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知白脸色苍白嘴唇微张,神色复杂带着些难以言喻,与不敢相信。一直知道斯诺·斯图亚特在原著中是个不择手段的反派,可在现实,他是第一次在自己眼前撕开虚伪画皮,或许这次真的是被惹恼了,才在他面前不顾伪装。
唐知白紧紧捏住拳头,克制不住地颤抖。
最后冷声道,“斯图亚特,知道为什么我会恶心你追求我吗?”
“因为你就是个伪君子。”说罢转身离开!
他的助手慌忙跟上去。
斯诺·斯图亚特看着他修长清瘦的背影没有阻拦,眼眸含笑,却始终带着一丝不坏好意,他邪恶地舔舔嘴角。
林诉,你马上会跪下来求我要你……
他挥挥手安排道,“还不去将诺曼大人安全送回家。”
一直靠边看戏的埃文斯惊讶地扬眉,他一低头,就看见搭在长椅上的白色外套。
……
外面飒飒寒风,唐知白踏着凌乱快速的步伐走出酒店大门,司机就等候在门外,他愤怒一把拉开车门,却被身后冒出的一双赤热厚实大手拦下。
他转身,看见一张更讨厌的面孔,气急道:“放开我,你想干什么?”
埃文斯警官连忙双手举高,表示没有威胁,手中掂掂他的外套,笑嘻嘻道:“嘿,我可是特地把外套送出来给你的。”
唐知白双眸冒火,一把夺过,就转身上车。
结果又被他拉住手臂拦下,他怒骂,“你到底要干什么?”
两人推攘在道路边的黑车旁,寒风穿过,一个愤怒炸毛如夜猫,另一个一脸轻松带笑,埃文斯警官单手就制住了他,“我可是好意来提醒你的,谁都看得出来,你和斯诺·斯图亚特根本就不是一路人,他迟早会把你玩弄在手掌之中的。”
唐知白嘲讽道:“你是来威胁我的吧。”
埃文斯淡笑不语,俯身凑到他耳畔,低声道:“我相信直觉,小谋杀犯,或许这是你的伪装,但我可提醒你,他看你的眼神可不对劲,你就是个在陷阱边试探的猎物,迟早会掉进深渊。”
怒急冲顶,今夜的每一桩每一件都像是颗炸弹在他脑中爆炸,血泊枪声累积成了致命魔音,冲击了他的鲜活心脏,脑中一片混沌,唐知白一句劝都没有听进去,冷笑道,“埃文斯警官,可别忘了,你也是个想要捕我入牢的敌人,所以这是陷阱么?”
说罢一把推开这个男人。
转身上车后,重重关上车门。
冷声道:“走。”
黑色轿车逐渐远去,埃文斯警官心中计算着这个人的深浅,黑暗中扬起嘴角。
……
天气逐渐回温,复活节将至,繁华热闹的街道上,乐队奏鸣着欢乐曲游行,小贩姑娘叫卖着,家家户户将百合金菊散落家门,意在将亡灵召唤回家。
欧式华美建筑的城区复杂而美丽,就像文艺复兴时的建筑大师,用非凡手笔将这一些勾勒创造,一砖一瓦白墙枢窗圆顶,无不彰显这是个文化底蕴深厚的城市,不过这样的文化历史在上三区才能彰显。
街道人潮涌动,轿车缓慢行驶在路上。
唐知白裹着厚厚的皮裘,颈上围着毛绒绒雪球般的兔皮围巾,整个人像没有骨头似的,窝在路易身边,呆呆看着窗外蓝天,问道,“你真的不和我进去么?”
路易扶着这个恍若无骨的男人,面色淡然,手上动作却小心温柔,“我看得出,他讨厌我。”
唐知白轻皱眉头,反驳道:“他不讨厌你,只是好几次你吓到他了,平时叫你多笑笑,你就是不听。”
路易道,“不去,我还要帮你买复活节礼物。”
唐知白无奈摇摇头,看着那些车窗外一闪而过的巡逻警察,想起了那个目的不善的人,“说起来,前几天那个宴会,我遇到了那个以前调查过斯诺斯图亚特刺杀案的警察,这么多年了,他还在怀疑我,而且还为人特别讨厌。”
路易深邃平静的眸光,恍若湖光般一涟而过,低头看向怀中人,“既然这样,白为什么不直接让他离开警察署。”
唐知白摇摇头,皱眉道:“他现在已经是副署长了,开除他可不容易,我调查过,他是美国移民过来的士兵,效力的一直是高斯林将军,而这次他这样针对我,我觉得这不仅仅是他的意思。”
路易道,“白是想说,军队已经开始对贵族起了戒心,开始产生矛盾了吗?”
唐知白忧心道,“至此以后,这种矛盾可能会越发激化,我越来越觉得伦敦不安全了,埃文斯虽然只是个利刃前锋,可有这样一个人盯着你,始终感觉不舒服。”
黑发少年将飘落在唐知白头上的绒毛拈起,从窗外吹过,眼中弥漫起黑雾,带了丝红光,“他只是军队傀儡而已,白,想让他不再困扰你吗?”
“当然。”唐知白从善如流。
路易面无表情的脸上带了些冰冷。
……
车辆停在特拉法尔加广场上,宽敞而铺满石砖的地板上,到处腾飞停息着白鸽,中央喷泉淅沥轮转,街头艺人拉响手风琴,拂过丝丝微风轻和着这乐曲,左边伫立着一座精致恢弘建筑,是伦敦最大的报社,对面是家咖啡屋。
与喧闹的索荷区不同,在这个安静而优雅的地方,沐浴着午后阳光,唐知白走下轿车,金色光辉撒在他发梢间,仿佛被晕染了一般。
路易从另一头下了车。
唐知白侧头看进咖啡屋玻璃窗中,只见那里坐着一个金发少年,搅拌着咖啡不时看看手表。
就和路易道,“我进去了,一会儿见。”
“嗯。”
见唐知白进入咖啡屋后,路易拉拉衣领,转身走近广场对面的一条小巷,走了很长一段狭隘小路,推门走进了一家酒吧。
白天酒吧并不营业,昏黄壁灯照耀下,只有稀疏两三个酒保困顿地打着哈欠,整理桌椅吧台、打扫卫生,这间酒吧位置隐蔽,可漫天的酒味和酒保整理出的一袋袋垃圾就可以看出,生意很热闹。
忽然推门走近一个男人,穿着价值不菲的黑色大衣下,却包裹着一张精致漂亮面孔。
吧台前的酒保抬头就看呆了,他从没见过这么漂亮优雅的人,他生活的地方全是些粗俗野蛮的贫民,就算街上那些自高一等的贵族,也只是皮囊昂贵干净一些,与眼前的这个人,截然不同。
更难以置信的是,他走进这件酒吧,酒保愣愣神,结巴道:“阁下,您是不是走错了?”
路易斯·安茹平静道:“我找尼尔·帕特里克。”
闻言酒保满目震惊,嘴巴也张得老大。
老板吩咐过,今天背后投资管理的老板会上门,所以让他们别睡觉等在这,可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大人物竟然会这么年轻!还这么漂亮!
路易一直漠然地注视着他,酒吧摇摇头回神过后,连忙弯腰指路,“您请您请!老板嘱咐过,他在楼上等你!我先去叫醒他……”
说着一溜烟冲上楼,木质楼梯被他粗暴地动作弄得吱呀响。
路易面无表情,踏上楼梯。
第50章
楼上走廊房间狭窄逼仄, 每个卧室储物间,在三角顶尖下连扇窗户也没有,光线特别不好, 只有几束稀疏光线从木头蛀虫洞中透进来,打在陈旧地板条上。
这是间老式建筑, 路易嘱咐尼尔买下来的,这里并不华丽,甚至低廉简陋, 当然, 他的用途也不是住人,而是堆放一些走私敏感货物。
还未走上楼,就听见里间床头木板激烈撞击的声音、女人疯狂呻吟伴随低沉男声回荡在这尘埃飘散的走廊里,平日粗经粗莽的酒保, 此刻竟羞赧地挠挠头, 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转头看见那个神秘老板还是面无表情, 似乎没有受到影响。
酒保忍不住叹口气……连忙冲上前大力敲门, 莽声问候尼尔,“老板!老板!别他娘的做了!大老板来了!”
他用力太大, 差点就要把这扇木门推倒了,才几个螺蛳钉安装上的小破门摇晃着, 甚至能看见木门上震出来的灰尘。
里面热浪版暧昧旖旎的声音惊慌停住, 接着就有了两个人慌忙穿衣服提裤子, 手忙脚乱的动静,尼尔还大叫道:“怎么这时候来?我们太失礼了!快请他在楼下坐。”
酒保一愣,偷瞥了眼路易,满脸惨不忍睹, “老板,他已经上来了。”
路易斯·安茹平静道:“尼尔。”
这时房内安静如鸡……
连穿衣服的声响都没有了,一切戛然而止,半晌,归寂化为一声震耳尖叫,接连几声物品扫落在地的声音,尼尔帕特里克这辈子都没这么快过,几乎手脚错乱地把衣服穿好,款款几秒,就把周围收拾干净。
下一刻钟,打开门,是尼尔消瘦青黑外加纵欲过度的脸,还带了几丝兴奋,“安茹,你怎么上来了。”
骤然出现在路易眼前,路易眉头一皱有些嫌弃,这实在不怪尼尔,虽然他爱玩,却从来不会耽误正事。
正在这时,他背后突然搭上一双麦色小手,一个半裸体的混血姑娘,正拘束地看了他们,也不在意是否被看光,随意披上的衣服也没好好穿,她拉住尼尔双手,脑袋靠在他肩疑惑道,“尼尔,这是?”
尼尔没有管这个姑娘,将自己大衣丢给她披上,就笑着对路易哈腰点头,介绍道,“这是我们馆子里的坎蒂,我挺喜欢她,这两天就一直和我在一起。”
言下之意,就是上次从科臣斯基兄弟手中抢来的那些女人们,这个叫坎蒂的和他在一起了,他不用说太多,既然路易肯放心将事情交给他办,就知道他的分寸。
路易礼貌性地向坎蒂点点头,优雅而绅士,“女士,你好。”
连坎蒂都呆了,风月场所这样的虚伪贵族她见多了,知晓她是风尘女后眼神总带着轻视,却没想眼前这个贵族,竟然会这么真诚的和她问候。
尼尔了解路易,也了解坎蒂,就赶紧把她推醒,嘱咐道:“赶快去下面烧水,煮壶茶招待人去。”
坎蒂被他推得惊醒后,才啊一声,向路易点点头,便边穿外套边冲下楼梯,看得出这姑娘也是个急性子。
尼尔在后面大声补充道:“要橱柜最上面哪壶最好的中国茶!”
他被灰尘呛得咳嗽两声,手扇着灰,他便对路易说,“上面杂物太多太乱,我们去下面。”
路易拒绝了这个提议,面色冷淡,“时间有限,我马上要走,先去看看货物。”
“好,我知道了。”
路易仿佛就是立在黑暗阁楼上的一座冰雕,无故让这个被阳光照耀的屋顶,骤然冷了几度。尼尔·帕特里克平时看着不务正业,办起正事来却很严肃,现在他正经起来,挥手道:“加利,开门。”
身后酒保点点头,从裤兜里掏出一大圈铁钥匙,找了一下,拿着其中一把铜的,径直就去把那几道紧闭的大门打开,他推开房门,里面的灰尘更严重,杂物稻草乱七八糟,仿佛从未有人打扫过,尼尔捂着鼻子,先走了进去。
路易跟在后面,酒保加利扒开厚厚稻草,下面还铺上厚厚一层细沙,定睛仔细看就会发现,这是掺了石灰的沙子,为了防止阴郁天气潮湿,加利从沙子下面费力挖出个大木箱,仔细把灰扒开,吹了下。
尼尔取出挂着脖颈间的链子,是把钥匙形状的链子,他蹲在在大木箱前,拿起锁轻轻一撬,锁里轻响就开了,他回头对路易笑笑,就站起来和加利两人一起,把箱子打开。
面对这些飘散的灰尘,沉闷空气,路易面色没有一点变化,似乎他在哪种恶劣环境下都能安然自若,风轻云淡地解决任何问题,木箱打开后,他上前一步查看。
笨重大木箱里,整齐排列摆放着数十八步枪,棕黑色把托上,银亮色枪管与以往那些军用枪,显得格外不同,流畅优美的枪身线条威武而好看。
尼尔·帕特里克爱不释手地拿起一把,把玩着枪声,比抚摸一个女人还得劲,激动道:“听说这是最新产的军用枪,叫什么巴雷特,连德国战地前线都还没用上,得到您的线报后,我们就去堵那个偷渡过来的美国佬,没想到他比女人还胆小,简直就是用买兔子的钱买了一匹贵族马啊!”
“是啊,我们打断他腿后,只是吓一吓,我看他膀胱都要爆炸了。”
哪有男人不爱枪?加利也盯着这些枪双眼发亮,两人对视一眼后相继激动大笑!
路易斯·安茹拿起其中一把打量片刻,似乎满意地点点头,不过他没有尼尔他们狂热,漠然道:“这批货不是他的,真正抢夺贩卖军火的亡命徒,可没这么好对付。”
尼尔·帕特里克有些诧异,“您的意思是?”
“他在轮船上意外杀害了那个美国人,因为两个人长得像,那个美国人脾气孤僻又暴躁,随后一段时间就在蒙混过关,再然后,发现有这么大批货物,又怕那些保镖起疑心,就在一个宴会上把所有人毒杀了。”
所以那个美国人一个人开船停泊在伦敦港口,遮遮掩掩,才会引起路易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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