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讽刺,那处搜出画作的房产正是蒋梦和她妈妈以前住的地方。为了尽快带着女儿离开,蒋梦妈妈什么都不要,只求带走女儿。至于任扎手机里的影片,这些资料都是从群里下载而来,正好可以作为追查的切入点。
林暮被警察姐姐的话说的心里一跳,却还是装作不明所以地看着她,不说话。
「不用这么防备我,和你说这么多,我不过是在证明一件事——任扎是逃不掉的。而且最重要的是……」警察姐姐双手交叉、托着下巴,身体微微前倾,一双眼睛紧紧地盯着一直没什么表情的林暮:「我们发现了任扎贩毒的证据。」
贩毒?
林暮倏然睁大眼,脑中不合时宜地想到一件事——他和林朝的妈妈就是吸毒过量而死的。
有很多东西陆陆续续浮现在脑海之中,闪电般将所有记忆都串联起来。
当年他听到任扎在房间里说的那句话,时时刻刻都想着妈妈什么时候把他送出去,甚至试过大半夜不睡觉,拿着枕头站在妈妈床边。
他没能下得了手。
然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没有再见到任扎,妈妈却迅速地憔悴下去。
后来就是事件发生,林朝打断了任扎的暴行。他当时只知道庆幸,后来更加不愿回想,完全忘了深究走前还在睡觉的林朝是怎么及时地赶来的。
错了、他一直都错了,林朝也错了,他们不愿意回想那段不堪的经历,因此就没有发现某个人在事件中担当的重要角色。
虽然遭受了惊吓,可他到底还是完好无损地跟着林朝回家去了。那么留下来承受任扎,这个恋童变态的怒火的,除了妈妈以外还能是谁?
他以为已经足够不幸的童年,原来已经是妈妈替他承受风雨后,力所能及能给他们最好的保护。
「林筱然,这是你们妈妈的名字吧,她是位很了不起的女士。」警察姐姐给林暮递了一张纸巾,声音很低、很轻柔:「她曾经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协助警方破获了一起特大贩毒案。」
那件案件牵连之广、落马官员及收缴毒品的数量之多,乃是二十年来之最,让人根本不敢猜测里面到底搭了多少条人命。而最开始掀动起整个毒网的蝴蝶,只不过是出于保护一双年幼儿子的想法,拨打了求助电话。
那起案件抓了很多人,当然也不免有几条漏网之鱼。任扎的保密工作做得太好,警方始终找不到什么有力证据。
林暮在警察面前哭得很安静、也很内敛。用纸巾捂着眼睛,一声不吭地,如果不是他颤抖个不停的肩膀,恐怕没有人会发现他在哭。
警察以为他还要消化一会,打算先让他休息一下,却见那孩子已经放下了手。
此时此刻,就连一心办案的警察姐姐也不得不承认,这孩子长得实在漂亮,尤其是哭过以后,活像春日里被露水打湿的桃花瓣。可他眼睛灼灼的闪光,却又比悬崖上怒放的花还要坚韧。
林暮定定地看着面前的大人:「你不要追究他们,是我……要求他们做假供词的。」
蒋梦是对的,不管再杜撰得再怎么缜密,假的供词就是假的供词。
谁知道,面前的大姐姐却一把撕下笔记本的一页,三两下就把它撕成拼都拼不回来的碎屑:「假供词?哪里有假供词?刚才我们不是在聊天吗?录音也还没开始呢。」
随手把纸屑丢进同样装满废纸屑的垃圾桶,女警姐姐掏出一颗糖,推到林暮面前。
那是一颗海盐柠檬糖。
「那么我们正式开始吧,小英雄。」
「嗯。」林暮低下头,狠狠咬住了牙。
03:48
第三十八章 正文完
和蒋梦在派出所门口分别,暮霭沉沉的天色昭示着时间已经不早。
林暮惦记着林朝,刚结束就马不停蹄地赶去医院。
林朝已经做过了检查,也录了口供,迷药也基本排出体外。医院床位紧缺,林暮到达时,林朝坐在椅子上休息,身边还有一名警员看护。
还没开口说话,林朝就像有所感应一样动了动身体,准确无误地朝他哥过来的方向睁开眼,露出灿烂的笑。
事情初步告一段落,或许以后会再次传召他们,但今天兄弟两是可以回家了。话虽如此,林朝林暮还是接受了一番训勉,说得基本上都是任扎的伤。警方不打算太为难这对身世坎坷的兄弟,尤其是动手的林朝已经表示出真诚的悔过之意,对于没有动手反而阻止林朝的林暮,警员的态度就更和蔼可亲了。
和林朝从医院出来,天色更加阴沉了,空气湿热,隐约有下雨的征兆,可林暮的心情却并不阴沉。多年阴影一朝拂去,快得他有点恍惚。
「真的,就这么完结了吗?」
「是真的,都完结了。」林朝心情很轻松,恋童加强奸,最令人不齿的罪行。等坐到五六十岁出来,任扎一定会被监狱里被犯人折磨得又病又残,再也不能对他哥或者其他的什么孩子做些什么。而且,任扎还有没有命出来,那也是未知之数。他甚至还有心情开玩笑:「难不成你还想上演一出斗智斗勇的大戏吗?像电影里一样。」
「那倒没有。」林暮也笑。
看着哥哥彻底散去阴霾的笑容,林朝心情也轻松不少:「如果不是确定这个方法简单而且有效,我也不会采用,只会带你离开,越远越好。」
如同当年选择离婚的蒋梦妈妈。
林暮看着弟弟,久久没有说话。只是眼睛闪烁的光,已经足以帮他把话都表达完了。
说起来,跟哥哥谈恋爱好处特别多。其中最让林朝开心的一项就是,他们下课后永远不必分别。别的小情侣希望回家的路长一点,他却只恨回家的道路没有短点、短点,再短点。
他要跟着他哥回家。
天色越来越闷,两兄弟很快顾不上聊天,紧赶慢赶,终于赶在大雨倾盆而下之前到家。
脱下鞋子,林暮正打算走去关窗,却见林朝掏掏口袋,问他:「哥,想吃糖吗?」
林暮多半不会拒绝他弟:「好啊。」
于是他就见林朝撕开糖果包装,将那颗糖含进嘴里。
然后渡给了他。
喂完糖,林朝就想离开,却被他哥一把搂住肩膀,对方用舌头重新把糖送了回来。
林朝知道他哥想做什么了,不由从鼻腔里喷出一声轻笑,掐住他哥下巴,加深了这个吻。
覆盆子酸酸甜甜的味道从味蕾传来,舌头之间的勾缠愈发激烈,不知道是在吸食化开的糖液还是在单纯吸食对方的津液。
等两人气喘吁吁地分开,红晕已经爬上了彼此眉梢。警察姐姐好心送的硬糖已经消失无踪,只剩下满嘴甜意。
林朝犹不餍足地舔舔他哥嘴唇,眨巴眨巴眼:「甜吗?」
「甜。」林暮眉眼弯弯。
林朝又亲了亲他哥,鼻息交缠之间忽然低低嘶了一声:「下次买莓果味的润滑剂好不好?要是可食用的那种。」
「好。」林暮依然笑着。
「今天怎么这么乖,嗯?」
「不喜欢吗?」
「喜欢,喜欢死了。」
呼吸流动之间,连绵的爱语化作翕动的翅膀,悄悄地从唇齿间探出头来,又被紧紧相贴的温度捕捉。
关了窗,再大的风风雨雨都被阻挡在房间外面。雨声变成闷闷沉沉的鼓点,不算多高档防水的墙壁,却构成了令兄弟二人安心地相拥而眠的庇护所。在这片倾倒城市的狂乱暴雨之中,林暮凝望着窗外的心情却平静又安稳。
解决多年心头事,林暮以为他们会激情做爱,但事实没有。与其说今晚他们好像都变回了货真价实的纯情十六岁,倒不如说他们只想好好享受得来不易的安稳时光。就像往常千千万万个晚上一样,并肩躺在床上,双手十指紧扣着交握。
「林朝。」黑暗中,林暮忽然开口,以他对林朝呼吸频率的了解,他弟这会还没入睡。
果然,林朝立即侧头看了过来,眼里一点睡意也无。该说是双胞胎的心有灵犀吗?林暮还没说,林朝就主动开口:「哥,你听说了吗?妈妈的事。」
「嗯。」林暮应了一声。八年过去,快要成年的年纪,妈妈还一直保护着他们。
现在想来,他之所以没有在福利院就和林朝分开,恐怕也另有隐情。毕竟打那以后,院长对他们两个的态度莫名友善了很多,也没有再提领养的事情了。
哪有什么划算的交易?不过是因为有人已经先支付了代价。
「林朝……」林暮挪了挪身体,在不算宽敞的床上和弟弟紧紧拥抱。脸埋在颈窝,他声音很闷:「我好想妈妈。」
抱着哥哥的林朝用力眨眨眼,慢慢抬起手,搭在哥哥的后颈上:「我也想妈妈。」
两兄弟在不算宽敞的床上紧紧拥抱,胜过情侣的亲密,在被窝里互相暖着彼此。
可他们还是很想妈妈,就算她可能会严厉反对他们在一起,甚至抄起扫把打他们、将他们扫地出门,他们还是很想妈妈。小时候过得糊里糊涂,没攒过零钱给妈妈买蛋糕,也没有祝过妈妈生日快乐。一味索取,如今想再见一面,却没有机会了。
颈窝处传来湿意,热热腻腻。
「别哭,哥,妈妈一直都没走远。」林朝上下抚摸着哥哥清俊瘦削的后背:「你有妈妈、有老师、有同学、有蒋梦,还有我。」
「你也是。」
他手上动作一顿。
「林朝,你也有妈妈、有老师、有同学、有蒋梦,还有我。」林暮的吻压了上来,舔着他眼皮,将那些苦咸的泪水都吞进自己肚子里。
「哥……」林朝心里莫名悸动了一下。
如果说爱是一个又一个的瞬间,他好像在这一刻重新爱上了他哥,以兄弟的名义。
他从来没有如此情不自禁地亲吻过他哥,动作急切、呼吸急促,比起抓住心上人亲吻,更像是想要抓住一缕风。
可他哥和风不一样,风无论如何都留不住,而他哥无论如何都不会走。
永远注视着他、永远满怀赤诚和期盼地等他回家。
虽然不是很明白林朝为什么突然那么激动,林暮还是乖乖地张开嘴唇接纳那根急切的舌头。
再次切实地感受到失去母亲的痛,被留下来的两个孩子彼此都需要抱紧些什么。
这场情迷的亲吻长得令人窒息,因为林朝断断续续地亲了很久,就像在细数他到底都在那些瞬间爱上过他哥。
每次亲完都不舍得离开,刚放开含着的舌尖,就轮到嘴唇被舔舐,揉弄够了嘴唇,就开始磨蹭齿列。轻微的吞咽声中,不知是谁的呜咽声从咽喉里挤出,又或者说那不过是偶然的吞咽声。
鼻息交缠,呼吸忽快忽慢,絮絮挲挲地鸣动着,一千万只蝴蝶从胃里飞出来,透过亲密交缠的唇齿传到对方体内。
不过一场亲吻,林暮浓密的眼睫震颤着,半遮半掩住蒙上水汽的眼睛,眼梢也爬上红晕,比起亲吻更像被谁按在床上狠狠肏过一顿。
他还和弟弟互相拥抱着,贴在弟弟的唇角手脚交缠,却忽然梦呓一般地笑起,暖融的气流就这么被弟弟吃进嘴里。
「林朝……我忽然觉得,妈妈没取错名字。」
林朝没舍得放开他哥,依旧是唇贴着唇的姿势,他微微张嘴,像是某次他哥嘴对嘴教他英文发音的那样:「嗯?怎么说?」
林暮终于慢慢退开了些,却依然足够让另一个人听清他的心跳:「因为林朝,你是我的朝阳。」
「那你就是我的、我的……」林朝呼吸一顿,在哥哥灼灼注视下不自在地拉了拉被子,又转过身。接下来的那句他说得很含糊,林暮听不清楚。
本来林暮也只是有感而发,并没有期待过得到什么答复,可好巧不巧,月光要他将林朝发红的耳朵尖看得分明。本着不能辜负月亮的心,林暮不依不挠地凑过去:「嗯?在说什么呢?」
「……可恶,我哥坏死了。」林朝嘀嘀咕咕,终于又转过来:「先说好,不许笑。」
「嗯,保证不笑。」
于是林朝凑近了他哥,盯着他哥那双不止眼型和他一模一样,就连眼中光彩也一模一样的眼睛。
「那我说……你是我的日暮归处。」
只要有了朝阳和归处,如此,人便可以一直奔跑下去。于是生命奔腾不息,爱意也在日日夜夜中流转不息。
因为,他们就彼此的半身。
「对了,明天是你的生日呢。」
「也是你的生日。」
「你准备了什么礼物?」
「先不告诉你,明天起床就知道了。」
「哼,小气鬼。」
「你不也是,你愿意告诉我你准备了什么礼物吗?」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打什么算盘,我也不告诉你。」
「切,小心眼。」
「我才不跟你计较,我睡觉去了。」
「我也睡觉去了。」
「……晚安。」
「晚安。」
睡吧,睡吧。
滂沱大雨一晚,明天朝阳如常升起。日暮,疲倦的人投身归处,如此起起落落、生生死死,便足以过了一生。
03:51
第三十九章 番外一上
啪。
当转空的笔掉在桌上,林暮才骤然回神,发现他不知何时又一次无意识地转起了笔,像林朝平日做的一样。
中性笔咕噜噜地滚到桌沿,林暮抬手按住,忍不住揉了揉额角,彻底没了做卷子的心情。
又不专心了。
林朝在高三开学以后去了青训营,打那以后,他发呆的频率就越来越高。
想到这里,林暮不禁自嘲地笑笑——当初还说什么想做就去做吧,口口声声说得漂亮,结果自己不也没熬过来吗?
分离的苦痛化作一把刀,刹那将十多年朝夕相对的双胞胎彻底剖成两个独立的个体,抽筋断骨、鲜血淋漓。烙印不是靠分割就能抹去的,肉芽是新长出来了,却是长成了对方的形状。
他会在某个时刻会变成林朝,这是蒋梦告诉他的。全校唯一能准确辨认出双胞胎的她,有时候一晃神,会觉得林朝就坐在他面前做题。
要是以前的林暮,可能还会惶恐不已——他越来越像林朝了,那么林朝还会爱他吗?
可现在的他已经不会了,把对方长在身上,这是爱的证明。
林暮累极时就照一照镜子,虽然他们在神韵上一点也不像,但至少是聊胜于无的慰藉。
林朝、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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