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青云说:“是啊,每天都是我负责给她加餐,所以把她养成现在这副白白胖胖的样子。”
他轻轻笑了一声,接着说:“本来旁边开了一家文具店,生意特别好,结果最近老板因为想回老家就搬走了,现在还空着的,也没人租。唉,空空荡荡的,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我随口一问:“铺面有多大?”
郑青云想了想,答道:“大概……有你家书店的四分之三,面积不小了,我曾经见一个老师带着她们班所有学生走进去都装得下。”
他啜了口茶,看着我感叹道:“哥,你不是说我厨艺好吗,我想着过几年我资金充裕了,旁边这铺面也还空着的话,我就听你的话,开一家面馆,就算挣不了钱,拿来锻炼手艺也好。”
我没立即回应他,沉默须臾,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开口道:“锻炼手艺的事以后再说,这次你得让让我。”
郑青云狐疑地盯着我:“哥,让你什么?”
方才他随口提起书店,我心里突然冒出一个想法。空着的铺面紧挨着郑青云的花店,大小也合适,那如果,我租下了那个地盘,再开一家书店,是不是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和郑青云做邻居了?
我因这个念头激动得话音颤抖,努力克制了些,语速飞快地对郑青云说了我的想法。郑青云听了,摸着下巴含笑看我,那眼神总让我觉得他看透了我的诡秘心思,莫名有些发虚。
“子骞,想不到啊,”郑青云突然敞亮地笑开,驱走了方才的神秘,“你竟然那么有钱啊!”
我:“……”
“你就这反应啊,”我无奈地揉了揉眉心,“我还以为你要义正辞严地拒绝我呢。”
“我拒绝你干什么,我本来就是说着玩,开面馆随缘,我现在想的就是把花店经营好。”郑青云说,“只是你一个人开两家店,怎么照顾得过来?”
我说:“这不是问题,我找个人看着这边就行了,”又觉得这样说显得我太急切,顿了一下,补充道,“考察他几个星期,然后我就去你那边过清闲日子,总是守着书店实在太安静了,我也想找个人陪我说话。”
店里来了几个顾客,我起身招待,郑青云坐在椅子上喝茶,戴上耳机听歌。来客带着很强的目的性,拿了书付款便离开,前后过程快速利落得仿佛无人来过。郑青云摘下耳机,感叹道:“是啊,要是所有来的人都这样速战速决,的确挺寂寞的。”
他垂下眼沉默片刻,手肘放在桌上,脸凑近了些:“这样吧,我先替你联系着,你下周找个时间来看铺面,顺便来我家花店参观参观,吃个饭再走,怎么样?”
不等我回答,郑青云坐正身子,微微抬起下巴,带着点滑稽的威严:“不许拒绝,我蹭了你两顿饭,现在轮到你蹭我的了。”
门口路过一个骑着三轮车卖唱片的男人,收音机播放的声音大得整条街都听得到,偏偏还骑得极慢,老年人在公园悠闲散步似的,摇头晃脑,千回百转的歌声萦绕耳畔:“若说有情缘,为何心事终虚—噫—虚—噫—化……”
我和郑青云相视一笑,我说:“我早等着了,你想多了,我吝啬得不行,天天惦记着。”
迈出了这第一步,我似乎壮足了胆,慢慢丢掉之前相处时小心翼翼的包袱,变成那个更加真实的我——脾气不太好,性子有点急,嘴巴有些毒,偶尔会让感情战胜理性的卓子骞。
这样的我,不知道能不能让郑青云接纳,我也想过是不是温柔体贴的旅伴更加令人心动。可一想到面前的是郑青云,我就无法长久伪装;我试图变得更好,不代表我要以假象示人。
郑青云打了个响指,语气轻快:“那就说定了,下周六,宁宁也能从学校回来,到时候不见不散。”
两个幼稚鬼~
难得连着两天更,你们不夸我一下吗
第25章
“但我的话语被你的爱染上颜色。你占据一切,占据一切。”
——巴勃罗•聂鲁达
郑青云很快和店铺的委托代理人接洽妥当,传给我几张门面内部图:“哥,代理人说你可以亲自来看看,满意的话就签合同,早签能便宜些。”
他打电话来时,我正站在窗边赏月。一弯弦月被高楼大厦上纷繁刺眼的霓虹灯衬得没那么夺人眼球,清浅纯洁的光辉涟漪一般在夜幕荡开。我倚着墙,头脑放空着让百无聊赖的时间流走,就像从前无数个相似的夜晚。
“行啊,我周六来,先看铺面,然后去你家吃饭,按你的安排来。”我盯着缺月旁边唯一的一颗针尖一样细小闪亮的星星,“今天周三,还有三天了。”
郑青云在电话那头轻轻“嗯”了一声,恬淡而平静,就如同这恍惚间逝去的寻常日子。太阳东升西落,纵使思念驰骋,三天也并不难熬。
这次我是开车去的,隔着个红绿灯,就看见郑青云站在花店门口等我。天凉了,他穿了件长至膝盖的卡其色薄风衣,一只手拎了个袋子,另一只手抓着门把,机械地开开合合,像小男孩最喜欢的手臂可伸缩的铠甲勇士。
距离太远,我看不清他的神情。我从来没发现等红灯是一件如此让人心烦的事,我的前脚掌放在油门上,几次想踩,信号灯却还保持着恼人的红色,仿佛在嘲笑我的急躁。
离得越近,越能真切地听到心中那汪温水沸腾的声音,咕咚咕咚冒着气泡,似乎下一秒就会炸开。停车,开车门,锁车,我在重复过几千遍的动作中沉静下来,回身面对郑青云时,我依旧是泰然自若的卓子骞。
每次来见郑青云,我都瞒着他独自翻越一座山,我以为那座山会随着我们认识时间的增加而变得低矮,但心的起伏坡度和心跳的速度似乎没有任何负向改变。
他总能在我心里烧灭一切,温柔地燎原。
“来了,”郑青云松开门把朝我走来,带着我走向花店旁那片暗沉沉的灰色,“代理人在里面,带了合同,你去看看吧。”
“你不去吗?”
“我在外面就行,里面光线不好,”郑青云浅浅一笑,“你快点看啊,再过一会儿该吃午饭了。”
“你还在这儿,午饭就好了?难道不是你做?”不是郑青云做饭,我不可避免地生出点失落。
“我姐夫做,”郑青云唇角弯着,像是衔着一朵桂花,“别担心,他手艺很好,以前当过餐馆的大厨。我的厨艺不是我姐教的,是我姐夫亲传的,他本人比我更厉害。”
铺面大小的确如郑青云所说,大约是我现在书店的四分之三。走到最里面有个丁字形的分叉,左右两旁各延伸五米。我边看边考虑每个地方的用途,中间放贯通里外的书架,两旁留出顾客行走的空间;里面可以摆两张沙发作为阅览区,也许还可以发展发展泡茶冲咖啡的副业……
我爽快地签了合同,代理人满意地与我商量了一会儿便离开了。郑青云从花店里搬了张板凳在街上坐着,手腕上套了个袋子,见我出来,失焦的瞳孔蓦然亮起来:“聊好了?那走吧。”
我挑眉问他:“你怎么肯定我就签了合同?”
郑青云瞟了一眼我的右手,随即抬眼,眼眸里的嘲弄稍纵即逝,嘴角却遮不住的笑意:“好哥哥,合同还在手里呢,这也想抵赖?”
我怔愣半秒,看着他的眼睛也笑起来。实在是太傻了,像是在没话找话,但如果这样的闲聊能逗他一乐,那片刻的尴尬倒也无足挂齿。
我说:“不抵赖,事情办妥了,终于可以吃饭了。”
我跟着郑青云去了他的家,他家在一栋只有六层楼高的小区里,植被茂盛,最大的两棵树能够遮天蔽日。正值中午,路上树影婆娑,黄叶俯首即是。沿路走到尽头再左转就是他家所在的单元,上三层楼梯,郑青云拿出钥匙,打开了挂着对联的那扇门。
隔着门就听见了噼里啪啦的菜入油锅的轰鸣声,门甫一打开,这声音就潮水般从四面八方灌入耳朵,来势汹汹。我站在玄关,一边换拖鞋,一边扫视了一遍整个屋子的布置。
“姐夫,我回来啦,”郑青云扯着嗓门吼,“你继续做,不用出来招呼我们。”
卧房的门咯噔打开,里面跑出来个圆脑袋长头发的女孩,弯着眼睛笑眯眯地招呼着我们:“舅舅好,帅哥哥好。”
这应该就是郑青云的外甥女宁宁,我正准备和小姑娘打个招呼,就见郑青云在她脑袋上拍了一把:“乱叫什么呢,这个叔叔比你舅舅我还大几岁,怎么能叫哥哥,辈分不对,知道吗?”
女孩撅着嘴揉脑袋,眨着眼委屈地看着郑青云,小猫咪一样哼哼着。我连忙说:“叫哥哥就叫哥哥,我看起来年轻,是吗?”
宁宁眉眼带笑,微微抬起头,大方地直视我的眼睛:“还是叫叔叔吧,不然小舅舅又要揍我了。”
郑青云双手抱胸,并没有真的生气,看热闹似的在旁边搭话:“说的好像我经常打你一样,还不是天天当个宝贝捧着。小祖宗啊,别挡路了,让叔叔和舅舅进去行不?”
宁宁瞪他一眼,飞快地回了趟房间,出来时,往我手里塞了瓶酸奶。
“最后一瓶了,”她朝我挤了挤眼,“舅舅没有。”
我竭尽全力露出一个亲切的微笑。我不很擅长和孩子打交道,大学的时候做志愿服务,幼儿园和小学的孩子们都更亲近我的室友。室友也说,我看上去比较冷淡疏离,亲和力不足,虽然相貌不错,但孩子们更喜欢热情活泼的大人。
郑青云哼了一声,嘱咐宁宁好生招待我,走去厨房看他姐夫炒菜。宁宁在我旁边坐下,睁着一双铜铃似的大眼,左手拢在嘴旁,悄声问:“哥哥,你叫什么名字?”
我茫然地眨了眨眼,方才还叫叔叔,那么快又改口了?小女孩狡黠地笑着:“你看上去很年轻的,我舅舅犟得很,刚才我只能依他,以后当着他面我就叫你叔叔,背着他就叫你哥哥,好不好?”
“行呀,”我来了兴趣,微微弓着身子,盯着小女孩黑葡萄似的眼珠,压低声音,“你说你舅舅犟得很,我怎么没觉得?”
绕了一圈,话题又回到郑青云身上。十二岁的女孩哪里知道我对她“犟得很”的舅舅怀着怎样的心思,不设防地侃侃而谈:“舅舅这个人,想做什么就立即要去做,十头牛都拉不回来。他前几天想喝旺仔牛奶,楼底下超市卖光了,结果他大半夜骑了半小时自行车到二十四小时便利店去买,哥哥你说他犟还是不犟?”
太有画面感了,我扑哧乐出声,想起在丽江他出去买水的那个晚上,一个人提了二十瓶水回来,忍不住说:“犟,别说十头牛了,二十头都不行。”
小姑娘咯咯地笑着,笑声和郑青云如出一辙。攀谈得正热闹时,厨房门被推开,雄浑的男声吆喝着:“快过来吃饭了,鱼凉了就不好吃了!”
郑青云的姐夫比他矮了半个头,身材结实,浓眉,塌鼻子,眼睛不大但很亮,看上去憨厚但不愚钝。郑青云跟在他后面,两个人一人端着一盘菜,来回走了三趟才上齐。
“是小卓吧,弟弟总提起你,说你们旅行的时候在一块儿的,”男人递给我一双筷子,笑容纯朴,“第一次来,千万别见外,随便做了两个菜,将就着吃了啊。”
我看了眼郑青云,他正在吃麻辣鱼,露了一半裹着红油的鱼肉在嘴外,双唇被热气熏得发红。他对上我的目光,冲我眨了眨眼。
弟弟总提起你。哪怕有可能是客套,但这一句话就能让我心软下来,开口时,语气里的生涩和僵硬的杂质都被欣喜磨得干净,从骨子里透出与以往不同的、宛如无瑕之玉的温柔和善。
“姐夫说笑了,”我说,“青云叫您姐夫,我就跟着他叫了。姐夫手艺很好,青云说了您曾经是餐馆的大厨,就别太谦虚了,让我这种不会做饭的人都无地自容了。”
我的话里还藏了点隐秘的小心思。也许别人家里同辈的人都可以跟着叫,但我心里一直有一道坎,觉得只有亲密的人,诸如亲人、爱人,才能使用同样的称呼。我像是偷偷从糖罐里拿了一颗夹心软糖含在嘴里,在没人的角落里轻轻咬一口,不动声色地用舌尖去承渗出来的香甜味。
郑青云搁下筷子,擦干净手给我倒了杯酒:“知道你开了车来,下午多待一会儿再走就没事了。”
宁宁在一旁搭腔,我发现她的手也是肉嘟嘟的,果然符合郑青云嘴里“白白胖胖”的形象:“卓叔叔在这儿,宁宁给你讲好多故事。”溜溜转着眼珠看着郑青云,嘴角翘着,像只狡猾的仓鼠。
郑青云不解其中含义,问:“你讲故事?你怎么没和我讲过?亏我那么疼你,还给你带红薯干!”
我抿着嘴无声地笑,不大的餐桌旁围坐了四个人,刚出锅的菜尚热气腾腾;家里的女主人走了,却仿佛只是暂时离开片刻,并不是永远地消失,不然我实在想象不出,以前这里该有多温馨呢?
第26章
宁宁嘿嘿地笑着,眼睛眯成两弯月亮,黑漆漆的眼珠子里嵌了星星,凑过去抱着郑青云的手臂,娇滴滴地说:“知道舅舅最好啦。”
郑青云用鼻子哼了一声,另一只手拿着筷子夹了片鱼肚皮的肉放在宁宁碗里:“没良心的小崽子,别缠着我了,快去吃饭吧。”
第一次见到这样刀子嘴豆腐心地照顾小孩子的郑青云,发现他的体贴竟然是多样的。他有一座五彩斑斓的花园,栽满了对他人的温柔和对美好的追求,面对不同的人时,他会献上不一样的花,有的浓香馥郁,有的淡香清幽,但每个得到他赠礼的人都心满意足。
我不由得感叹:“你们感情真好。”
郑青云笑着看了眼女孩,郑青云的姐夫含着笑意的目光在郑青云和宁宁身上辗转,叹了口气:“宁宁从小就跟着我弟弟,他们俩特别亲。宁宁读小学的时候接送都是他带着,放学了就跑花店吃东西。没办法,以前我和青云他……”
男人说着说着,眸光一黯,怔怔地止了话音。宁宁在专心致志地吃鱼,没注意父亲再说些什么。郑青云的微笑淡了些,抿着唇,在男人手臂上轻轻拍了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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