到郑青云对面坐下:“太累了,以前都没一次性上那么多新货,一会儿蹲下一会儿站起来,真是考验体力。”
  郑青云将手上的书反扣在桌上,起身给我倒了杯凉开水:“我说了我可以帮你的,你偏不要,现在累成这样能怪谁?你说你和我客气什么,搬一点货而已,又不是什么大事。”
  他将热水壶和茶叶一并拿来,看着我,语气似有埋怨。
  我哪里舍得让他满头大汗地和我一起工作,虽然我一直觉得,两个人在一起就是顶浪漫的事,不管是在一起晒太阳还是在一起吹风淋雨。
  我端起杯子一饮而尽,放下杯子时,瞥见郑青云放在桌上的黑皮书,随口一问:“你在看什么?我怎么觉得我店里没有摆这本书。”
  方才放货的时候,我几乎把每个书架又倒腾了一遍,的确没发现店里有封面如此纯黑的书。
  “《爱你就像爱生命》,王小波的书。不是在店里拿的,是我自己带来的。”
  他在说话时,我正在给自己泡茶,左手握着玻璃杯,右手端着水壶,热水与皱巴巴的茶叶相撞,迸发出浓郁的茶香。听见书名后,我不禁抬头看着郑青云,右手僵在半空中,左手手掌包裹着玻璃杯的外壁;杯中水面升高,水声越发尖利,而我像是突然失去了听觉和触觉,保持着这个姿势一动不动,全身只剩下眼睛缓慢地眨着。
  “哥?你怎么了?水要满了,别倒了!”
  郑青云蹙眉倾身上前,抓住我的手臂往上抬,哗啦啦的水声乍然停止。我因皮肉的钝痛回过神来,后知后觉地感到左手的灼烧感,慌忙放开手,对上他焦急疑惑的眼:“对不起,走神了。”
  郑青云被腾起的白烟糊了一脸,眯起眼睛,无奈地说:“很危险。”
  我像个做错事的孩子,讪讪地点头,然而心里惦记的不是被烫红的手掌,而是郑青云看这本书的理由:“为什么会看这本书?据我所知,这本书里收录的都是情书。”
  他说过,他没有产生过喜欢一个人的冲动,那为什么会主动看叙写爱情的书?
  我暗暗地骂自己狭隘,看书还需要理由么?难道这本书只因爱情出彩么?我在犯什么毛病?
  郑青云愣了几秒,不动声色地避开我的目光,垂下眼看着静静在桌上躺着的黑色的封面,轻声说:“因为我想知道,真正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会有怎样的感觉,怎样的举动。”
  他像我干枯的枝桠上唯一的新芽,一字一句牵动着我的全身神经。
  我的指甲紧紧地抠着沙发的软垫,开口时,声音有些颤抖:“这真是······挺突然的,我以为你对这些不感兴趣,所以从来没和你推荐过这类书。”
  郑青云抬起头,深深地看了我一眼,那双美丽的眼睛里竟然写满了我读不懂的语言,我第一次见到希望和悲悯如此完美地融合在一对点漆黑瞳里。他张了张嘴,但最后还是没能出声,沉默半晌,才说:“从前不能够体会,现在好像明白一些了,所以想在书里寻找答案。”
  暖烘烘的室内,我霎时手脚冰凉:“你······有喜欢的人了?”
  “可能是吧,”郑青云勾起唇角,浅浅的笑意水波一样荡漾在他白皙的脸上,及至眼尾,那点淡笑已经彻底消融无踪了,他喃喃地说,“子骞,我觉得我好像懂了,又好像没懂,从来没人告诉过我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感觉,别问我了,我真的不知道。”
  开窍
 
 
第28章 
  他不知道。
  那他知不知道,他眼前的这个人发了疯地喜欢他?
  那他还知不知道,这个人发了疯都要小心地忍着,装出一副纯良正直的模样,与他朝夕相处时还要克制着保持距离,一举一动都要细心揣摩?
  我不知道郑青云是什么意思,我被他的一句“可能是吧”折磨得快神志不清了。
  他喜欢上了一个人,那个人是不是我?
  我坐在沙发上自作多情地幻想着,但越想越清醒,脸色也渐渐阴沉下来。郑青云似乎被吓了一跳,担忧地问我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我深吸一口气,扯着嘴角告诉他我没事。
  他若真喜欢我,方才的眼神不该是那样的小心翼翼,方才的言语不该是如此的模棱两可。喜欢一个人是藏不住的,就算嘴上不说,快乐也会从眼睛里跑出来,可我没看到他的快乐。
  我很早就下了班,回家后告诉我妈我吃过饭了,把自己关在房里没再出来过。
  晚上我躺在床上,睁开眼望着天花板上的吊灯。我盯着灯中央光亮最强的地方看,直到眼睛酸涩得流出泪水,才慢慢阖上眼皮。
  周遭是一片沉静,我在这样的漫无边际的寂静里涌生出恼怒、嫉妒、心酸、失望……潮水一般的心思一波接一波地袭来。我质问自己,我是不是输了?
  输给谁了呢?连这我都不知道。
  我不甘心。
  我回忆着下午的事,尽量以冷静的、旁观者的角度去看,却发现整个过程不过是我询问郑青云看书的原因,郑青云回答,并且在我的追问下迷茫不知道自己是否拥有了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爱情似乎离我很远,我的身边没有出现过想要在一起的那个人……”,“可能是吧……我觉得我好像懂了,又好像没懂……”
  我突然想起郑青云说过的两句话,翻了个身,蓦然睁开眼,正对上窗外漆黑夜色。
  我扯了扯嘴角,发出一声怪异的笑。这个笑把我自己都惊讶到了,我发觉我骨子里还是和从前一样,藏着不易察觉的凶恶和暴戾,带着不轻易低头的骄傲,相信只要是还未决定的事,便有扭转乾坤的可能。
  我的心里有个声音说,郑青云只会喜欢你,他的态度转变相距时间太近,而这段时间里你是他接触最多的人。
  我的心里还有第二个声音说,少在这自作多情了,他凭什么会喜欢你,凭你那么久都只敢以朋友身份自处,连一点越矩的事情都不敢做吗?
  我被两种不同的声音纠缠得头疼,过了片刻,又有一种不同的声音冒出来:“先不论他到底喜不喜欢你,就算真有那么一丝希望,也得先帮他看清自己的心。”
  需要看清自己心的,不仅是郑青云,还有我。
  我得承认我的确对他有所图,我想和他以伴侣的身份相处,而不仅仅是作为很好的朋友。
  哪怕缘分真的只有现在这样深,我也要亲手摸个底,然后伤心一会儿,坦然地浮出水面。
  伤心一会儿吗?我无奈地摇头,说总比做容易,而人在头脑混乱的时候,两件事都不容易。
  我强迫自己放空大脑,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失去意识之前,我骂自己一晚上想的都是些狗屁。我妈说得对,不管结局是好是坏,争取过的人才不后悔。我不知道爱情是不是也是这个道理,之前那段七年的感情并没有给我任何启示。
  我不是第一次喜欢一个人,但我是第一次追求一个人。我像个蹒跚学步的小孩,满心惦记着罐子里的糖,想踮脚,又怕摔倒。
  第二天见到郑青云的时候,他似乎忘记了昨天下午发生的事,或者说,他压根没把那当回事,笑容还和往日一样和煦,一举一动让人如沐春风。
  一晚上的时间也让我沉静下来。我告诉他,下午书店会歇业,我约了朋友出去玩,恐怕没办法招待他。
  郑青云呆了一下,随即点头:“哥是该出去透透风了,忙活了那么久。”
  我上前一步,离他更近了些。他的眼神平静,见我靠近,有些诧异地抬起头,浓黑的眼睫煽动着,像长着长指甲的修长手指,一下一下,轻轻在我心上挠着。
  “你也是,别累坏了身子。”
  我将手搭在他的肩上,大拇指假装不经意地从他脖颈的嫩肉处擦过,像哥哥嘱咐弟弟那样拍了拍。
  郑青云弯起唇角:“知道了。”
  他垂了眼,所以没看见我嘴角勾起的微小弧度。
  如果不是听到了他骤然急促的呼吸声,我可能真的会一直以为,他的每一个笑容都单纯得不掺一丝杂质,单纯到了刻板模式化的地步。
  我知进退,后退一步,还是克制守礼的卓子骞。
  这件事像汪洋大海中的一朵水花,转瞬就消失不见,却让我不由自主地心情变好了些。
  下午刘开允开着他那辆黑得发亮的奔驰来接我,第一句话是抱怨我怎么挑了个这么偏的地方开店,第二句话就是发生了什么好事让我看上去那么开心。
  郑青云刚去了附近的一个小区送花,骑着自行车回来时,恰巧看见我坐上了刘开允车的副驾驶。
  我主动和他打招呼:“青云,我走了啊。”
  郑青云一只脚点地停下,笑着朝我点了点头,瞥见驾驶位上吹着口哨的刘开允,愣了愣,弯下身子小声问:“男朋友?”
  他刻意压低声音,就是为了不让刘开允听见,没想到那孙子耳朵尖,还是听得一清二楚,瓮声瓮气地大声说:“您真有眼力,猜对了!”
  说完便冲郑青云微微颔首,一脚油门踩下去,路旁大树匆匆掠过,瞬间不见郑青云身影。
  我身子朝后一仰,抓住门把,狠狠地瞪了刘开允一眼。
  “你哪根筋搭错了,骗他干什么?”
  “呵,那么大反应干什么,打扰你追他了?”
  刘开允用余光瞥了我一眼,我眉头一皱。
  “真被我猜中了,”他吹着不着调的口哨,得意地说,“你看看,你前段时间打死不说,还不是被我给逮着了,还不如从实招了呢。”
  既然他猜中了,我也不再掩饰:“怎么知道的?”
  前面是红灯,刘开允停下车,捏着鼻子学我的腔调:““青云,我走了啊。”什么事情都要报备一声,还温情款款的,谁发现不了?”
  我愣了一下,望着前方,喃喃地说:“他啊,他就没发现。”
  刘开允哼了一声:“这叫当局者迷。”
  “诶,你今天把我和杨槊拉出来唱歌,究竟是想干嘛?”刘开允问,“该不会,你受了什么情伤,需要哥几个给你调解调解吧?”
  我心里一紧,被噎得一句话也说不出。刘开允看上去说话没个正经的,猜东西的能力真是与日俱增,八九不离十。
  “你看我这样子像是受了情伤吗?”我摊开手,“只不过想着那么久没和你们聚了,可惜陈老幺又有事。”
  总不能告诉他,我昨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胡思乱想了一晚上,为情所困的公牛一样四处乱转,想找个法子转移一下注意力,结果最后又莫名其妙地自己想通了吧?
  刘开允半信半疑地看了我一眼:“晚上去酒吧,把你灌醉,不信你不说真话。”
  我满头黑线,闭嘴不再言语。
  杨槊在足疗馆楼下等我们,他怕冷,穿了件棉衣,裹紧了衣服站在树下。看见刘开允的车,他眯起狭长的眼睛,招了招手,待我们下车后,打着寒颤抱怨道:“这天真冷,要不是怕你们找不着地方,我才不杵在这儿像个木桩子。”
  杨槊说的没错,足疗馆里包间众多,不知道拐了几个弯,我们才终于在躺椅上坐定,脱了外套,将冰凉的脚缓缓伸进盛满热水的洗脚盆里。
  洗脚的服务生手上有茧子,力度合适,低着头安安静静地按摩脚板心,默不作声。
  “等会儿去斗地主,打完牌就去九眼桥,”杨槊悠闲地闭着眼睛,“巴适!”
  “就是!”刘开允附和着,“我老爹没事就剥削我,你们评评理,自己家的公司,有必要那么兢兢业业吗?”
  我冷笑一声:“自己家的公司都不兢兢业业,怎么,你爹白养你了,肥水流到外人田?”
  杨槊睁开一只眼睛:“本来说陈老幺来了,就刚好凑一桌麻将,得,现在只有斗地主了。”
  我说:“我不会打麻将。”
  刘开允说:“哥几个知道,但你总不能一直不会吧,找个机会教教你,还能顺便欺负新手,从你这儿捞一大笔!”
  杨槊另一只眼睛也睁开了,嚷嚷道:“刘开允你是狗吧!你家那么有钱了还从卓子骞身上捞油水?还做不做人了?”
  我懒得理他们,闭上眼睛,想起两个多月前的一个晚上,那个时候,天还没有这般冷。
  但凡是四川人,对这类赌博游戏都有天然的痴迷,哪怕是在农村。敞着门,一群人围着边缘腐朽的木桌子,坐在吱呀作响的劣质板凳上,手里抓着牌和骰子往桌上扔,有钱的赌钱,没钱的喝酒。
  郑青云带着我凑热闹,看着看着,自己也坐在椅子上,颇为熟稔地将麻将摞成行,往前一推,神采飞扬地喊道:“胡了!”
  他朝我摆手,说要让我也试试,我只好俯下身,在他耳畔说我不会打麻将。他也像刘开允和杨槊第一次知道我不会打麻将那样惊奇地看了我一眼,随后笑着说:“没事,不会就算了,以后我教你,一点也不难,哥肯定能学会。”
  他如此笃定,仿佛我能办成世界上所有的事。
  而我也是那样笃定,仿佛他答应我的事便一定会办到。
  还是想要你们的评论的,夸我也行,连更两天了
 
 
第29章 
  “最后的缆索,你牵系着我最后的渴望。在我贫瘠的土地上,你是最后的玫瑰。”
  ——巴勃罗•聂鲁达
  斗地主我一个人赢,他们两个人输得彻底,吃了饭后,起哄着让我包了今天晚上的酒钱。
  幸好我现在对这些身外之物并不在意,够用就行,换作几年前那个满脑子存钱在上海买车买房的卓子骞,估计早就拿起空酒瓶砸死这两个特能喝的败家玩意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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