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的外套里面还穿了件浅灰色的小马褂,就连领带也是格纹的。原本说去了学校就去找宋易晟,谁知道半途被周老师给抓去了。
他们一群老师,居然也要去参加今晚的舞会。
“你现在去找他干嘛,别一天到晚想着你男人,说说看,自从你俩在一起,咱们有多久没一起吃过饭了?那天晚上要不是我连觉都不睡,去处理他俱乐部那一大堆烂摊子!他现在说不定在蹲局子。还舞会呢。”
周玦轻哼了一声。
沈淮书连连倒是,并说今晚这顿饭由他请了。谁知道他们不是去校外吃,而是在校内食堂,沈淮书连饭卡都没有,又只能欠下周老师一顿饭。
“周老师说你和小晟在一起了,之前我们都还不信,现在看来是真的。”有老师调侃道:“主要是沈总模样好看,那些小屁孩谁不动心?我都听说我们学院有几个学生,对沈总倾心不已。”
那老师压低声音说:“还是大一的,长得乖乖巧巧的小男生……”
沈淮书赶紧摆摆手,乖巧这俩字,他连听都不敢听。这些话若是入了宋易晟的耳朵,醋坛子能打翻三天。
一群老师聚在一起,周围又没有学生,大家年龄基本上都差不多大,也就没有什么隔阂,聊起天来还算开心。沈淮书还以为只有自己厚着脸皮要去参加学生活动,知道他们也要去,心里也就踏实多了。
聊到兴处,周玦的玩笑开了一半,突然间就收起他的嬉皮笑脸,冲几人使了个眼色,一顿人全都正经了起来,一改画风,全谈起了最近的学术进展。
两个老头一前一后地走过来,前面那个还算慈眉善目,是童校长,后面那位沈淮书便不认识了,只是一脸皱皱巴巴的,看起来脾气不大好。
那老头远远看到了沈淮书,突然本就皱皱巴巴的脸几乎是要拧成一团了。
“怎么我一过来就不聊了?”童校长端着餐盘,询问是否可以凑一桌后,几个人脸色微变,但还是点了点头。
童校长平易近人,是个好说话的。他上任之后,学校的活动便多了不少,更鼓励学生和老师多接触,虽说是师生,但也可以当朋友。周玦几个人便是在他的号召下,一起决定去参加舞会的。
说实在话,像他们这种三十几岁的老师,客气点说是年轻,实际上在那些学生眼里已经是中年人了,好在平常授课气氛还不错,不至于和学生之间处地太僵硬,也就没有什么代沟。
“咦,沈总怎么没和小晟在一起?我先前过来的时候,还见着他了,似乎是要去哪。”童校长问。
周玦突然轻咳两声,抢在沈淮书前面说:“我把沈总叫过来的,有一段时间没聚了,见着了就一起吃个饭。”
沈淮书有些不解,不过他注意到一旁的那个老教授,似乎觉得老教授看自己的目光很是不善。心道自己从未见过他,又何来招惹?平白无故的做什么使脸色?心里顿时升起一股不快来,转眼和童教授谈起学校最近的情况。
像学校的一些活动,如果是学生自己组织的,多多少少会拉个赞助,这种项目花不了多少钱,还能在学生中赢得口碑,也算是不错的投资。
他一说完,一旁的老教师却哼了一声。
“这年头,学生都不搞学术了,光想着怎么赚钱,怎么谈恋爱。这学校若是这样下去,还怎么办?童教授,要我说,以后这些活动能不办就不办,还不如把这些钱拨给学院,多开几堂公开课也是好的。”
几个人瞬间噤声,不再言语了。
童教授有些尴尬地笑了笑,“这些有道理,不过学术要发展,学生的人格也要全面嘛,可不能当个书呆子。”
“校长是说我是个书呆子?”老教授问。
童校长的脸色一下难看了。
周玦暗地里戳了他一下,沈淮书侧耳过去。
“你知道他是谁?”
沈淮书摇摇头。
“傅老,若是宋易晟要留校,肯定就是去他手下。不过他当时就建议宋易晟出国,还替他找了导师,当时宋易晟乐意,可是和你在一起后……这不就要去换导师了吗?”
沈淮书突然想起。
看着傅老的性格,应该是个学术专精,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想必是出于对宋易晟的重视才让他出国,看他那样子就知道是个一心扑在学术上的人,介绍的导师也一定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种人和学生的关系一般不好,和同学院的老师……他已经看出关系很僵硬了。
沈淮书先有不快,但是他对于傅老这种人抱有敬畏之心,能专注一件事的人,永远都值得尊敬。一时间,之前那些不快便消散了。
他想到傅老一定是因为知道了宋易晟和自己的关系,想到宋易晟做出换导师的决定是因为自己,这才不待见自己的。毕竟也是,一个老师愿意为了学生的前途发展,不惜动用关系,到头来学生却要反水,谁都不会高兴的。
“童校长肯定不是这个意思,学生总归都是些年轻人,坐不住的,偶尔换换脑子也是好事。”沈淮书下场解围。
然而傅老一听他说话,脸色更是不好看了。
“沈总的事我听说了,你愿意出资建立奖学金,也是好事。可谁知道,其中的目的究竟纯不纯洁,究竟是为了学生,还是为了名声,为了钓个年轻学生来玩弄?”傅老唇枪舌剑,将场面的气氛越渐拉下来了。
这顿饭谁都没有胃口再吃。
不过沈淮书好似丝毫不受影响,仍旧笑脸相迎,“傅老说笑了,沈家和宋家也算是世交,阿晟是宋夫人送来我家的,如今在一起也是水到渠成的事。”
傅老又哼了一声。
“阿晟换导师的事,我替他向您道声抱歉。不过傅老想他专攻学术,实在是不现实的事,他是脑子聪明,但绝非是个搞学术的料子,静不下心的。早些年我在国外读书,见到过不少像你这样的老教师,那时候我倒是想成为您这样的人,奈何身体不好,未能如愿。”
听到他这话,傅老倒是眉毛一挑。
“你?你能做个什么出来?不过就是个鲜花贩子,和姓宋的有什么区别?”
“我与傅老不是一个研究方向,您不知道也很正常,不过您可以搜搜看,早五六年的时候我发表过不少,能给傅老提供一些帮助也说不定呢?”
沈淮书说完,默默吃了几口菜。
傅老对吃饭没有什么兴趣,听到小辈挑衅,当即就拿出手机搜索。他这一下,面前的饭菜就不动了,前辈没走,小辈当然不敢走。周玦有些烦躁,暗暗责怪了沈淮书几句。
“你也是,挑衅他干嘛?你们又不是一个研究方向,他看了又能怎么样?这下好了,他不吃饭,我们怎么溜?”
沈淮书却不是这么想的。
总之阿晟要留学,国内有个关系网颇广的教授帮衬,他在国外的日子也会好过些。那些延期毕业的例子不少,他希望宋易晟能尽快结束学业,这样一来才好过日子。
他现在既不想搞学术,也不想再把商业板块扩大太多,心里就像过个安安稳稳些的日子。
那傅老的效率很高,不一会儿,居然没再板着脸了。一边小声嘀咕着什么,一边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他。
“这篇我听说过,居然是你写的?”他自顾自地喃喃。
沈淮书看了一眼,自谦道:“也不算,这篇导师帮了不少忙,我的学术水平实在有限。傅老能听说过,我已经是受宠若惊了。”
傅老摆摆手,“我前些年参加论坛,和你的导师见过面,听他提起过手里的一个学生。”
“当时你不是身体不好,常咳血么?是支气管还是肺?怎么还抽烟呢?”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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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傅老提起这事的时候, 沈淮书还有些恍惚,脑子里第一反应是千万不能让宋易晟知道。
“已经好了,劳傅老操心。”
吃完饭出了食堂,沈淮书一个人先走在前面, 周玦和几个老师打了招呼, 急急忙忙赶了上来。
“傅老那是什么意思?”他问。
“没什么。”沈淮书淡淡道,手里一边给宋易晟发消息, 却始终都没得到回复。
周玦看他态度淡漠, 一把将他拉住, 皱眉眉头厉声道:“沈淮书, 你什么毛病?”
沈淮书这才站住, 抬起那双被冻红了的眼睛, 又搓了搓被冻地透白的手指, 沉思良久, 看着周围走过几个穿着礼服的学生, 一个手里拿着手风琴, 他突然想到宋易晟可能会在哪了。
“周老师,真的没什么。”他叹了口气, “你知道的, 我打小身体就不好,有点小病不是正常的吗?也就是当年母亲过世, 心情郁结……”
他手指一僵,忽想起什么来。
要过年了啊……
“心情郁结, 这才有的。在国外那段时间,已经养好了。要是没养好,我也不会回来,省得去看母亲的时候让她担心。”他这么说着, 一股冷气灌到喉咙里,竟止不住地咳嗽了几声。
周玦赶紧在他背后拍了拍。
他心想,这的确是沈淮书的性格。
“再说了……要是没养好,我也不会和阿晟在一起。”
沈淮书如此说,周玦那悬着的心这才落了下来。也是沈淮书的性格,若是拖着一身子的病,他绝不可能去谈恋爱。
周玦放了心,扯出一抹笑。
“真是,这么大的事,你也不曾告诉过我。那个,你还是把烟戒了吧。要是病情反复,宋易晟又爱你爱得要死,知道你生病……就算没什么,他肯定也要急得发疯。”
沈淮书一想,这倒是实话。
不过抽烟好像是习惯了,总之他也不常抽,或许也不碍事。他没把想法说给周玦听,看着时间差不多,他同周玦告了别,说是要去找阿晟,等舞会开始再见。
从学校侧门出去,这边有几家琴行,大部分都是学生开的。天色已经暗了下来,距离舞会开始没有多长时间了。
原本他可以直接去会场等,可当傅老提起他的身体,心里没来由地就很想见宋易晟。他觉得很冷,那个人的手很暖。
总觉得,一见到那个人,心里就会暖起来。
他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把小孩放在心里这么深了,不过转念一想,没人能抗拒一个每个礼拜雷打不动给你送花的人。
走到那一条条小巷子附近,今夜学校附近酒吧的生意比较冷清,想来是受了舞会影响。不过等到舞会一结束,这里必定就会热闹起来了。
他隐约听席北提起过他那家琴行在哪,于是顺着巷子一家家找。
琴行内,宋易晟正紧赶慢赶地织一条浅灰色的围巾,那日时间匆忙,买装饰品的时候知道附近有家卖毛线的球,也来不及思考给沈淮书织什么颜色的,于是买了一大堆,终于选定颜色的时候圣诞节已经快到了。
他只好连论文都放在一边——不过天天找着写论文的理由,埋头一个劲地织,像个小媳妇儿似地。琴行的姐姐手艺的确不错,比看视频来得直接地多,他甚至还把毕生所学一起教给了小柒,只不过小柒在这方面的天赋居然不如他。
不当小媳妇简直可惜了。
他生怕沈淮书知道了他在做什么,因此严防死守,忍痛搬出了沈淮书的房间。
好不容易到了今晚,他的围巾收了尾,于是拿起来看了看,十分满意地点了点头。由于没什么技巧,因此是个没花样的围巾,但好歹是织出来了,他把围巾放进带来的礼物盒中,准备回家放到沈淮书床头的圣诞袜下。
“小晟,我去办点事,你帮我看着她练琴,有什么错给她指出来哦。”教他织围巾的小姐姐喊道。
宋易晟道了声好。
学琴的是个大一的学妹,也是等会儿要去参加舞会的。她学的曲子不算复杂,是宋易晟当初练琴时弹过千百遍的一首。
他坐在钢琴老师的凳子上,距离比较近,那小女生一见了他,突然就红了脸,手指乱动起来。
宋易晟之前听过她弹琴,不是这样的,他不是个当老师的料,对学生也没什么耐心,见她弹错了,眉头一皱,立刻就让她重弹。
小女生似乎是被吓到了,第二遍的手指更乱,刚一开始就弹错了好几个键,宋易晟没叫停,直到她弹到最不熟的那一段时,宋易晟实在是忍不下去了。
“我不知道你紧张什么。”他啧了一声,一只手越过去,轻轻将女生的手拨开,那五指修长骨感,青筋微凸,说不出地性感。
沈淮书喜欢他的脸,也喜欢他的手。
总觉得那双手里有男性张弛的魅力,极其诱人。
宋易晟弹了一遍,侧耳道:“懂了吗?”
他的眉眼低低的,甚至有些不耐烦,女生有些害怕地低着头。
沈淮书隔着老远就听到了这琴声,他似乎从那琴声中就能分辨出宋易晟,心里十分肯定,一定是他。于是脚下的步子不由自主地就加快了,等到站到门口时,那脸上的笑意逐渐僵硬,只见宋易晟低着眉眼,原本是很好看的样子,可却和另一个女人挨地极近。
他的心骤然疼了一下。
那只是他的学生,心里如此安慰自己。
可是……他一联想到宋易晟近几日的反常,内心竟然止不住地多想起来。
不是讨厌席北吗?为什么要来他的琴行授课?
“您好,请问是找人吗?”先前那位钢琴老师走了过来,声音不大不小,刚巧能让宋易晟听到。
沈淮书咬了咬唇,看到宋易晟望过来了。
“抱歉,走错了。”他哑声道,立刻转身就走。
这一次他的步子飞快,不一会儿就融入了夜色。宋易晟心里咯噔一声,草草道了别,拿起装礼物盒的袋子就往外追。
“小叔叔!”他喊道。
沈淮书压根不想理他。
宋易晟叫了几声不见回应,心里一狠,上去一把拽住他的手,“小叔叔!走这么快干嘛?
沈淮书想把手抽出来,试了几次,没能成功。他站在路灯下,影子拉地老长,听到学校里响起音乐声,甚至能看到圣诞树的尖端已经亮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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