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福书网
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如有淫秽信息或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邮箱fushuwang@outlook.com删除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1

荒地玫瑰(近代现代)——乌子瓜

时间:2021-06-08 08:21:46  作者:乌子瓜

 《荒地玫瑰》作者:乌子瓜

文案:荒地野兽,尘嚣玫瑰
 
原创小说 - BL - 中篇 - 年下
现代 - HE - 黑道 - 强强 
 
何云初x郝奇
 
 
 
 
第1章 
 
 那是一个没什么特别的夜晚。
 
郝奇的酒吧照常营业,来了两桌老客,其中也有几张生面孔。接近十点的时候,一个从未见过的男孩儿推开酒吧大门,闯进了郝奇的视线。
 
英俊,或者应该说漂亮,不不,说是美也不为过。
 
及肩的乌黑直发,白皙干净的皮肤,常见的休闲款黑衬衫和修身牛仔裤,没戴任何配饰。窄腰长腿,比例优异,背脊挺得笔直。
 
他一进门就吸引到郝奇的目光,不仅是因为这副好皮囊,还因为他身上那种十分难得的气质。
 
他让他联想到竹。
 
竹,在中国文化里,是高雅清正的象征。一个有这种气质的人,是不应该来酒吧这种地方的。或者说,一个会来酒吧这种地方的人,就不该有这种气质。
 
郝奇算半个中国人,另一半不太清楚。无所谓,也不重要。他生在美国长在美国,却总是培养不起对鬼佬的热情,他喜欢中国,向往中国,就连约会都偏好同亚洲人,当然,最好还是中国人。
 
他站在吧台里朝他笑了笑,在他走近的过程中更加细致的观察。
 
他很年轻,简直太年轻了,搞不好还没成年。那双生得妩媚的丹凤眼里,有种难以言喻的冰冷锐利,并不嚣张,反而很深沉。
 
郝奇感到自己心跳都加快了,这男孩儿实在迷人。不仅是郝奇,在场的客人都忍不住投来目光。
 
“晚上好,伙计。”
 
未免这男孩儿被其他人搭讪,郝奇先开口,用自己一向受欢迎的招牌式笑容勾引他靠近。
 
男孩儿走来吧台前坐下,看了郝奇几秒,问, “会讲中文吗?”
 
郝奇微微一愣,心跳好像又快了半拍。
 
“当然,想不到是同胞!”
 
男孩儿并未被郝奇的笑容或话语里的欣喜光芒所感染,而是将目光越过郝奇肩头扫了眼酒柜,冷冷道,“劳驾一杯Tequila.”
 
“麻烦先出示证件,我这儿可不做未成年的生意。”
 
男孩儿像是习以为常地拿出驾照,郝奇接过来看了看。
 
“楚云••••••”郝奇是在用一种近乎多情的音调在念这名字,他看着他,褐色的眼珠映出男孩儿那张冰冷却鲜妍的面孔,“很好的名字。”
 
男孩儿收回驾照,好似根本没听到这句颇有些轻佻的夸奖。
 
 
几分钟后,郝奇递来杯子,杯沿上插着一片柠檬,杯中的液体还冒着气泡。
 
男孩儿一眼看出问题,面无表情的拆穿,“这是汽水。”
 
“小朋友当然该喝汽水。”郝奇笑着摸了摸鼻梁,“做工很不错,可惜遇到我。”
 
男孩儿没有说话,看不出有任何心虚或气愤的,只静静的看着郝奇,仿佛在探究什么。
 
无声对峙片刻,郝奇笑起来,然后转身取来酒和杯子,“开个玩笑,我想你应该经常碰上这种事。”他将酒杯推到他面前,“这两杯,都算我的。”
 
男孩儿接住酒,却没喝,“你叫什么名字?”
 
郝奇笑盈盈回话,任由打量,也毫不客气的欣赏,“郝奇。”
 
说话间恰有熟客光顾,见这场景便吹了声口哨起哄。郝奇投去目光笑骂,却还没说几个单词就被男孩儿不悦的声音打断。
 
“我在跟你说话。”
 
“.…..”
 
郝奇愣了愣只觉好笑,忍不住猜想这是哪家少爷,还挺大的脾气,可配上这样一张脸就全然不让人觉得厌烦,甚至还有些可爱。
 
“不好意思,我应该专心点。”
 
“下班有空吗?”
 
“••••••哈哈哈哈!”郝奇不禁大笑起来,“宝贝儿你是要跟我约会?”
 
男孩儿皱了皱眉,“你觉得好笑?”
 
郝奇尽力忍住笑,“当然不,我这叫高兴。只不过••••••”他注视着那张脸上细微的表情变化,“你对我来说,好像太年轻了。”
 
男孩儿眉头舒展不以为意,“你多大?”
 
“我26了。”
 
“也不多。”
 
“可我向来喜欢成熟点的。”
 
“那就试试年轻的。”
 
男孩儿拿起酒杯一饮而尽,拿了手机递到郝奇面前,“电话。”
 
他作出强硬姿态,冰冷凤目中流露出压迫感十足的威慑,却丝毫没起到应有的效用。大概是因为他脸上泛起的一丝红晕,可能是酒的缘故,也可能是别的什么。
 
郝奇没来由喉头一紧,虽然觉得不该这么轻率,却更不愿拒绝,甚至可以说是不忍心拒绝。他接过手机输入电话号码,再给自己打过来。期间他们眼光相碰,郝奇清楚感觉到自己胸腔中那股莫可名状的悸动,这男孩儿实在太对他胃口,尤其看着比实际年龄小了许多,就给人一种近乎在诱拐未成年的罪恶感。郝奇暗暗吸进一口气,他挂断电话,却在把手机递还回去时不小心按回了手机主屏幕——那上面竟是自己的照片。
 
郝奇的手猛地顿在半空,“这是••••••”
 
“你。”男孩儿拖回手机,“我还有事,晚点来接你。”他转身就走,半点没给人反应或反驳的机会,笔直挺立的身影更与这酒吧里遭懒散恣意的所有人形成鲜明。
 
郝奇哑口失语,只看着他推开大门消失踪迹,头也没回。
 
 
 
——TBC
 
 
 
 
第2章 
 
 何云初第一次见到郝奇,是在他走进郝奇酒吧的前一周。
 
那天何云初的心情很不好,他甩开保镖各处闲逛,却在买冰激凌的时候被人摸了屁股。通常情况下,何云初是不在公共场合动手的。所以他假扮怕事小朋友迅速离开,再尾随摸他屁股的红发白人,将其拖进背巷打断了右手。
 
未免再惹事端,何云初扣上兜帽把帽檐拉得很低。他知道自己这张脸容易引人误会,虽然他并不介意多卸几条胳膊,但相比起来他还是更不想被人摸屁股。
 
走到海边时,何云初看到有街头乐队在演出。一把大提琴,一架鼓,一把吉他,一张键盘,唱歌的是键盘手,唱的是首重新编曲的《Creep》。听的人不少,或坐或站,有近有远。
 
何云初先是被歌声吸引的,慵懒低沉的烟嗓,说不上多动听,却分外入耳,听着很舒服,越听越觉得好听。于是他循着歌声走近,然后就由听变作了看,再然后就恍惚有些听不清是唱了些什么了。
 
他像是陷入了这首歌的情景中,毫无预兆,寸步不能挣扎逃离。
 
 
歌中在唱:
 
When you were here before,
 
couldn't look you in the eye.
 
You're just like an angel,your skin makes me cry.
 
You float like a feather,in a beautiful world.
 
I wish I was special,you're so fuckin' special.
 
But I'm a creep, I'm a weirdo
 
••••••
 
 
唱歌的键盘手是个身材高挑的男人,应该是个混血,轮廓深邃,黑发微圈、扎起一半在脑后,肤色接近黄种人,眼珠则是浅褐色。他长得真好看,不是那种五官得宜的精致漂亮,就是好看,是让人想一直看,还越看越觉得喜欢的那种好看。
 
阳光落在他身上,营造出一种分外明亮、且轻盈的氛围,那么清澈,又那么耀眼,像是天使在歌唱。
 
而何云初,就是在贪婪窥伺的怪物。
 
他这才发现今天的天气很好,阳光和风都相当令人愉快,此前发生的所有一切都成了指引他来到这里的神迹。他的心跳得好快,然后他想到一个词:一见钟情。
 
 
一见钟情?
 
何云初被这个念头吓到了,可又丝毫不愿反驳,更由衷的开怀。
 
我要他当我的男友。
 
何云初立刻作出决定。
 
他想等他唱完这首歌就上前去,手机却不识相的震动起来,还是罗铭的电话。何云初皱起眉头,本能的左右看去,果然看到家里的车已停在不远处。何云初咬牙叹了口恶气,他必须离开,他打不过罗铭,更不想吓到他的天使。
 
何云初飞快拍下键盘手的照片然后离开,上车第一刻就将手机上的照片发给罗铭。
 
“帮我查查他的底。”
 
“是,云少爷。”
 
何云初摇下车窗恋恋不舍地看向他,车子启动,飞快将他们分离。
 
 
而他刚好唱到:
 
She's running out again,
 
she's running out,
 
she runs,
 
runs, runs, runs, runs——
 
 
 
此刻,何云初又回到车上,径直发动引擎开出几公里才找了个地方停下。他握紧方向盘调整呼吸,却完全无法缓和跳得过快的心跳。他回味着刚才在酒吧里郝奇说的每一句话,胸腔内泛起些难言的酸涩甜蜜。
 
原来他比想象中更合他心意,每一个笑容,每一句话,每一个举动都令他心动。
 
何云初俯身将额头抵在方向盘上低声的笑,他觉得自己已经爱上郝奇了,就在他走到吧台前的第一刻,又或是他笑着对他说“小朋友当然该喝汽水”的时候。
 
从没有人把这样柔软的词用在他身上,更没人用这样温和的眼神看过他。
 
他也喜欢我。
 
何云初这样想,他忽然很感谢自己有张漂亮的脸,因为郝奇的眼睛几乎都没法从这张脸上挪开。而那双眼里,则是坦然而热烈的光。
 
还说什么向来喜欢成熟点的?
 
向来而已,我又不一样。
 
 
为这次见面,何云初花了整整一周来做准备。
 
首先,他掌握了郝奇所有的资料,出身来历,学业工作,当然也包括性向和癖好。
 
郝奇的母亲是中国人,父亲不祥。三岁时母亲在暴力事件中意外身亡,郝奇辗转被收养了四次,最终在一对华裔老夫妻家中安顿下来。
 
读完大学后就接手了养父母经营的餐厅,改成现在的酒吧。老夫妻去年回了中国,与郝奇保持着联络,他们的感情不错。
 
郝奇是Gay,交过两个男友,目前单身,不吸毒,不滥交,没有性病。
 
乐队是跟几个朋友的业余爱好,其中拉大提琴的Shawn•Baker是跟郝奇认识多年的死党。
 
“看上去是个好人。”
 
这是罗铭对郝奇的评价,潜台词就是不反对何云初跟他玩玩。
 
何云初懒得同罗铭争辩,他只觉得郝奇太好了,比罗铭,比自己,比自己周围的所有人,比他活在这个世界上整整十七年所遇到的每一个人,都好。
 
然后,何云初拿了假证件,弄了辆二手破车,把从里到外的衣服都换成地摊货,再编了套完整的背景故事。
 
所以他现在叫楚云,21岁,休学中。
 
休学原因是身体不好,编这个理由是为了让21岁这个年龄更为可信。虽说亚洲人的外貌是常常比实际年龄看着年轻许多,但17到21还是有那么些差距的。事实上何云初并不想欺骗郝奇,但他的确不能以真面目走到他面前。
 
因为不会有人愿意当何云初的朋友,更不会有人愿意当何云初的男友。
 
或者说,不会有人愿意爱他。
 
可不是说人都有被爱的权利吗?
 
难道我不是吗?
 
还是说,何云初不是?
 
那换个名字呢?
 
何云初想试试。
 
最后,何云初看了不少片,学习必要的知识。他可不想弄得郝奇不舒服,更不想丢脸。因为这毕竟是何云初的初恋,当然,还有初夜。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来顶一下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
推荐资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