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的问答采访完毕,又拍了杂志写真,半天就过去了。万晤算是这两年比较出名的富二代了,不说别的,就这一张脸都不知道能捕获多少少女的心,但他跟其他富二代不一样,毕业于英国知名学府,尚在学习期间便以个人名义投资了不少产业,年仅26岁就跻身华中财富榜500强,被评为最具潜力的年轻企业家。其学历和智商没有一样是徒有虚名的,这也是很多高门子女不敢轻易高攀的原因。
厉文则早就在摄影棚门口等着了,看见万晤一身贵气朝自己走了,他礼貌伸出手,与万家二公子进行了一个国际握手礼。
“厉总,我的画谈得怎样了?”万晤毫不客套,直奔主题。
“小万总,很遗憾告诉你,羊一说了,画的原件仅供展览,不出售。”
“只要她开个价,多少我都付。”万晤将身上的西装脱下,递给一旁的助理,他看上去并不太喜欢穿这些价值不菲的西装,脱下西装后整个人都显得轻松了些。万晤摆了摆手支开了助理,两人开始边走边聊。
厉文则实在不明白万晤为何执着于羊一的画,明明在展厅里还有很多优秀的作品,但他却独独只停在了羊一的插画跟前。
“可以告诉我你为何这么执着于羊一的画吗?”
本来往前走着的脚步突然停住了,万晤眼眸微敛,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把话说得毫无人情味:“厉总,我想这个问题比较隐私。”
“噢,冒昧了。”厉文则早有耳闻这位小万总的性格阴晴不定,今天总算领教了。
万晤点头表示无碍,他看了看手表,并不想继续在厉文则这儿浪费时间了:“如果你谈不拢的话,把我引荐给羊一老师,我可以亲自和她谈谈。”
南大建院离姜恒的家并不远,以他多年自行车老司机的经验,一般骑个30分钟就到了。他回到宿舍门口,刚想掏钥匙,宿舍门就被打开了,一袋垃圾被人从里面扔了出来,幸好姜恒身手敏捷,成功避开了。
“卧槽好险!”姜恒破口大骂,“林咫你要谋杀你爷爷我啊!”
“滚!”林咫拿着扫帚站在宿舍门口,他怎么也料不到自己假期就比这家伙早回家两天,他就能把宿舍变成狗窝。
“好好好我滚,你自己搞卫生。”姜恒麻利转身,手指转着钥匙准备跑。
“滚进来!”林咫实在没好气,他这个室友总能每时每刻都在挑战他的底线。
姜恒闻言立刻转身,嬉皮笑脸大摇大摆走进了宿舍:“孙子你果然是疼我的。”
林咫懒得跟他废话,指着对面床铺的衣服示意他马上拿去洗,自己打扫干净地板后,把扔垃圾和拿外卖的任务交给了他。
现在还是暑假,学校里人并不多,只有研究生宿舍楼较为热闹些。枰南的盛夏傍晚总喜欢下点小雨,将忘记带伞的人肩膀打湿,没一会儿雨就悄悄停了,就好像没事发生一样。
姜恒穿着人字拖下楼等外卖小哥,雨水打湿了他的刘海。这时手机振动了,来电显示是最近常见的厉文则。
“害,厉总,你最近这么闲?要不要来枰南找我喝一杯?”姜恒认识厉文则八年了,对这位让无数人敬佩的厉总,他反而跟对待自己家的旺财一样随意。这八年,他见证了厉文则由无名小卒成为行业巨头,而厉文则见证了他从高山跌入低谷。
“喝酒好说,忙完这段时间去找你。”厉文则说话温软,听起来永远都像在笑着,但是姜恒总说他这是职场老狐狸的面具,只能骗骗生人,骗不了他这个熟人。
“说吧又怎么了?”
“那位客人,执意要买你的画,我不好推脱,把你微信推了给他。”
“卧槽你卖队友?”
世界上没几个人知道姜恒就是羊一,曾经那些知道羊一的人,早就走的走,散的散了。羊一时期创作的画,姜恒是这辈子都不打算卖的,这些藏着自己年少时最深的秘密的画作,不出意外的话,姜恒打算守着它们到死的,大不了到时候一把火随自己烧了。
“别紧张,微信是我的备用号,给你当小号用,已经把性别改成女的了,账号密码一会发你,这位客人身份比较特殊,你说话尽量别太冲。”
厉文则稳如老狗的操作让姜恒明白了,这是个烫手山芋!
姜恒已经摆脱羊一身份很多年了,这些年来只有厉文则记得羊一,在厉文则心里姜恒和羊一是没区别的。但是只有姜恒自己知道,羊一早就已经过去了,他现在只想以姜恒的身份好好生活。
“你这么聪明怎么没想到自己用小号跟他聊呢?一人分饰多角,多刺激啊。”姜恒实在不想接这烫手山芋。
“别谦虚,论演技还是你比较出色。”
厉文则大忙人根本无暇演戏,他只能把应付万晤的事情交给羊一本人对付了,多少年的职场经验练就了他得心应手的甩包袱本事。
“所以还是由你亲自拒绝比较好。”
拿了外卖回到宿舍,姜恒登录了厉文则给他的微信小号。尽管姜恒再不愿意接这差事,他还是要给厉文则面子,毕竟他曾经帮过自己不少忙。厉文则办事确实是滴水不漏,连他的微信名字都给改好了,微信头像还是羊一的一幅画。登录进去后,通讯录的位置果然亮了个小红点。
“买家。” 新增好友请求如此写道,姜恒眯着眼瞅着手机,生理性不适应。
此人微信头像是一团黑色,昵称是个英文名——Vans。
姜恒答应了厉文则要好好拒绝的,尽管气再不顺,还是硬着皮头点了同意。
嗯?通过好友之后,那边半天没反应。
姜恒盯着手机屏幕看了一会儿,心里默默给这位“买家”安排了拉黑服务。
室友林咫已经将宿舍收拾完了,至少看上去是个能住人的环境了。他打开了外卖餐盒,看见一旁的姜恒盯着手机发愣,给他丢了双筷子:“干嘛你,吃饭不积极,脑子有问题。”
姜恒拆了筷子,放下了手机:“害,吃饭吃饭。”
边吃饭姜恒又看了几眼手机,果然还是没人回复。姜恒那一丁点耐心都被消磨掉了,他果断换回了自己的微信号:现在对我爱理不理,明天就让你高攀不起!
然而晚上睡前姜恒心里还是毛毛的,他其实对这位王八蛋买家挺感兴趣,他想问问他,为什么对自己的画如此执着,毕竟那是自己曾经倾注了无数心血的作品。强大的好奇心促使他再次登录了羊一小号。
黑色头像上亮了个小红点,这下姜恒乐了,戳了进去。
Vans:【不好意思,公务繁忙,现在才看到信息。】
Vans:【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Vans,在画展上看见您的作品,非常欣赏,相信之前厉总已经帮忙传达了我的意思,只要您开个价,我都可以接受。】
Vans:【夜深不打扰了,盼复。】
姜恒看了看他发消息的时间,凌晨12:08分,这个数字让姜恒心里不由得咯噔了一下。
这人的话,表面上瞧着诚意满满,实际上就是拿钱砸人。
姜恒最讨厌别人拿钱砸他。
最近几年胜爷爷身体不好,姜恒便承担起家庭的责任,之前画画的积蓄早就用完了,他深切体会到了钱的重要性,这也是他从大学开始就拼命打工兼职的原因。但是他心里明白,真正重要的东西,是钱买不来的,比如亲情,比如友情,比如回忆。
姜恒没有回复Vans,他决定晾他几天,看看这人是不是真的有诚意——老子让你有钱也高攀不起!
作者有话说:
作者半夜看到自己的数据哭了,求海星求评论求收藏!o(╥﹏╥)o
万物有恒
第46章 你好香啊
说起来也算有缘,姜恒和林咫其实是大学同学,两人在建筑设计专业读了四年,但由于两人不同宿舍,小组作业时也从没在同一组待过,所以大学四年同窗归来仍是陌生人。两人对彼此的印象仅仅停留在对方长得不错的脸上。
大学毕业的时候大家即将各奔东西,班长叫班上同学给每个人都写一写对“TA”的最深印象,用于留念。
林咫对姜恒的印象是:脸好看,人品不清楚,酒品不太行。
姜恒对林咫的印象是:长得还行,千杯不醉,高冷,比我矮。
两人不知道的是,他们在收到对方给自己的评语时,都不约而同捏皱了手上的纸。命运弄人,原本以为这辈子再也不见的两人,却在研究生报道那天,在枰南大学建筑学院研究生宿舍楼同一个宿舍门口再次遇上。
“卧槽?”冤家路窄这类事件,八年后再次发生在姜恒身上,他再次看向自己的录取通知书,满眼不可置信,“你怎么在这儿?”
“卧槽什么卧槽,我来读书。”林咫也同样震惊,“你怎么也在?”
“我他吗也是来读书的!我是问你你怎么站在我宿舍门口?”姜恒质疑道。
“麻烦你看清楚,这是我宿舍。”林咫晃了晃手上的钥匙,摆出了主人翁的姿态。
简直见了鬼了!姜恒上一次跟冤家住同一个宿舍还是遥远的八年前啊!当时在他面前晃钥匙的林咫,猝不及防地使他想起了八年前的那个人。尽管这奇葩的巧合引人怀念,但姜恒很清楚,林咫跟那个人是不一样的。
八年过去了,姜恒有时候都不太能记起那个人的长相了,只记得他的怀抱是温暖的,气味是特别的。曾经有人说过,人的触觉和味觉记忆比事件记忆还要长久,姜恒现在相信了。
和林咫一起住之后,慢慢也就多聊了一些有的没的。
“我家在枰南城西秀水路,你家住哪?”
“城东枫叶路。”
“我高中念的枰南一中,你念几中?”
“枰南二中。”
“哇竟然都错开了,我幼儿园在……”
经过姜恒锲而不舍的好奇心,两人共同生活了将近一年后,他总算知道了这位大学四年归来仍是陌生人的室友,跟自己的成长轨迹就像反比例函数一样无限接近(差点)永不相交。
不过,这还不算神奇的,更让姜恒震惊的是,有一天林咫抱着一本《风象》回到宿舍,津津有味跟他聊起了自己高中时最欣赏的插画师羊一。
“遗憾啊,羊一女神过早封笔,不然应该有机会盼到她出绘本的,高中时期最想拿到她的签名了。”
姜恒发现林咫跟自己熟了之后,一点都不高冷,甚至还有些傻气。
“羊一”本人一时语塞,心想你想要签名我立刻就可以给你签满满一页,但是你敢收吗?
“或许他封笔有自己的难言之隐。”姜恒眸子里的光黯淡了,他转过身爬上自己的床。
“谁知道呢,当时杂志宣布羊一封笔的时候,我和班上同学都挺震惊的。不过《风象》现在太商业化了,你看这期的杂志,一个富二代有什么好采访的?万恶的资本主义!”林咫无奈地翻了几下那篇采访内容,再也没有心情看了,失望地将杂志往地上一丢。
枰南正值夏季多雨时节,外面的天空突然来了一道闪电,继而响起阵阵惊雷。阳台门还开着,大雨来临前,一阵狂风闯入宿舍内,将地上的杂志吹得狂翻页。这一记响雷把姜恒震得跳下了床,他匆忙跑去拉上阳台门,下一秒他回过了头,恰好看见被吹翻的杂志黯然停在了某一页。
上面是一个身穿白西服,戴着银框眼镜的男人,他长着一张久违的脸。
深夜,被认为是整个枰南市最豪华的夜店——Romantic酒吧大门口,一个年轻人歪歪斜斜走了出来,他穿着时尚得体,头发做了个完美的大背头定型,只有几缕头发垂到到额上,配上他精致的五官帅气程度有增无减。他左耳戴着的一枚银质耳钉,在酒吧门前的灯光照射下异常光亮。
他双目迷离,走路不稳,明显已经喝醉了,一连撞到了好几个迎面朝他走来的人。那些被撞到肩膀的过客恼怒地骂了他几句“醉鬼”,便也离开了,没人会傻到跟一个喝醉的人辩论。
好不容易一步一步走下了酒吧门前的台阶,他突然一阵反胃,跌跌撞撞朝着门口的垃圾桶冲去。他将头埋进垃圾桶里,呕吐了好一阵,胃舒服多了,但他却感觉浑身无力,刚转过身感到天旋地转,整个人往后翻了过去。
他都做好了睡大街的准备了,却并没有如偿倒在地上,而是结结实实倒在了一个人的怀里。
一阵温柔的檀木香气首先传入姜恒的鼻息,他闭着眼转过身靠在那人的肩上,又轻轻嗅了嗅他的脖子,闻到了淡淡的烟草香气。很好闻的气味,已经醉到不行的姜恒,闻到这阵气味感觉自己清醒了一些。
“好闻吗?”那个被他靠着的人动了动喉结,却没推开他。
“嗯……你好香啊……”姜恒闭着双眼舒服地靠在那人的肩膀上,说话有些口齿不清,像粘着口水一样,“你怎么……心跳那么快啊……都撞到我心上了……”
姜恒觉得靠着舒服,几乎要睡着了,却突然被那人使劲推开,速度太快他还没来得及反应,就摔到了地上,屁股开花。
依然沉浸在醉酒状态中的姜恒,因为这一摔,稍微清醒了些,他缓缓睁开了眼,在光怪陆离的光线之下,他看到了一张记忆深处的脸!不敢相信,他又用手搓了搓猩红的眼睛,搓了好几下,视线却越来越模糊了。努力了好久,他还看不清面前的人,只好放下双手,无力地瘫坐在地,眼睛有什么东西不听话地往下掉,彻彻底底挡住了他的视线。
“你怎么了?”那人蹲了下来,看着垂头丧气的姜恒。
下一秒姜恒抬起了头,泪水沾湿了他的脸,可是他没有哭,反而笑了:“……你好像我的一个故人……我想我一定是喝醉了……”
“故人么?”
姜恒觉得头痛得要死,他抬起头抹了一把眼泪,视线又清晰了些,他痴痴地看向眼前的男人,鉴定完后,他笑得没心没肺的:“你不是他。”
“我不是吗?”男人定眼看着面前的醉鬼,眼神深邃。
姜恒摇了摇头,感觉头更痛了,艰难地说话:“嗯……不是……你的气味跟他不一样……我一定是喝醉了才会看见他的脸……嗯我醉了我一定醉了……我太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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