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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别摸我的耳朵(穿越重生)——下落未明

时间:2021-06-23 10:15:20  作者:下落未明
  一阵不算猛烈但也不算轻柔的风霎时刮来,将商壹的长发都吹到了旁边的唐珂头发上,犹如二位主人似的缠绕共生一般难舍难分。不知怎么,商壹突然想起了墓碑前的那两大捧菊花,兴许现在都被刮到地上了吧,也不知道这是岳丈岳母高兴的答应、还是不高兴的生气。不过无论高兴与否,唐珂已经被拐过来,商壹是不可能放手了。
  商壹紧了紧手上的力度,玩笑道:“你说那淡菊现在有没有被你爸妈气的拍到地上,说我诱拐了你?”
  闻言,唐珂便一本正经地看过来,说:“我心甘情愿的,为什么要生气?而且……”他眼睛微弯,大言不惭:“我还想诱拐你呢。效果还行。”
  商壹眼神微暗,似乎是在想等会儿要做点什么。但光天化日之下不能暴露禽兽本性,因此他轻叹着转移话题:“今日那淡菊当真清新高雅,挺好看的。你爸妈应当会喜欢。”
  唐珂笑着“嗯”了一声,过了会儿,他突然看似风牛马不相及地说了一句:“我是粉的。”
  商壹:“……”
  商壹脚步微顿,不太明白什么意思,疑惑:“嗯?”
  唐珂则低着头,盯着地面,又明确地说:“因为我白,所以我粉。”
  商壹:“……”
  商壹脚步彻底停下来了,他不动,手上的人也定是走不了,唐珂快速地眨眼,睫毛没规律地抖动,一言不发。半晌,商壹突然清冷地笑了一声,咬着牙压低声音,一字一句:“唐奶糖,你还真是喜欢作那个大死。”
  唐珂抬手捂住了半张脸,想笑又不敢笑的。被人强行快速拉着回家时,他只好迅速地先用表明心意的语气喊:“先生。”
  商壹应他:“嗯。”
  唐珂便说:“明天和你是上天对我最好的赠予,我永远期待明天,更永远爱你。”
  “嘭!”,老家的门刚被打开还没一秒就大力地关上了,□□,不多一会儿、里面却似乎传出了什么大和谐的动静,好不“凄惨”。
  正午的太阳被人间里某个角落的低吟弄得藏在了乌云里,如一个害羞了的青涩大姑娘似的,万里晴空,天空却只剩下了窗明几净的蓝天。
  和清风一片。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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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微风掠过,花香轻散,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天气。路尚时还在路上寻着故人。
  明明是条差不多的道路,却走得几乎相差十万八千里。
  “您说,您几个月前见过这个人?”一处偏僻的陵园之地,路尚时拿着手机给守陵人看手机上赫然是谈瑟的照片。
  对方是个大约有六十岁的老人家,反正看起来已经到了退休的年纪,目光都有些不清明了,但可能是他家中无人吧,如今就在陵园外面做着守陵人的工作,也算有个正经工作,不至于让自己饿死。
  老人家凑近路尚时的手机,粗糙的手甚至都不见外地捏住了手机两端,像在仔细确认。
  “啊对,”他慢吞吞地回忆说:“我才来这里半年,还没见过那么多的扫墓人的脸,所以应该不会认错。我对这小伙子印象可深啦,长得好,还干净……”
  老人家将路尚时的手机松开了,看着是在努力回忆那天让他印象深刻的场面。下午黄昏如期而至,一层淡金色的光线从上至下,透过陵园里的青松照到人身上,给其镀上了圈光边儿。
  到了今天,路尚时早心如止水的差不多了,对面又是个随时都会记忆混乱的老人家,更是急不得。想到这儿,路尚时将手机收起来放进兜里,坐在老人家对面的一张木板凳上,安静地没再说一句话。
  “哦,好像是几个月前吧,那小伙子那天来啊……说是已经交好了下葬的钱,他说已经看过墓地了,嗯还说……要埋葬陪伴了他很多年的金毛,让我……如果要是会记得,找时间跟它多说说话……别让它太冷了。”老人家平缓缓慢的声音渐渐远去,透过这些字眼,路尚时好像看到了那天明媚阳光下的谈瑟。
  同样是黄昏下的天色,守陵的老人家正迎着阳光打盹儿,人老了,就容易觉多。
  “当、当。”正在老人家快睡着的时候,面前的玻璃被人用指节轻轻敲了两下。不重,但却意外得引人注意。
  老人家被吵醒了,整个人都微一激灵,还以为怎么了呢。他醒了以后先反应了两秒,而后才看向迎着西方的光线侧站在他门口的青年。
  那时天已经不冷了,都快立夏了,在下午的温热时间里,他却穿了一件长袖的衬衫和遮挡住脚踝的长裤,不仅如此,外面还套了一件及膝的黑色风衣,好像他很冷似的。
  当时老人家因为太阳透过玻璃直照进来太晒了,因此脱了外面的外套,只暂且穿了件短袖。他盯着谈瑟,盯完目光又从他身上转回到自己身上,他觉得面前的小伙子应该是有点儿虚,不然怎么看起来那么怕冷。
  第一印象,就先这样深刻地印下了。
  但他长得很俊秀,鼻子眉毛眼睛,哪哪儿都好看,目光也柔和,可与那时候的光线相睥睨。
  而且他还笑着说:“大爷,不好意思啊吵醒你了。”
  嗓音温和,语调上扬,光听就让人知道这人性格肯定不错,让人喜欢。声音听起来也比较中气十足,好像也不是那么虚弱。
  印象就由此又加深了。
  被渲染了似的,老人家也轻笑了一声:“怎么啦?要进去看人还是扫墓啊?进去吧,还能进去呢。”说着他还摆了摆手。
  谁知谈瑟不看人也不扫墓,他轻笑着走进那一小间房,说明来意:“这片陵园里没我认识的人,不忙活。我是想跟大爷商量件事儿。”
  闻言,老大爷先“嗯?”地疑惑,又出声问:“咱俩是认识吗?”
  谈瑟摇头:“不认识。”
  这就奇怪了,两个互不相识的人,却说要跟你商量件事,老人家所有的好印象先被自己努力清除,眼神带点警惕地盯着他,问他:“商量什么?”
  谈瑟当看不见这种打量的眼神,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手机。他点开相册,打开图片,先将墓地的付款证明给老人家看
  “大爷您看,这是我提前预订过的墓地,别说我骗您哈。”
  此话一出,别说放松,老人家整个人更警惕了,他瞪着眼睛就差再吹个胡子:“这是想让我替你埋个人啊,杀人犯法的小伙子。”
  说着他还顺手摸向了桌子上厚重的老年机,不知道是想拨打 110 ,还是想在打电话之前先拍向谈瑟的脑袋。
  谈瑟:“……”
  “不是不是,”谈瑟忙哭笑不得地抬手阻止他:“怎么可能埋人,埋狗、埋狗。”
  警报解除,但老人家还是非常不解,等谈瑟的下文
  果然,让老人家确定了墓地位置和交易订单,谈瑟手指在手机屏幕上接着往后一划,一只趴在地上的金毛顿时出现在了屏幕上。
  金毛用似乎含着暖光的眼神盯着镜头,谈瑟点了点屏幕,指着它说:“看,大爷,这只金毛眼睫毛是不是白了?我跟您说,他活十几年快不行了,一个月后可能会来这里,您要是看见他在路上没气儿了,能不能劳累安葬一下,我提前给您报酬,算是答谢您帮忙。您看行吗?”
  老大爷活这么大岁数,见过给动物下葬的,但没见过说动物会自己过来死在这儿被埋的,而他的主人还像是已经预知到了未来,后事安排的井井有条,比对人还尽心尽力。
  “你自己干嘛去啊?”老人家瞪他:“看你这么上心,这小玩意儿肯定从小就陪着你,你不亲自过来安排?”
  谈瑟不好意思地抓头发,有心无力似的:“嗨呀这不是我也得绝症了么,说不定还活不过它呢,有那心没那力啊。”
  话音落地,老人家又重新注意起了谈瑟那一身很怕冷似的打扮,他脸色确实很苍白,就连嘴唇上都没多少颜色。
  可他脸上始终带着笑,好像得了绝症活不几天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老人家生了恻隐之心:“那你就确定,你家的金毛会来这里吗?它要是不来,我要去哪里找啊?”
  一听是答应了,谈瑟立马喜笑颜开:“您放心吧,他特别灵性,会自己来的。我都跟他商量好了,”他唠家常一般,夸张地比划说:“我说感谢你陪了我这么多年,没功劳也有苦劳,我给你物色了一块人不多环境却不错的墓地,我也送不了你过来,你感觉到自己大限将至时,最后一程就自己走着过来吧,您猜他怎么说?”
  老人家万万没想到他把一件该伤心的事讲成了令人想追下去的段子,一时“落入陷阱”,顺势好奇往下接:“怎么说?”
  谈瑟就笑出了声音,脸上都有了些血色:“他说,我谢谢你啊,不过一想是我自己来这里,证明你比我还要早死,我还得跟你说一声别怕呢。”
  老人家:“……”
  看老人家一脸无语的难言,谈瑟“噗”地一声笑出声音,不多时就笑得前仰后合,眼角都笑出了一点湿润。
  老人家就看着他笑,等对方慢慢捂着肚子忍住不笑了,老大爷也终于像是反应过来,嘴巴嚅动,说了句:“瞎几把扯淡。”
  谈瑟:“……”
  谈瑟:“哈哈哈哈哈……”
  好不容易压下去的笑声再次被挑起,比刚才有过之无不及,谈瑟忍了好几次都没忍下去,双颊都红了。
  老人家问他:“我听你的意思,好像你跟你这伙伴……葬的还不是一个地方,为什么要把他送到这里来?”
  谈瑟笑说:“他在这里遇见的……我,我把他带回家,加上他又在这里长大,索性就尘归尘土归土吧。”
  老人家便一点头,表示理解了。他走的时候,夕阳还没彻底下去,西面还露着一点火红的太阳边。
  谈瑟出了门,放在口袋里的手一直在动,好像在摩擦着什么东西。他站在门口面向西方,盯着太阳,站了足足有十分钟,就在老大爷想问他还有什么事时,他听见谈瑟突然用看透一切的语气轻叹说:“夕阳无限好,奈何近黄昏啊。”
  一个本应该活力四射的青年身患绝症,笑容多的像是毫不在意,这句平平无奇的诗句被念出来,不知道是不是年龄大了太容易多愁善感,老人家竟然忽而懂了,这年轻人不是不在意自己要死了。
  他只是坦然接受了。
  “老人家,”谈瑟重新转过头来,笑得还挺不好意思:“还有件事儿……”
  老人家:“……”
  他想,他刚才一定是老糊涂了,才会觉得这年轻人“超凡脱俗”。
  还没问什么事,谈瑟就已经将老大爷划到了自己熟人的地盘儿里,毫不见外地又走进来,从兜里拿出了一封信。
  那信封的一角都被磨得卷起了毛边儿,除此之外都很新。谈瑟将黄褐色的信封递给老人,语气低低的严肃了:“如果有人找到这里来,您问他叫什么名字,将它……交到一个叫路尚时的人手上。”
  谈瑟的手又在无意识地摩擦那点被摩擦无数遍的一角了,毛边儿的地方逐渐扩大,他好像很紧张的样子:“如果没来,一年以后您就烧了它,当我没给过,当尘土撒了。”
  将信放在桌子上后,谈瑟就再没停留,也没再转身,他裹着风衣踩着余下的一点黄昏走了。
  走之前他自言自语似的说了一句:“可他会来的。”
  如果没听错,老人家觉得他声音是颤抖的。
  一个月后,那特别有灵性的金毛竟然真的来了这里,他就趴在离陵园不远的地方,好像进到陵园里面那么短的一点儿距离都难倒他了。他安静地闭上眼睛,耳朵耷拉着,尾巴蜷起来放在自己腿上,抱住取暖似的。
  安静得过了头,原来是呼吸已经没了。
  老人家看到他,应该是提前知道这么一只金毛的缘故,他丝毫不惊讶,还过去蹲下轻摸狗脑袋,动作都带着怜惜。
  但他没想到,金毛的身体竟还是温热的。也不知道这只金毛是怎么将时间算的那么精准,一点儿时间也不浪费的来了这里,而来这之前,也不知道有什么是他恋恋不舍不愿割弃的,竟是硬生生拖到寿命的最后一天才来到属于自己的墓地。
  万物有灵,也皆有情。老人家当时也不知怎么了,几颗眼泪竟从他那双混浊的眼睛里落了下来,不一会儿就湿了满面。“啊对了,”老人家从回忆里抽身,他伸手将又忍不住想湿润的眼睛抹干净,终于想起来问路尚时:“你叫什么名字啊?”
  路尚时推了推金边眼镜,手指不可抑制地痉挛了下,而后,他平静道:“路尚时。”
  “咦,竟然还真有人找到这里来,”老人家惊奇地将路尚时从头打量到尾,说:“那小伙子还真是料事如神。”
  说着,老人家从位置上站起来,走到靠窗的位置。那里靠墙放着一张桌子,他拉开桌子旁边的一个小抽屉,将一角被卷了毛边儿的信封递过去:“来,给你吧。”
  路尚时镜片后的眼睛盯着信封看了好几秒,不知道看出了些什么东西,才深呼一口气,伸手堪称轻手轻脚地接过来。
  天色离黑还早,老人家随手一指陵园,说:“想进去看看就看看吧。”
  谈瑟还算没亏待自己,给自己挑了个一看地理位置就不错的地方。
  路尚时踩着洒在地上的碎阳光、沿着青石板路一步一步往里走,不多时,他终于见到了已亡的故人。
  谈瑟的墓上连个正经的名字都没有,不带有什么什么之墓,就潦草简单地写了个谈瑟,更别说会有照片了。
  可他的墓碑之上却有一句不那么潦草的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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