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得过年回一趟家里,因为根本没亲戚可走,白天太过无聊,小妹便提议让我替她伴奏,说要练舞。
我调试着琴弦,闻言认真的想了下,脑子里却一片空白。
“没怎么想过,你呢?你都十七了,有人追你吗?”
“我才看不上他们。”她冷哼着,故意用夸张地语气道,“男人只会影响我的学习,我以后是要赚大钱的人,怎么能被他们拖累?”
听了她的话,我既觉得好笑,又有些心酸。
几个月前她有天突然哭着打电话给我,说自己不想学舞了,也不想考大学,要出去工作。我知道肯定是发生了什么,耐心询问半天,她才断断续续地告诉我,是因为一双鞋。
妈妈给她买了双新舞鞋,特别漂亮,她很喜欢。她拿着那双鞋,早上高高兴兴出门上学,弯腰系鞋带时,看到妈妈自己穿的鞋子不仅洗到发黄,鞋底的胶也开裂了。
妈妈的鞋成这样了都没想着换新的,却花钱给她买了新舞鞋。强烈的对比瞬间击垮了她的内心,让手里崭新的舞鞋仿佛一块烧红的烙铁,拿着都觉是种煎熬。
最终,我劝了她许久才叫她打消了放弃学业的念头,那之后她就加倍的努力,刻苦勤勉,连我妈都说她像是换了个人似的,一心扑在学习上。
她好像存了股劲儿,一股绝不允许自己给我和妈妈丢脸的劲儿。
“你开开心心就好,我们也不用你赚多少钱的。”我按住琴弦,缓缓起了个调。
弓与弦摩擦,声音经由琴箱发生共振,形成独特的低音。
“我不,我得让你们过上好日子。”当音乐响起,小妹也踮起足尖,翩然起舞。
“这条路最难推了,你帮着我还好些,我一个人推两分钟得歇五分钟。”
我妈的小吃摊是由一辆三轮车改装成了,加了雨棚和桌板,体积不算小。
夜市离我家有三四公里,必经之路上有道坡,去时是下坡,非常轻松,回来就成了上坡,她骑不动,每次都要推好久。
冬天还好,夏天一推就满身的汗,连衣服都能拧出水来。
“我以后……每天都帮你推……”我妈把着车头,我推着屁股,凌晨两点多的马路基本看不到什么行人,偶尔会有车经过,大灯照得人眼都睁不开。
“开学了你就给我好好上学去,谁要你每天都来。我这么辛苦干活儿养你们兄妹两个,是让你们跟我一起来出摊的?”她回头瞪我一眼。
我知道她没有真的生气,抹了抹满头大汗,改口道:“那我假期里每天帮你推。”
她闻言什么也没说,视线转回前方,继续努力将车推上坡。
许久之后,她长长叹了口气,有些感慨道:“还好有你们……”
汗水顺着下巴滴落,虽然她没说完,但我大概能明白她的意思——还好有你们,不然我一个人恐怕撑不下去。
“一肌一容,尽态极妍,缦立远视,而望幸焉……”
卷着书晨读,视线落到窗户外头,一眼却没瞧见以往都会在的那个人。
今天怎么这么晚?
心不在焉地翻过一页,又翻过一页,到晨读都快结束了,冉青庄才拿着扫帚姗姗来迟。
朝后门方向喊了什么,不一会儿,小黑狗摇着它的旋风小尾巴出现了,一个劲儿往冉青庄脚边蹭。
冉青庄蹲下身,两手插入小狗的腋下,将它整个抱了起来。
他一边笑着一边和小狗说话,还拿鼻子去碰小狗湿漉漉的鼻头。远远地看着,我不自觉也笑起来。
当时不明白心中那些蠢蠢欲动的,顺着血管涌进大脑的是什么,现在想来,应该就是“欲望”吧。
和肉体无关,也和野心无关,只是一种模糊的、隐晦的欲求,想要亲近,想要和他成为朋友。
冉青庄好像感觉到了什么,抱着小黑,突然抬头朝我这边看来。
我来不及收回视线,被他抓个正着。他脸上没什么表情,看不出是否有因为我的窥视而生气。
对视片刻,我心跳如鼓,正要移开视线,就见他握着小黑的爪子,冲我打了个招呼。
他似乎以为,我是在看狗。
打过招呼后,他并没有与我再有其它互动,之后该干嘛干嘛,象征性扫了两下地,晨读结束的铃声响起前便扛着扫帚走了。
迷迷糊糊的,我从一个接一个的梦里醒来,眼前仍然一片黑暗,但能够听到很多声音。
“听得到我说话吗?”解医生的声音响起。
我的意识还有些混乱,过了好一会儿才回想起来自己这是在哪儿。
“嗯……”我从喉咙里努力发出声音,“手术……成功了吗?”
“有个好消息告诉你,我们做了术中病理切片,发现你得的并不是胶质瘤,而是一种炎性假瘤。”解医生带着兴奋道,“这种炎性假瘤影像表现上与胶质瘤十分相像,又因为特别罕见,发病原因不明,所以很容易被误诊……”
她后头又说了一大堆专业名词,我刚刚从麻醉中苏醒,并不是很能理解透彻,但我还是听明白了最重要的一条讯息——我得的不是胶质瘤。
而且解医生语气这样乐观,这什么炎性假瘤应该是比胶质瘤好治许多的病。
“现在就推你回病房,之后进行抗炎、抗病毒和脱水治疗,相信很快就你的病情就会有起色。”
没多久,身下的推床动起来,应该是出了手术室。
刚刚我强撑着听了解医生说了好多话,把为数不多的精神都用得差不多了,现在就有些昏沉。
能听到小妹一个劲的在叫我,我想回应她,手试着抬起,下一瞬便被一只更宽大有力的手握住了。
这可不是小妹的手。
我动了动手指,笑着叫冉青庄的名字。
“我在这里,你要说什么?”他俯下身,仔细地听我说话。
我小声地,用着只有我俩能听到的音量,一字一字吃力道:“我没有看狗,我一直……看的是你。”
随后也不管他听不听得懂,再次屈服于麻药的余威,陷入昏睡。
第79章 或许太阳也在仰望着云
由于发病机制不明,又十分罕见,对脑部炎性假瘤的治疗国际上并没有统一的方案。解医生不主张手术治疗,认为既往病例手术治疗效果并不理想,有复发风险,建议先进行药物控制。
在一系列的复合治疗后,我的眼睛在第五天的时候出现了光感,此后一天比一天看得更清晰,到第十天时,已基本恢复了往日的视力。
一个月后,我的临床症状全部消失,MRI复查病灶明显缩小,解医生认为我已具备出院的条件。
出院前,我妈带着小妹先回了博城。我在崇海,小妹以后也要在崇海上学,她之前就有想法要跟过来。这次我生病,她在酒店住了一个多月,深觉不便,干脆把想法付诸行动,叫南弦找好了房子,回去整理了东西马上就搬。
新的安全屋在一栋高层的中间楼层,对面就是崇海市第一法院,冉青庄即将开庭作证的的地方。
金辰屿一直没有苏醒,严霜说,对方可能就这样维持植物人的状态,不会醒了。他做了那么多伤天害理的事,如今变成这幅不死不活的模样,也算是报应不爽。
八月最热的时候,小妹等来了心仪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金斐盛也等来了属于自己的审判。
开庭的当天,外头来了许多媒体,旁听席上坐满了人,有些面目阴沉,身上还有纹身,一看就不是普通民众。
“金家势力盘根错节,生意伙伴更是遍布全球,今天不知道来了多少道上的家伙。”陶念坐我边上小声道,“不过是兔死狐悲还是幸灾乐祸,就不知道了。”
见时间差不多了,法警关了大门,书记员上前宣读庭审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拍摄、拍照,不得藐视法庭,不得吸烟、喝酒。
如犯,第一次会进行警告,第二次赶出法庭,严重干扰庭审的,将采取刑事措施。
为确保有人没明白,书记员念了两遍,对着那些疑似社团成员的旁听者,更是就差走到他们面前扯着他们耳朵要他们遵守纪律。
但就算如此,当金斐盛被带上庭时,旁听席还是爆发出了不小的骚动。口哨声、掌声、欢呼声,仿佛他不是一名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而是一名屠龙的勇士,是含冤的英雄。
“肃静!”审判长脸色难看地敲响法槌,“再喧哗我要赶你们出去了。”
那些人安静下来,但表情并不服气。
金斐盛看起来精神尚好,虽然穿着囚服,却并不颓靡,白发更多了,下巴上续起胡子,不知道是不是作息规律的关系,甚至胖了些,瞧着已经是个“老人”的模样了。
他始终表现的很平静,无论是面对傅慈的诸多指控还是金夫人的证人证词,他仿佛全不在乎。
“城南编号T543的那块地,金斐盛是否亲口告诉过你,是他靠贿赂城市管理局前局长蒋阮棠,以远低于市场价的金额拿到手的?”
金夫人低垂着头,面色苍白地回答傅慈的提问:“是。”
几个月不见,她消瘦不少,长发简单地束在脑后,凌乱地落下几缕,从她身上已经很难看到从前“金夫人”的影子。
庭审有条不紊地进行,场上除了傅慈与金斐盛律师的唇枪舌剑,便只有媒体与庭上速记员忙碌而微弱的打字声。
金斐盛这个级别的案件,注定是需要打持久战的。两个小时不知不觉过去,审判长宣布休庭十分钟,让众人得以上厕所的上厕所,抽烟的抽烟。
在法院内部料想不会有什么危险,我按下陶念,自己去了洗手间。
上完厕所,回法庭的路上,途径一个吸烟点,看到傅慈竟然在抽烟。
他是换过心脏的人,照理是不能抽烟的,我盯着他一时看得有些投入,结果被他发现了。
他毫不心虚地呼出一口烟,冲我招手。
我茫然地指了指自己,见他点头,朝他走过去。
“听说你的病好了?”到他面前,他扫了眼我已经长出板寸的脑袋,问。
我一愣,忙道:“嗯,好了。”
“祝贺你。”
“……谢谢。”
我和傅慈也不算很熟,聊了两句没话了,场面就有些冷。我正想着是走还是继续找话题瞎聊,就听对方再次开口。
“你之前不肯手术,为什么后来又肯了?”
我不太好意思地清了清喉咙,道:“因为有个人说,无论我变成什么样,都想要我活下去,哪怕不能走路,看不见东西,变得痴傻。”
傅慈在垃圾桶上按灭烟头,扬了扬唇角,话里有话道:“确实,有时候……别的都不重要,活着就行了。”
我几乎是立刻就想起了他的未婚妻,那个昏睡了十年的女孩儿。对傅慈来说,或许醒不醒来已经是次要,他想要她活着,哪怕成为永远无法醒来的睡美人。
“你应该知道我的事吧。我曾经也想过死就死了,活着可太累了,结果我的未婚妻把心脏留给了我……”他手掌按住心脏的位置,虽然在笑,眼里却一片郁色,“现在,我连死也成了一种奢望。你说,这是不是她在报复我?我不让她解脱,所以她也不让我解脱。”
这脑回路直接把我说蒙了,怔然稍许才道:“不是的。她怎么可能预见自己会沉睡十年呢?她把心脏给你,肯定是希望你能代她好好活下去的。活得开开心心,再也不用为疾病所苦。”
他表情淡淡的,不知道听进去多少。忽然,他看着我身后的某个方向,唇角缓慢下落,最终定格成了一个冰冷的表情。
“小垃圾找来了。”他说。
下一秒,林笙的声音从我背后转来。
“我就知道你在这里。”他走到我们边上,盯着垃圾桶上刚刚熄灭的烟蒂,蹙眉道,“不是让你别抽烟的吗?”
在里头我就看到他了,坐第一排,离傅慈最近的那个位置,所以这会儿见他也没有很惊讶。
傅慈根本看都不看他,对我颔首道:“马上开庭了,我先回去了。”
他绕开林笙,头也不回地走了。
“你做任何有损健康的事,就是在杀死瑛琪姐。”林笙注视他的背影,沉着脸道,“你已经害死过她一次了,还想再来一次吗?”
傅慈猛然回过头,瞪着林笙的目光像是恨不得撕碎他。那真是一种要杀人的眼神,阴鸷可怖,让人只是旁观都毛骨悚然。
林笙毫不畏惧地与他对视,一幅“有胆就动手”的模样。
我正思索等会儿两人打起来要怎么拉架,傅慈却率先找回理智,压抑着怒火缓慢吐出口气,一言不发地转身再次离去。
见打不起来了,我松了口气,也打算走,林笙却把我叫住了。
“你们刚才在聊什么?”
我对他的态度永远是没有好感,不想深交,但我同时又觉得,有必要告知一下他傅慈的心理状况。
“作为他的医生,我不确定你有没有注意到他的厌世情绪。”我斟酌着道。
“哦。”他似乎早有预料,“有啊,十年前就注意到了。放心,他不会死的。现在就算把他丢进海里,他也会不惜一切爬上岸的。”
语气完全不像是对一个喜欢的人,没有关心爱护,唯有一贯的凉薄。
我忍了忍,没忍住,问他:“你到底是喜欢他,还是喜欢他永远不会喜欢你?”
话虽绕口,但我确信他听懂了。
他拨弄着烟灰缸里的白沙,捻起那支抽了一半就被傅慈按灭的烟丝毫不忌讳地咬在嘴里。
“告诉你个秘密,他的未婚妻,是我的远房堂姐……”他注视着我,嘴角勾笑道,“也是我爱上的,第一个女人。”
我一开始没想过他会说什么真的秘密,结果他一道惊雷劈下来,霎时把我惊得没了言语。
“所以他喜不喜欢我有什么重要呢?我喜欢他就好了啊。你们都把我当毒蛇猛兽,但我要的其实从来都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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