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别打了。”李哲捂脸求她。
“好,好。”太平推开他,松了他衣领,李哲一个踉跄。
“李哲,你给我记住,你根本配不上婉儿。再让我发现,你打她的主意,我杀了你。”她语气平淡,却很有力,“我说到做到。”
李哲不寒而栗。妹妹从来都是眨巴着大眼睛,一副人畜无伤的模样。时不时噘嘴,时不时咧嘴笑,像小猫一样柔软可爱。这副皮囊之下,究竟藏着些什么啊。他看向那幽暗的瞳孔,第一次觉得像深渊巨口一般,望不到底。
二十五日,长安日色清明,太平观也清澈起来,泛着初夏的草木香。
“你猜——我准备了什么?”太平在婉儿身旁坐下,靠过去。
“别叫我猜了。”婉儿闭目养神,“我要是猜得透,还能被你骗过来么?”
有时候我好怕。有时候,我是真的不知道,你究竟在想些什么。有时候,我是真的怕,有一天你会离开我。也许是事务繁杂,许久见不到面的缘故,婉儿这么想着,自己也不相信,一个恃宠而骄的公主,一个从来都想要什么便有的公主,一个身边从不缺少声色犬马、莺莺燕燕的公主,这样的人,她能够矢志不渝。她害怕结局会是渐行渐远,分道扬镳。
可看见这个人真诚而热烈的眼睛,她又无法去相信另一种可能。
睁眼的时候,她看见案上摆着的琉璃盏,里边盛着的,是鲜艳欲滴的含桃。那一年……那一年……
太平挑一粒蘸了酥饸,送到她嘴边。恍惚间,婉儿看见了那时的太平,也是这样笑着,这样温柔地看着她。那时——那时的她和现在一样,美得明艳,美得难以让人挪开眼。那时的长安城,大明宫,也是初夏,那时候一切都模模糊糊,朦朦胧胧。她愿意这一生只这一瞬,便不枉来人间一遭。
她柔软的唇瓣碰上太平的手指。甘甜的,不知是指尖,还是含桃。
太平又递上来一颗,笑道:“叫你多吃点,多出点力气。”
“公主也多吃些。”婉儿回敬。两人相视而笑。太平拿了一粒放入口中,果香氤氲开来,一咬,莫名甜极了。她便侧身吻上身边人,舌渡过含桃,唇轻轻相依。仿佛是一场无言的争斗,婉儿又把它重新送入太平口中。谁都不舍得吃掉似的。
她们从没有吻过这么久,直到这含桃化了,却越发激烈浓厚起来。
小舌迷路了,她走了很久,很疲惫。太平安慰她,轻柔的抚摸她。于是她用带着希冀,纠缠着,不让太平半分喘息,不许抽身片刻。
分开的时候,两人面色都有些许红晕,尽全力平稳这气息。
婉儿突然扑哧笑了,看她:“你怎么什么都会?从第一次开始就这样。你说,是不是背着我做了什么?”
“我从六岁开始喜欢你,心里从来没有过别人。六岁前我又能做些什么?”太平答道。她把手覆盖上去,伏在书案上,静静看着婉儿。慢慢,就出神了。
“我生得不算美,不像公主天生丽质。何德何能,得公主偏爱。”她打趣。
太平却正色道:“对于我这种无才之人,众人只好夸我外表而已,充其量不过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你如青瓷,单单看着便觉得清丽脱俗、雅致不凡,谁知你这只青瓷瓶里装的是姹紫嫣红花满园,便没人去看那只瓷瓶罢了。不许说自己不美,婉儿最好看的。”
“你这么能说,舌头一定厉害。”婉儿跟着一起伏在案上,侧着看她,笑道。
太平一激灵,没想过这娴静的女子也会说这话。她呆呆想了一会儿,哈哈大笑:“名为婉儿,倒白费了这个温婉贤淑的名字。[R2] ”
“月儿何尝不是。”
“是,自然是。”她说着,把身子压在婉儿身上,唇恰好贴在她耳坠。
(此处省略阿晋觉得赤鸡但我并不觉得的104个字)
再睁开眼,婉儿还是没有动,那耳朵却艳红地像要滴血。
“婉儿,你好可爱。”她忽然笑了,“再这个样子,我就忍不住要把你弄疼,弄哭了。”
“别,我怕了你了。你想看我哭,我现在就哭给你看好不好?”
如果不是太平太熟悉她,一定听不出这语气是忍耐到极限,再忍不下去的。她笑:“你怕什么。你以为我舍得么?”
婉儿忽然抽身,从书案上爬起来,向一边走去。墙上挂着太上老君李耳的画像,白须白发,长衣长袍,笑盈盈看着,眉毛垂下来。婉儿走过去,踮脚取下画,三两下卷起来,扎好系带,放在一边。
她回过头看去,见太平半倚在书案上,那双眼目光忽的锐利起来。从那眼神里,太平看出了一种羊入虎口的感觉。是自己太过火了么?她心砰砰跳了起来。、
刚刚真是失策了,刚刚就不该那样。
这下完了。
“婉儿,我明早还要去天皇天后那里问安,观里还有早课,你别——”
“你早该考虑的。”她说,“现在,已经迟了。”
她面若冰霜,没有一丝一毫的表情。一步,一步,一步走过来。
这下,真的完了。
[R1]这是直接抄的《资治通鉴》。其实李显改名李哲是在此后。写完之后才发现,以后有时间再完善吧。
[R2]还不是你□□得好嘿嘿。
作者有话要说:
不是卡黄,是没有了。作者就是个小纯洁,的确不太会写,干脆跳过吧。(我相信大家都是正人君子不喜欢看的,手动狗头)
第26章 东宫难(1)
仪凤三年,洛阳。
不知为何,天后似乎对洛阳有一种难以割舍的情感。也许因为天上有日有月,长安是大唐的旭日,洛阳便是大唐最美的月色。显庆二年,天后做皇后不久的时候,就求着天皇给洛阳一个名分。那一年,李治颁布《建东都诏》,改洛阳宫为东都,实行两京制。洛阳的宫殿修葺起来,改行宫为帝国正宫,紫微城独立于此,应天门高耸巍峨。从此大唐的月亮明净皎洁。
天后离开洛阳已有数年,时间一久,便想念起来。李治尽管身子不好,也由着她,陪着车马劳顿,携着满朝文武,去了洛阳。
太平随同父母同去洛阳。既然离了道观,趁此机会,不再穿道袍,换上半袖的对襟,束上高腰裙。裙腰之上,半遮半掩,影影绰绰的白。婉儿许久不见这样的太平,盯着看了一会儿,挡在她前边不让走:“你可别这样就出去见人。”
“怎么了?”她笑,“婉儿,这样不好看么?”
“不好看。”婉儿侧过头,嘟囔道,“难看死了。”
太平走过去,探头把唇贴到她耳边,轻轻说:
“放心,只给你看。”
小时候太平比婉儿矮半个头。到现在,还是微微仰头吻她。
太平吻着,闭着眼,心中突然升起一种不确定的感觉。
她不再是那个为她读诗,教她书法的婉儿了。她不再是那个和她打赌“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在《史记》哪一卷的婉儿了。她不再是那个陪她从蔺相如谈到司马相如,激扬文字,褒贬历代才子的婉儿了。她是大唐的婉儿,是天后的婉儿。她忙碌于政务殿,只是见一面,都是异乎寻常的恩典。太平每每悄悄去看她,又怕打搅,站的远远的望一眼。她听见她们讨论政务,谁做宰相合适,哪里的刺史耗费多,都是些她不知道,也没兴趣知道的事情。
婉儿的人生,有一种不可抗力引导着似的,渐渐在偏离自己。太平不懂政事,不懂她的生活,有时见了面,也不知该说什么好。她只有穿成这样,看婉儿着急,才能确定,她没有忘记喜欢自己。那时候片刻的欢乐,如同酒醉的眩晕,清醒过来时是更大的茫然与悲伤。她不知道怎样留住这欢乐,也不知道怎样留住她。
好像婉儿的人生从此与她割裂了一般,她留在那个小小的角落里,蒙上尘埃。
太平不止一次见过,婉儿看向天后时,那种热忱坦诚的眼神。天后无论怎么对她,骂也好罚也好,抬起头来,还是那义无反顾的眼神。她勤勤恳恳做事,毫无怨言,天后随口的话都奉为圭臬。太平是天后亲生的女儿,都没做到这一步,这可是血洗她全家的凶手啊!她思来想去,反反复复不明白,也许事情就是这样,做什么都没用。天后只要施一些小恩小惠,赏一点钱帛,甚至只要夸赞几句,婉儿都能高兴半日。而自己,把整个人都给她了,见到她为自己而笑,却越来越少。
是她亲手送走了婉儿。是她把婉儿送到母亲手上。她为这感到悲哀。
也许,真的从一开始,婉儿喜欢的就是天后。她只是喜欢我的眼睛,那双和天后一模一样的眼睛,她从这眼里能看见美丽,威严,伟大。所以,她喜欢吻我的眼睛,却时常避开我的唇。[R1]
“好了,我该走了。”婉儿偏过头避开她的唇。
扬州府的刺史被监察御史弹劾,每年举办龙舟赛劳民伤财。吐蕃人又在边境小打小闹攻城略地。高丽勾结了突厥,本来交好的新罗也不安分。巴州两年没上贡,刺史说路上遭劫了,不知是真的否……婉儿说着,理好衣冠。
记得把衣裳换了,我得去政务殿做事。得了空就来看你。她说。
高挑纤瘦,衣裙被风吹着飘扬起来,太平看着她走远,留下一个剪影。
我不要你走,我不要你去见她。你回来!你给我回来!太平无声地喊着,心里落下泪。为了什么都不值得,为了什么都不值得你离开我啊!
拥有你之前是我贱,拥有你之后,还是我贱。谁叫我是离不开你的那个。
夜色中,一个瘦小苍白的人从墙外翻进来,。他跌跌爬爬踉跄着,左顾右盼,藏进阴影里,免得叫人看见。
看着自己的双手,手指在月光下照的惨白,掌心一片暗红,指缝渗满了血。衣襟上,斑斑驳驳,染着血液特有的腥气。他自己都吓着了,从来没想过,自己就那么一剑,刺穿了对方的胸膛。那么果决。
他说贤太子不堪大任。他说贤是个废物!贤怎么可能是个废物?他好极了,他温柔极了,聪明极了。他是世上最完美的人。
道生回想起贤的面容,那样英俊,剑眉星目,有坚毅的神采。也许是常打马球的缘故,肤色是好看的古铜色。他什么都知道,什么都晓得,会弹琴,会写诗。他看我的时候,笑着,嘴角勾起,好一个长安白衣少年。
但现在,长安那么远,那个长安少年,再也回不来了。
他不该这样的。他不该这样。
道生日思夜想,琢磨了很久,那罪魁祸首就是正谏大夫明崇俨。那个男人,仗着自己三寸不烂之舌,又生得一副好相貌,到处骗人自己通神仙。天皇居然对他深信不疑,而天后呢,怕是和这狗鼠辈不明不白。这□□!
明崇俨说贤无才无德,说他不能掌管国家,天皇天后听着,自然不喜欢太子。天后更加过分,每每当着百官暗示贤无能,仿佛让他做太子完全是不得已。三皇子那心思不正的软蛋,四皇子那文弱不堪的小子,哪个比得上贤?他们都是瞎了眼么?
杀了明崇俨,是缓和贤与父母关系的唯一契机。明崇俨死了,贤就能凭着自己努力,凭自己的才华,重新获得天皇天后的喜爱。那个白衣少年,还会看着他笑,不会只让他疼痛。他是太子,他仁义贤德,他不喜杀戮,也不该被那狗贼的血污染了手。
沾血的事,就由我来做,与他无关。
道生看着满手血污,手指在缠斗中折了一下,已经没了知觉。他看着,眼泪忽然就流出来。他很清楚这不是害怕或伤心。道生只是户奴,从来都是太子护着他,帮他解围。这次终于为太子做了一件事,即使现在就去死,也值得。他流着泪,笑着。
他累了,倚在墙角。不能睡。不能睡。他默念着,至少要把血洗干净,不能牵连太子……
“道生!你去哪里了?我到处找你。”来人只穿着一件中衣,在寒冷的月光下显得越发单薄。他俯身去看,看他衣襟沾满血污,“道生!你怎么了?谁干的?”
道生抬头看见李贤。面容在月光下显得英伟,这是来救他的英雄。
“太子……我……我没事。”他撑着要站起来,“太子,我做了一件大事。你别责怪我。”
“道生!究竟怎么了?”太子伸出双臂,抱他起来。道生干瘦极了,身子也轻极了。太子抱他的时候,皱了下眉。
道生把手挡在自己脸前边,掌心对着李贤。那是血。
我杀了明崇俨。太子,再也不会为他所困了。
道生!你怎么能这样!
此事是我自己要做的,与太子无关。即便大理寺查到我,我也这么说。
道生!你怎么像个孩子一样啊。李贤脸上有了怜爱和不忍。
大理寺罗织罪名,不需要签字画押的。这样做,落人口实,是给我母亲废掉我的机会啊。明崇俨背后,不是他自己。他要废我有什么好处?他背后是天后啊。你杀明崇俨,能杀天后么?即便你能杀,我也不会让你去的。我不会让你杀我的母亲——
李贤看着道生,看他落寞的眼神,说不下去了。
道生,我不知道母亲为何要废我。我苦闷,我不甘,我嫉妒哥哥弟弟得到的宠爱,我一遍一遍想我为什么不配。我拼尽全力,可是他们还是说我平庸。陷入绝望的黑夜时,你是我生命的光。只有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才觉得我是存在的。他们都让我觉得我死了。只有你愿意听我说话,愿意懂我。是你让我知道,我并不差劲,我还是个很好的人。是你让我知道,他们不愿意看我的好,就随他们去。只有触碰你时,我才觉得我是太子,能驾驭整个国家。道生,不要离开我。谁都不能夺走你,母后也不行。你绝不能死,我不会让你死的。
李贤就这样没头没尾,没有章法地喃喃,一直说,一直说着。自从他做了太子,道生还没听见过他说这么多话。他伸手搂住贤的脖颈,在他额头轻吻。贤忽然不说了,停下了。
道生拭去他眼角的泪,自己却也哭了。若他不是太子,若他不是奴仆,若只是两个普普通通相爱的人。他们会浪迹天涯,他们会逍遥自在。
月光下,两人就这样对望着,眼里莹莹泪光闪烁。
他此刻不是太子。
他此刻不是奴仆。
[R1]别胡思乱想了姐姐,婉儿喜欢的就是你!她只是有自己必须要做的事。你就是太闲了,给自己找点事做做,就不会疑神疑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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