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烈挥手,一只琉璃瓶落在他手心。
流转的暗红液体黏黏糊糊沾染在瓶子内胆上,安德烈不用拔开木塞,都能想象到那种难闻的气味。
人造血。
很好,莱恩斯是真的把他当兔子喂。
一把琉璃瓶乖巧地蹲在墙角,脚步声响起时,一堆稻草遮盖了他们的身形。
安德烈拧开盖子,忍着恶心咽下了那瓶小剂量人造血,压着舌尖的苦涩和肠胃的抽动,迎上了来者不善的诺德。
诺德不是一个人来得。他身后跟着一排穿戴整齐,手持利器的猎人。
猎人们鱼贯而入,把本就窄小的牢房挤了个满满当当。
“回心转意了?会长大人?”
“想多了。我不会相信吸血鬼说的任何话。”诺德冷冷道,吩咐猎人拿出银钉和锤子,“圣器伤不了你,我们就来试试最传统的方式。”
“好让你见识一下,不属于这个时代的,落伍的东西。”
安德烈看着尖锐的银钉发出几点晶亮的光泽,笑着说:“请便。”
作者有话说:
安德烈:猎人都是大猪蹄子!
第四十六章
安德烈在还是人的时候,就讨厌两种事情。
一种是饥饿,一种是疼痛。
在成为亲王,脱离血族之后,这两种感觉离他已经很遥远了。却没想到活了这么大岁数,还要一一品尝一遍。
银钉这种法子古老,但的确有用,尤其对于虚弱时期的他来说。
诺德在上面做了老掉牙的咒法。如果不是能力受限,安德烈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把钉子起下来。
拔掉钉子的过程血腥且难熬。从手掌中间穿过的银钉牢牢钉如墙壁。手骨今夜经过两番折腾,造成的疼痛消磨了安德烈所有的耐心。
因此他收紧手掌,手骨和血肉擦着钉身,直直把钉尖从墙壁里拽了出来。
激烈运动撕扯伤口,安德烈舔舐温热血液,喉口发干。
血猎的监牢年代久远。吸血鬼退出历史舞台已久,银质栏杆沦落为关押乞丐流氓,刻着的阵法早就被粗粝带着油星的指头磨得所剩无几。
安德烈掰断锁链,大摇大摆走出血猎大门。
灌木丛生的街道在寂静的夜里时不时传出草叶摩挲的声音。安德烈的耳朵本能追寻活物,闪身捉住了鬼鬼祟祟的“偷袭者”。
柔软的皮毛捉在手中触感极佳,偷袭者受了惊吓,一双红眼睛惊恐地看向安德烈,两只有力的后腿凌空哆嗦着。
这是只足月的母兔。在无人看管的灌木吃的圆滚滚的,模样可怜又招人疼爱。
然而在安德烈眼中,兔子的样貌已经模糊,只剩皮毛下流动的血液叨扰他的耳朵。
那点人造血一点也不管用。
世上没有食素的吸血鬼。安德烈听见自己的心脏砰砰跳着,那是为血液而沸腾的快乐。
安德烈掐住兔子的脖颈,透过薄薄的皮肉,他能听到新鲜的血液流淌的声音。
“血族本就该如此。生存伴着杀戮,抑制本性只会让欲望以更粗暴的方式出现。”
“咬下去,安德烈。”
“为了生存,咬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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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来得快,走得也快。
晨曦在天边透出的一点红光止步冰冷的石英雕像。
莱恩斯在点着油灯的昏暗走廊里穿行,看到远处一扇半开不开,在寂静空间嘎吱作响的牢门时,心如石头坠向深海。
除了失踪的“犯人”。牢房几乎和他离去时毫无变化。
墙边的稻草堆里还一个码一个的放着满满当当的琉璃瓶子。另一边一只空瓶子被嫌弃地扔在地上。
墙壁多了几道血痕,外加两个钉孔。
他的顾问不仅没有靠着人造血补充体力,好像还被迫往外流了不少血。
银质锁链被齐根掰断,莱恩斯把一地的琉璃瓶子收起,去掉断裂的银环,把后面完好无损的部分接上,重新锁上牢门,匆匆离去。
太阳未升起,早市要开也还早。
血猎门外一片安静,风吹着灌木,稀稀拉拉的草叶摩擦声响在耳侧。
莱恩斯停下脚步,他捕捉到一丝虚弱又凄厉的叫声。
路边一处灌木藏匿着什么东西,草叶歪倒的方向显得格格不入。莱恩斯拔出枪,屏息凝神,在空气中捕捉到了属于血液的味道。
新鲜,滚烫。
莱恩斯拨开灌木,银枪上膛。
灌木后的确藏着一只茹毛饮血的怪物。
柔顺的金发铺在地上,垂在苍白的手上,也落在被血液染红的母兔皮毛上。兔血在寒风里顺着青筋暴露的手流下,滴落在地面,带来了滚烫的温度。
莱恩斯听到獠牙在血管里翻动的声音,也隐约看到丝丝金发后上下滚动的喉结。
安德烈咽下喉中带着甘甜的血液,盯向胆敢打扰他进食的人类。
鲜血入腹,没能让他的面色看起来红润,反倒是将金发和红瞳衬得更有光泽。
手指间母兔脖颈的血洞汩汩留着血液,有力的后腿扒在他手腕。
安德烈从莱恩斯举起的银枪挪开眼神,埋下头舔舐他制造出的伤口。
血族的唾液是毒药,也是良药。除了空缺的白色绒毛无法迅速弥补,血洞在唾液的促进下很快愈合。
兔子团在安德烈手心,微弱的胸腔起伏显示它还有一口气。
属于活物的温暖和柔软磨蹭皮肤,搓疼了钉在掌心的银钉。安德烈看了兔子一会,把它藏在了可以保暖的树叶堆里,起身迎向猎人举起的银枪。
“要抓我回去?”
莱恩斯沉着脸,收起上膛的枪。轻而易举擒住安德烈的手腕,把这只作案的吸血鬼往血猎反方向拉。
安德烈勉强填饱了肚子,此时不仅心情好,也有把莱恩斯揍一顿回密林的力气,所以只是饶有兴趣地等着猎人的动作。
然后……他就莫名其妙的被心情不好的莱恩斯一路拽回了家。
路上还顺便买了个夹着黄芥末酱和腌黄瓜的牛排面包给他。
安德烈抓着热腾腾往外流黄油的面包,嘴角挂着干涸的兔血,问:“做什么?”
莱恩斯抓出一把铜币付钱,面无表情地回答:“劫狱。”
“我去看了案宗,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探员是异变的血族。上面陈述的事实是夜巡会长兼血猎探员莱恩斯疏忽职守,导致血族危害血猎会员一家。”莱恩斯一面走,一面说,“也就是说,你杀了三个人,我算是从犯。”
“接着我去看了探员的尸体。左右犬牙有打磨过得痕迹,脖颈扎了一对血孔,眼睛被剜了出来。”
也就是说,尸体看起来像是一个被吸血鬼吸了血液还被凌虐的可怜人。
“栽赃嫁祸?玩得一手好伎俩。”安德烈冷哼了一声。
别墅好几天没开门了。
家里的客人一声不吭地外出,再没回家。就连主人都脚不着地,到了家翻箱倒柜地冲出去。
老管家无处控诉,只能抱着猫天天在门口蹲着,盼着这两位祖宗回来一个,也算报个平安。
弥撒没了主人揉脑袋,纡尊降贵允许老管家动他珍惜的皮毛,被挼了两天,竟然有些上瘾。但蚊子血终究比不过白月光。
安德烈的气息一出现,弥撒立刻抛弃老管家,蹲在门口挠门,时不时还要跃起去扒拉门把手。
老管家听见门外的声音,慌忙抱起卷耳,打开大门。
莱恩斯和安德烈一起回来的,一个裹着黑色斗篷,干干净净。一个身着朱色礼服,浑身污渍。
后者手里还捧着一个凉透了的牛排面包。
安德烈丝毫不觉得自己的形象有任何不妥,大方地递出馅料丰盛的面包,朝管家温和一笑:“见面礼。”
“谢……谢……”老管家接过面包,瞥了一眼不动声色的莱恩斯,道,“您太客气了。”
“不客气”安德烈回礼,头也不回地招呼弥撒走上楼梯。
随后“砰”地关上了房门。
老管家把冰凉的面包放在桌面,正要回头询问莱恩斯出什么事了,就感觉到自己手掌心一阵黏腻,还有股浓烈的血腥味伴着黄油和肉排的味道一起钻进鼻腔。
“这……这……”老管家不知所措,举着右手,露出了和弥撒要饭吃时那种瞪大眼睛的无辜表情,“安德烈先生受伤了吗……还有他不是吸血鬼吗……真的会吃牛排夹面包?”
“……”
老管家不愧是老管家。找出的问题十分尖锐。
受伤了吗?
受了。还不轻。
吸血鬼会吃牛排面包吗?
不会。而且明显还饿着肚子,想喝血。
莱恩斯看着那扇紧闭的屋门,继续沉着脸进储藏室翻来倒去,然后不顾弥撒在门后的惊叫,一把推开了属于客人的私密房间。
老管家把沾了血液的牛皮纸换掉,将客人和主人不辞万里带回来的面包好生供在了白瓷盘里,决定自己一把老骨头,还是不去掺和年轻人的是是非非了。
弥撒被吓得炸了毛,一口咬在莱恩斯裤脚上。
然而猎人奔波了好几天,穿过肮脏的街市,湿润的灌丛,还去过躺着尸体的太平间。裤脚久经世俗沾染,味道复杂而曼妙。
弥撒自顾自啃了半晌,舌根苦得发麻。皱着脸朝莱恩斯“呸”了一声,“噌”的一下躲进了棺材和墙壁的缝隙。
屋子里棺木开了半片,安德烈倚着上好木料打磨出的棺身,像猫一样舔着掌心的银钉。
他正在思考,是带着这玩意先睡一觉,还是起出来再说。
“敲门是良好礼仪,探长先生。”安德烈放下手臂,不善地盯着莱恩斯。
吸血鬼需要拥有和野兽一样的占有欲。独立空间是他们划分出的地盘,擅自闯入者总要付出些代价。
更何况安德烈目前状态并不好,被人趁虚而入,他本能地提防起来。
“没有恶意。”莱恩斯抬起手,向安德烈展示手里的医药箱和解除咒语的工具,“除非你很喜欢手掌钉银钉这种装饰。”
安德烈不悦地眯起眼睛,最终做了妥协。
有人代劳拔除钉子,他何必不接受。
弥撒往外探着脑袋,发现身上带着古怪气味的不速之客还在门口站着,当即炸开暗金色长毛,绕在安德烈身边,像守护宝物的幼龙。
然而他的宝物似乎并不配合。
安德烈低头看了看手掌心,无所谓地说:“请便。”
第四十七章
这两个字安德烈在前不久还对要对他钉下银钉的诺德说过。
人类的反复无常让安德烈疲于应付,生出一种概不奉陪的疲倦。
弥撒喵喵独自一猫在阴影里叫了半天,一人一吸血鬼显然都没空理他,于是只好偃旗息鼓,躲在棺材后面悄悄磨爪子。
银钉钉入没有太长时间,但受到的颠簸却不少。钉头圆圆的一片,压在手背皮肤里,让皮肉陷出一个坑洞。
伤口不断被刺激流出的血和兔血混合在一起把吸血鬼白皙的皮肤当了画纸,蜿蜿蜒蜒流出一副溪流图。
铁钉粗长,卡在两根手骨之间,手掌心对穿出一点尖锐的钉头。
莱恩斯抹除咒语,拔掉银钉,将伤药倾到在伤口处。金属摩擦骨骼的刺耳声音听起来很碍事。
“看起来你挺喜欢银质零件。”莱恩斯握住安德烈手掌心的手粗粝。常年握枪磨出的茧子搁着手腕,并不舒服。
猎人的口吻藏着一丝挑衅和不满,但是不饿肚子时的安德烈成熟且懒惰,不稀罕和人类争口舌之利。于是安德烈只伸了伸手指,并未搭理莱恩斯。
拔除带有诅咒的银钉后,血液开始循环,伤口也在复合。安德烈心情放松,分出几分心思考虑正事:“接下来怎么办?以诺德的死脑筋,任由我在外面游荡绝对不可能。”
莱恩斯岿然不动,依旧按部就班地拔除另一只手掌的银钉:“我属于离职状态,抑制器也交给他们了。案子没查出来,还把我的顾问弄丢了。”
“于情于理,都轮不到血猎找我的事。”莱恩斯冷冷地说。
“很有想法,长官。”安德烈淡淡地说,“犯人逃跑,一半罪责在我,一半在血猎。你撇的很干净。只是你的会长一定想不到,在血猎赫赫有名的莱恩斯,会半夜私藏罪犯,还偷了圣器。”
“分析得很对,顾问先生。”莱恩斯应道,“但是这些事情依旧与我无关。除非他们能闯进我的别墅,把这里翻个底朝天。”
猎人的语气是在陈述事实。但里面有着绝不让步,不容违背的原则。
安德烈挑眉,抽回手臂,“没有手段,不懂人心,固执己见。诺德会长的确是该下台了。”
莱恩斯埋着头,一言不发。
以安德烈和莱恩斯相处的经验来看。猎人的沉默通常有两种原因。
第一,你说对了。第二,你错得离谱,懒得理你。
安德烈绝对相信自己对人心的洞察,直接忽略了第二种可能。
莱恩斯麻利地处理好伤口,然后收拾工具离开,并贴心地带上了门。
很快屋子暗下来,只有浓烈的酒精味道和草药味暴露这里曾经来了个猎人。
安德烈把地上滚落的银钉拾起,悻然走进窗户,将手臂伸出窗外。月光在他手腕处打了个折,照出被包扎得凌乱的手掌。
两颗银钉顺着尾端被吹起的绷带从空中落下,落在了荒郊野外。
安德烈垂眸看着银钉下落,狠狠砸在草丛里。隔日有人外出,可能会把这对沾过血的银钉踩进土里。
莱恩斯这个“医生”当得实属不太称职。包扎技术粗糙,将凶器留在受害者房内,且态度极差。安德烈关上窗户,面无表情地给出客观评价:“负分。”
弥撒团在棺材后面,很有眼力见地直起身子,“喵”了一声表示认同后,垂下脑袋继续睡觉。
安德烈这一觉没睡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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