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烁扭过头,对巫道:“我看他好像很不满的样子,以后说不定会报复我们。”
巫:“有道理。”
他对旁边看守熊顿的战士说,“你把他拎出来。”
“干什么?”
“我们部落里不是有昨天受伤的人吗?”
熊顿继续阴冷的看着他们,眼神像什么虫子一样,冰凉滑腻。
巫冷笑一声:“像你这样的人,我见多了。”
“走吧。”
熊顿被拖到火塘边,几分钟后那里传来了嘶哑的惨叫,让被锁在洞穴里的其他入侵者都忍不住抖了抖。
大熊部落的战士眼睛瞪大了。
他的眼前,熊顿瘫软在地上,抽搐着,巫手里拿着他那个一直不离身的木杖,一端抵在熊顿身上,在他肩膀上开了一个洞,鲜血潺潺流出,滴到几个受伤的战士身上。
熊顿的脸色肉眼可见的萎靡下去,而那几个战士的脸色却越来越健康,被刀子砍出的伤口短时间内愈合,打断了骨头也自动恢复。
等他们像没事人一样站起来,新奇地挥动自己的双手,巫道:“好了。“
他把木杖从熊顿身上抽出来了,哼一声:”便宜你了。“
熊顿像条死鱼一样瘫在地上。只有胸口微微的抽搐证明他还活着。
经过亲身体验,他这才知道传说中的祭巫能够替人换命,原来是真的,部落里居然藏着这样的人……可惜,他宁愿自己不知道这些。
巫对一旁的大熊部落战士道,“听说你们族长胳膊断了?”
大熊部落的人用力点头。
巫指着熊帕问,“你看他的胳膊怎么样。”
战士一愣,眼中浮现出愤恨,更加用力点头。
“那就把他带过来吧。”
巫告诉大熊部落的战士他们的领地那边已经不安全了,不如把部落暂时迁移过来,两个部落互为倚仗。战士不假思索地同意了。
“烁哥也是这么说的。”
巫抬起头,“你这么说了?”
林烁笑眯眯道:“对,我们真是心有灵犀。”
“呸,谁和你心有灵犀?”
等战士要走的时候,林烁对他招招手,从他那里拿来什么东西。
巫侧着脸看,
林烁道:“来,你给我看了点好的,我也给你看个好东西。”
“什么?”
巫愣了一下,瞧见林烁手中捧着一只吱吱叫的灰鼠,走过来。
“灰鼠部落的人我找到了。”林烁道:“他答应我和我一起离开这片森林,去外面。”
当然林烁也答应了灰鼠部落的青年,会帮他救出被囚禁的族人,这点先不用告诉巫。
“所以,等事情告一段落后,我就要离开部落了。到时候给你们带纪念品。”
“老天都在帮我,不是吗?”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是谁说的近战法师,夺笋哪=w=
第一次尝试语音码字,出现了事故,给零点订阅的小可爱道歉,不过我发现语音码字好快啊,等我再练几天,说不定可以稳定日六了
第57章 主角摊牌的第七天
大熊部落的人来得很快, 他们顺便把灰鼠部落的那个年轻人也带来了。
年轻人叫灰翎,脸小声音小力气也小。他看到被部落抓住的入侵者,冲进去对他们拳打脚踢。
“都是你们, 都是你们害了我们全部落的人!打死你!”
“唉, 等等, ”林烁阻止了一下, 看着俘虏们,研究道:“这是哪个部落?”
入侵者们看上去不像是森林里的人, 他们长得干巴瘦小,皮肤略黑、头发微微泛黄。身边的战兽长得更丑,尖头、扁脑壳、呲牙咧嘴,一双小眼睛闪着凶恶的光。
入侵者里为首的那个见林烁长得白净又斯文, 像个善良的人,又在部落里说得上话,他趴在地上,可怜道:“我们都是被绑来的奴隶,受熊顿威胁,不得不攻打别的部落, 其实我们根本不想这样。”
地上,熊顿冷笑了一声。
林烁问:“是么?”
熊顿:“是。”
熊顿清楚得很, 这群人比他更贪婪、更恶毒, 但熊顿并不想戳破他们的谎话,他想看到林烁被欺骗, 把这些人放掉, 然后……
反正,谁让他不高兴,他就让谁不好过。他从见第一眼林烁开始, 就非常讨厌这个小白脸。
——要是能把他卖掉就好了。
“不是的恩人!”灰翎忙道:“你可别信他们的话,这些人是鬣狗部落的,整片蛮荒森林最坏的就是他们!”
“哦,说来听听?”林烁从兜里摸出一把炒黄豆,分给灰翎一半。他左右看看,没什么干净地方坐,于是坐到熊顿背上。
熊顿:“噗。”
角落里的黑熊看见他喷出一口血,惊恐地:“嘤!”
“说你的。”林烁坐着不动,道:“你肚子里全是坏水,我帮你挤挤。”
灰翎学着林烁的样子嚼了颗黄豆,眼前一亮。
他道:“鬣狗部落,以前也是住在森林里的。”
蛮荒森林越往深处凶兽越多,大部分弱小的部落都生活在森林边缘,相互之间的联系也比较多。
鬣狗部落曾经住在灰鼠部落附近,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们开始像灰鼠部落一样,来往于森林与沙漠之间。
然而,鬣狗部落可不像灰鼠部落一样,一心只想做生意。在见识了城市的繁华之后,他们不愿再过以前那种狩猎的苦日子,想要像城里的贵族一样生活。
“后来一段时间,周围的部落就经常丢小孩子,有的是没觉醒的,还有一些刚觉醒的新战士也在狩猎中突然不见。”
“几个部落的族长上了心,让有经验的战士远远保护,几次之后,才发现是鬣狗部落干的坏事。他们专门带走落单的人,卖去城里当奴隶,这样便能获得很大一笔钱财,以及许多森林里见不到的宝贝。”
森林边缘的小部落不堪其扰,联合起来把鬣狗部落从森林赶了出去,本以为事情就此了结,谁知从那以后鬣狗部落倒是不偷人了,他们开始抢人。
“鬣狗部落的战兽行动快,性格凶猛,他们专门趁战士出门狩猎的时候把部落里的人抢走,等战士回来的时候,人已经不见了。听说他们被赶出森林后在沙漠里找到了一块据点,那些被掠夺来的奴隶都关在里面。”
“所以这鬣狗部落负责从森林里抢人,抢完了关在沙漠中,再高价卖给附近的城邦?”林烁问。
“嗯。”灰翎点头。
林烁:“……”
“好家伙,三角贸易?!”
“啊?”
林烁:“没事。那现在这些人怎么办?杀不能杀,放了也不行。”
“要不……”他目光暼向一边的茅坑——扔进去当肥料算了。
鬣狗部落的人一抖。
“别担心,我有办法。”洞口突然传来一道声音。
林烁抬起头,就见巫不知什么时候来了,站在洞口,颇有兴趣地听灰翎讲故事。
——作为这片森林里最强大的部落之一,他还真不知道外面那些小部落发生的事。
巫挥挥手,让人把鬣狗部落的俘虏都带到火塘旁边去,割开他们的手腕。血一滴一滴流入火塘中,巫嘴里念念有词。
很快,林烁看见火塘里的火焰烧得更旺,橙红色火苗向上飞腾,比周围的林梢还高。那些涌入火焰中的鲜血在被灼烧后变为了一捧一捧细沙一样的白色粉末,融入底下的雕像中,似乎有喜悦的情绪向周围蔓延开。
很快他就看不清楚了。
俘虏中为首的那个翻着黄色的眼睛,有气无力的瘫在地上,恶狠狠道:“我们的族人有一大半在外面,他们不会放过你们的!”
林烁蹲下来拍拍他的脸:“咦,刚才不是还求饶吗?现在不装了?”
猎狗部落的人用力瞪他。
一旁,巫在完成自己之前答应的事。
熊顿的手臂被巫那根木杖抵着,另一端抵在大熊部落那个老头的胸膛上,不一会儿,他的手臂萎缩下来,耷拉在一边,老头的胳膊却慢慢止住血。
巫拿出一些草药,对大熊部落的巫说:“给他包上,过段时间就长出来了。”
大熊部落的巫还是第一次见识这样的手段,像个小学徒一般,对巫毕恭毕敬。
被巫治愈的老头十分感激,因为两个部落之前很长一段时间都不对付,他怪不好意思的,低着头说了声谢谢。
巫瞥他一眼:“不谢,我是看在先祖的面子上。”
老头会意,把林烁好好夸奖了一番,说得天上有地上无。
“熊帕之前告诉过我,烁哥是他生命中的火把,心中的太阳。这孩子真是太不会说话了,怎么没说你还这么英俊这么凶猛这么善良呢?”
林烁:“……”看来拍彩虹屁这项技能是祖传的。
熊顿瘫软在地上,一只手臂用力支起身子,发现自己真的感觉不到另一只手后,他不甘且怨毒地对林烁道:“你有什么可得意的?”
“像你们这种人,天生就什么都有,天赋高,被部落里的人捧着护着,没尝过失败的滋味,你永远不会理解我。”
“我……”
林烁突然道:“闭嘴。”
“我……”
“让你闭嘴你没听到啊?”
熊顿满腔怨愤、无处发泄,被他噎得胸口一滞,忍不住道:“你让我说完!”
林烁:“不想听你说话。”
“为什么?”
“长得丑,心还脏,我这么善良这么英俊,为什么要管你是怎么想的?”
周围,大熊部落的战士们正在大包小包地搬运行李,闻言道:“对!”
大熊部落的族长和巫也道:“说得好。”
“噗。”熊顿没忍住,又喷出一口血。
鬣狗部落的人停下瞪林烁的动作,朝他看了一眼,怕熊顿被气死。
林烁道:“看什么看?你也长得丑,眼睛那么小还瞪人,半夜看到了怪碍眼的。”
他对巫建议道:“不如把他俩关一块好了。”
巫想想:“先祖你不是说地里的麦子要施肥么?刚好茅坑里那么多粪,别浪费,就让他们俩去堆肥好了。”
“堆肥”这个词是林烁提出来的,部落里的所有人都有些嫌弃,如果有人愿意干,他们肯定举双手赞成。
林烁眼睛一亮:“好主意。”
他拍了下巫的肩膀:“有前途。”
两人相视一笑,狼狈为奸。与此同时,地上的另外两个人背后一凉。
战士把他们两个拖下去,领到茅坑附近,教导了堆肥的法子。临走前,他们警告:“别耍心眼。本来就吃的多还不干活,要是粪都堆不好,就把你们两个埋进茅坑里当花肥!”
“都认真干!天黑前我要来检查!谁干得少,晚上别吃饭!”
等外人走后,两人对视一眼,同时露出嫌恶的神色。鬣狗部落的人心想,有同族在,自己总有一天能从这个鬼地方被救出去,于是他拿了一根棍子,把属于自己那堆粪拨到一边,对熊顿道:“看什么看,这是我的。”
熊顿目光阴霾,盯着粪堆里爬过的一只蛆,不知在想什么?
……
几天之后,大熊部落在山的另一边安顿下来。大熊部落的族长拿着一个布袋子去找林烁,说里面是从火塘挖出来的骨珠。巫不知做了什么,在山的另一边点燃一堆小小的篝火,大熊部落的火塘又重新亮了起来。
又过了几天,林烁准备好,带着灰翎准备离开这片森林。
铁蛋吃得多,长得也快,已经有林烁的肩膀那么高。林烁把储物空间里的驱虫药、武器,衣服之类的都放在它身上。
奇迹依旧像个小鸡仔一样飞在天空,时不时弯下头蹭一下自己的爸爸。
巫带人把他们一直送到领地边缘,问:“真的要走?”
林烁想要收集真相碎片,然后脱离游戏世界,但这点不能告诉巫。
他点头,道:“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
“一路平安。”
走出很远后,部落里的人还在身后目送。
林烁踮起脚尖,收起内心的不舍,大声道:“你们好好在部落种地,等麦子黄了的时候我会回来的!”
第58章 主角进城的第一天
一天后, 沙漠里。
“到了,这里就是我们部落藏东西的地方。”灰翎道。
他怀里那只灰鼠灵敏地跳到地上。用鼻子在四周嗅了嗅,选择一株仙人掌的根部, 用爪子刨洞。
黄色的细沙被刨到身后, 聚拢成一个小沙丘。
仙人掌的根部有一块碗口大的伤痕, 灰翎拿石刀把它刨开, 先是用水囊汲取了一些仙人掌的汁液。
“这是可以喝的。”他喝了一口,递给林烁。
接着, 灰翎从仙人掌里面取出一个兽皮缝制的钱袋。
打开钱袋,几枚打磨光滑的贝壳掉下来,在阳光下闪烁着温润的珍珠色。
灰翎道:“这是城邦里使用的货币,贝币。”
贝币的价值按照大小不同来区分, 灰翎为林烁介绍:“这块大一些是10贝,小的一枚1贝。一枚贝币可以换一块肉、半瓶水、或是一小杯酒。300枚贝币可以换一只驼驼兽。”
他边说边干活,很快又从附近的仙人掌中取出几个钱袋,两件带着兜帽的衣服,以及两块石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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