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福书网
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如有淫秽信息或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邮箱fushuwang@outlook.com删除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1

天字一号病秧子(综武侠同人)——古十四

时间:2021-08-21 09:12:21  作者:古十四
  更深露重,周怀瑾却不忍心看一个老人家在寒风里受苦,尤其是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可是一个能把腰板挺直的人是不需要别人的怜悯的,但他可以请这人喝一杯热酒驱寒。
  他很礼貌的请他进来,老人只是看了他一眼。
  这时又走进来一个卖包子的小贩,深夜了,他竟然还没卖完包子,所以要来这里碰碰运气。皮薄馅大的肉包子,还带着热乎气儿呢!
  周怀瑾掏出银子,想要包了他这一蒸笼包子。
  他也不是滥好心,只是希望此刻自己行善积德得来的福报能分给自己的朋友陆小凤一些,活着的凤凰总比死了的活泼。
  他向小贩招招手:“这位店家,你的这些包子还卖吗?”
  小贩看着他就像是在看什么格格不入的人,就像没什么人会在半夜卖包子,偏偏还真的有人很客气的来买。接着他看到了走过来的陆小凤,于是他笑了:“当然卖,只要你有钱!”
  钱,周怀瑾最不缺的就是钱。他掏出银子,小声道:“麻烦您也卖给那边那位丈人几个包子,钱我都付了。”
  他拿出来的这样一笔银子足够买一百笼包子还要多,可是小贩却说还不够。
  周怀瑾瞪大眼睛,他再不懂物价也知道这是一笔数额不小的钱财了,而小贩接下来的操作更是让他皱起了眉毛。
  “我不卖你了,因为我这肉包子本来是用来打狗的。”他真的用包子喂了一条出来讨食的狗,可这狗吃了包子后哀哀地叫了一声,滚倒在地,变得僵直。
  陆小凤捏了捏他摸着冰凉凉的指尖,劝道:“你该回屋去了。”
 
 
第十二章 
  夜里的风很大,吹的人骨头都开始发冷。死掉的那只小狗躺在泥里,让周怀瑾想起了大金鹏王的花园,想到了自己养过的那只猫。
  那是一只可爱的波斯猫,浑身雪白,鸳鸯眼儿,毛茸茸,软绵绵,最拿手的功夫就是跟人撒娇,抱着你的胳膊轻轻地摇,嘴里甜甜的喵着,两只眼睛水汪汪的看着你,你能在里面看见这世间最纯净澄澈的自己。
  不是没考虑过养一只狗,足够忠心,也足够独立。只是狗太活泼,喜欢扑人,需要运动,以周怀瑾那时候的体力养不了这种精力旺盛的宠物。
  不过周府还是有一条狗,用来看门的大黑狗,兢兢业业,威风凛凛。
  陆小凤想让他先回去,实在是怕他吹了凉风要发热,就周怀瑾这小弱身板,一场发热能要他半条命去,他又不想看医生,多半还害怕吃苦药,这样的娇气……
  周怀瑾哪里不明白他的意思,他再什么也不懂也看出来另一件事——来者不善。
  花满楼也走过来,他看不见,不过这里发生的一切他都听在耳朵里,他准确的看向狗死掉的地方,面露一丝不忍。
  你看,虽然他们说着要去吃狗肉,可看见一条狗无缘无故的死掉,却还是感到可怜。可能这条狗明天就会被谁卖掉,被人吃了,或许就是他们吃的,但被吃的狗和其他猪牛羊没什么区别,是不会让人感到心疼的。可是这条狗摇着尾巴,满以为得到了食物,却被他以为善良的人毒死了,这是令人有些愤怒的。狗与狗的命是不同的,人也一样。
  院子里静悄悄的,小贩在掏耳朵,反正这里是不会有人买他的包子了,那还不如掏耳朵。
  这时风里传来一个人的声音,他道:“如此星辰如此夜,为谁风露立中宵?①”
  那是一个书生,穿着洗白了的褂子,施施然地走进小院儿,忽然他含笑的目光一凝,咽下原本的话,定定的看向还在窗边周怀瑾,勾唇道:“今夕何夕,见此良人。”
  于是准备转身回去的周怀瑾看了他一眼。似乎这里的文人都喜欢念诗来调戏人。苏少英是,面前这个秀才也是。
  小贩看上去与他很熟,因此听了他的话后就翻了个白眼儿:“连我的包子都买不起,你光会念几句诗有什么用?”
  看着美人毫不留情的走掉,酸秀才叹口气,看向挤兑自己的小贩:“今天你又毒死了谁?”
  小贩呵呵的冷笑道:“我的包子只能毒死狗,毒不死人,你要不要试一试?”说着他就抛了个包子过去。
  然而那个书生真的接住并吃掉那个包子——什么事也没发生,他还可以站在那儿冲小贩笑:“看来你这包子不但毒不死人还可以治病!”
  于是墙外有一个声音搭话道:“什么病?”
  书生慢悠悠道:“饿病。”
  墙外那人感兴趣的叫道:“这病我也有,而且病得肯定比你厉害,给我也来个包子治治!”
  小贩痛快点头:“可以。”
  他拿起个包子就往墙头随便那么一抛,只见那里刚好就冒出一个又瘦又小的蓬头乞丐,一张嘴,正正好好叼住了这个包子,喉头一咽,包子就这么被他囫囵吞下肚。
  就在他们一来一往喂包子的时候,原本还冷冷清清没什么人的院子忽然间就热闹了起来,又来了好几个人,这里面什么样儿的人都有,像是要开集市一样。
  不过这也和周怀瑾没什么关系了,左右不过是来找他们的麻烦,既来之,则安之,反正都已经这样了,所以他坐回桌子边百无聊赖的打盹儿。
  不远处的打更人敲响了他的鼓,原来已经过了三更天了。
  周怀瑾又打了个哈欠,撑着头看又坐回来吃东西的陆小凤。菜已经凉了,又热了一回,天也快亮了,店小二打着哈欠,看在钱的面子上还是堆出一个笑脸。
  最开始那个老人忽然站起来,伸了个懒腰:“他约我们来,自己怎么还不到?”
  原来他们在等人。
  又过了一会儿,周怀瑾听到那个小贩叫到:“来了!”
  他这一声像是报晓的公鸡啼鸣,使这里每个人都精神一振。
  可算来了,不然他们一会儿都要走了。周怀瑾还有点儿迷迷糊糊的想,他努力地睁大眼,想看看这个现在才来的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物,值得这么多人等待。
  来者是个秃顶了的老头,打扮的像是刚从乡下出来一样,灰扑扑的。周怀瑾之所以看清了他长什么样,还是因为他是自己大摇大摆的走进来的。房门原本就是开着的,既然是开着的,那就欢迎所有人。所以他没有敲门,也没有打任何的招呼,直接自来熟的就坐在了他们这桌,提起了地上的酒坛子嗅了嗅:“好酒!”
  陆小凤似乎也认识他,两个人开始拼酒。
  从两个人的对话中周怀瑾得知,眼前的这个人就是大名鼎鼎的山西雁。周怀瑾谁也不知道,对这个江湖一无所知,不过一个能被称为“大侠”的人,绝不是简单的人,他必然很有故事,周怀瑾最喜欢听故事。在从前无数个卧病在床的日子里,伴随他的就是各种各样的故事。
  山西雁来可不是来讲故事的,所以周怀瑾开始研究桌子上的木纹,顺便悄悄的打哈欠——来者是客,对着客人打哈欠着实不太礼貌。
  在山西总共有两个神通广大的人,一个他们已经见过,现在是个死人了;另一个正好端端的坐在他们眼前,所以陆小凤他们一进城他就知道了。他是陆小凤的老朋友,朋友相见本该喝酒,他也确实想要宴请陆小凤,但是霍天青先把请柬送了过来,所以他只能等一等。
  霍天青真是好大的面子,连山西雁这样的人也要等他做事。
  原来这两个人还有点别的关系:山西雁是天禽门的人,霍天青也是,不仅如此,霍天青这个年轻人竟然还是他的师叔!正是有这层关系在,他不能和自己师叔抢客人,所以他只好装作不知道陆小凤来了。
  那他为什么现在又要来找陆小凤,自然也是因为霍天青。
  陆小凤笑着往嘴里扔了粒花生米:“我还以为是因为陆小凤剃了胡子就不是陆小凤,而是陆小鸡了!所以连老朋友都不认得他了。”
  山西雁也跟着大笑:“我本来就看你那两撇胡子不顺眼。”
  他又介绍外面那几个人,原来他们真的全都认识,不仅认识,还都是结拜兄弟,人称‘市井七侠’,也有人叫他们山西七义。
  这样一群人竟然都来这个小院儿了!
  自然还是因为霍天青,霍天青还真是个了不得的人物,而阎铁珊更厉害,雇了这么一个厉害的人做自己的管家。
  他们都是天禽门的子弟,而霍天青使他们掌门的老来子。正因为这一点,这些身受师门恩惠的人,纵然粉身碎骨,也要保住这位师门传人。
  陆小凤有些明白他的意思了。
  因为山西雁知道霍天青打不过陆小凤,陆小凤虽然不会真的杀了他,但以霍天青的骄傲,他绝不会在输了之后再活着。
  他死了,这天禽门上上下下的人自然也不必再活着,这么多人都护不住一个人,还有什么活着的必要呢?
  所以山西雁来是希望陆小凤不要去应战。陆小凤若是不答应,这些人也没办法,总有一个人要走,陆小凤不走,那他们就只好先走了。
  陆小凤不是个愿意与人为难的人,尤其是面前这个人还是他的朋友。
  于是陆小凤叫住了颇有些悲壮的这一行人,道:“我好像从来没说过我不走的。”
  第一个拿起刀的卖包子小贩怔住。
  陆小凤懒洋洋的叹了口气:“打架这件事,既伤神又费力,有打架的时间,我还不如找个地方去睡觉。”说着他还真打了个哈欠。
  周怀瑾本来就困得头直点地,听到睡觉这两个字,颇有些警醒的抬起头:“啊,打完了?”
  他迷糊的像只刚睡醒的小猫,眯着眼瞳,满脸写着好困,想睡觉的字眼。于是陆小凤是真的困了,他想,有这个时间真的不如睡觉。他甚至都不想去吃狗肉了,反正有这么一个小猫在,睡一天,睡一辈子都行。
  卖包子的小贩像是没想到他真的会答应放弃这个邀约,脸上的表情定格在似哭非笑的样子上,他道:“陆小凤不愧是陆小凤!”这话说的,陆小凤不是陆小凤,那谁会是陆小凤呢?周怀瑾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就更像一只猫了,追着蝴蝶或者是毛球,晃动着脑袋,可怜可爱。
  小贩发狠一样许诺:“从今天起,只要是你陆小凤的事就是我的事!你的麻烦就是我的麻烦!不管你要找我干什么,我要是皱一下眉头,我就是你孙子!”
  陆小凤还不想抬一抬自己的辈分儿,他于是笑道:“你这样的孙子我也不想要!只是下次他再买包子,你算便宜点儿,这就很够朋友了!”
  周怀瑾抓住了陆小凤指过来的手指,撒娇一样挤出来一个鼻音:“嗯?”
 
 
第十三章 
  被周怀瑾抓的地方很烫,烫的陆小凤一下子就缩回了手。
  周怀瑾失去了手里握着的东西,迷茫的抓了抓,眼睛红红的,这时候他又像只兔子了。
  花满楼抬起手摸了摸他的额头,无奈的叹气:“他发热了。”
  这回是真的吃不成狗肉了,好在地盘是七侠的地盘,他们中间还有个野郎中,虽然治不了别的病,但这吹风熬夜发的烧还是可以治一治的。
  熬了药,褐色的汤汁,说不清的奇怪味道,盛在青瓷敞口的大海碗里,热乎乎的冒着汽儿。
  药还没端过来送到他嘴边,周怀瑾就好像已经闻到了味儿似的皱起了鼻子,把自己一团,头朝墙,这便是不肯吃药的抗拒表现了。
  陆小凤就只好把药给花满楼,自己上床去捉这个不听话的病人,掐他的脸,人迷迷瞪瞪的回过神,眼睛睁开,顶着一摸红印子委委屈屈的就往陆小凤怀里钻。
  陆小凤只好苦笑,感觉自己真的在抱一只爱撒娇的猫。
  好容易哄他吃了药,这回周怀瑾终于安静的肯睡觉了,乖乖的躺在床上,把先前还不肯撒手的陆小凤扔在了一边。
  花满楼微笑着端着碗,似乎很乐意见到陆小凤吃瘪的场面,虽然他看不见,却也能想象陆小凤郁闷的表情有多有趣。
  两个朋友都这样,陆小凤能怎么办,当然是也睡觉了。
  他还美名其曰看着周怀瑾叫他不要踢被子,明明人家睡得乖乖的,反而是陆小凤自己睡得不老实。
  也许是周怀瑾的体质真的在慢慢变好,他只是睡了一觉,发发汗,醒来了身体软软的,却没什么大问题了。
  他醒来时屋子里只有坐在床边看书的花满楼,阳光明晃晃的照进屋子,带着暖人骨头的温度,花满楼用手指慢慢的拂过那些特殊处理过的文字,脸上是从容满足的微笑。
  周怀瑾本不想打扰他,可是从他醒来的那一刻,他的呼吸就变了,花满楼是这个屋子里听觉最灵敏的人,所以他侧过头,探出认字的那只手摸了摸周怀瑾还带着汗的额头。那手指有点凉,皮肤细腻,带着一点薄薄的茧子,可能是有练武的缘故,也有可能是长期照顾花草留下来的痕迹。
  周怀瑾身上都是汗,于是花满楼先给他叫了热水。他一醒大家就都知道了,上官雪儿还想溜上来见一见他,但终究没好意思进到屋子里去,便守着门口数蚂蚁,从前她就在大金鹏王府的花园里数蚂蚁,除了数蚂蚁,她也没别的事可做了。
  陆小凤他们还在楼下喝酒,只有野郎中上来又给他把了一次脉,这回脉象显示他已无大碍,所以他也下来垫垫肚子。
  既然已经是天光大盛,自然是过了日出时分的,陆小凤把约定睡了过去,醒来也不着急,拈着火腿就花生米吃得津津有味。
  霍天青知道他们就在客栈,即使阎铁珊死了,霍天青也还是这山西消息最灵通的人,所以他叫人送了一封信来。
  日出为约,却是每天都有日出。今日不来,何妨明日,又何妨明日之明日。他既然是这山西城里消息最灵通的人,又怎么会不知道山西雁和市井七侠都在这里?
  珍珠会随着时间的消磨憔悴,金银会因为岁月的流逝折损。有人漆身吞炭伏于桥下,击剑斩衣,为知己者死;也有人乌江以船而待,迎一位霸王——这世间唯有义气是可以万古长存的!
  何谓英雄?
  英雄有所不为,有所必为。真正能践行这两句话的人,就是侠。
  一封短信,纵横捭阖,义气横生,读得人酣畅淋漓,当浮一大白!
  客栈就有酒,可是还不够。既然说了赵大麻子做的下酒菜最好吃,那就一定要尝一尝。
  狗肉已经卖完了,这里是十里八方最有名的狗肉店,这不奇怪。
  反正也没人在乎这个。
  左右他们要吃的本来就不是狗肉,他们只是想找一个地方痛快的喝酒,因为他们已经有了这世上最好的下酒菜,那是一种叫人目眩神迷的热情,用这种热情来下酒,是这世上绝没有任何东西比得上的。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来顶一下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
推荐资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