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刮着姜恒的眼睛,酸酸的,眼泪已经在他眼眶里打转了,但这场戏还没结束,他不可以哭。姜恒紧紧咬住自己的下唇,尽量让眼泪憋了回去。然后,他转过身,本来低着的头抬了起来,直视面前这个无比喜欢自己的人:“我说我不喜欢男人,李晤,我不喜欢你,听清楚了吗?”
李晤的声音颤抖着,对姜恒质问:“我不相信!你在骗我!”
“我没骗你!”姜恒几乎是吼出来的,他没办法平复自己的情绪了。
“这些天你看不出来吗!我就是喜欢女生,我跟陈缘亲近,就是为了让你知难而退主动甩了我!没想到你却一直没明白我的意思,那我只好亲自跟你说了!本来没想把话说那么绝,但事到如今我还是想跟你说,李晤,我现在真的很讨厌很讨厌当gay的!”
“所以求求你,求求你离开我吧!”
姜恒在猛风中声嘶力竭,把这些话说出嘴后,他才听清楚自己说了什么,但他再也没有后悔的余地了。
那些话每一字每一句,如同千万把刀刺向了李晤,他退无可退,避无可避,被剐得体无完肤。此刻李晤多么希望自己只是皮开肉绽,那样顶多流些血,伤口至少还会愈合,但不是,他受伤的是心,是无人看得见的心。
他多么想,将自己开膛皮肚,把一颗真心捧出来给面前之人看看,有没有继续活下去的可能,想问问他能不能帮帮忙,给张创可贴。
“这就是……你要说的吗?”
“我说的还不够吗?你还想听我不介意再……”
“够了,你喉咙都哑了。”李晤说话的声音很轻,甚至比风声还要小,他好像从未这样卑微过,“姜恒,你喜欢过我吗?”
“从没有过。”
“好,那我……”
“你别说话了,我不想听,觉得恶心。”姜恒伸手捂住了耳朵拼命摇头,转过了身去。
天边最后一点光亮都消失了,今夜没有月亮,整片夜空黑得彻底,连一颗星星都不曾出现。
不喜欢,从未喜欢过,觉得恶心。
那我究竟算什么呢?只是你一时贪图新鲜的玩物吗?
不是,可能连玩物都不如,小孩子的玩具丢了,可能还会捡回去,而姜恒呢,玩完就丢了,丢得彻底。
黑暗中姜恒的背影,是那么决绝,就好像,好像他永远都不会再回头看自己一眼了。
李晤摇了摇头,笑了笑自己。他狠狠踩了脚掉在地上那根早就熄灭的烟头,然后转身走了,走得干脆利落。
姜恒听见天台的铁门一开一合的声音,还有一句飘零到他耳边的“再见”,之后他用手紧紧捂住心脏的位置,靠着围墙滑倒在地上。终于还是没忍住,眼泪决堤而出。怕尚未走远的人听见,他又不敢放肆大哭,只能憋屈地抽泣。
16岁的姜恒,初恋在这一天结束了。
李晤退学这件事让全校师生都无比震惊,一时之间,李晤是万氏私生子的消息传遍的校园每一个角落,大家众说纷论,有的说是回家继承家产去了,有的说是要出国读书,有的说是是提前被某某大学录取了……
就是没人提起跟他最有关系的姜恒。
李晤从1208宿舍搬走的那天,刚好办完了所有的退学手续。几名恩师来到学校门口送他,眼中满是遗憾。让李晤惊讶的是,方菲也来了,她送了李晤一封信,让他离开之后再拆。
三月初,海桐花期到了。
校道上刮起一阵春风,将海桐花的香气传遍了学校每一个角落,沁人心脾,校道两边的海桐树迎风招展,好些不争气的海桐花飘飘扬扬,在空中打着旋落下。
跟老师们一一道别后,李晤转身离开。一朵海桐花姿态慵懒,在他面前打着旋,李晤摊开手,那朵小白花终于稳稳落在了他的手心。
李晤想起了去年夏天,自己在开学典礼上的演讲——
“海桐树是我校的象征,在校园里随处可见,每年春天,海桐花开,每年秋季,海桐结果。海桐的花语是感恩和自重,也是我校校训之一……”
其实他当时漏说了一句——
海桐,还有一个名字,叫七里香,花语是——记得我。
——第一卷 完——
作者有话说:
呜呜呜你们都会记得彼此的!好好读书!八年后见吧!
第44章 羊一的《念》
《风象》杂志创刊十周年了,这本小小的杂志,不经意间已经陪伴了无数人走过十载烈夏寒冬。当年刚刚入行的小编辑厉文则现在已经成为这本杂志的视觉总监,他在几年前成功带领杂志转型,将《风象》从一本青春文学杂志,带上了时尚文学之路,这是圈内纸质书转型最为成功的案例了,从此也让厉文则名声大作,在文艺圈站稳了脚跟。
最让人瞩目的《风象》十周年展,在尚海这座国际大都市举行,厉文则发动自己的人脉关系,请了不少行业内外的知名人物前来参展,不乏流量明星、网红博主、知名作家和画师等,可谓星光熠熠。
展览厅里,一名身材高挑男人笔直地站在一幅画跟前,他穿着一身黑色休闲服、运动鞋,身上并未有多余的配饰,在盛装出席的人群中显得尤其突兀。他将墨镜摘下,露出了轮廓精致的侧颜,继而换上了一副银框眼镜,好看的程度对比经常登上杂志封面的男明星们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位在展览里显得尤其出挑的男人,他的目光始终只在一面墙上的作品中徘徊,每一幅都要看许久,看完一幅再到下一幅,眼光中带着些许震惊,还有更意犹未尽的沉沦。走到那面墙的最后,他看到了这些作品的出处,原来那位画师的名字叫——羊一。
“这些画是《风象》首批签约画师里,最具天赋的一位画师画的。”
沉迷在画中世界的男人,愣了一下,转过头看着厉文则:“哦?”
“你看到的这一面墙,是羊一的成名作,也是他的封笔作,可惜了。”厉文则叹了口气,又继续说,“只是没想到,七八年前的画作,现在摆出来,还会有像您这样的看客欣赏,也算是一件幸事。”
男人闻言,有些唏嘘:“所以这位画师现在已经不在人世了?”
“不,您误会了,这位画师年少成名,本来是有很好的发展前景的,只是他执意封笔,我们也只好尊重画师的决定。所幸他签约时期的作品全都被《风象》收录了下来,我觉得在创刊十周年这样的盛会里,必然不能少了他的作品。”
一席话听完,男人总算是弄清楚这位突然来搭话的是什么人了,他笑了笑:“原来如此,厉总眼光独到,这位女画师的作品很有灵气。”尽管说出来的话是赞词,但这男人说话的语气不咸不淡,完全让人感受不到恭维的意思。
女画师?
厉文则差点没反应过来,羊一对外身份是“女性”,画师简介名牌那写的自然也是女性。只有羊一曾经的责编厉文则知道,他其实是个男孩。
厉文则朝面前这位自带气场的男人点了点头,笑着说:“小万总,您客气。”
万晤推了下鼻梁上的眼镜,目光里闪过一瞬的锋利:“你怎么认出我的?”
“您忘了?您明天有一场杂志采访,就是我们《风象》约的您。”
万氏集团二公子归国接手家族企业,这本来不是什么稀奇事,也不值得拿来报道。但由于目前万氏集团内部斗争情况并不乐观,万昌民迫切需要他的小儿子——他辛辛苦苦培养了八年的继承人万晤正式出现在公众视野,所以他让万晤接了不少杂志媒体的采访,为的就是向万滔的外公外婆摊牌,他万昌民除了万滔一个继承人,还有一个叫万晤。
万晤朝厉文则点了点头,视线又回到了画作上:“厉总,这些画,卖吗?”
枰南市一家名为“北纬64°09′”的咖啡店里,姜恒改完了最新版的设计图,合上自己的笔电,喝完最后一口咖啡起身离开,桌上的手机没有预兆地振动了起来。
他瞅了一眼,原来是老熟人:“哟厉总?什么风把您吹来了,《风象》十年庆还不够你忙吗,还有时间来找我聊人生?”
“最近好吗,羊一。”厉文则说话的声音无论何时听起来都让人感觉他心情不错。
“好得很。”姜恒将手机夹在肩膀和耳朵间,空出了双手将笔记本装进背包里。
“有件事想征求一下你的意见,如果得不到你的允许我是绝对不会私自处理的。”
这话听起来有些严重,姜恒松开忙着的双手,往椅背靠了回去,打算听完厉文则的话再走:“什么事?有屁快放。”
“你之前画的《念》系列插画,在十周年展览上展出,有个客人看了很喜欢,想全部买回去。”厉文则尽量放慢了语速,让姜恒听清楚。
“你说什么?全部?”姜恒震惊,以至于这句话音量过大,引来安静的咖啡厅内其他人嫌弃的目光。
“对,全部。”
“慢着,厉文则,这人是想买我的画还是想买我的版权呢?”姜恒不信过去七八年的画到现在居然还有人看得上。
“问过了,要买画,全部的水彩原件。”多年杂志编辑的经历,厉文则不可能不懂,他早就找万晤确认过了,“他说要买你所有的画,填满他新家的一堵墙。”
姜恒:???哪个那么有钱还眼瞎?
“不卖。”姜恒非常执着,“我之前是想着你能保护好他们,才的答应给你拿去展览。厉文则,我很多年没画画了,《念》这个系列是我很重要的作品,无论如何我都是不会卖出去的。如果是版权的话,让他跟你商量就行,你商量好了再跟我说……”
“买家说价格你可以随意开,他付得起。”
姜恒:卧槽?这王八蛋居然拿钱砸我?
“你跟他说,多少钱都不卖。并且麻烦你帮我转告给那位买家一句话:这个世界上很多东西是钱买不到的,比如我的画!还有你展览完了赶紧把老子的画送回来!坏一个角你都得给老子赔!”
今天真是出门没看黄历,先是见了一个甲方被要求10改设计稿,后是接到厉文则的电话被一个有钱的王八蛋气到不行。姜恒在“北纬64°09′”又坐了挺久,气顺了才背上书包踩着自行车回家。
姜恒现在24岁了,大学到外地念了四年书,后来还是选择回枰南发展,考研的时候果断选择了国内数一数二的建筑学科名校“枰南建筑学院”。在枰南建院读了两年研究生,他感觉学校学的并不如他所想,便趁着暑假,多接触些社会资源,好好赚一下外快。
他回的依然是城西秀水路那个家。
城西这几年变化很大,政府统一整顿了老城区,修建了新的马路,周围高楼大厦拔地而起,宛如石头森林。秀水路是城西仅剩的几个尚未被开发的区域之一。胜记烧烤店关了好几年,原本挂着招牌的位置,现在空空如也,天黑后,再也不能从大老远就看见“胜记烧烤”闪烁的招牌了。但是旺财和胜爷爷依然在这里,等着他回家吃晚饭。胜爷爷看上去老了许多,几年前还是只有两鬓的白发,现在已经满头都是。旺财变瘦了,没以前那么有活力了,不过不碍事,它依然很喜欢和姜恒一起玩闹。
姜恒在家门口停下自行车,张开双手迎接朝他狂奔而来的旺财。
“旺财,你怎么又瘦了!”姜恒将旺财的狗头抱在怀里,使劲蹂躏他的狗头。
旺财叫得闷哼哼的,早就习惯了他的沙雕主人了。
“好了好了,别玩了,来拿筷子吃饭。”胜爷爷捧着菜从厨房走出来,见到一人一狗又在上演父子情深,这感天动地的剧情胜爷爷已经看了十年了。
胜爷爷脸上的皱纹又多了几道,在昏黄的灯光之下更显苍老之色了。姜恒想起胜爷爷接他来到这个家的第一天,好像也是这样对他说的——
“还愣在那干嘛?来拿筷子吃饭。”十年前的胜爷爷比现在年轻不少,至少头发乌黑浓密。
小小少年姜恒,站在烧烤店门口愣住了,自从妈妈离开后,已经很久没有人叫他一起吃饭了。
“我住这儿,不打扰您老人家养老吗?”
“不过多一双筷子而已,况且我还没老到需要养老的程度。”
终是岁月不待人。灯光之下,姜恒突然觉得眼睛痒痒的,不由得用手搓了搓眼睛,然后朗声答道:“好嘞。”
这毫无血缘关系的两人一狗,不知不觉,在这幢房子里竟安安稳稳度过了十年。
第二天早上醒来,姜恒收到他的研究生室友林咫发来的信息。
林咫:【什么时候回校?】
姜恒:【再过两天吧,怎么?想我了?】
林咫:【白眼.jpg,我今天回宿舍,你猜我发现了什么?】
姜恒:【发现了没有我你尤其孤独?】
林咫:【我发现你放假前吃的泡面没扔,已经发蛆了。还有你床上那堆一个假期没洗的衣服,已经发臭了……所以你最好今天就给我死回来!】
姜恒:【……】
姜恒从床上弹起,匆匆忙忙换了衣服,飞奔下楼时不小心踢飞了旺财的狗窝:“胜爷爷,学校有事我先回去了,过几天再回来看你!”
那个不长眼睛的踩上自行车很快消失在路口,只剩旺财一只狗子在家门口汪汪叫着,语气好像在骂人。
作者有话说:
不好意思年末工作有点繁忙,最近都在凌晨更新,十分抱歉。解释一下:本文出现的厉文则是姜恒八年前成为插画师时期的责编(本文第八章 首次出现),后面出现的林咫是《咫尺成风》的主角,也就是姜恒的室友。从第二卷 开始,时间线跟《咫尺成风》这本书重合了,存在不同角度讲述同一个事件的情况,但是不需要补课也能看懂!如果不忙的话,也可以先读一读隔壁我写得并不好的第一本小说《咫尺》呀!后面会出现咫尺的两位主角,敬请期待!感激!
第45章 你有一份买卖请签收
杂志采访这天,万晤身穿一套白色高定西装,造型师给他做了个微微卷烫的发型,配上鼻梁上的银框眼镜,看上去颇有贵公子的气质。来采访室送咖啡的女生换了好几轮,都是为了近距离看上一眼这位海归“白马王子”,那阵仗跟当红流量明星来了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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