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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偏喜欢你(近代现代)——十九度

时间:2021-11-20 18:45:32  作者:十九度
  这种“拒绝”令沈枫莫名心慌,他的心脏仿佛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狠狠攥住,按得他一抽一抽地发疼。
  沈枫抿起唇,话语很错乱:“收下吧,这是格拉苏蒂的限量手表。我几个月前去德国出差,排了好久队——”
  “谢谢。”沈敬竹还是那句话,“我不需要。”
  说完这句话,他没再停留,大步走进宾馆。
  沈枫隔着车窗,看着那道没有一丝犹豫远去的身影,忽然自嘲似地笑了一声。
  短促、很轻,却不容忽视。
  司机适时询问:“沈总,现在是回家还是去您父母那边?”
  沈枫的拇指用力按了下眉心,点燃一根烟:“让我想想。”
  司机没有多言,将车内温度调高一度,顺便打开车载电台。
  甜美标准的女声充斥着车内每一个角落:“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又到了和大家说再见的时间。在节目结束的最后时刻,为大家带来一首非常经典的粤语歌《偏偏喜欢你》。”
  沈枫甚至都没反应过来,那首烂熟于心的、却多年不敢重听的金曲,就像重遇沈敬竹一般,毫无预兆地飘入他的耳廓。
  [爱已似负累,相爱似受罪。]
  短暂的沉默过后,沈枫掐了烟:“去我爸那边。”
  他最后仰头看了眼沈敬竹入住的宾馆,轻声叹口气:“可我——”
  偏偏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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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篇文是伪骨科,文案里不让带这个tag,在这说一下,如果是雷点请一定要退出啊~
 
 
第2章 金丝四合院[过去]
  1985年的夏日似乎特别漫长,燥热的三伏天令人心情浮躁。聒噪的蝉鸣、冒着热气的沥青地、以及小摊前的冰汽水组成了什刹海的整条胡同。
  年长的老人们人手一把破洞的竹扇,坐在树荫下不停地扇风。奔忙于生活里的年轻人们,利用午休的空档跑回家,煮上一碗过水的凉面,呲溜吃完,还要抱怨一句“一点儿都不凉快”。
  炎热的温度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了胡同里的静谧,似乎没人愿意在这种时候出门。
  除了十岁的沈枫。
  沈枫拿着一把自制的弹弓,蹲坐在胡同口的马路牙子上瞎瞄。
  砰!
  一声清脆响音,胡同里唯一一家小卖店,岌岌可危的窗户上,又多了一个大洞。
  “沈枫!!”一道稚嫩童音从小卖店里传出来,随后蹦出来一个举着巨大鸡毛掸子的女孩儿,“你又砸我家窗户!我打死你——”
  “你来啊!”沈枫对着她做了个鬼脸,“小胖妞,追到哥哥给你买糖吃。”
  “你大爷的!”女孩儿还未蹬上凉鞋就窜了出去,“不许说我胖!”
  “略略略,小胖妞,将来嫁不出去!”沈枫边挑衅边跑,不一会儿的功夫就消失在胡同里。
  坐在柜台里的女人看着他们闹了一会儿,无奈地查看自家窗户。
  这时,店里进来一女人:“陈樱妈,来袋酱油。”
  陈樱妈手指向里一点:“还是老地方,自己进去拿就行。”
  女人拿了酱油,在柜台前和陈樱妈闲聊:“你这窗户又被沈家小子嚯嚯了?”
  “可不。”陈樱妈说,“等沈海同回来,我得好好和他说道说道。这一个月都多少次了,没他那么管儿子的。”
  女人笑起来:“我看沈海同可管不住他家那个祖宗。整个胡同里,也就你家樱子能和他叫板。”
  “我还为这事发愁呢。”陈樱妈皱起眉,“你说樱子一个小姑娘,天天跟在沈枫和严家那小子屁股后面跑,叫什么事。也不知道樱子这是随了谁?”
  女人意味深长地看了陈樱妈一眼,略带调侃意味地摇了摇头。
  陈樱妈没注意到女人的小动作,又说:“真希望胡同里能来个乖巧的小孩儿,也好给我们樱子做做榜样啊。”
  “对了,我前几天听街道办的说,你们那个四合院最后一间屋子卖出去了。没准能来个带孩子的家庭。”
  “真的假的,我怎么没听说?”
  “还能骗你不成!”女人歪着头想了一会儿,“好像就今天搬来。”
  两人又八卦了一会儿,小胖妞陈樱灰头土脸地走了进来。她两个膝盖全都破了,血液和泥土混在一起,早上梳好的羊角辫也毫无生气地垂下来。
  陈樱妈连忙替她处理伤口:“你说说你,打不过沈枫还总是贴上去,怎么就是不长记性呢。”
  “谁说我打不过他!”陈樱疼得龇牙咧嘴,却没喊一声、没掉一滴眼泪,“前两天,他的门牙就是我打掉的!”
  “你还好意思说。”陈樱妈用手指轻怼了一下她的太阳穴,“有你那么打架的吗!你沈枫哥和你打闹时都收着力道,你倒好,直接拿转头往他脸上拽!真要出事,我非把你送进派出所!”
  “不去派出所!”陈樱撇着小嘴,“我下次、下次和沈枫道歉。”
  陈樱妈无奈地叹口气:“叫哥,别没大没小的。”
  小陈樱的嘴撇得更深。
  沈枫才不知道这片刻的功夫,自己就达成了“小胖妞的歉意”成就,不过就算他知道,此时也没精力去想。因为他这会儿正在胡同口的象棋摊边儿“观战”。
  “哎呦,王大爷,别走那步!”沈枫伸出手握住‘炮’子,“您这样儿,这不就是‘当头炮’嘛!”
  王大爷没好气儿白他一眼:“观棋不语真君子。”
  “我不是君子,是小子!”沈枫咧开嘴,“来来,李大爷走这边,蹩他马腿!”
  两位大爷半气半笑地相视一望。
  “你说你,真配得上你这个名字。”王大爷说,“小枫子,就没见你哪天不出来‘疯’的。”
  “我这是枫叶的枫。”沈枫一本正经,“我妈生我的时候,正好香山的枫叶都红了,我才有了这个名字。”
  说到沈枫的母亲,两位大爷不由叹口气。
  沈枫一看他们的脸色就知道他们在想什么,连忙摆手:“您们千万别这样!我妈在那边过得好着呢,我爸说改明儿再照着我俩的样子扎两个纸人,给我妈烧过去,这样她在那边就有家了!”
  “呸呸呸,童言无忌。”李大爷假模假样在地上吐了一口,“哪有按照活人模样做出来的纸人,而且你妈也不想你们过去。”
  沈枫笑起来,露出缺角的门牙:“我也是这样和我爸说的,她才舍不得呢……”
  王大爷慈爱地揉揉他的头:“小枫子,赶紧喊你爸把牙给你补了,说话漏风不好看。”
  沈枫想到那些令人头皮发麻的牙科工具,猛地在三伏天里打了个冷颤:“您们别管我了,快下棋吧。”
  也不知过了多久,巷口传来汽车发动机的嗡鸣声。这条胡同里没人有车,道路又窄,很少有汽车驶入,两位大爷好奇地张望。
  而沈枫一脸认真盯着棋盘,恨不得一头扎进去。
  “小枫,小枫——”
  王大爷喊了他两声,发现没有回应后,又去按他的头。
  “您别打扰我。”沈枫将王大爷的手扒拉下去,“我马上就想到破局之法了!”
  “别想了。”王大爷说,“你有新邻居了。”
  沈枫瞬间被带跑偏心思,直起身子,向着属于他家的四合院望——只见一辆高顶汽车停在院门前,上面还装载着几件家具。
  原本猫在家里吹电扇的人们都被汽车的声音吸引,不一会儿的时间,金丝四合院门口聚满了看热闹的人。
  沈枫踮起脚尖,看到从车上走下来一位穿白裙的女人,她的头发黑长直,身形纤弱。离得太远,沈枫看不清她的长相,却注意到女人穿的那双皮鞋,自己曾在商场里见过。
  当时导购姐姐说这双鞋是最新款,很贵。
  她和司机将家具卸下来,随后又对着车里说了什么,不一会儿,从副驾驶跳下来一个小“团子”。
  男孩儿有点矮,沈枫几乎看不到他的身影,却在他下车的那一瞬间,注意到团子怀里抱着一个老旧录音机。
  沈枫干脆踩在王大爷的小马扎上,伸长了脖子张望,没想到又被缓缓驶来的汽车遮住了视线。
  “我回家了!”沈枫说。
  “等等。”李大爷喊住他,去饮料摊前买了根冰棍,“拿着吃,大热天来回乱跑当心中暑。”
  沈枫喜滋滋地撕开包装纸,嘬了一口。
  冰冰凉凉的,很甜。
  “谢谢李大爷!赶明儿再和您们下棋。”
  —
  季敬竹一手拉着季未生的裙摆,一手抱住录音机,瞪着湿漉漉的小鹿眼,环顾自己的新家。
  “妈妈,我们以后就住在这里?”
  “嗯。”季未生从小包里翻出钥匙,温声问:“小竹,喜欢这里吗?”
  “喜欢的。”季敬竹舔了舔发干的唇角,“这里好大,有四个房间!”
  季未生晃了下神,半蹲下身子:“只有西边的这一间是我们的。”
  季敬竹扭头看了看其他房间,又看了看西侧的小屋,忽然环抱住季未生的脖颈:“那我也喜欢。只要和你住在一起,哪里我都喜欢。”
  季未生揽住儿子,让他的下巴抵在自己颈窝里:“小竹,对不起。”
  她温柔的声线里透着浓郁的歉意,对于季未生来说,不管自己住的环境多差,她都不在乎。可是面对儿子,她就像是所有母亲一般,想把世上最美好的一切都送给他。
  更何况,季敬竹昨天还住在高档的公寓。
  “没关系的。”季敬竹说,“我知道爸爸被雷劈死了,所以我们不能再住在楼房里。”
  季未生怔愣片刻,垂下眼:“对,他死了。”
  隔了几秒,她松开季敬竹,替他整理衣服:“爸爸死了,你会伤心吗?”
  季敬竹蹩起眉,歪头想了好一会儿才说:“不会。我只见过他的照片,不伤心。”
  季未生弯了下唇角,嘴边泛起浅淡的梨涡。她打开房门,在客厅支起一个干净的小马扎:“小竹先在这儿坐会,我收拾一下里屋。”
  季敬竹十分听话,哪怕他现在很想打量一番整个房间的布局,还是乖乖地坐在马扎上等。只有当季未生被粉尘呛出里屋时,他才说了一句:“我想帮你。”
  “等你再长大一些。”季未生揉揉他的头,“我包里有磁带,小竹帮我用录音机放首歌吧。”
  原本季敬竹听到她的前半句话,小脸已经皱了起来,但季未生的“帮”字一出口,他又笑起来:“好!”
  季敬竹虽然才六岁,但他已经认识不少汉字。他在包里翻找了好一会儿,选了一盘自己喜欢的磁带——因为那里面有他最喜欢的歌。
  录音机转了半圈,温柔的男声便传出来。季敬竹幼小的身体随着音乐来回晃动,当歌手唱到高潮时,他面向屋里的季未生,跟着唱了句不伦不类的粤语:“我却为何偏偏喜欢你。”
  “我也喜欢你。”季未生冲着他眨眨眼。
  季敬竹脸上的笑意愈发浓重,在他所不知道的地方,沈枫正扒在窗框上,呆呆地注视着“小团子”。
  沈枫可以用另外一个完好的门牙发誓,这是他见过长得最好看的男孩儿。
  季敬竹身上穿着时下最流行的海军T恤,沾染着细汗的短发服帖地下垂,那双闪动着微光的眼眸,仿佛浸着一泉活水,透露出一股灵气。
  沈枫看着看着,叼在嘴里的冰棍一个没注意,滑到了地上,可他一点都不在乎。
  见过“小团子”后,含有大量糖精的冰棍似乎都不甜了。
  沈枫在心里想——
  这世上原来真的存在不分缘由和突如其来的喜欢。
 
 
第3章 小竹子[过去]
  孩童的喜欢最为直白,放在沈枫身上就是当天晚上,他和沈海同说了无数遍新邻居,就连沈海同准备找他清算“砸坏小卖店窗户”这笔账时,沈枫都在咧嘴笑。
  沈海同不由觉得这是自家儿子逃避惩罚的新花招——装疯卖傻。
  “瞧你那出息样!”沈海同说,“也没见你对胡同里其他孩子这么上心。”
  沈枫不满:“他们怎么能和小团子比!”
  “什么小团子。”沈海同拍了他后脑勺一巴掌,“还不知道人家叫什么呢,就开始起外号。你当初管陈樱叫小胖妞,气得她好几天没吃下饭。”
  “这回不一样。”沈枫说,“小团子是爱称,他看起来软软的、抱在怀里就是一小团儿。”
  “我他妈——”沈海同恨不得抽死他,“你说的这是人话吗!怎么好的一点不学,现在还越来越往二流子那个方向跑!”
  沈枫梗着脖子:“我又没说错,等明天我抱他一下,就知道是不是真的软。”
  沈海同差点一口气没倒上来,捂着胸口装模作样地喊:“娟儿啊,我对不起你,没把儿子管教好!他现在不学无术,砸了人家的窗户,还想耍流氓。”
  沈枫学着他的模样也喊:“娟儿啊,我也对不起你!老沈现在没啥本事,还想天天打我——”
  “滚!”沈海同踹了他一脚,“娟儿是你能叫的吗,喊妈!”
  沈枫顺坡下驴地“哎”了一声,随后还嘴贱了一句:“我更想做您爸爸。”
  “你个小兔崽子,我今天不收拾你,还真想翻天了!”沈海同边骂边脱下鞋,狠狠砸在沈枫屁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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