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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攻不渣了[快穿]——月牙白不白

时间:2021-09-15 10:36:00  作者:月牙白不白
  “媳妇儿”三个字,又将林知白弄得面红耳赤,他伸手将凑到自己面前的孟向北的脸推开,“你这个流氓。”
  他们的租房处于闹市区,与卖衣服的商场只隔了几条街,两人没有骑自行车,选择走路。
  “来,小白,试试这衬衫。”孟向北拿起一件白色的衬衫,在林知白身上比划。
  八十年代初,京都这边,已经有男人穿衬衫,只是不多,因为贵。
  “这位先生身材很好,很适合这件衣服。”年轻的女导购员微笑着赞美。
  “先生可以到换衣间试试。”
  林知白看了衬衫一眼,凑到孟向北旁边,“孟大哥,这衬衫太贵了,我们买其他的吧。”
  “可我觉得这件最适合你,而且我也想买旁边这件。”孟向北拿起另外一件比较宽大的黑色衬衫。
  林知白视线落在那件黑色衬衫上,轻咬了下唇瓣,迟疑了片刻道:“那好吧。”
  片刻后,林知白从换衣间出来,少年本就好看,如纤瘦,笔直的小白杨,合体的衬衫,勾勒出他颀长的身材。
  佛靠金装,人靠衣装,这话不假,所说之前林知白的模样是七分,这会又加了两分。
  察觉到孟向北灼热的目光,林知白的心加速跳动了好几下,“好看吗?”
  孟向北给他整理了下领口,眸中是藏不住的惊艳之色,“好看,小白最好看了。”
  林知白抿唇笑了,又看向旁边的黑色衬衫,“你也去换,我想看。”
  “好。”
  孟向北身高一米八多,宽肩窄腰大长腿,容貌棱角分明,如雕如琢,是行走的衣架子,本就是行走荷尔蒙的他,此时穿了黑色的衬衫,更添了几分矜贵和神秘的气质。
  若是此时稻花村的人在,都没办法将眼前贵气逼人的男人与以前好吃懒做,偷鸡摸狗的二流子联系在一起。
  “怎么,看呆了。”孟向北出来就看到目瞪口呆,如同被勾了魂般的林知白,忍不住上手捏了捏他白嫩的脸颊。
  林知白捂着脸颊,却没有怪他,视线还落在他身上,羞答答说了句,“好看。”
  “真的?”
  “嗯嗯。”
  孟向北凑到他耳边,轻声道:“其实,我不穿衣服更好看。”
  “你,你,你……”林知白耳垂发红,瞥了眼那边正好奇看向他们的年轻女导购员,慌乱极了,也害羞极了,“我不要跟你说话了。”
  孟向北朗声一笑。
  “这两件衣服,我们买了。”
  -
  “雅雅,你看,那边两个男人长得真好看。”
  商场的另外一边,卖的是女装,林雅正在看一件粉色的连衣裙,忽然旁边的舍友白欢欢扯了扯她的衣袖,神神秘秘道。
  林雅顺着视线看去,两个男人,一个穿着黑衬衫,一个穿着白衬衫,她看过去的时候,一下子看清了穿黑色衬衫的男人,颀长挺拔的身材,如同艺术品般被精心雕琢的容貌,让她的心脏一下子加速跳动。
  真,真好看。
  有那么一瞬间,林雅觉得,她对那个男人一见钟情了。
  她的视线又不可避免落在旁边那个穿着白衬衫的少年上,不过,从她的角度只看得到那侧脸。
  不知怎的,觉得有点熟悉。
  “哎,都走了,看不到了。”惊鸿一瞥,两个男人的身影已经看不到,作为女性的矜持,林雅和白欢欢做不到过去搭讪。
  “雅雅,我觉得那个穿白衬衫的少年好好看,眉眼如画,清隽如玉。”白欢欢热情奔放,丝毫没有掩饰对那人的赞美。
  林雅的心思还沉浸在那个穿黑色衬衫的男人上,直到旁边的白欢欢摇晃她的手臂才回了神,“嗯,好看。”她随口附和。
  直到买完衣服,出了商场,林雅才想起为何那个穿白色衬衫少年的侧脸那么熟悉。
  那人长得很像比她大一岁的表哥林知白。
  不过,她这个表哥四年前下乡,高考恢复后,没有参加高考,也没有回城,现在指不定在乡下那个地方养得又黑又瘦,怎么可能来京都,还穿那么好的衣服。
  心底的猜测转瞬就没了。
  她更好奇的是那个穿黑色衬衫的男人是谁,他的家境应该不错吧,不知道能不能和他……
 
 
第17章 
  打算明早跟孟向北一起早起摆摊的林知白,愣是在晚上的时候,第一次主动拒绝与孟向北亲热。
  被窝里,孟向北搂着怀里娇娇软软的少年,直往他身上哄,颇有些委屈地质问:“小白,你是不是不爱我了。”
  林知白对一直亲着他脸,搂着他腰的男人无动于衷,“嗯,不爱了。赶紧睡,我明天要早起和你一起去。”
  “那,那就一次。”孟向北咬咬牙开口,仿佛割地赔款,受了天大的委屈般。
  “不行。”林知白斩钉截铁的拒绝,孟向北的嘴,骗人的鬼,在他这边,只有零次和N次。
  林知白不愿意,孟向北又不能强迫,只能妥协,不过还是给自己争取了一些福利,“那你说爱我。”
  “爱”这个字,让林知白心尖一颤,脸腾的一下就红了,“别闹,睡觉了。”
  “小白,你肯定是不爱我了。”孟向北可劲地亲他,非要林知白亲口说,孟向北一贯知道林知白脸皮薄,逮着几乎非要对他耍流氓。
  林知白知道孟向北这是铁了心的,这男人像只大型犬一样,他咬了咬唇瓣,凑到孟向北耳边轻声道:“孟大哥,我爱你。”
  “嗯,我也爱你。”孟向北应道,下一秒,擒住少年的唇瓣。
  翌日,林知白终于和孟向北一起去摆摊。
  因为有林知白,孟向北没有让那个小工来,他要过二人世界,生意一如既往很好。
  孟向北跟林知白说,等钱够了,他就去租个店铺。
  早餐摊中午就收摊了,孟向北直接把林知白拖回家,完成昨天晚上没有完成的事情,当天傍晚,吃了晚饭后,孟向北骑自行车,将他送回了学校。
  时间一晃过去了两个月。
  孟向北靠着赚的钱租了一栋两层楼的店铺。
  一楼当作小餐厅使用,二楼用来居住,之前那个小四合院已经退租了。
  有了店铺,孟向北也没有只是简单地做早餐生意。
  早上做早餐,中午和晚上做快餐生意,快餐的价格有高有低,有肉的自然高,素菜就比较便宜,来消费的也有不同阶层的人。
  这种经营模式很新奇,不过,如果生意不错,肯定很快就有人跟风。
  为此,孟向北特地抽空回了一趟地府,抓了一个死去还没有投胎的御厨,跟他学习了厨艺。
  这不,因着他的手艺,来店里吃饭的人络绎不绝。
  忙不过来的孟向北立刻又招了人,还招了两个厨师徒弟,即便如此,孟向北依旧很忙,有时候一忙起来,几乎都没能从厨房里出来,林知白瞧着心疼不已,有一次,孟向北忙碌得晃了神,还把手给切了,血一下就流出来。
  林知白既生气又心疼,不由气急败坏,“钱是赚不完的,干嘛要那么拼。”
  “为了给我家小白更好的生活啊。”
  正给他上药的林知白听到这话顿住了,抬头就看到孟向北墨色的眸子里溢出来的深情,他眼眶一下子泛红。
  林知白动了动唇瓣,想规劝,又咽了下去,他知道孟向北一向固执。
  之后,林知白就再也没有冲孟向北生气了,这个人,总是能轻易就让他生气,也能轻易让他心疼,心软,对这份爱越陷越深。
  林知白依旧是每周末过来,孟向北不愿意他辛苦,就让他做收银的活,这年头,网上支付还没有流行,用的是现金。
  林知白聪慧,收银对他来说完全不是问题,没多久就得心应手。
  -
  “雅雅,还记得那一次我们在商场遇到的两个长得好看的男人吗?”洗完澡,林雅正在抹雪花膏,舍友白欢欢跑过来,激动地拉着她的手,看着被甩出去,落在地上的一小坨雪花膏,林雅眼底划过一抹不悦之色。
  旁边的白欢欢并没有察觉,再次说起那两个人,林雅的记忆也被唤醒,瞬间想起那个穿黑色衬衫,容貌俊美,浑身上下散发着魅力的男人,心尖蓦然一跳。
  “你真见到了?”林雅将雪花膏盖上,拉着白欢欢在床上坐下。
  林雅对那个男人是心动了,可那次之后,再也没有遇到后,久了,也就快忘了。
  “嗯。”白欢欢一双眼睛亮亮的,“原来那个白衬衫的少年和我们一样是京都大学的学生,我已经打听到他的名字了,叫林知白。”
  林雅眉心骤然蹙起,声音都尖锐了,“你说他叫林知白?”
  “对啊,是不是很好听。”
  林雅心底掀起了波澜,两个月前,在商场时熟悉的侧脸,此时一模一样的名字,该不会那人真是他的那个没出息堂哥吧。
  林雅不愿意相信。
  “那,那个穿黑色衬衫的男人呢?”暂且放下对林知白的猜测,林雅有些紧张地询问。
  白欢欢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我没见他们在一起,或许问问林同学就会知道了,雅雅,你该不会对那个男人心动了吧。”
  心事被戳穿,林雅的脸一下红了,慌乱地瞪了白欢欢一眼,“你乱说,我不理你了,要睡觉了。”
  躺在床上,林雅翻来覆去许久才睡着。
  翌日,白欢欢带着林雅去了图书馆,林雅隔了一段距离,还是看清那个正在看书的少年的容貌。
  林知白,真的是他!
  他来了京都,还和她一样,考上了京都大学。
  林雅死死盯着林知白方向,沉着脸。
  对于林知白,林雅从小就不屑。
  林家老太太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是林雅的父亲,在国营企业当主管,母亲是老师,两人都是铁饭碗,地位也高,林知白的父亲是老太太的小儿子。
  因为在生小儿子的时候,差点难产死了,所以老太太对这个小儿子并不是很喜欢,后来,小儿子夫妻意外去世,顾念着林知白这个孙子当时还小,老两口就留在身边照顾。
  大儿子养老,连带着林知白也寄人篱下。
  无论是老两口,还是大伯一家,对林知白都没有多少感情,以至于在林雅的哥哥,也就是林知白的堂哥要下乡了,做主把原本不需要下乡的林知白给换了。
  老太太说了,林知白在大伯家养了这么多年,得回报。
  面对林知白,林雅从小就有优越感,对于她来说,从小,林知白是吃他们剩下的饭菜,穿她哥哥剩下的衣服,性格还懦弱,唯一让她不高兴的是,林知白的学习比她好。
  林雅考了两次才进入京都大学,第二次缺了几分,还走了关系。
  几年前,听说林知白不愿意高考,也不愿意回城,林雅是高兴的,林知白那种人,活该在那种乡下地方生活,为了和林知白断绝关系,林雅撺掇着老两口断了和林知白的来往。
  却没想到,林知白居然一声不吭来京都大学读书,她又扫了一眼他的穿着。
  上百块的衣服,手腕上还带着表,看来林知白的生活比她们想象中的还要好。
 
 
第18章 
  “雅雅,看到了吗?他是不是很好看,你说我要怎么和他认识啊。不知道她有对象了没有。”
  白欢欢目光都在林知白上,根本没察觉到林雅情绪上的变化。
  林雅被她扯着胳膊,扯得心烦,又不能甩开,忽的想起什么,故作恍然大悟道:“原来是他。”
  “怎么,雅雅,你认识他。”
  “认识,当然认识,我和他是一个大院长大的,不过欢欢,他……不适合你。”
  林雅的脸色不是很好看,像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勾起了白欢欢的好奇心。
  “雅雅,你是不是知道什么?”
  在白欢欢的再三追问下,林雅为了好朋友的未来,终于把“原因”说出来。
  于是,从林雅那里,白欢欢得知林知白就是个为了来京都大学读书,陷害堂兄下乡,抛弃父母,走后门的人。
  “没想到这林知白看着斯斯文文,气质清雅,居然做出这种事情,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雅雅,幸好有你,不然我就被骗了。”
  白欢欢握紧小拳头,瞪着不远处仍然在看书的林知白,果然知人知面不知心。
  “嗯,我们走吧,以后遇到他,你离远点。”
  林雅深深看了林知白一眼,带着白欢欢转身离开。
  白欢欢父母是京都不大不小的人物,家世不错,这也是林雅愿意放下高傲和耐心,和她做朋友的原因。这样一个好对象,怎么能给林知白,他不配。
  -
  林知白抬头看向窗外,才发现天色已经昏暗,将书合上,放在斜挎包里,他离开了图书馆,往食堂走去,只是没走几步,被人拦住了。
  “林知白,我们找个地方聊聊吧。”
  看着眼前女孩熟悉的脸,眼底毫不掩饰的高傲和不屑,林知白脸上的轻松惬意消失,渐渐冰冷,沉默片刻,他随林雅来到了偏远树林的一角。
  林雅被娇养着长大,继承了父母相貌的她,容貌姣好,再加上她有意识的保养,很受男生的欢迎,她嘴甜,能哄得老人家开心,很得长辈的喜欢。
  只是,从小到大,她的恶意都给了林知白。
  林雅双手抱胸,上上下下打量眼前的人,白皙清隽的容貌,脸颊白里透红,干干净净的白衬衫黑裤,身材颀长,若不是熟悉的面部棱角,她很难将眼前的人与以前的林知白联系在一起。
  曾经寄人篱下的林知白,纤瘦,皮肤虽然也很白,却是不健康的苍白,病恹恹的,时不时生病。
  要说林雅为什么讨厌林知白,她也说不清,大概是不愿意自己的家里被一个陌生人闯入,也大概是生活在优越的家庭里,自诩高人一等,对林知白这样人人厌弃之人的不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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