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说不好,有的时候我无比希望自己能拥有记住一切的能力,有的时候我觉得忘记才是最难能可贵的本领。
我没回答郑青云,他似乎也没想着要我回答,最后竟然靠在椅子上睡着了。
我拿了件外套盖在他身上,蹑手蹑脚的,坐在他身边端详他的睡颜,一个姿势维持了好久也没觉得累。直到天色真的已经很晚了,乡村的风渐渐变得凛冽,郑青云依旧睡得安稳。我不想吵醒他,小心翼翼地将他抱回房间,走得很稳很慢,没有开灯。
他的身体像一团温暖却不灼人的火,在我的怀里安静地燃烧,以至于我松开他时是那么依依不舍。明明是个与我差不多高的成年男人,睡着了却一点锋芒也没有,呼吸均匀,嘴角带笑,似乎正在做美梦。我在他的房间里站了很久,走的时候,轻轻带上了门。
方才我抱着他,像一个丰收的农民,心里充斥着最朴素极致的喜悦,不愿放开天赐的沉甸甸的礼物。
这个晚上,因为母亲和郑青云,我有幸拥有一夜好梦。
第二天早上,嘹亮的鸡鸣声没能吵醒我,是院子里鸡飞狗跳的吵闹声将我从美梦里拽回现实。
我掀开窗帘,好一会儿适应了外面的强光,看见楼下郑青云穿着围裙追着一只个头威猛的母鸡跑,大伯家那条颇通人情的土狗蹲在一旁幸灾乐祸地看热闹。
母鸡歪歪扭扭地朝土狗的方向冲去,咯咯咯地叫着。郑青云气喘吁吁地停下几秒,瞧准时机朝母鸡扑过去,两只手掐住了母鸡的脖子,大声嚷嚷:“吃只鸡都那么麻烦,累死个人。跑!叫你跑!”
说着,在母鸡的屁股上掴了两巴掌;土狗惊魂未定,生怕自己得到同等待遇,赶紧夹着尾巴溜走了。
这一幕实在太好笑,我打开窗户朝郑青云喊:“青云,你太不容易了!”
郑青云刚把母鸡的腿捆住,手上还缠着红绳,听见我的声音,抬头朝我一笑,眼睛眯成一条缝:“可不是吗,为了你吃鸡,我都快要累死了!下来再说!”
我下到院子里去,郑青云将捆好的母鸡往地上一扔,坐在椅子上气喘吁吁地说:“这鸡是真难捉,我追它追了二十分钟。”
我给他倒了杯水:“我还以为你很在行这个。”
郑青云摆摆手:“我也以为的。今早大伯提着鸡过来叫我拿着,我那个时候还刚起床,就让他扔在院子里。早知道逮只鸡那么折腾人,我当时就算是光着身子也要下楼把它拴着再走。”
他喝了口水,想起什么,突然转移话题:“哥,我记得昨天晚上我们在院子里聊天,我……我是怎么回房间的?”
我看着他的眼睛:“我抱你回去的。”
郑青云一口水噎住,呛得满脸通红:“太不像话了……我那么重,哥你的胳膊还好吗?”
拜他所赐,我哪里都挺好的,尤其是心情。
我说:“还好,”停顿几秒,补充一句,“你其实不重,我怕你着凉,所以就自作主张带你回去了。”
郑青云愣了愣,张嘴想说什么,又似乎不好意思开口,站起来将椅子推回去:“我去杀鸡。”
我也起身:“我和你一起去。”
郑青云站在原地垂着手,为难地说:“你去干嘛,一身腥,好好待着,”他绕到我身后,将我按到座位上,“客人就该好好享受。”
然而他耐不住我固执:“我是什么也不会,可我想学,我在这晒太阳我愧疚。”
郑青云只好让我跟着他,走到厨房,将鸡按在板上,拿起刀,下手之前犹豫地看着我:“哥,你……以前有没有见过这些?”
我学着他的样子拍了拍母鸡的屁股,轻松地说:“我有那么没见识吗?你下刀就是,我不晕血。”
这句话半真半假,我不晕血是真的,但我也的确没见过从头开始的杀鸡。
郑青云于是放心,将鸡竖提着,刀放在它的脖颈旁,在它还没来得及尖叫出声前,利落地一刀抹了鸡脖子。
围裙上溅了些血,郑青云像个没有感情的刽子手,面无表情地将鸡血放到一个碗里。我双手抱胸站在一旁,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一幕。
我喜欢的人,手里可以捧花,也可以拿刀。
我想起那句老话,“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郑青云往桶里倒满沸水,将刚死了的鸡扔到桶里,霎时白烟腾起,夹杂着鸡毛被躺下的腥臭味。郑青云洗净手,拉着我离远了些,说:“杀鸡是不是特简单,但是没必要学,现在市场上卖的都是杀好了的,还是会炒菜比较重要。”
我心里想着,还是你厉害,会杀鸡也会炒菜,嘴上却说:“嗯,是挺简单的,有机会我也试试。”
郑青云哭笑不得,戴上手套准备除毛,门外响起郑青云大伯的说话声:“小满,在不在家?”
郑青云扭头回答:“大伯,我在厨房!”
大伯走进来,闻到空气里鸡毛的臭味,皱了皱眉:“小满,你在做啥子哦!臭烘烘的!”
郑青云弓着腰:“杀鸡!”
大伯瞥见我,和我打了招呼,冲到水池旁将郑青云推开,嘴里絮叨着:“你别忙活了,带着朋友出去耍一哈,要吃鸡我来杀。”
郑青云听话地脱了手套,笑着看了我一眼:“那麻烦大伯了,毛去了就好,我回来再做。”
他笑意更深:“我这朋友要求有点多,我得变着花样满足他。”
水声阵阵,我没听清大伯和郑青云又嘟囔了一句什么,站在一旁红了耳根。
我和郑青云出了厨房,日光正盛,他找遍了屋子也只找到了一把伞,叹气道:“我去大伯家里再拿一把算了。”
我快速说:“没事,”接过伞走到院子里撑开,“这伞挺大,我们可以一起打。”
阳光落在郑青云脚下,他像是被钉在原地一动不动,我心一沉,他却走到我身旁,勾起唇角:“哥比我高,哥撑伞,好吗?”
仿佛方才是我的错觉,仿佛只是一颗流星划过他的眼眸,余下一抹碎光。
他的肩膀碰到了我的手臂,我心尖一颤:“好。”
在郑青云面前,我将律师的职业素养忘得一干二净。
虽然我早就不是律师,如果可以,我希望我现在只属于他,而他也理所应当地占有我。
遍地金黄,偶有绿意点缀。天上的金和地上的黄是不一样的,金是透亮的光束,黄是温暖的实体,然而二者撞在一起时,迸发出的是独属秋天的充盈和美好。
摇曳的稻穗,高个儿的玉米,伏地的红薯。若是春天,还会有万顷油菜花。
我提出要去地里看看,郑青云说:“地里蚊子多。”然后带着我下了地。
农作物都昂着头,张嘴吮吸阳光,也有蔫蔫低头的,毕竟是少数。田里的路窄,容不得两个大男人并排走,郑青云便走在我的前面,看见个好地方想停下,干脆纵身一跳,踩在野草上,用手拨弄流苏一般的稻穗。
“好久了,”郑青云喃喃说,“我好久没看见秋天的稻谷麦子了,每次回来,都是挂对联放鞭炮的时候了。”
我收了伞,也跳下去:“我还是第一次见,特别美。”
郑青云偏头对我看我,眉眼带笑,我说:“青云,谢谢你。”
他的手掌抚过稻节,大拇指和食指揉捏着粗糙宽厚的叶片,眼神柔和地看着随着风轻轻摇动的稻穗,说:“又和我说谢谢。”
阳光舔舐他的脸颊,他仿佛融于稻田。
他沉默着站了一会儿,我凑近脑袋,嗅着空气中成熟稻谷和湿润泥土的清香。
郑青云说:“子骞,我想起一句诗,写春天的,我却觉得现在用也很合适。”
“草在结它的种子,风在摇它的叶子。”
我们站着,不说话,就十分美好。
他没说下一句,我便也没说。我透过稻穗和叶子的缝隙看他,他没有看我,他在发神,怔怔地望着前方的山,过了一会儿,目光又悠悠地回到周围的稻子上。
我想起另一句诗,“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我想告诉郑青云,他装点了我的梦,很多次很多次。
我还想告诉他,昨晚上我将他抱到床上去的时候,快要抑制不住吻他的冲动。我的唇最后落在他的发梢,颤抖着,只停了一瞬;我只满足了自己这一点私心,希望他不要介意。
我们走过稻田,走到河边,裤脚湿漉漉地回去,用一锅鸡汤暖了身子,一盘炒鸡饱了食欲。当然,吃完饭后碗是我洗的。
我洗碗的时候,郑青云就倚在旁边的柱子上,悠闲地哼着歌。洗到一半,他的声音小了,眯着的眼睛突然睁开,偏头问我:“哥,你刚刚说什么?”
我摇摇头,朝他一笑:“没什么。”
不必告诉他。
我只是在轻轻地念,用只有我自己听得见的声音补全了那段诗:“我们站着,不说话,就十分美好。”
这种生活太美好了吧!我也想和爱的人在乡下有一栋房子!我也想有个会做饭的宝贝!
第21章
“我要从山上带给你快乐的花朵,带给你钟形花,黑榛实,以及一篮篮野生的吻。我要,像春天对待樱桃树般地对待你。”
——巴勃罗•聂鲁达
这几日,郑青云突然沉默了许多。他像个初通哲理的大学生,做一个闷声不吭的思想者;很多次我看向他的时候,正好对上他偷偷打量我的目光。
“青云,怎么了,”我被他看得发怵,“是需要我做什么吗?”
他眼睛一眨,唇角笑容漾开,轻轻摇着头,每次都是一样的回答:“不用,刚才在发神,魂儿丢了。”
他最近发神的频率太高了一些。不过还好,他看着我,总比他不看我强千万倍。
消磨了四五日,我才想起郑青云第一天对我提出的要求,于是问他:“说好的去爬山呢?”
“哦,哦,”他如同大梦初醒,恍惚地点头,“明早就去吧,这次不用起个大早,走过去半小时就够了。”
我说:“最近你记性不如以前好。”
郑青云怔愣片刻,手指攥着衣角,讷讷地说:“那是因为哥前几天和我讲了外国诗和中国诗,现在天天没事就自己琢磨呢。”
我忍不住笑:“我就随口提了半小时,你还惦记上了。”
我不是什么涉猎广泛的人,前几天在一个空着的房间里看见书架上摆了几本书,其中一本是席慕容的诗,我便拿出来翻了翻。恰巧郑青云走过来说了几句他喜欢的,我猜测他应该对这些挺感兴趣,于是和他坐在院子里一边喝茶一边交流了一会儿。
没想到随口的闲谈能让他冥思那么久。我心里生出一点春天树上冒出初芽般的得意。
郑青云抿着唇看我,黑曜石一样明亮的眼睛上蒙了一层雾,这让他迷离、安静,但对我的吸引力未少半分。他沉默了须臾,才下了很大的决心似的,轻声说:“的确,很惦记。”
他的声音微微发颤,让我想起清晨迎接露水的花瓣,晨露落下那一刻,也该是颤得如此动人。
第二天我还是起了个大早,母鸡进了肚子,公鸡依旧不知疲倦地在院子里转悠,伸长脖子咯咯咯地吓跑黑夜。郑青云揉着眼睛起来吃早餐,稀饭,鸡蛋,包子,这几天一直如此。
天光渐亮,万物复苏,绿叶披拂的小山沉稳地坐在溪水旁,鸡鸣狗吠交缠不止。
走过一路氤氲着桂花香的乡间小道,郑青云在山脚站住,用脚蹬了下前方一块大石头,确定它不摇晃后跨上去,冲我招了招手:“你别看这山是绿的,其实上面什么颜色都有,四五月的时候,海棠花该开满了一整条道,就在我们以前的村子周围。再往上还有野果子,不知道能不能吃,我也记不太清。”
他抓着身旁一根还未长成参天大树的孱弱树干,瓷白饱满的额头和青绿色的树叶一般高,有几片斜在他的眉梢上,他也不躲开,微微仰着头用鼻尖顶着叶柄,唇堪堪要覆上去。
我跳上去,故意用手抓住树干,借着惯性让那棵可怜的小树惊慌地颤抖,那片不识趣的叶子也顺带着离开了郑青云的唇,剧烈地摇晃了两下,像波涛骤起的江面上的一叶扁舟。
和一片叶子较劲,我真是越活越回去。
我说:“你们以前住在这儿,美是挺美的,就是不太方便过日子。”
郑青云随手摘了一根枝:“所以才迁到下面去,山上的老房子还没拆,等会也许还能给你指指我小时候住的那屋。”
我萌生出难以言喻的雀跃,似乎我见到了郑青云小时候住过的房子,就能抹平这近二十年的时光,回到懵懂的童年时期,在山清水秀的好地方遇见尚是稚子的他。
我不由得加快脚步,问:“走不了多久吧?”
郑青云走在我前面,就和我们第一次一起爬山一样,只不过这里的山路台阶更为原始,他时不时还会回身拉我一把:“走不了多久,就是路有点老了,哥你要小心一点。”
“知道了,其实这里还算是好的,我爬过根本没有台阶的地方,就在……”
我说着说着,左脚尖一滑,险些在山上表演高空劈叉。脚掌像踩在冰面上似的向一旁滑开,我在失去平衡时看见那块浸着泥的水洼,悲哀地想,得了,这就是报应,话都没说完就要被打脸了。
呲溜一声,鞋尖磨蹭石头发出尖利的响声,盖过了我没忍住从喉咙里滚出来的沉闷惊呼。郑青云猛地转身抓住我的手腕,他使了十成十的力气,攥得我腕骨生疼,火辣辣的,我眉毛拧紧。
“稳住,不要往后仰!抓住我!”
我从未听过他如此急切地说话,反手也抓住他的手腕,借力让身体重心朝前,没想到再次用力过猛,脸撞上了郑青云的小腹。
手腕的火像是顺着神经烧到了耳根,我贴着他微微发硬的小腹,心中大恸。这也太丢人了!
郑青云明显身体一僵,一动也不敢动,待我惊魂初定后,机械地举起手,落在我背上却是轻轻柔柔的:“好了,站稳了,怎么那么不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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