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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行毕竟对两人十分重要,只要有一点可能出现的细节,沈连星都不愿意放过。因此他拿着琉璃镜片,仔仔细细地在那副插图中来回看了好多遍,只觉得那张图叫他越看越传神、越看越离谱,到最后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在找些什么,凌乱的墨迹仿佛都印进了他的脑子里,一闭上眼睛就出现在眼前。
沈公子这一上午费了好半天劲,此时终于放弃,并且认为自己刚才的努力全是做了无用功,相当郁闷,隔着木几伸长手臂,将显然是在看热闹的晏锦屏捞过来,闭眼埋在他肩膀上吸了一口。
晏老板的体温永远是略低的。他身上有种独特的味道,像是熏香,又不全然一样,在外时就已经很明显,回了琳琅阁就更清晰,清晰地招人喜欢。
沈连星环着他肩膀,只觉得自己一直紧绷的神经终于多少放松了一些。
晏锦屏叫他这样一弄,上半身越过了木几,腰却还硌在木几的边缘,虽然不难受,却也有些别扭。于是他把手里的卷轴一卷,轻轻敲了沈连星肩膀一下,笑道:“松烟墨要开灵智本就不容易,又不像寻常的动物植物,还有吸收帝流浆一道可走。笔仙等了几千年才遇到这么一个夫人,可不当成宝贝一样宠着?”
又看一眼桌子上的插画,饶是见多识广的晏老板也叫那乱七八糟的线条和狂放的笔触晃了一下,由衷地感慨:“……不过她一块墨,浸润着书香修成,竟然还能把画给画成……这个样子,确实是有些难得。”
他说得很含蓄了,别说是松烟墨,就连八宝用它那兔爪抱着毛笔画画,说不定都能画得比这好,笔仙竟然还能坚持让她给自己所有的书都配上这种插图,他有多喜欢自己夫人,从此处便可见一斑。
毕竟还有正事要办,沈连星不多腻歪,抱了一下就松开手。他又敲敲那书页上的文字,正经道:“这书里对不净海的描写不多。”
仅仅只占了一页篇幅,还有半夜都是那插图,书上只大致地说了一下不净海的属性和位置,以及语焉不详地介绍了一番其中危险,但具体危险在何处,却是没说。
不光是这本,两人方才翻阅的其他所有内容里,要么干脆不提不净海,要么就是一两句带过,所有提到其中情况的都是‘传闻’、‘人言’,而且那些传闻一个比一个更离谱可怖,不能说完全不可信,只是要在里头提炼出真相,在两人从没去过这地方的情况下,几乎是不可能的。
笔仙是记录者,不是卖书的,他写书不为哗众取宠,不会有明知道一件事却故意藏着掖着的做法。况且这书是从榕灵那儿借来的,琅嬛阁里不藏无意义之书,因此笔仙写了多少,差不多这就是他知道的全部了。
“不怪他,毕竟他也没去过。”晏锦屏倒是明白会这种情况的理由。他把手里的卷轴随意往旁边一放,叹道,“那地方实在是有些邪门,别说是笔仙,我从前好奇时问过白泽,就连白泽,也说不清楚里头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虽说那时白泽已经为了留住清平君而失去了自己能知天下事的双眼,可他到底还是神兽白泽,仅仅只是看个情况而已,这种小事按理来说应当难不住他。
“可是白泽却告诉我,他看不见。”晏锦屏道,“什么都看不见。”
不是看不进去,是看不见。
白泽意识所及之处,只有一片浓稠的漆黑,不知是不净海里头本来就长这个样子,还是有什么东西屏蔽了他的感官。
沈连星叹道:“听起来很危险。”
“确实很危险。”晏锦屏道,“更别提我们要找的那位,他是唯一能在不净海里头生活的活物,能做到这点,他绝不是普通的角色。”
他们需要无字碑守灵人的心头血。
可他们尚且不知道对方是男是女,甚至不知道对方是不是人形。
只能从外界的只言片语中拼凑出来,那也许是这片辽阔而凶险的海域里,唯一有生命的东西。
不净海的海底有一座血池。
血池的中央立着一块石碑,上头既没有雕花,也没有文字,因而被称为‘无字碑’。
无字碑是老早就在那儿了的,可是血池和守灵人却是近百年间才出现在这里。
谁也不知道他的目的是什么,他从何而来、是何身份,他自称是守灵人,人们便也叫他守灵人。
甚至就连这名字到底是谁流传出来的,现在都已经不可考了。
因为自从那座血池与守灵人出现之后,几乎没有人能从不净海里活着出来。
没人愿意给自己找不自在,无论是修士还是精怪,都不愿意为了自己那一点微末的好奇心而冒这样大的风险,况且又没有非去不可的理由,因此至今也没人知道那里具体是个什么样子。
原先的身体健康的晏锦屏、还没失去双眼的白泽,又或者是神兽龙君之类倒是可以,可毕竟这么多年过去,他们如今有的百病缠身,有的画地为牢,有的已在无尽的岁月之中死去。
还有的活了太久,见过这六合四海太多离奇,血池的兴起只在这几百年间,自然入不了他们的眼。
沈连星道:“我们需要他的心头血。”
不净海的存在是对天地的蔑视,那是大不敬之地,长期生活在其中的守灵人之血自然也会沾染上邪祟的气息。
而无论如何,只要他还是个活物,心头血就总是这世间最纯净的东西,守灵人的心头血——中正邪祟之血,没有比那更合适的。
他没明说,不过他们都明白,无缘无故的,谁会乐意把自己的心头血交给别人?
哪怕对方实际上不如传闻中那么凶残狠毒,恐怕此次交涉也不会十分顺利。
更何况那血池是跟着守灵人一起出现的,要说其中毫无关联,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
“……嗯。”晏锦屏也明白这个道理,“我倒是有不伤害到本体而取血的办法,只是不知道对方能不能接受……”
“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他说。
第104章 时节
两人在琳琅阁里调整休息了两个月。
这两个月里,琳琅阁照常营业,禾子皈送给李垂珠的佛珠一天碎三颗,终于在第三十六天全部碎开,只剩下一根绳子,在姑娘的脖子上挂着。
当时所有人都在场,见李垂珠表情如常,好像并没有什么改变。八宝紧张兮兮地把兔爪搭上姑娘膝盖,问她:“你感觉怎么样?”
李垂珠一时间也没觉得有什么变化,她坐在凳子上,闭目感受了一下,然后默不作声地弓腰曲背,变成了一只黑猫。
黑猫老长时间不以这个形态活动,她在原地转了两圈,跺了跺脚,又左右晃了两下尾巴以熟悉身体,随后回头对晏锦屏点点头,又绕着八宝和丹歌的腿蹭了一圈,紧接着‘蹭’的一下,跳上窗台。
“哎。”八宝急了,“你干嘛去?倒是跟我们说说有没有效果啊!”
它说话时,李垂珠已经做好了起跳的准备,她只来得及侧头看了八宝一眼,便‘嗖’的一声,从窗户里窜了出去。
只在风中留下两个字:“稍等。”
“李垂珠!”八宝蹦到窗前去扒着窗框往下看,只是黑猫身体太小,凌空踩在朦胧的夜色里,在三下两下就不见了踪影。
“她做什么去呀。”已经看不见李垂珠了,八宝只好收回视线,嘟嘟囔囔地抱怨,“急成这样,连话都来不及说。”
“看不出来吗。”
丹歌今晚上没出去玩,手里拿了把梳子,把八宝抱到自己腿上来,动作轻柔地给它梳毛。
八宝这两天掉毛掉得愈发厉害,地上到处都是它掉的毛,一眼看不住,就会在楼里跑出一条兔毛飞扬的路,天天都得有人帮它梳理一番,摘出许多毛团才行。
这任务李垂珠相禾都做不来,云童那小手不能指望,当然也不可能麻烦晏锦屏,八宝又不爱折腾自己荣升老板娘的好兄弟,结果最后就落在了丹歌的头上。
丹歌本人倒是还挺高兴,揽了活做得很积极,跟小兔精的关系突飞猛进,至少现在八宝再往‘鹤姐姐’腿上坐的时候,已经不需要再给自己做心理建设了。
八宝这些日子已经习惯了这待遇,乖乖地坐在丹歌腿上,摇摇头:“看出来什么呀?”
“她这是察觉到有作用,急着去找李南寻求证呢。”丹歌给八宝梳理一边的耳朵,回头问晏锦屏,“您说是不是,东家?”
晏锦屏在研究沈连星胳膊上的零件,把他那几根手指上的关节拆了装、装了拆。随着他的动作,零件上那些缠过来的根须也退了又长,像是一些有了智慧的小动物。晏锦屏看着有趣,便伸出根手指去逗弄那些细细的须子。
建木种子的根须刚从一块打磨成了骨节形状的金属零件上退开,立在半空中还没放下。现在被他轻轻拨弄了一下尖端,便立刻又缠过去,绕着晏锦屏的指尖转了好几圈,欢欣鼓舞地蹭他手指。
“你说得没错。”
晏锦屏轻轻拉扯着那根须,回答道:“垂珠不会做无缘故之事,若真感觉不到效果,她至少也会先说一声再走。现在如此急躁,说明那佛珠当真有效。”
只是解的到底是不是聘咒、解开之后能不能让李垂珠成功接触到李南寻,还得她亲自去一趟才行。
李垂珠太久没有见过那人了。
她不怕前路曲折,山高可翻,海阔可渡,可若是将前路直接封死,相当于粗暴地斩断了她所有的希望。她从前被符咒所束缚,被迫要帮李家守宅不说,明明心上人近在咫尺,却一直难以近身,这才是她最难以忍耐的事情。
她实在等了太久,现在终于见到曙光,一刻也不想耽搁。
丹歌耸耸肩,拎起八宝一只爪来梳理,很不理解地道:“那男人到底有什么好的?值得她那样朝思暮想地盼着?”
她也见过李南寻,可无论怎么看,那都只是一个长得比较好的普通男人而已。
李垂珠之前倒是说过,李南寻救过她的命,不过那时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她却从来没提起过。猫妖从来话就不多,更是不大喜欢提及自己的往事,她不说,别人也不会问,于是琳琅阁里的人们至今也还不知道他们两个之间发生过什么。
晏锦屏看看她,又看看李垂珠离去的方向,轻声道:“喜欢就是喜欢了,哪有什么道理可讲?”
这话不像是他会说的,丹歌连梳毛的动作都停了,惊悚地看向晏锦屏:“……啊?”
难不成东家叫什么伤春悲秋的妖怪给附体了?
“这是我一位朋友告诉我的。”晏锦屏回过神,笑道,“我从前不懂,现在倒是觉得她说得很有道理。”
丹歌:“……”
她古怪地看了一眼沈连星,心道李垂珠闹毛病就算了,东家现在也成了这样,这难道就是爱情的力量?
冷酷无情、把情郎当成零食吃的鹤女对此表示十分不能理解。
沈连星这时正在慢慢地整理那些排在桌面上的零件,见着丹歌给八宝梳毛的动作,心里头想起件事,若有所思地盘算起来。
隔了两日,他便拿了把自己磨出来的桃木梳来找晏锦屏,把人按在榻上好生梳理了一番。
——他早就想这么干了,桃花楼里的晏老板发丝柔软,锦缎似的长发在各处铺陈开,勾得人心里痒痒。
……
壶公的药每月一次,不能耽搁。
晏锦屏的身体状况怠慢不得,只是这人怕苦怕得厉害,明明风刀霜剑加身时都未曾怕过,此时却败在这小小的药丸底下,见着那不起眼的药瓶,便会条件反射地从舌头根涌上一股子苦味,怎么压都压不下去。
在外头时条件所限,晏锦屏只能勉强忍了,现如今回到自己家,各种富贵毛病顿时一股脑地涌上来,每回都十分不乐意,使各种手段逃避此等人间疾苦,但每回都失败。
失败不说,沈连星这厮,竟然还想了个主意,把晏锦屏抓到八宝他们面前去,叫他们盯着他吃药。晏锦屏身上形象包袱三吨重,当着自己手下的面,说什么也不愿意承认自己竟然因为怕苦这种小事闹别扭,只好老老实实地把药囫囵吞了,转身皱眉去瞪沈连星。
老大一个人,吃药如上刑。
简直灭绝人性!不讲道理!
沈连星当没看见,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掏出块奶糖,放在晏锦屏手心里。
他也知道晏老板不爱吃药是因为怕苦,口袋里存的奶糖没断过,有事时哄晏锦屏,没事时用来哄八宝,偶尔投喂好不容易躲过泉客监督、独自一鱼逃来琳琅阁里躲学习的息冉。
虽然每次这种情况发生,都是没过多久,息冉就会被赶来的泉客愤怒地拎走再教育,不过这一人一鱼仍旧靠着奶糖建立了短暂而牢固的友情,现在也称得上是关系不错。
晏锦屏默默地剥了奶糖的糖纸,把糖块塞进嘴里,用舌尖抵着,沉思了一会儿,忽然转头对沈连星道:“我们明天就出发。”
忍不了了,再这样下去,可能他还没重塑心脏,就要先被这药给苦死了。
窗户附近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动,回头一看是仙鹤带着兔子回来,八宝畏高,在白鹤的后背上趴成一张扁扁的兔子饼,抱着鹤细细的脖子瑟瑟发抖,爪里还捏了一把随风摇曳的小花。
仙鹤落在屋内地上,化为清秀的漂亮姑娘,双手环着八宝,把惊魂未定的兔子轻柔地放下来,顺手揉揉它脑袋,笑着安慰它道:“好啦,都飞过多少回了,怎么还是不习惯?”
八宝有苦难言,它一只兔子,生来就在地上活动。虽然蹦得高点,可绝没听说过哪只兔子能同风而起,扶摇直上九万里的。再加上丹歌飞的那架势与她本人无害的外貌完全不同,跟平稳压根沾不上边。八宝本来就胆小,能抱紧仙鹤的脖子不把自己摔下去,已经很不错了。
它默默地揉了两下自己的脸,把手里的小花放在旁边的木几上,耷拉着耳朵小声道:“好嘛,我下次一定……”
一定忍住不叫得那么丢脸。
不害怕是不可能的。
八宝眼见着情绪不高,沈连星记着它出门时好像还挺高兴,说是要和丹歌一起采花——自从丹歌上回去过一次之后,八宝就对这种虽然平凡但很安逸的活动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因此哪怕再怎么害怕,也还是每回都央求飞得快的丹歌带它去各种开了不同种类野花的地点玩,回来时却表现得这样委屈,应该是出什么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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