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以为十三号并不会回应自己的闻青,这下反而惊慌地睁了眼,“等等!大爷你可千万别对他使用暴力啊!我留下他是有用的!”
了然地挑眉,十三号没想到自己在他心里竟是这种形象。
“嘿嘿!那我就要干活了!”话毕,闻青把脚边的铁锹和细网举到了十三号眼前,“怎么样?是不是很顺手的样子?”
十三号:“……”
刚才是谁说不能使用暴力来着?
连续作业了一天一夜,闻青抱着颇丰的收获来到十三号面前。他将无关的东西排除,剩下的人类骨头与一只精巧的珐琅小猴像就成了重要线索。
反倒是十三号瞧着他满身脏污,嫌弃地移开了眼。
“……大爷,这就是你不厚道了!”说着话,闻青将满是泥土的手朝十三号脸上伸去。
反应迅速的十三号抓住他干净的手臂,只需轻轻一折,脏兮兮的手掌便直接攻向自己主人的俊脸,“虽说我没出手帮你,好歹也护你周全了,你还这般对我?”
盯住十三号的表情看了许久,闻青发现了异常,“为什么我会觉得你的话熟悉?”
就跟在照镜子一样……
立刻将脑海里的印象挥去,他端来一盆清水,把那只珐琅小猴用湿毛巾擦拭干净。当何倾赶到翁家别苑的时候,就看见小猴像端坐于桌前,并泛着熠熠光彩。
翁至叙也跟在何倾身后,但他对闻青所说的谜底更执着,因此等待的模样也更急躁。
“你别着急,迟早会知道的。”何倾拍拍他的肩,以此来安慰他,“而且这个迟早,还是在今天之内。”
望着安静坐在对面等候的十三号,翁至叙点头,“嗯!我就是激动!”
“可不是嘛!”何倾端起放在左侧黄花梨高几上的茶水,一边环顾四周,一边抿着水佩服道,“原来闻青哥是有钱人吗?真看不出来!”
“不,他不是。”十三号挖苦道。
“虽然我不是,但我有个有钱人的梦!”整理好仪容的闻青一出来就听见某犬在讽刺自己,他撇着嘴,其实内心是认可这话的。不然会出卖某犬色相,去换取资金吗?
真是记仇!瞪了眼心安理得的十三号,他朝两名小朋友招招手,便出了门。
休息日的书院显得非常安静,没有琅琅读书声,也没有生气勃勃的孩童在玩闹。只有带着微热气息的风,轻轻拂过绿色树枝与月白色帷幔。
踏进书院的时候,翁至叙就感觉今日跟平常不大一样。
今日的阳光格外耀眼,一抬头,还能看见屋脊上的鸱吻闪烁着金光。他眯起眼,拿手背挡在了眼前,“闻青哥,你说我父亲在何处?”
“那就跟着我,一步步来吧。”闻青微笑着,往前踏出了一步。
自从升上高年级,翁至叙就很少从书院左侧的门进入了,这次是闻青带他们抄近路,意为直达荣堂侧方。而且他们的方向看不到门,只能看见荣堂侧面的窗户,若是在平日,学生们念书都会将窗户打开。
以成年人的身高来说,还不足以看清室内情况。
除非站到廊道上,才能通过窗户看向里头。小时的回忆向翁至叙涌来,他还记得自己的座位就在右手边靠后,冬日寒冷,他总是被门窗袭来的风吹得冻僵了手指。
不过如今这个视角,正好可以看见他以前的座位。
接下来,闻青带他们来到了后院。
并且一路上,都可以看见书院内独有的景色。比如人来人往的修院,与清爽洁净的淑文阁,绕到后院,还能顺着废弃的旧院和荣堂走回正门。
但他们没有再继续走下去,因为后院的枯井,就是他们的目的地。
“至叙的父亲也是书院以前的学生?”闻青心里是有答案的,他会这么问,是出于故事的连续性。得到翁至叙的认同,他再接着说道,“直到这里,我们是不是像在怀念书院时光?”
何倾点头,如果他不是书院的学生,一定会认为这是在参观书院。
“至叙父亲应是先去了荣堂,从窗户外面看了看至叙的模样,再走到旧院。”闻青所指明的这点,是目击到翁徘的证人,在见过翁徘的地点连出的路线。
“原来父亲来看过我?”翁至叙喃喃着,“这个书院,也是我与父亲共同的回忆了。”
慢步走到翁至叙身旁,十三号出声提醒道,“他在唤你。”
“啊?”翁至叙抬起头,眼中便映入了十三号温柔的目光,他咧开嘴角,听话地往闻青的方向看去,“闻青哥?”
闻青欢快地踩上枯井口的石板,他指指脚下,笑着说,“这里,还得多亏至叙,不然谁也不知道会在什么时候出意外!”
听他这么说,翁至叙有些不好意思,“不,这是我应该做的。”
“还记得我从井里捡起来的那片腐朽木板吗?”闻青问,“那上面不仅有我踩过的痕迹,还有一处旧痕。”
“闻青哥是说,旧痕是他父亲踩上去的?”何倾走上前与翁至叙并排而立。
翁至叙看了他一眼,便轻笑了笑,“我父亲也发现了这处危险,所以他也做出了行动?”
“没错,你父亲他想到的办法,其实跟你一样。”闻青转过身,拿手指指向了通往集市的后门。不过他的本意,应该是想指明那座石桥。
“叮叮叮——叮叮——”
这是用锤子敲击铁锥的声音,只要是小镇的人,就知道市集上有多家石碑买卖。
“至叙父亲踩塌木板的第一想法,应该是怕自家小胖子在玩耍时,不小心掉下枯井。”心头流经一股暖意,闻青似乎能明白翁徘当时的担忧,“体重轻的小孩也许不会踩塌木板,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翁至叙的眼睛已经睁不开了,因为只要他一睁,眼泪就会不停往外涌。
“父亲他……砸开了门锁……想往市集去……”他能想象出父亲的焦急,雕刻石碑的声音宛如一根稻草,只要抓住了,就会不顾一切地奔向它。
亦或许在父亲那辈,石桥是上学路上的必经之地,所以才会如此放心。
只是没想到……
砸开后门的锁,闻青听着破旧的吱呀声,推开了通向石桥的木门。他走到岸边,石桥下还有他前两天挖掘过的痕迹。
“端午节在雨季,石桥湿滑,再加上着急导致了脚滑。你父亲便是在这里,留下了生命中的最后一句话。”从怀里掏出一只布包,闻青将它塞到了翁至叙手中。
翁徘滑下石桥后,头刚好撞到了岸边的大石。
也不知是不幸,还是不幸中的万幸,他的手臂卡在了石梁墩子中间。直到河水将他的尸首变成白骨,骨片分离,还被冲向岸边,这才有黑猫将碎片叼进书院。
而剩下的骨片要么被河水带向下游,要么掩埋在泥土之中。
闻青挖到的几块,则是翁徘尸骨最后的部分。
即便隔着一层布,翁至叙也能判断出里头的东西是何物。他紧抱着布包,甚至还把脸也埋了进去,“谢谢你闻青哥!也谢谢你十三哥!还有何倾,谢谢你们……”
“不用谢。”摸摸他的头,闻青把十三号也拉了过来,“来,大爷,你也必须回应他。”
十三号笑得有些无奈,“没关系。”
闻青还在一旁对着十三号挤眉弄眼,反而是何倾,极其霸道地将翁至叙抱在了怀里。他用力拍打后者的背,生怕翁至叙哭不出声一样。
“别憋着,大声哭吧!你还有我们呢!”
“没事。”翁至叙实在受不了他,便从怀里挣扎着出来,“我还有我母亲。”
现场空气略显得尴尬,何倾举在半空的手,只好强行搭在翁至叙手臂上。闻青瞧着他俩关系这么好,也将杀手锏拿了出来。
“还有这个。”
珐琅的小猴像上还镶嵌着珊瑚、绿松石等珠宝,看起来十分贵重,殊不知连它的意义也极为非凡。毕竟翁徘对于它,是寄托了许多祝愿在里头的。
“这是我的生肖?”翁至叙惊讶地看着闻青手中的小猴。
闻青是在翁徘遗骨下面找见的小猴像,它被保护得很好,似乎在向挖到它的人,诉说着翁徘倒下时依旧将它紧紧握在怀中。
双手把小猴捧到翁至叙面前,闻青的声音温和又坚定,“它是属于你的。”
翁至叙的双眼再一次泛红,在他从闻青手里接过小猴的时候,他仿佛听到了来自远方的声音……
“致我亲爱的叙儿,端午节快乐!”
45、【春夜喜雨】 十四
闻青是个自诩为负责任的人,一般体现在砸坏一把锁便补上新锁的情况下。
但并不代表他不能把孟旸晾在别苑,自己则跟十三号在书院里眉来眼去。
一拳打在名贵的高几上,孟旸咬咬牙,却又不知该朝哪里发火。昆明的时候,他就察觉到闻青是有意在吊自己,翁家交代的任务一拖再拖,拖到最后,还是让尤憾风把货物交给 了他。
结果他把货物运回上海后,闻青又去信让他来扬州找人。
孟旸不笨,他能猜到这是因为闻青握住了他的把柄,才会放任他离去。毕竟现实就是闻青一封信,他便心甘情愿地来到了扬州。
“你在信里说找到她了,是真的?”
闻青才刚从书院回来,孟旸就按捺不住地追上去问了话。前者嘚瑟地搂住十三号的肩,不过由于身高差异,他的姿势在别人眼中显得特别怪异就是了。
清清嗓子,闻青底气十足地说道,“当然!”
“那她在哪里?”孟旸还想上手来着,但让十三号一瞥,立马打消了念头。
“欸,你先别急,交换情报这事可不能草率。”说着,闻青和十三号走进了大堂。吩咐仆人端上茶水,闻青还特意交代,要拿益师傅做的葡萄点心来招待客人。
那点心中西融合,不仅味道层次丰富,口感也相当不错。
看着十三号似乎很喜欢的样子,闻青别提多愉快了。他放下茶杯,在孟旸期盼的眼神中说起了正事,“你知道,你是被翁家送到我手上来的吗?”
孟旸一愣,心中已理解了大概。
“翁之真躲在暗处操控你我的意图,就是想要扳倒夏家。”闻青毫不隐瞒地说出自己的认知,他的真实,也让孟旸的心理起了变化,“我的目的跟他一样,所以才想拉你入伙。”
“只要你告诉我她的下落,并且承诺不再提这事,我可以装作没有听见。”孟旸自觉是不够格的,而且他忠于夏家,不可能做出背叛夏家的事。
倒是闻青不以为然,“那如果,选择倒戈是利大于弊呢?”
他并不认为孟旸是个可以靠利益驱动的人,但若是能靠情感,那他的胜率只会更大。
“夏家养我育我,作为一个人,我不能仅为利益!”孟旸难得展露了自我情绪,应许是为了回报闻青的直白,他也没再想隐藏。
“即便夏逢生用阴险毒辣的手段,让妨碍到他的人家破人亡?”将手攥成拳头,以如今闻青的心性,要隐藏怒火简直不能太容易。但他会做得这么明显,就是为了给人看,“夏家作恶多端,夏逢生更是虚情假意,他连自己女儿都不顾,别说你们这些可以随时舍弃的异人!”
沉默了一时,孟旸终是说出了心里话,“我知道。”
闻青用力地拍在高几上,使得茶杯也有所震荡,“那你还助纣为虐?你就不担心被他伤害的人们,于半夜化作妖魔来找你寻仇?”
埋下头,孟旸拿双手掩面,“我想起来了,你就是闻家那位唯一的幸存者吧?”
那晚发生的事他从没忘记过,虽然他的外表看起来很冷漠,并且他也不指望世上有谁能看透他。但他还是祈求着,祈求某人能让他解脱。
“没看出来,你竟然是个狡猾的家伙。”
苦笑着开口,闻青别开脸不想让人看清他眼角的泪光。
孟旸搭在圈椅扶手上的手,已然是紧紧扣住的模样。他相当纠结,愧疚、荣耀、信念、悲伤等情绪压着他的心口,令他不得呼吸。
他有自知之明,明白自己的痛心是绝对不可能比过受害人的。
就在他要把牙都咬碎的时候,闻青朝他伸出了手,“有些时候,坚持信念是做人最需要的东西。可有的时候,学会舍取才是成长。
在这件事上,可以请你做我的同伴吗?”
余光瞟见高几上放置的葡萄点心,孟旸突然松了一口气,居然笑出了声。他用双手握住闻青的手,拼命地点着头。
最后,闻青还是把罗雨今的事给孟旸说了。
他让孟旸去书院见她,自己则在孟旸走后,侧过身来对十三号得意洋洋地笑了。
十三号看着他,若说不觉得他的笑容很可恶,那自己一定在撒谎。不过同样的,他还觉得那抹笑容很纯粹,“别笑,我不喜欢。”
……
孟旸出发到扬州的第二天,上海——
上海大酒店于这日晚六点会举行一场宴会,主要由一部电影的制作人们,和知名演员参加。翁之真作为这部电影的出资人之一,在宴会上的表现可谓是游刃有余。
他喜欢受人追捧的感觉,在记者为明星拍照的时候,他一般会很愉悦地接受合影建议。
对于他来说,电影是融合生意与显摆的最佳抉择。
用食指与拇指捏在红酒杯脚,翁之真一边摇晃着杯体,一边欣赏着杯中美酒。他的神情悠然而随意,跟秀气的外貌不同,两眼皆透着名为精明的光。
“翁先生怎么不去人多的地方?”
袁穗是当下炙手可热的女明星,她长相漂亮,气质也极为出众。只是她并不属于翁之真的喜好,不仅如此,翁之真还有点不想和她待在一起。
“在等人而已。”
“等我吗?”袁穗凑近他,一股直冲颅顶的香味便朝他袭来。翁之真单手覆上双眼,不悦地揉着两侧太阳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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