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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话八宝也只敢自己在心里想想,他到底还是有点怕丹歌,不敢在她面前太过嚣张。
“沈大哥,你快看!”八宝抱着盆来给沈连星显摆,“这么大一条鱼呢,八宝自己钓上来的!”
“嗯,八宝好厉害。”沈连星低头看了一眼,揉了一把兔子脑袋,很给面子地称赞道,“这鱼真不错,我们晚上就吃它?”
“就吃它!”
八宝获得了极大的信心,顿时找回了钓鱼的乐趣,很激动地挂上鱼饵,再次把鱼钩甩下河去,连那一小团尾巴都快乐地摇了起来。
沈连星笑笑,看了一眼桶里的鱼,又抬头看了一眼天。
天色澄净,没下雪时天上也没云,像是被水洗过一样的湛蓝。
有鸟展翅从两人头顶飞过,在前头盘了两圈,忽然又掉头,直冲着沈连星飞回来。
沈连星原本只是看看风景,没料到这里头还有自己的事:“……这是怎么着?”
金羽卫?似乎不像,况且金羽卫和他交情不深,也没有找他的理由。
鸟飞得挺快,很快就接近了沈连星。他才看清这原来是只鸽子,头上的羽毛灰绿色,被阳光一照,反射出挺漂亮的光彩。
这鸟沈连星认识,这是沈家豢养的信鸽。
但它却不是沈家人放给他的……沈家人从不给他写信。
沈连星对着信鸽伸出只手,鸽子自觉地站在他的手掌上,咕咕了两声,抬起一条腿给他看。
它的腿上套着特殊的环,这是沈连星的标志。这些鸽子专属于他,沈家主宅没人替他照顾,平时养在鸽笼里,有些小机关负责照料,发生事时就会自动放出来,带着不同的信息,训练的落点就在琳琅阁。
如今应当就是在去琳琅阁的路上,正巧认出了自己的主人,便直接飞到了沈连星身旁。
鸽子抬起的那条腿上系着一个小布袋,为了不影响鸽子的飞行,口袋设计得很小,装不了太多东西。
沈连星把布袋解开,从里头倒出一个三角形的小木牌。
不是什么稀罕的材质,制作得也粗糙,上头没有别的标记,只是一块简简单单的木片而已。
可在见到木牌的那一瞬间,沈连星的目光却忽然沉了下来。
八宝也被鸽子吸引了注意,兔子看了一会儿鸟,转头看见沈连星竟皱着眉,吓了一跳。
它从没见过沈连星这样,小心地拽了拽沈连星的衣角,问他:“……沈大哥?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没事。”
这事不好和兔子多说——主要是说了也没什么用。沈连星便收起木牌,简单地道:“你钓你的,我先回阁里一趟。”
“哦……”八宝有点担心,但它现在对自己的沈大哥和对东家差不多信任,便乖乖地点了点头,又坐回了小板凳上。
沈连星沉着脸往城里走。
飞鸽传信,只有发生大事时才会启动,沈家本宅里能发生的必须马上通知他的大事原本就不多,他只做了几个木牌,用简单的形状来指代具体的事情。
只有其中最严重、最紧迫的一种情况发生时,鸽子才会送来三角形的木牌。
沈元思死了。
沈家的家主罹患重病,一直躺在床上捱日子,终于在今天……咽下了他最后一口气。
这是沈连星早就有准备迟早会接到的消息,他自认为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心理准备,可如今当真发生了,却又发现自己有些难以平常地接受这件事。
沈元思的状态不好,几乎是在苟延残喘地活着,生命到了这地步已经没什么意义,他只是凭借着不知哪里来的精神,硬是吊着一口气,不肯死……也不愿死。
死亡对于他来说也许不是件坏事,但他毕竟是沈连星的爷爷。
纵然沈连星与他并不亲近,也没什么太实际的亲情可言,听闻沈元思的死讯,也难免有些惋惜。
沈元思不算是个好爷爷,却实打实是个好家主。
沈家亲缘淡薄,沈连星几乎已经能想象到,主宅里的那群人得知家主死后会做出什么事来。
无非是争抢、暗夺、结盟、一致对外,一百八十般手段连着番地使出来,在他们自己内斗之前,矛头一定全部直指沈连星。
弄倒了沈连星,他们才有机会。
多可笑,这群人明明想当家主,想得眼睛都绿了,多伤天害理的事都干得出来,却还是非要维持着那点表面上的礼法,绝不肯直接撕破脸皮。
千军万马,越不过一个单枪匹马的沈连星。
沈连星从第一次被丢上越青山时起就发过誓,要他们付出应付的代价,要这群人——永远也得不到他们想要的东西。
他不稀罕什么家主,但如果沈家那些人不想让他当,他就一定要当,而且要长命百岁地、健健康康地当下去。
沈元思住在他自己的小楼里,不愿也不可能被那些虎视眈眈的‘家人’照料,他们平时也尽量避开小楼,像是嫌晦气。
沈家人现在应当还不知道沈元思的死讯。
沈连星脱下左手的手套,将那只木头手臂举到眼前来,仔细地打量着上头的细节。
这东西用得太久,和自己的胳膊基本没区别,若不是偶尔碰到时会感受到与柔软血肉不同的坚硬触感,沈连星几乎已经快要以为那天生就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了。
他动了动手指,勾连的机关反应极快,上头建木细细的根须蜷缩起来又松开,像是某种小动物一样,帮他控制零件的来去。
一些用途特殊的金属杆支起来,又很快收成一排,圆润的关节自如地旋转,齿轮咬合的声音很轻,几不可闻。
考虑到重量问题,所有构件都在允许范围内被设计得尽量轻巧,因此这条胳膊其实不算粗,只有中间一条主轴是实木里嵌了条金属杆,周围虽有机关设计,但为了给机关留出活动的空间而排列得错落,中间仍有空隙,攀着建木的种子上伸出来的枝条。
有一种原始而精致的美感。
义肢与人手的区别在于,义肢可以时刻改进,加装功能——如果沈连星愿意,他就是现在把手腕以下的部分换成个流星锤,抡起来揍人都行。
只是沈连星毕竟不大喜欢争斗。如果可以,他更喜欢用智慧和技术解决问题,因而沈大公子的左手至今还幸运地保持着基本的人手模样,手掌上没有莫名其妙地长出倒刺,也没变成其他什么诡异的东西。
他动过许多次手,亲自将这条胳膊改造成了现在的样子。
可……这同时也是一份不那么友善的过去的证明。
沈连星是幸运,他有足以制造这条胳膊的天赋,他找到了晏锦屏,两人又成功地弄到了建木的种子,这一切好像顺理成章,他甚至似乎因祸得福,获得了一份做个凡人这辈子都不可能接触到的能力……以及爱情。
可这过程是那样凶险,只要一环没有搭上,他就绝不会成功。
只好失去身份,被沈家人联合起来排挤走,就此窝在烟景城或者哪个城里,做一辈子的寻常木匠。
为了……地位和财富,那些人就可以这样对待一个什么错都没犯过的孩子。
沈连星甚至还算是他们的血脉亲人。
如果这就是所谓亲情,他宁愿不要这血脉。
青年表情沉着,用晏锦屏从前给他的钥匙随手拧开旁边一扇门,推门进去再出来,外头就是琳琅阁的那条长长的走廊。
云童不知什么时候回来了,坐着他的小云朵飘在半空,见沈连星回来,扒着云边打招呼道:“沈公子,好久不见啦。”
“好久不见。”沈连星抬头问他,“你们东家呢?在里间么?我有事找他。”
“应该在吧。”云童看出他有急事,不多废话,“我方才进去时还见着东家了呢。”
“好。”沈连星脚步没停,“多谢。”
作者有话说:
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晏锦屏给过沈连星一把随便开哪扇门都能进琳琅阁的钥匙。
……不过因为他们俩老腻在一起所以没什么机会用就是了(。
接下来的这个故事是沈公子的主场,灵异和玄幻的部分不会有前面那么多,感觉也会不太一样,希望大家能喜欢~
第132章 西去
晏锦屏在里间的美人榻上坐着。
这几日,沈连星将从不净海里捞出来的那只水母拿出来研究了一番,得出的结论是这东西没毒,也没有攻击性,应当只是不知为何会生活在不净海里的一种普通动物而已。
由此看来,那些缠在水母上的骸骨,应当不是它们直接捕获的。
至于骨头到底从何而来,这事……不能细想。
总之,被沈连星捞起来放进怀里,又直接带出了不净海地这么折腾了一顿,那水母竟然还没死,全须全尾地在水里游,给它换了水池里的海水,照旧生活得挺好,到了晚上,还会发出微弱的蓝色荧光,生命力不可谓不顽强。
晏锦屏翻出个透明的琉璃罐子,将那水母养了起来,摆在美人榻上的小桌上,这会儿正用手指小心地戳着玩儿。
水母伞盖柔软,一戳就凹下去一块,慢吞吞地沉下去,过一会又浮上来,很安逸。
晏老板不干正经事时手极欠,擎等着水母上来,就又不厌其烦地给人家戳下去,玩得不亦乐乎,活似欺负兔子时的李垂珠。
听见沈连星推门进来也不抬头,问他:“你钓着鱼了么,就回来。”
先前他赶沈连星出门时可说过,不钓满一桶鱼不许回琳琅阁,晏老板这回真是叫他折腾得狠了,气得够呛,下决心时十分坚定,现在也没有要改主意的意思。
“还没,钓不了了。”
沈连星简单地道:“沈元思死了,我回沈家一趟。”
晏锦屏一愣:“什么?”
“沈元思。”沈连星道,“沈家家主……我爷爷。”
晏锦屏把手从鱼缸上收了回来,表情也严肃了。
“我刚收到的消息,沈家那群人应该还不知道家主离世,若等他们先发现,又要旁生许多麻烦。”沈连星道,“我得赶紧先回去一趟。”
沈连星在机关术一道上有不世出的天分,又是沈元思的亲孙子,无论从哪里算起,他都是沈家名正言顺的继承人。
但要真正成为沈家的家主,他还得再经过一些考验才行。
这考验的内容一般是上一任家主在死前就定好的,只是到了沈元思这一代,他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拖着没给题目,若去得晚了,恐怕那些人会在考题上大做文章,随便找些无法完成的任务来刁难他。
直接销毁证据,再伪造沈元思遗愿都有可能。
沈连星是有天分没错,但那不代表他什么都做得到,真要到了那一步,就算是他也没办法。
这是大事,晏锦屏立刻站起来,一边往门外走,一边道:“这事耽搁不得,赶紧回去,我陪你。”
沈连星顿了一下,跟在他身旁,语调飘忽地问道:“……你当真要去?”
“废话,不然呢。”晏锦屏头也没回,走得快,衣摆都飘起来,“不是你一见面就缠着我问这问那,烦人得不行,又非让我陪你解决家里那一堆破事?”
当初撒的娇,这会儿就忘了?
沈连星:“……”
他不说话了,表情仍然很奇妙。
其实他那时候说让晏锦屏陪自己,也不就真是那个意思。
当时他到底是第一次踏入这个世界,猛然间发现琳琅阁的老板就是自己一直在寻找的救命恩人,可两人之间的交集也就只有那十五年前见的那一面,晏锦屏甚至都不一定还记得自己,就算他想要报恩,也不知道该从何报起。
于是只好死缠烂打,找个借口跟在晏锦屏身边,将两人牢牢地绑在一起,只想着无论如何,多少能离他近点。
——再近点。
如今距离近得过了头,再说要让他的晏老板掺和到那一摊子沈家的破事里,沈连星却有些舍不得了。
他愿意为自己的救命恩人……自己所爱之人做任何事,可轮到他自己有麻烦的时候,沈连星却早就习惯了独自一人承担所有。
从小到大,他都是这样过来的,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因此沈连星匆忙地赶回琳琅阁,其实只是想要告诉晏锦屏一声沈元思的死讯,同时下意识地忽略了那个‘陪我一起去’的选项。
没成想晏锦屏与他正好相反。
沈大公子活了这么多年,头一回尝到这种滋味,纵然有颗七窍的心,也不免愣了一下,随即逐渐从晏锦屏的言行里头品出了一种名为‘被珍重’的回甘。
以前从没尝过,他竟有些不知如何反应。
晏锦屏已经走到了琳琅阁的大门口,见沈连星还没跟上,终于回头,挑眉道:“磨蹭什么?你还回不回家了?”
“走。”沈连星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往前两步,与他并肩。
走进门外一地灿烂的日光里。
……
沈连星离开的时间不算长,沈家主宅没怎么变过,还是沉寂在那,外头既没宾客,也没人声。
沈连星这么多年头一回带客回主宅,又是这样一位……外表上就十分显眼的人物,这事新鲜得连天塌下来都能面不改色的逐月门守卫都破功了,站是还站着,眼神却往旁边斜,几乎要挂在了晏锦屏身上。
这位到底是谁?
两人都见过大世面,况且心里装着事,没心情逗守卫玩,于是只急匆匆地跨过逐月门,往里头走去。
主宅里人不多,沈家人在主宅里从不用侍从。这里的东西对于他们来说十分重要,无论是图纸还是零件,都不可能让它们有机会被外人触碰到。
现在正午刚过,基本没人在外头闲逛,两人一路穿过庭院,只遇见了零星几个活人
他们避讳沈连星,连带着对他带进来的人也有天然的戒备,见到了也只是简单地行个礼,随即便远远地绕开。
晏锦屏注意到了:“你在这好像人缘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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