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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性下等(近代现代)——回南雀

时间:2021-06-08 08:24:12  作者:回南雀
  或许是见我认错态度良好,听了我的话,他眼里冷色稍有和缓,但眨眼间又覆上更厚的寒冰。
  “你们一直有联系。”
  他语气笃定,仿佛看过我和兆丰的聊天记录。
  “没有,就……不久前才重新遇上的,今天他才联系我……”我大概说了下和兆丰重遇的过程。
  他点点头:“哦,你们好不容易重逢,这是老天做媒要你们再续前缘,你应该联系他的。”
  我就觉得这话耳熟,一回忆,想起是之前给他林笙手机号时我自己说的。
  他竟然也会拿话刺我?
  知道他这是说反话,其实还是在怪我私自联系兆丰,但因为我有错在先,也只好乖乖任他刺。
  低垂着头,我又说了遍:“对不起,我错了……”态度诚恳,心口如一。
  半晌无话,我偷偷抬眼看他,见他视线落在别的地方,脸虽然还是很黑,但像是也没什么要盘问的了,就想悄悄溜走。
  指尖才触上门板,身后便再次响起冉青庄的声音。
  “季柠,你当年为什么要给他补课?”
  我紧张地浑身一颤,稀里糊涂发了张好人卡:“……他人不错。”
  身后静了片刻。
  “不错?不错到你宁可跟我闹翻也要给他补课,那是真的不错。”他极短促地笑了声,顿了顿,语气微沉地问我,“季柠,在你心里,他是不是比我重要?”
 
 
第64章 我怎么变娇气了
  在岛上,那会儿我记忆缺失,对冉青庄爱而不自知,做了许多披着赎罪外衣,实则一往情深的事,没有一点悬念的把自己的内心暴露了个干净。
  冉青庄起初一直拒绝我,也再三警告我不要对他心存妄想,直到我掺和进他的任务。
  那时候他对我到底是感动多一点,还是吊桥效应多一点,亦或两者都有,现在谁也说不清楚,我觉得连他自己可能也分不清。
  然而这种突兀的激情,注定无法长久。如此一想,这些天他的冷漠或许也不是因为怪我多管闲事,只是错位的情感归位,形似爱情的东西不见了。他在慢慢恢复理智,重新拉开与我的距离。
  但就跟许多心理上的疾病一样,治愈需要时间,也需要一点机缘,不能刺激,一刺激就容易反复。
  本来,他已经走过桥的大半,要是没意外,估摸着再十天半个月便能彻底走出这座摇摇欲坠的桥。结果偏偏这时候,杀出个兆咬金,拦在桥头,一脚把他踹回了桥当中。
  危桥再起波澜。我到底为什么弃他选了兆丰?在我心里是不是兆丰比他重要?这些问题,源于八年前的心病,也源于那点仅剩的、虚妄的错觉。
  兆丰跟冉青庄比有没有可比性?
  我对兆丰并无意见,也很尊重他,可他跟冉青庄确实没什么可比性。
  但我能不能就这么承认?
  不能。当然不能。
  于是我握着门把,背对着冉青庄道:“你和他都是我的朋友,没有谁比谁更重要,在我心里,你们是一样的。”
  身后又是一静。
  “我和他是一样的……”冉青庄喃喃着,嗤笑一声,像是觉得可笑,又像是无法接受我将兆丰与他并列。
  我忍着回头的冲动,咬牙道:“是,都一样的,为你做的事,我也会为他做。”说完推开门快步进屋,一口气跑上了楼,生怕冉青庄还要追根问底,问些我难以作答的问题。
  自此以后,我与冉青庄的关系就更冷淡了,除了吃饭碰不到一块儿。有时候为了与我不坐在一张桌上,他还会在餐前故意出去抽烟,等我用完了餐再回屋。
  撕裂与他的联系,远比我想象的更痛苦。
  心脏上生出的,原本与冉青庄相连的那根线,现在连着皮肉,鲜血淋漓的被拔去了。那里缺少了一块,持续地疼痛着,伤口一天更比一天恶化。
  无时无刻,我都在压抑自己,不去看他,不去碰触他,不去在乎他。有那么几个瞬间,躺在床上难以入眠的时候,甚至会期盼最后一刻的来临。
  是不是死了就不会这么辛苦了?
  赶紧的吧,我太累了,也太疼了。
  夏日一场骤雨过后,滚烫的大地终于得以降温,体感也舒适许多。
  严霜在傍晚时分来到大榕村,踏着半干的水迹,按响了小楼的门铃。
  她与冉青庄坐在餐桌边谈话,我就在后头给他们烧水沏茶。
  这次来,严霜带来了合联集团一案的最新消息。
  经过一系列的劝说,金夫人目前已经同意做为污点证人出庭作证,来换取与儿子的平静生活。
  区可岚搭上了国外臭名昭著的黑手党家族,放话谁能替她母亲报仇,谁就能获得一百万美金的酬劳。
  金辰屿还在追捕中,线索一直有,但他非常狡猾,在一个地方不会停留超过三天,往往查到一个落脚点冲过去围捕,他早就已经人去楼空。而就像耍着人玩一样,这种事一再发生,周而复始,叫警方恨得牙痒。
  “局长会为你授勋,仪式不对外,不公开。等开庭你做完证,案子了结,我们会给你新的身份,新的名字……”
  将沏好的茶一杯给严霜,一杯给冉青庄,听到这里,忍不住插嘴:“他不能……回去继续当警察吗?”
  严霜谢过我,耐心解释道:“那太危险,目标也太大了。虽然对外,我们宣称老幺已经死了,但一旦开庭,消息就会走漏。背叛社团,出卖兄弟,这是犯了大忌,哪怕不是合联集团的人,也能得而诛之。”
  我怔然地听完,去看冉青庄的脸。他垂着眼,盯着茶杯中悬浮的茶叶,面色平静,毫无反应,显然早就知晓不光是现在,就算很久的以后,自己也会一直持续这样的生活。离群索居,受人保护。
  这是铲除金家这棵庞然大树必须付出的代价,想来在成为卧底前,他已经将这些想得很清楚了……
  “不光是冉青庄,我们也给你安排了新的身份,同时会派人在暗处保护你的家人。”可能想安慰我,严霜道,“你相对好一些,只要不想与坂本信袁结仇,道上的人就不会主动招惹你。”
  纹身竟成了保命符。那我要是一直和冉青庄在一起,是不是也能替他挡一些灾?
  可我马上要死了,死了这张皮也就没有价值了。
  我心事重重地离开餐厅,瞥见厨房里的刀架,脑海里阴暗地生出一些血腥可怕的念头。
  能不能我死了……但纹身留下?
  停停停,不行,这也太变态了。我甩甩头,将还没成型的念头甩出脑海。
  就算我愿意冉青庄也不能愿意,我想什么呢。
  晚饭前严霜就走了,我与冉青庄一道将她送到门口。
  “对了,过几天主诉检察官会过来,我等会儿把他联系方式给你,你记得接他电话。”她叮嘱冉青庄。
  “叫什么?”冉青庄问。
  她打开车门上车,想了想道:“傅慈。你可以在网上查到他。”
  听到这个名字,我不由自主“啊”了一声,冉青庄看向我:“你认识?”
  我连忙摆手:“没,不算认识,就是在医院里见过两回。”
  这也太巧了。
  晚上我偷偷上网查了查,还真查到了傅慈的相关信息。
  罪恶克星,悲剧检察官,身残志坚,浴火重生……都是网上对他的标签。
  傅慈从小患有心脏疾病,身体虚弱,但凭着惊人的毅力,仍旧完成了学业,成了一名优秀的检察官。他对罪犯从不手软,总是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在他人生的前二十七年,虽然有波折,但事业顺利,爱情美满,也算是过着令人称羡的生活。
  但就在他二十七岁那年,一切朝着最坏的方向策马狂奔。由于拒绝了犯人的贿赂,他被人在车子里动了手脚。未婚妻开着他的车出了意外,命救回来了,人却再也没醒过来。
  十年后,未婚妻死于多器官衰竭,基于她意识清醒时签下的器官捐献协议,医生将她的心脏给了傅慈。
  十年浴火,一朝重生。去年一整年傅慈都在医院休养,等身体恢复的差不多了,一回归,上头便将金斐盛的案子交给了他,足见对他的期许。
  无论冉青庄还是傅慈,一个个真是硬骨头。似乎……就算失去再多,也不会动摇他们仗节死义的决心。
  看了傅慈的相关报道,我心绪难平,有点睡不着,就想下楼倒水喝。
  一到楼下,没想到冉青庄也没睡,正裸着上身在客厅中央做俯卧撑。不知道已经做了多久,满背的细汗密密覆在他麦色的皮肤上,再顺着肌肉起伏凝结成更大滴的汗水坠到地上。
  感觉喉咙更干了。
  我舔了舔唇,转去厨房。从冰箱里拿出事先冰的凉水,大口大口灌下肚,喝了整整一杯,才像是压下了一点心里头乱窜的邪火。
  门边传来响动,我握着杯子看过去,冉青庄做完俯卧撑进来了。
  他往我这边走过来,热气腾腾的,鬓角发根全都是汗,朝我伸出了手。我僵硬地定在那里,一动不敢动,直到那手越过我,去够料理台上的玻璃水壶。
  “还喝吗?”他问我。
  凑得近了,我甚至能看到他勃颈处随着呼吸起伏不断隐没又浮现的细长脉络,再凑得近一些,应该就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汗味了。
  “不喝了。”
  我才说完,杯子就被他夺走。毫不顾忌地,就着我那杯子,他一连喝了两大杯冰水,直接将壶里的水都喝干了。
  “明天我要去一趟医院。”喝完了,他用手背抹去下巴上的水道。
  我看了眼他脖颈处还留有一点黑色痕迹的纹身残留,道:“去洗纹身?”
  数字纹身是合联集团的标志,他都已经不做卧底了,留着没用,看了还糟心,再说这个纹身对他隐秘行踪也很不利,是应该早点去掉的。
  “0417,这四个数字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吗?”我有些好奇。
  冉青庄走到水池前,打开水龙头,冲了冲杯子道:“是我加入他们的日期。每天照镜子,这个数字都在提醒我,我不属于他们,我有自己要做的事。”
  从那一天起,他成了金家的走狗,戴上了属于金家的项圈。而这个日期,是他给自己项圈上通的电。每天看着,每天警醒着,确保自己永远清醒,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之前,他是谁,他为了什么来到狮王岛。
  “我会去找林笙。”冉青庄关了水,将杯子轻轻放到一边,“会请他吃饭,和他聊天,跟他……再续前缘。”
  厨房没开灯,只是靠着客厅的一点灯光照亮,显得昏暗难明。
  “你觉得怎么样?”
  我眼前一花,往后跌了一步,靠住料理台。发病发的不是时候,我一下子什么也看不到了。
  “那很好啊……”我陷在黑暗里,耳边嗡嗡的,显得声音很远。
  看来他终于明白过来,谁是蚊子血,谁是朱砂痣。这座桥,到底是只剩下我一人。
  这很好,特别好。他能“康复”,我也为他高兴。
  “你真这么觉得?”
  手指紧紧抠着身后的台面,我勾起唇角,用力点头:“嗯。”
  黑暗里不再传来对方的任何声音,片刻后,沉而疾的脚步声逐渐远去,离开了厨房,很快,浴室方向传来响亮的关门声。
  我静静站了片刻,眼睛还是看不见,只好摸索着走出厨房。我不适应黑暗,走得很艰难,走到门口时还不小心被高出来一点的门槛石绊了一跤。
  好疼啊。
  我坐在地上,捂着被磕到的掌心,怀疑是不是骨折了,疼得差点掉了眼泪。
  所幸没过多久,眼前一点点出现光感,很快我又恢复了视力。
  再一看掌心,只是挫破点皮,连血都没流一滴。
  我怎么变娇气了……
  吸吸鼻子,我从地上爬起来,看一眼传出水声的浴室,默默上了楼。
 
 
 
 
 
第65章 我为什么一定要当好人
  车库的卷帘启动时,会发出“咔哧咔哧”的声响,这个声音在二楼也能听到。
  我本来睡得浅,听到响动的一瞬间就睁开了眼。
  他走了。
  看了眼时间,才早上八点。
  这注定是难熬的一天。
  吃完早餐,我练了一上午的琴,下午实在无所事事,开始清理庭院。
  枯败的植物拔出来丢到一边,角角落落的灰尘垃圾扫干净再用拖把拖了一遍,石桌石凳擦得光可鉴人。
  打扫完毕,院子虽然还是冷清,却不至于显得萧瑟。
  将大袋垃圾丢到外头垃圾桶里,伸着筋骨回到院子,坐到桌边,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吹着徐徐夏风,虽然又热又累,但也算惬意。
  忽然一颗黄色小球由门外滚进院子里,滴溜溜到了我脚边。我低头看了眼,将其捡了起来。
  小球表面光滑,充满弹性,拍了两下,弹得还挺高。
  扒着院门,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探头探脑往里头看,黑而亮的大眼睛怯怯盯着我,欲言又止。
  “这是你的吗?”
  我一跟他说话,他就将脑袋缩了回去,好一会儿才又一点一点探出来。
  好像只小蜗牛啊。
  我举着小球伸过去,示意要还给他。
  “来,还给你。”
  他踌躇着,两只手不断揪扯着下摆,小心翼翼往我跟前挪。我也不催他,任他缓慢而谨慎地靠近。
  好不容易走到我面前,他没有先去接球,而是小声地与我道了谢:“谢谢。”说罢不等我反应,飞速夺了球转身就跑,跟有头大老虎在后头追他似的。
  我收回手,哑然失笑。
  可能是两个孩子年龄相近,又都长得白白胖胖的关系,望着小男孩离去的方向,我不由自主想到了金元宝。
  此生恐怕是无法再相见了,只希望他跟着金夫人能过上远离纷争、太太平平的日子,健康平安的长大,不要走上父兄的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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