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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情诗二十行(近代现代)——秦烟秋月

时间:2021-04-02 08:24:48  作者:秦烟秋月
  隔着一层布料,他身体的温度依旧如一尾游鱼钻进我的额头里。比气温略高的温热像一团被风吹散的蒲公英,在我的体内飘到每一个角落。手腕的疼痛消失了,我的唇贴着他的衣摆,在他的肚脐上印下一个吻。
  那个地方开出一朵花,白粉色的海棠,是这漫山遍野最特别的一支。
  我站定,仰头看他,抱歉地说:“对不起,吓着你了吧?”
  郑青云先点点头,然后又无可奈何地缓缓摇头,我看见他耳垂还有一抹艳丽的粉没遮住,眼里跳跃着奇异的、我读不懂的光。
  他说:“没事,我该让你走前面。”
  听到我耳朵里,好像还多了一层意思——没事,反正无论如何,我不会怪你。
  我的目光再一次落在郑青云的肚脐的位置上,仿佛那里是我爱情的栽培之地,方才它获得了一次特别慷慨的雨露的浇灌,更加香气远播。
  于是我听郑青云的,走在他的前面,注意着脚下,心里却想着,我已经吻过了他的头发,他的肚脐,什么时候才能在这之间筑一座桥,在他的眼角,他的唇上,他的乳/尖,他的每一寸皮肤上,留下我的印记?
  二十九岁的我,第二次对一个男人抱有性的幻想。在这样暧昧的时刻,我已经拥有了太多,就算他不答应,我也不会介意。
  又走了十多分钟,我的眼前出现密集的遗弃许久的房子,木头已经腐朽了,透着发黑的死气,枯朽衰败的气质和周围的生机勃勃格格不入。郑青云带着我一个一个地找,最后在一个保存最完好的、处于古老村落边缘的房子旁站定,说:“应该是这里了。”
  他指着挂在门口的一个生锈的铃铛:“这个铃铛,是我八岁的时候,和姐姐去成都之前,在这里挂的。”
  我问:“为什么人已经走了,却要把铃铛留下?”
  郑青云说:“因为那个时候我以为我还会回来,”他声音轻飘飘的,讲述在岁月洗礼后渐渐浮起来的往事,“我离开的时候,我爸妈走了,我姐姐带着我。在那之前她一直在外面打工,我们很少见面,后来我才知道,以后我只能和她相依为命,这个地方,也离我越来越远了。”
  他盯着一动不动的、已经变成灰色的铃铛,接着说:“很长一段时间姐姐也没回来,都是大伯在守着我们家以前的房子,直到后来全村搬迁,我们才每年回来一个月,老房子就再也没管过了。”
  我走近废弃的房子,一股潮湿阴冷的腐烂味道向我扑来。我微微蹙眉,屏气忍着,用尽了一包纸才拭尽铃铛表面的灰,将它摘下来递给郑青云:“既然来了,就拿走吧,做个纪念。”
  郑青云接过铃铛,淡淡地笑了笑:“谢谢哥,我回去以后,把它挂在新房子门口。”
  方才取铃铛的时候,我仿佛看见了八岁的郑青云孤零零地站在门口,一个二十出头的女人抱起他,无声地淌着泪,泪水打湿了他肩膀一大块。郑青云似乎什么也不知道,呆愣愣的,沉默了一会儿后,跟着女人一起哇哇地哭。我想上前擦干郑青云脸上的泪痕,他却一下子消失了,再次出现时,变成了眼前这个总是笑着的男人。
  回忆是无情的子弹,有的只与你擦肩而过,惹你惊慌,有的却会将你撕裂,留下空洞的残骸。
  郑青云今天比以往平静了许多,他环顾四周,对我说:“你看,海棠还在。”
  九月是海棠的结果期,红色的球形果实垂着脑袋,像春节时家家户户门前挂着的小灯笼,喜气洋洋的。我和郑青云都被这火红的热情感染了,他敏感的心也雀跃了不少,摘了个果子掂在手里,说:“这果子是可以吃的,好像还可以入药,以前村里有人拿去卖,但我没吃过。”
  他转头笑着对我说:“海棠树开花的时候,我还把细铁丝折弯来穿过珠花,给我妈插戴,我姐姐回来了,我就也送她一个。”
  我问:“青云,你的花圃里有海棠吗?”
  他愣了一下:“没有,海棠是长在树上的,而且城里买海棠的人不多。”
  我手心包裹着一个火红的果实,认真地看着他:“那以后,我在我书店的院子里种一棵海棠树,每年开花的时候,我就叫你过来一起看,好吗?”
  郑青云看着我,全身只剩睫毛煽动。也许是片刻,也许很久了,他抿着的嘴唇微微张开,将摘下来的果子放进我的衣服口袋里,垂着眼说:“好。”
  郑青云有变化了,我说了这是双向暗恋哦哈哈
 
 
第22章 
  郑青云赠我这一个字,就好像往我嘴里塞了一颗山楂,表皮酥酥软软的,咬下去才知道里面是那样醉人的酸甜。他垂着的眼挑起来,舌尖的甜就在我口腔里漫开,他的眼眸里映着红色的海棠果,最深处藏着还未绽放的花心。
  我仔细算着,这是我们之间的第五次邀约。是不是只要我不停地邀请他,他就不会拒绝走近我的生活,不仅是现在,将来也是?
  那我要做一个毫不吝啬的分享者,将我拥有的快乐都倾囊给予,小到今天在路上看见了一个长得很可爱的七星瓢虫,天上有一朵形状奇特的云,我都写在信里,给他寄同城快递。
  郑青云说要带我去摘山上的野果,我们就继续朝山上走去。过了老村子的一段路有刚开花的桂花树,那是没有人特意照顾的野桂花,开得不盛,但香气毫不遮掩地散在空气中,热烈馥郁。
  再往上走,树上就不开花了,挂着沉甸甸的果子,树枝被压弯了腰,似乎下一秒便会折了。
  “这是苦枣,”郑青云从地上捡了根长树枝拿着,戳了戳树上青色的果子,“味道嘛,那是真不怎么样。”
  我见他单是提起就皱着眉毛,语气里满是嫌弃:“你是吃过吗,那么大的怨气?”
  郑青云撇撇嘴,从树上打了两个苦枣下来,慢悠悠地走过去捡起来:“小时候吃过,五六岁的时候吧,跟着村里的大孩子上来摘果子吃,结果遇见这么个不好看也不好吃的玩意儿,现在想起来嘴里都全是苦味!”
  他嘴里咂摸着,仰起头盯着扑簌簌掉叶子的苦枣树,半眯着眼,眼尾晕着金黄的光。
  我见他转着苦枣就像老年人转核桃,好笑地问:“怎么,不甘心,要让我也尝一尝?”
  郑青云偏头,眼睛睁开,唇角一勾,复变为精神抖擞的样子:“你要愿意,洗干净了可以试试看,我只是打下来让你看个清楚的。”
  说着,他朝我眨了眨眼,微抬下巴,“接着!”掷了个椭圆形的枣子给我,颇有点重量,落在手心尚有钝痛。
  这野果安静地躺在我手里,表皮光滑,有着春天树枝刚抽芽的嫩青色,凑近了闻还有一股草酸味。
  郑青云走到我身旁,也凑过来继续说:“村里人打苦枣,好像是因为这可以入药,清热化痰,至于是不是真的我就不知道了。”
  我说:“是不是所有带着苦味的东西都可以清热?”
  郑青云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大笑道:“果然,从小就被逼着多吃苦的,苦瓜,苦枣,乡下城里都一样。偏偏甜的就不能多吃,说是坏牙齿,败胃口,现在想想怕不是个骗局!”
  我挑挑眉:“你真单纯,还就信了。”
  郑青云无奈地摇摇头,黑发遮住了他的半边眼睛:“以后再也不信了,走吧,上面还有好多。”
  我脱下外套,袖子扎在一起,兜成个袋子,带着两个苦枣继续向上。一边走,枣子就在袋里晃悠,发出砰砰的闷响,我像个沿途化缘的僧人,这座山就是我的施主。
  郑青云手揣在裤兜里,轻车熟路地走在蜿蜒崎岖的小路上,宛如一只轻盈的燕子从这个枝头飞到另一个枝头。“这个,我叫它状元果,”郑青云环抱着粗壮的树干,他的手臂竟不能将它完全围住,“又长大了,以前我大伯都可以把它抱住的。”
  我问:“又是你随口取的名字?”
  郑青云做出一副被我识破后恼怒的模样,踢了颗小石子到我脚边:“对啊,我又不知道它叫什么,就算知道了,也记不住。”
  他又变成了那个属于自然的精灵,说些不着边际的话,可又句句真诚,像是在逛自己的院子,骄傲地介绍私藏的珍宝。而我是得到特许证被他亲自领进来的参观者,见了什么都新奇,但最让我惦记的不是这满山的珍宝,而是这个带点小脾气的藏宝人。
  我把石子重新踢回去:“总该有个理由吧,为什么叫状元果?”
  郑青云扯下一截树枝,上面结了十多个形状不规则的果子,明黄色,他一个个摘下来:“你别看它长得多,其实每年也就半个月可以采,我们来得巧,再晚来几天,估计就熟透了,落在地上烂掉,就又得再等一年。少啊,物以稀为贵,就和古代的状元一样,凤毛麟角。”
  他招我过去,把果子扔进兜里,剩下最大最饱满的一个,拿瓶装矿泉水洗净后递给我:“状元果是甜的,只有一点酸味,吃起来像……像李子,尝一个?”
  我放进嘴里嚼了嚼,这果子饱满多汁,虽然个头不大,但是甜分不少,余一点点酸味在舌尖,让人总有一种没吃够的感觉。
  我点点头:“有点像李子,但比李子好吃。”
  我走得腿有点发酸,郑青云便叫我随便找个干净的石头坐下,自己接过我的布兜到处摘果子。我一边抽烟一边看他,红果子,紫果子,橙果子……五颜六色,全都落在兜里。
  我对他喊:“悠着点,等会儿背不回去了!”
  郑青云喊回来:“我来背!这点重量算什么!”
  我哭笑不得,只能任由他将山上的每一棵果树都光顾一遍,抱着几乎要漏了的我的外套乐呵呵地走回来,像是抱着五彩斑斓的秋天。
  “哟,哥,你这日子也过得太美了吧!”郑青云微微喘着气将布兜放在我旁边,坐下来看着我笑,“我去觅食,你就在这里享受,你难道不愧疚吗?”
  我瞥他一眼,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烟:“现在呢,我算是投桃报李了吧?”
  我们两个并排坐着,一边吞云吐雾,一边吃着野果。头顶是茂密的叶冠,阴影罩着我们,郑青云脸上掠过天边飞鸟的影子,稍纵即逝,他的睫毛是振翅的蝴蝶。
  “记得别往地上扔,”我说,“别引起森林火灾了。”
  郑青云轻飘飘地说:“不敢,谁要毁了这座山,我得记恨他一辈子。”
  耳边是风拂过树梢的沙沙声和虫子絮絮低语的叽喳声,郑青云吃了几个果子后,烟也灭了,他又成了孑然一个人,开口道:“哥,你知道吗,刚才我走到那边,看到了几个人的墓。”
  他嘴唇翕动,极缓地眨着眼:“我不认识他们,应该是上个世纪的老人的墓地,墓碑上的字都快没了,在我眼里,就是一块不够光滑的石板。”
  我说:“以前的人都有叶落归根的想法,不论活着的时候住在哪里,死的时候都想葬回故土。他们也不求有人记得,只是求着魂归故里。”
  郑青云沉默半晌,说:“我爸妈没有葬在这里,我姐姐也是。爸妈的葬礼是大伯和姐姐办的,但姐姐,是因为她告诉我,她不想回来。”
  他翘着腿,手撑着下巴,像是在发神,喃喃说:“可我不知道,到现在都不知道,她为什么不愿意回来。”
  我拿开布兜,坐得离他近了些,弓着腰和他一个姿势,说:“别总想这些,姐姐不愿意回来,那就算了。”
  我大概是能猜到几分的,郑青云的大伯和奶奶叫郑青云的姐姐“招娣”——“招娣”,真是一个悲哀而大众的农村女孩名字。她是什么时候意识到,她的名字甚至不代表她自己,只寄托着父母对男孩的渴求?她一定是知道了,不然她不会在成年以后改名叫郑青鸾,不会不愿意回来。
  这些不能和郑青云说,但我觉得他是知道的。
  郑青云说:“子骞,过两天我们就要回成都了,回去以后,你还会联系我吗?”
  我在他肩上一拍,故作轻松地说:“怎么,你就想装不认识了啊?想得美!”
  郑青云瞪大眼睛,嘴里诶诶地嚷嚷着:“乱说!说好了我要去你的书店,你要来我的花圃的,谁会装作不认识你啊!”
  我心里一热,看着他的眼睛:“你还记得。”
  郑青云怔愣片刻,微微别过头,敛了眉眼,嘀咕着:“说了我记性好,怎么会就记不得了。”
  他像个被错怪的孩子,似乎在怪我,又似乎只是在自言自语。天知道我有多想直接将他搂在怀里,告诉他若他不嫌弃,我愿意做他的园丁。只因他一句记得,我便可以将我的爱和温柔都洒在他的花园里,当他走进来验收时,可以尽享满园芳华。
  秋风飒飒,吓得一颗红果子坠在地上。郑青云抬眼,说:“一叶知秋,叶子都黄了。”
  深绿和嫩绿的叶子中间,一片黄叶探出头来,怯怯地与我对视一眼,又隐匿在叶丛中了。
  时间久了,满树的叶子都被染成了黄色,第一片黄叶已经与褐色的土地融为一体,纷纷扬扬的,草枯了,树瘦了,风萧萧,周围已不见山,尽是人群和高楼了。
  仿佛只是走了片刻的神,我和郑青云回到了成都,我们分别,约定,我开我的书店,他守他的花圃。有的时候我觉得这一个月是一场梦,但一周一封的信件又在提醒我,我真真切切地在这三十天里,走了许多地方,爱上了一个人。
  我们再见那天,书店门口落了一地枫叶,郑青云披了满身金黄向我走来,我坐在门口,正在拆他在信里提起的那本书。
  北京下雪了!
 
 
第23章 
  “为了使你听见我,我的话语,有时细得如同沙滩上海鸥的足迹。”
  ——巴勃罗•聂鲁达
  郑青云的第二封信送到时,我正在后院和邵岐聊天。我打发他出去买两杯咖啡回来,自己坐在院子里,手里捧着那片有一条折痕的轻薄纸张。
  子骞:
  上周来你的书店参观,得到你的热情款待,这让我感激不尽。旅游的时候就向你提出了要来看看,本以为你是随口答应,不料竟能成真,以后有机会我定会多来看你。
  那本《人间草木》你说可以让我拿回来看,我便没有和你见外。还有几十页就能读完了,这周日也许会来一趟,把书还给你,不知你是否得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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