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太大了,两个人太小,不要把一个人当作全世界,但要珍惜在大世界以几十亿万分之一概率遇到的那个人。”
之后的页面都是空白的,那是谢允澜在这本日记里写下的最后两句话。
合上笔记本,庄闻初一手托腮,看向已经浇完花正坐在沙发上回信息的傅书祁。
妈妈看起来从没后悔过和爸爸结婚,也许两个人都被改变了,但并非所有事情都要强迫自己去和解的。
如果庄闻初过分在意曾经目睹过的父母失败的感情,或者非要得到庄靳原的认同,那便是作茧自缚,自己挡了自己的路。
“妈妈,”庄闻初把红色本子连同信封一起,珍重地压在抽屉最底下,轻声自言自语,“等有空了,我带他去看你。”
中午,两人带着外带卤味和一些从长泮寄过来的特产,如约敲开了父母家的门。
迎接他们的是李未禾,从医院回来小睡了一会儿,精神好了不少。
“快进来,”李未禾接过他们手里的东西,温柔地笑了笑,“上门吃个饭,怎么还带这么多东西。”
饭桌上已经摆好了饭菜,庄玟朔从厨房出来喊了一声“哥”和“小傅哥”,朝他们眨了眨眼,用口型说“加油”,然后拿着卤味去加热。
到真正开饭了庄靳原才从书房里出来,神色不见刚才在医院时的凌厉,坐下后一句话也没说。
庄闻初和傅书祁挨着坐,李未禾时不时挑一些琐碎的话题聊两句,一顿午饭就这么过了。
毕竟重头戏在饭后。
“你是为了他做的决定。”
看完庄闻初条理清晰罗列出来的换工作的可行性,庄靳原没什么表情地说出了这句话。
一个陈述句,而不是疑问句。庄靳原的心里其实早就有了答案。
“是,也不是。”庄闻初平静地说,“书祁是我人生的一部分,我做决定的时候肯定会把他放进我的考虑里。而且是他帮我看清楚了自己想要什么,我就是想去养花种树,并且这个选择可以让我们结束异地生活在一起,是最优解。”
一鼓作气,庄闻初用力做了一个深呼吸,与傅书祁十指相扣:“爸爸,阿姨,我正式向你们介绍傅书祁,他是和我读一个高中的学弟,也是我的恋人。”
有那么半分钟,屋内安静得针落可闻,李未禾看着他们紧扣在一起的手,率先开了口:“既然带回家了,一定是感情稳定的,闻初你刚才又给我们看了这么多,是真的想好一起生活了?”
她的语气很平和,微微笑着,眼角细密的皱纹为她清秀的脸添了几分温柔。
这个问题不是随便问的,庄闻初听得出来,李未禾在向他确认关乎未来的大事。
生活吗?他想起傅书祁送给他的花,想起他们一起去学校旁边的老街吃糖水,想起在超市里买泡泡浴盐。
生活是枯燥的,但人是鲜活的,可以每天都充满惊喜。
庄闻初点了点头:“想好了,阿姨,你知道我从来不会一时冲动。”
李未禾像是很欣慰:“我知道。”
但是另一边的庄靳原没那么好说话,他喝了一口茶,茶水见底之后将杯子重重往茶盘上放,发出一声闷响。
“两个男人生活在一起有什么保障吗?可以结婚吗?走到街上不会遭人非议吗?”
抱着膝盖坐在沙发角落的庄玟朔小声插了句嘴:“其实现在的社会风气也没那么保守……我隔壁班就有一对,在学校还挺出名的,老师都知道他俩谈恋爱。”
傅书祁往前站了一步,十分诚恳地说道:“叔叔,同性恋人到国外登记结婚并不是新鲜事。如果您觉得没有得到法律一纸证书的认可就不安稳的话,我可以一会儿去看戒指,过两天就求婚。”
他一本正经说求婚的样子有点逗,庄玟朔不敢笑出声,憋得脸颊微红,庄闻初自己也愣住了,回过味来也忍不住笑。
庄靳原皱起眉:“我不是在说这个。庄闻初,你交过女朋友吗?”
被点到名的庄闻初摇了摇头,说:“没有,因为我初中的时候就知道自己不喜欢女生。”
虽然没有明显地表现出来,但庄靳原的神情有一秒钟的惊诧。
“叔叔,您是不满意闻初的工作还是不同意我们在一起,又因为什么不同意,可以和我们说说吗?”傅书祁正色道,“我们两个今天说的所有话,都是认真的。”
庄靳原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转而看向庄闻初:“你告诉我,你的病怎么办?”
“医生说我的病情这么多年一直很稳定,控制得很好,只要坚持吃药发病的概率会越来越小,”这些都是前不久庄闻初去复查医生说的原话,“另外,她建议我采用新药注射治疗,效果好的话我就不怕长期在有花粉的环境之下。”
“爸爸,”庄闻初垂下目光,声音放得轻柔,“今天早上在医院说了不对的话,对不起。我……想明白了,我没办法让事情皆大欢喜,不如不挣扎了。其实我可以一走了之,我有工作能力也有储蓄,早就是个独立的个体了。但还是希望你可以知道我会过得幸福,所以今天我才站在这里。”
就像庄玟朔之前对他说的,爸爸的意见不是最重要的,他有能力脱离家庭,追求自己的生活。换言之,他不是必须征求庄靳原的同意,只不过他依旧这么做了而已。
傅书祁紧握他的手:“风风雨雨肯定算不上,但我们能走在一起,本身就不是容易的事。”
“我的父母都不在我身边,可能以后都没机会相见了,我也很想让他们知道我找到了托付一生的人。”
庄闻初惊讶地扭头去看傅书祁,见他神色平静,说话的语气却是愈发坚定:“叔叔,闻初的心里还是希望您看见我们在一起能感到高兴,我理解他,虽然我没有这样的机会。”
庄靳原最终还是没有松口,不说同意接受,但也没有一开始那样反应激烈,只对他们说,成年人要对自己的选择负责。
临出门的时候,李未禾分别和他们拥抱了一下,看着般配的两个人,她忽然有些感慨,许多的话到了嘴边,出口的也只是简单的一句:“祝你们幸福。”
后来庄玟朔告诉他们,她悄悄地试探过李未禾,觉得李未禾自己已经察觉到了些什么而且不排斥,就如实跟她说了。在医院吵那一架之后,李未禾拉着庄靳原在房间里说了半天话,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总之庄靳原的态度没那么强硬了。
这是个好的趋势,可能庄靳原内心的不满和反对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无法彻底消失,但庄闻初已经尽力了,剩下的就让时间慢慢磨平吧。
还剩下一位最重要的人要去见,他们选了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开车去到近郊的墓园。
现在不是传统上扫墓的季节,所以偌大的墓园十分冷清,只有零星几拨人,他们在门口的老阿姨手里买了一大束黄玫瑰和深紫色的勿忘我,傅书祁则拿着几朵白色马蹄莲。
天蓝如洗,从远处看去,种满苍翠老松的几个山丘绵延而上,年复一年地看守着长埋于此的万千灵魂。
沿着石阶上山,走到半山腰有一棵最年迈的马尾松,谢允澜的墓碑就在这一列之中。
第六十四章 年华
照片上是一个非常有韵味的女人,长卷发,眉目含着风情,笑得漂亮,即便是黑白两色也能从她的笑容里看出浓重的色彩来。
“妈妈,”放下花束,庄闻初半跪下来,“最近还好吗?我带了一个人想让你见见。”
他抬手摸了摸墓碑上的照片,抹掉上面薄薄的灰,忍不住多看了几眼,才起身和傅书祁并肩站在一起。
从小就有很多人说庄闻初长得像妈妈,但是庄闻初不觉得,他知道自己的长相一定是偏寡淡的,远没有谢允澜那么张扬的漂亮。
尽管将近二十年过去,脑海里已经没有多少清晰的记忆存留,庄闻初仍记得谢允澜如何生动鲜活,拥有一双世界上最懂得创造生命的手。
一阵清风吹过,玫瑰花瓣跃动,庄闻初让傅书祁摊开掌心,郑重其事地与他手掌相贴,十指相扣。
心弦好似也被风拂过,皱起波纹,庄闻初对着谢允澜的照片轻声说:“妈妈,书祁是我的男朋友,我在一个很漂亮的海岛上遇见他,现在我想搬过去和他一起生活。”不知怎的,心中的悸动压不下去,喉咙有点颤,“你看见了吗?我找到了要共度一生的人。”
“你还记得小时候你教我对着树洞说话吗?我后来真的有这么做,什么都往树洞里说。”
“我身边的这个人,他也有一个树洞,”庄闻初笑起来,眼睛有些湿润,“他告诉树洞,他喜欢我,一说就说了好几年。幸好我听到了。”
“不知道你有没有去过,那个海岛很美,大海比今天的天空还要蓝,日落的时候晚霞铺满整个天空,很震撼。如果你见到了,一定跟我一样,会喜欢那里的。”
身边的傅书祁看了他一会儿,等他自己把情绪调整好了,也转头去看墓碑上的照片:“阿姨,闻初和我在一起,您尽管放心。”
他在来的路上打了好几段腹稿,想着先正经介绍一下自己,再说说如何认识、重逢到相爱。能看得出来母亲这个角色在庄闻初的生命里占据很重要的位置,傅书祁自然也要拿出一百二十分的重视。
但是真的站到面前了,傅书祁又觉得自己之前的考虑太过刻板,他不应该说那些被磨得没有温度的步骤和事件,而是找个更悠闲的日子,像小时候和父母分享趣事那样娓娓诉说。
于是他应着庄闻初前面说的话:“谢谢您让我通过树洞找到了闻初,也让他找到了我,以后的时光可能谁都不需要树洞了,因为我们会一起分享。”
“妈妈,”庄闻初在心里默念,“祝我幸福吧。”
又是一阵响动,草木轻声低语,马尾松枝头的几只灰雀灵敏地跃到另一头,很快又恢复安静。
风温柔地卷起黄玫瑰和勿忘我的香气,丝丝缕缕飘向了远方。
在墓园探望谢允澜之后,傅书祁是时候飞回长泮岛了,在那之前他们抓住最后一点时间,回高中转了一圈。
都说学校总是在自己毕业之后装修,这对他们来说也不例外,学校的大门没怎么变化,里面却是做了大工程翻新。
变化最明显的是植物园。
正值暑假,校园里没有学生,值班老师只有几个,植物园上了锁,一时也没办法找人帮忙打开,庄闻初只能透过玻璃窗户往里看。
植物园扩建了,面积是原来的两倍,红砖小房子后面是露天的一块地,葡萄藤爬满了架子,几棵发财树高得快要碰到花架,地上种的似乎是蔬菜和水果,不知道平日由谁打理。
小房子就是当年庄闻初在暴雨中临时安置盆栽的地方,也经过一番修葺,若不是外墙依旧是发旧的红砖,都要怀疑是新建的。
正方形的内部,一边的柜子上放着三台显微镜,墙上嵌的是植物标本陈列,紧挨着的是室内盆栽,八千代、鹿角海棠、红边月影、沙漠之星……再过去是一个三层高的书架,放的都是植物养护的专业书,两旁各是一盆君子兰。
“哎,”庄闻初额头贴在玻璃窗上,拉了一下傅书祁的衣角,“看到那些书了吗?里面有十本是我捐的。”
傅书祁凑过去一起看,煞有介事地说:“看来我得申请重读一次高中。”
庄闻初笑了一下,仰头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遍崭新的植物园,有些感叹:“重读一次高中……你会主动来认识我吗?”
“这还真的不好说,”傅书祁嘴里的戒烟糖含化了,说话时呼出口的气息是甜凉的,“我不一定有那个胆量。不过我猜你一定想过,如果小时候没有和陈睿楹遇见,你高中时候就不会喜欢他,那是不是就能够注意到我。”
这个问题庄闻初确实已经想过了,他把答案归结为缘分或者命运,他说:“你怎么知道?是啊,这样我就可以早些喜欢你了。”
他们拨开茂密的竹叶,从小路里出来,走到操场上。
操场是一个标准的足球场外加八道四百米跑道,以前中间用的是假草,现在换上了真正的草坪,暑假里没有人修剪,青绿一片长得还挺茂盛。
下午的阳光很好,浅金色的光线毫无遮挡地晒在操场上,也照在两个并肩而立的人身上,却并不刺眼。
“无论你什么时候站在我面前,你都是最好的,”傅书祁说,“就算我们蹉跎到五十岁才重新相遇,你也是最好的。”
庄闻初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预感,傅书祁一定不是因为明天要坐飞机了,才忽然说这些话。
心脏怦怦跳,他没说话。
看了一会儿空旷的操场,傅书祁站到庄闻初的面前,低下头,额头轻轻相触。
“所以你可以尽情爱我,因为我值得,”傅书祁的嗓音低沉动听,“而我会竭尽所能,给你我全部的爱。”
心跳开始乱了,庄闻初忽然紧张得喉头发紧,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傅书祁握着他的手,抚摸他左手的无名指指根,那里曾经短暂地留过一个齿痕。
“我们结婚吧,好不好?”他说。
庄闻初感到头晕,喉咙像被充气棉花糖黏住了,发出的声音也是沙哑的:“好。”
他似乎觉得一个“好”字有些太轻飘飘,又补充了一句:“我愿意。”
接着,傅书祁从口袋里拿出两枚戒指,铂金的指环中间有一圈玫瑰金,上面镶嵌着细闪的碎钻,在阳光的折射下格外亮眼,好看而低调。
“夏天快结束了,”戴上戒指之前,傅书祁这样说,“我们才用了一个季度就要结婚,会不会太快了?”
庄闻初弯起一双月牙般的眼睛,里面闪着一层水光:“不会。”
他伸直了五指,傅书祁把其中一枚戒指从他的无名指指尖套进去,推到了指根。
庄闻初拿过另一枚,同样郑重其事地给傅书祁戴上。
从夏初到夏末,他们正好相爱了一个夏季,往后的秋、冬、春,还有无数个轮回的四季,就用正式的名分相爱下去吧。
傅书祁用拇指轻轻擦拭庄闻初的眼角,揩去那点泪水,与他在无人的校园里拥抱,接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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