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迟有好多好多书,天文的、动物的、植物的、神话的,还有当时最出名的《十万个为什么》。
于是,他们两个小脑袋凑在一起,看了一个下午的书。正好看到关于医生的故事,万迟一边看一边说:“等我长大了,也要当一名医生。”
陈回很给面子的鼓了鼓掌,这是他姐姐陈度教给他的,姐姐说遇到很美好的事物的时候,就为他鼓掌。
万迟又问:“陈回,你长大了想干什么呀?”
“我啊,”陈回想了想,突然甩着胳膊比划了两下,“我想当一个大侠,就像这样,电视里演的那样,大侠拿着剑,帮助很多很多人。”
很多年后,万迟想起那个下午,都觉得人生中很多艰难痛苦,都可以被童年治愈。他们两个确确实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他成为了一名医生,陈回也成了为了半个大侠。他知道陈回每年都会从银行的收益中,拿出很大一部分,捐给慈善事业。
那天下午,他们看了很久的书,几乎把半本《十万个为什么》看完了。
万迟犹豫了很久,还是忍不住问了,他问陈回:“你不觉得我很奇怪吗?别的小朋友都说,说我穿裙子是不对的。”
陈回挠了挠头,“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吧,其实还挺好看的,我姐姐也穿裙子。”
万迟沮丧地说:“可是我跟陈度姐姐是不一样的。陈度姐姐可以穿裙子,因为他是女孩子;我不能穿裙子,因为我是男孩子。”
陈回快被万迟的话绕晕了,他不知道怎么安慰万迟。
他忽然想起了,曾经有人问他姐姐,为什么要剪一个那么短的头发的时候,姐姐回答说“我想剪就剪,我才不管别人怎么想。”
于是陈回对万迟说道:“想穿就穿吧,不用管别人怎么想。”
万迟终于笑了起来,他不会失去自己唯一的小伙伴了,而且他还可以在陈回面前穿裙子。
解决了穿裙子的问题,他本来是应该很快乐的。可是,妈妈的病好像加重了,爸爸带妈妈去医院的次数也越来越多。
那天,他和陈回一起在街上玩的时候,又碰见了他们的死对头,城西那帮小孩了,他们笑话万迟是“疯婆子家的小孩”。
陈回随手捡起地面上一块板砖,扬了扬,冷冷地看着那帮小孩,说:“你们再说一遍。”
万迟有点害怕,他拉了拉陈回的衣服下摆,小声说:“我没事,陈回,我们走吧。”
陈回笑了,对万迟说:“别怕,我这就让他们再也不敢胡说八道。”
那帮小孩中领头的也不甘示弱,喊道:“说就说,谁怕谁!一会儿被我们打趴下了,陈回你可别哭。”
陈回笑着,拿着板砖,一步一步慢慢走过去,他一个人的气势竟也让对面小孩害怕。
对面的一个小孩,捡起一块棱角锐利的石头偷袭,砸到了陈回额头上。血顺着陈回额头流下来,血迹流过了眼皮,在陈回的脸颊上流下一道。
可是陈回的表情没有一丝变化,任由血迹流下,他依旧不缓不慢地、笑着拎着板砖往前走。
他们这个年纪的小孩,哪里经过过这种阵仗。陈回都没喊疼,他们反倒被陈回的样子吓的不轻,一个个哆哆嗦嗦的跑了。
陈度叫着两个邻居大人,把那些小孩堵住,全给抓住了。
陈回扔下板砖,转身走向万迟。
万迟看着陈回流过血迹,却依然明亮的眼睛。万迟从来没有这么震撼过,他觉得陈回的眼睛,就像他在电视里看到过的小狼的眼睛。
这事还是把所有大人都惊动了,陈回的额头上好像要缝针。
万迟看见陈回的父母也来了,他突然害怕起来,他怕陈回的父母以后就不许陈回跟自己玩了。
结果听完事情的原委之后,陈回的妈妈笑着给陈回竖起了大拇指,陈回的爸爸也在夸奖:“不愧是我老陈家的儿子!干的好!下次路见不平,咱们还得管!俗话说的好,见义勇为,胜造七级浮屠……”
陈度提醒道:“爸你说错了,这两半句话不是一句。”
陈爸爸憨憨地笑着,对着万迟父亲说道:“哈哈我只会做生意,这诗文啥的比不了你们文化人哈。”
万迟爸爸连忙道谢,知道陈家父母常年在南方做生意后,说要认陈度陈回作干女儿,干儿子。
两家人的友谊就是在那时候建立下来的。
晚上,万迟在自己常背的那本诗集上,在李商隐的《谒山》那一页写了三个字“陈小狼”,想了想,他又写了五个字“我的陈小狼”。
那时候年纪太小,万迟其实不太明白自己写下的是什么意思,那只是他最单纯的想法。
爸爸带着妈妈在外寻医问药的时间很多,万迟有时候就跟着陈回吃饭,住在陈回他们家。
陈回他们家大人也不在,都是陈度、陈回两姐弟自己过日子。
他们三个小孩,倒是把日子过的井井有条。小事都能自己解决,大事就请居委会的人,或者是请邻居帮忙。大人们看他们三个都是可爱的小朋友,也很愿意搭把手。
当时万迟和陈回也只有八、九岁,况且还都是男孩子,他们亲如兄弟,他们甚至睡在一张床上都没有什么。
后来,陈回爸妈在南方的生意越做越大,赚了大钱;后来,妈妈的病也渐渐好了;后来,他们都长大了,上初中,上高中了。
再后来,顾书迢就出现了,再后来,魏相逢就出现了。
万迟苦笑,那句话真的没有说错,自古竹马不敌天降,更何况是两个天降。
万迟给陈回的备注,也从“我的陈小狼”,变成“不是我的陈小狼”,再变成“别人家的陈小狼”。
可是,还是有什么是没有变的。那就是,这个世界上,他只敢在一个人面前穿裙子,那就是陈回。
陈回到他家来寄养猫那天,万迟正穿着自己心爱的小裙子。
他平时自己在家时,都舍不得穿这件,知道陈回过来,他专门换上这件小裙子,万迟觉得自己穿这件裙子最好看了。
万迟看着镜子中的自己,他浅浅笑,他就是有女装癖,那又怎么样呢?
“陈小狼,”万迟笑着说,“我想穿小裙子,只穿给你一个人看。”
满屋的寂静,是岁月给万迟唯一的回答。
☆、番外三:闻文
闻文九岁那年,从孤儿院来到闻家。
孤儿院院长告诉她,收养她的闻家,原本有一儿一女,生活美满,可是那个女儿患有先天性的疾病,七岁的时候去世了。
闻家到孤儿院来,一眼就看中了闻文,孤儿院院长说,因为闻家父母到孤儿院的时候,闻文正在和小朋友们玩游戏,闻文笑起来和闻家死去的女儿很像很像。
孤儿院院长将她送到闻家门口就离开了,闻文慢慢地走过去,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气派,这么大的房子,她感觉闻家的房子比他们孤儿院还大。
门铃好高,她踮着脚才能够到。
然后从房间里,走出来一个很高、很好看的哥哥,笑着给她开门,带她进屋。
那个哥哥给她拿出一双粉色的拖鞋,闻文脱了鞋子,忽然意识到自己的袜子破了一个洞,她脸红想躲,她觉得很丢脸,可是那个哥哥倒是没有说什么,也没有笑话她。
后来她知道了,哥哥叫闻之。
闻家很大,很空旷,闻文有时候觉得自己会迷路。
闻家父母对她很好,给她买了好多好吃的,好多漂亮的衣服。好像什么都比在孤儿院里好,只是,闻妈妈让她学跳舞,学钢琴。
跳舞,她在练舞室里,一边跳一边哭。
钢琴,她怎么学,都学不会。
有一次她偷听到闻妈妈在对闻爸爸哭。
闻妈妈一边哭一边说:“她不会!她学不会!女儿会的那些,她死活学不会!我想要我的女儿,我想要我的女儿!”
闻文怔怔地走出门去,她不喜欢这里,她想回孤儿院去。
可是她太小了,她只有九岁,她不认识回孤儿院的路了。
街边的路灯下有长椅,她坐在那里,不知道该去哪里。
天黑了,她看着一个人影向自己走来,是哥哥。
哥哥说:“妹妹,我们回家吧。”
她回答:“好。”但是闻文在心里却说:我不是你的妹妹。
闻文知道闻家人没有真心把她当成家里的一员,她不在乎,她不在乎。
她越来越沉默,她不爱笑了。
闻文上初一的时候,哥哥上高三。
哥哥有了女朋友,那个姐姐叫陈度,陈度有一个弟弟叫陈回,陈回也是一个好看的哥哥。陈回身边还有一个冷冰冰的哥哥,那个冷冰冰的哥哥好像叫“薯条”,奇怪,怎么会有人的名字叫薯条呢。
陈回哥哥带着她到顾家去玩儿。闻文不喜欢闻家,她喜欢顾家,顾妈妈对她特别好。
闻文真想留在顾家不走了,可是闻之来接她了,她犹豫着,犹豫着。虽然她不喜欢闻家,可是她不能把哥哥抛下,她还是跟着闻之回去了。
哥哥和陈度姐姐,还有那个顾书远哥哥高三毕业,在KTV里聚会,她也跟着去了。顾书远哥哥切蛋糕,她偷偷看见,顾书远哥哥一边切,一边念叨着:“这一块是留给陈回的。”
那时候闻文才初一,不太懂,后来,她和顾书远的友谊就是在“互相嘲笑”中建立起来的。
闻文说顾书远暗恋陈回;顾书远说闻文暗恋闻之。
他们两个像开玩笑一样取笑对方,却又都清楚的知道,他们不是在开玩笑。
闻之和陈度结婚那天,闻文在酒席上多喝了些酒,趁着人多,她偷偷从婚礼宴会上溜出来。
闻文忽然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哪里,她能回的,似乎只有一个闻家。
闻文迷迷糊糊地按闻家门口的门铃,像她九岁那年,第一次来到闻家一样。
可是她知道,再也没有那个好看的哥哥来为她开门了。
☆、番外四:顾书远
顾书远觉得,如果用一句话来形容自己,那么这句话可能是——“被嫌弃的顾书远的一生。”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老大疼,老小娇,中间夹个受气包。”
这句话非常完美的形容了顾书远的家庭地位,他大姐非常优秀,什么当班长,当部长,当会长,这些从小到大处于领导地位的多到数不清;他弟弟更优秀,什么画画,学习,样貌,别管先天的、后天的,总之样样都是拔尖。
与姐姐和弟弟相比,顾书远知道自己逊色很多,先天的、后天的,哪一样他都比不过姐姐和弟弟。
他甚至听到有亲戚在背地里说闲话,说:“顾家福书村,居然养出了个小混混。”
有些亲戚更是“拜高踩低”,到他们家来做客的时候,给姐姐和弟弟都带了礼物。看见他,反而一拍脑门,抱歉地笑着,说:“真不好意思,看我这脑子,忘了带书远的。”
顾书远冷笑,心说,都说我没出息,都说我是个小混混,那我就混给你们看。
父亲有些新认识的朋友,只知道顾家有一个优秀的大女儿,一个优秀的小儿子。有的甚至都不知道他顾书远的存在。
没事,顾书远觉得自己受区别对待,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他也不在乎。
可是,偏偏陈回那个傻小子出现了。
顾书远第一次见陈回,是在篮球场上。
那时候他正在和闻之对战篮球。陈回给闻之喊加油,嗓门比谁都大。顾书远被烦的不行,下意识地看向声音的来源。
那天陈回穿的上衣是有拉链的,拉链吊坠上折射了太阳光,晃了一下顾书远的眼,失掉了一分。
顾书远想,这梁子算是结下了。
顾书远第二次见陈回,是在他弟弟班级的门口。
顾书远当时在上高三,高三难得放学早一次。他本来计划着,带自己的小弟们去网吧开黑,结果被爸爸要求和他弟弟一起回家。
顾书远的计划泡汤了,心里正烦闷着,偏偏遇见了让他输球的那个傻小子,这下可好玩了。
顾书远走过去,靠在楼道一侧的墙面上,突然将随身mp3放到最大音量。站在楼道另一边的陈回,果然被这音乐声吓了一跳。
陈回向他走过来,大抵是看校服认出了他是高三生,露出一口小白牙,指了一下教室,笑着说:“学长,虽然放学了,但是里面还有学习的同学呢,咱们能不能把音乐放小声一点。”
顾书远心说,谁跟你是咱们,这傻小子还挺自来熟。他哼笑了一下,问:“你是这个班的?”
“不是。”
“那你管什么闲事?”
陈回也不生气,依旧笑着说:“但我喜欢的人是这个班的呀。”
“哥,”顾书迢背着书包走了出来,无奈地看着顾书远,“你别逗他了。”
听到顾书迢叫了这声“哥”,陈回睁大了眼睛,吃惊地看着他们两个,似乎在看他们这两兄弟到底长得像不像。
然后陈回就笑了,说:“弟弟叫顾薯条,那么,我猜哥哥一定是叫顾薯片!对不对!”
顾书远嘴角抽了抽,顾薯片,这可真是个“好”名字。
“不许瞎叫。”顾书迢说完,背着书包往前走。
陈回快跑两步跟上去,要帮忙给顾书迢拎书包,顾书迢摇了摇头。陈回也不强求,只与顾书迢并肩往前走。
两个小少年走着走着,陈回突然回过头来,笑着说:“薯片哥,快跟上啊。”
陈回只叫过一次“薯片哥”,后来知道了顾书远的名字,就一直叫他“书远哥”了。
虽然顾书远很不想承认,但是不得不说,他竟然从陈回这里感受到了所谓的“公平”。
他在心里嗤笑,这个叫陈回的傻小子,简直被他弟弟迷住了吧,只要一有时间,天天往他们顾家跑。
不过这个傻小子还挺会办事。那时候顾父、顾母亲自管着公司,在家里的也只有他们三姐弟,陈回每次来找顾书迢,都不会空着手。要么买点小蛋糕,要么买点水果,而且不单单是给顾书迢的,给顾书遥、顾书远都会准备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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