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夜色要热闹起来了。
宋易晟喘了几口粗气。
“不会是吃醋了吧?”
沈淮书立马要为自己辩解,“我吃什么醋!不就是弹个琴吗?我有什么好吃醋?你以为我是你吗?”
大有一种做贼心虚的感觉,说完他才意识到这一点,瞬间涨得面红耳赤。
“我都不认识她,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钢琴老师有事,我这才帮着盯一下,那姑娘一直没弹对,我又是个急性子。”宋易晟一边循循善诱,一边就把人给拢在怀里了。
沈淮书觉得自己平常不会因为这一点生气,可能是过节,也可能是和宋易晟待在一起久了,心眼儿反而变小了。
他喜欢宋易晟弹琴,突然有种想法,干脆就在店里买架钢琴好了,不让他出去弹,想着想着就要给助理打电话,让订架钢琴。
“最近这段时间,你一直在你房间里捣鼓什么?”沈淮书仍旧不快,吃着宋易晟不知道从哪掏出来的苹果。
好像这些大学生总是喜欢在平安夜里送苹果,似乎真的就会因此健康平安似的。
“秘密。”宋易晟道。
可他越是不说,沈淮书的好奇心就越发强了,于是加快了步子往学校里走。进了学校,人就多了起来,他一下就藏进人群,叫宋易晟不好追。
会场安排在学校大礼堂,经过改装,已经成了个大舞厅。
他们到的时候,里面已经有很多人了。
第一首曲子是华尔兹,舞池中央人人都带着面具,沈淮书没往学生堆里走,老远看到周玦同他招手,于是就走了上去。
“周老师。”
周玦注意到他身后的宋易晟,察觉到两个人之间异样的气氛,瞬间一副老懂哥的模样。
“哎哟,我说小晟。先前咱们打电话也不接,发信息也不回,怎么了,被当场捉奸了?”
宋易晟脸色一变,赶紧叫他不要说了。
周玦居然兴奋起来,“谁?说说看?我不信咱们学校居然有比淮书好看的。”
沈淮书领了一张面具,往脸上一带,此时第一首舞曲结束,即将开始第二首。他们这儿没有固定的舞曲顺序,很是随意,有人一看宋易晟来了,哪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就把他往钢琴边上抓。
“哎哎哎——”
他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人摁在了椅子上。
要不是那人带这个面具,不知道是谁,宋易晟弹完这首绝对要去找人麻烦。只是现在没办法,他只能把双手放在了琴键上。
很快,第二首舞曲开始。
学校的乐团一向很给力,明明从未一起合作过,现在居然也能做到行云流水。怪不得这些人敢不提前排练,都是些极端自信的,生怕自己的能力得不到展现。
沈淮书坐在一边,这回看到宋易晟弹琴,心里反而不愉快了。
“可以请你跳支舞吗?”一个带着假面的人走了过来,优雅地抬起手。
沈淮书一时没看出这人是谁,不过当他意识到宋易晟看过来的时候,脑子一抽,就把手搭上去了。
不就是跳支舞吗?这有什么。
可当他注意到那人手上的手套时,两人已经进了舞池了。
“苏暮舟?”他压低声音问道。
虽说有些惊讶,但脚下步子却丝毫不乱,作为名门出身,这些早就是基本功了。
苏暮舟扯出一抹笑,“哥哥好眼力,这都能认出来。”
沈淮书当即就想退场,不过苏暮舟却死死握住他。
“哥哥别着急,我就是来说件事的,这不是要过年了吗?老头子身体也不好,想请你回家吃顿饭,要断干净,也要回去把自己的东西收拾完带走不是?”
苏暮舟这句话倒是说到他心坎上了。
仔细想想,是应该回去把东西都收走,以后便再也不见。
“吃饭就不必了,改日我叫阿晟来帮我收拾了就是,不用给我们俩留筷。”说完,他便立刻松手下了场,只留下苏暮舟有些悲伤的背影。
等到这首曲子一结束,宋易晟像支箭似的冲下来,怒气冲冲地跟要将他生吞活剥了似的,在舞池里找了一圈,没找到苏暮舟,便朝着沈淮书跑来。
“我说小叔叔,你诚心气我不是?”
“过两天陪我回趟家,收拾好东西,我带你去见我妈。”沈淮书说。
宋易晟顿时没了声。
“还有,你要不要解释一下,这段时间你到底背着我在做什么?”他这是打算刨根问底了。
宋易晟刚要解释,却见沈淮书又把手指举起来,像是又想起什么似的,“对了,我觉得打手心什么的已经没意思了,你皮糙肉厚,也不长记性。这样吧,我已经买了架钢琴送店里了,以后惹我生气,就弹琴弹到我高兴为止。所以,思考清楚你的答案,再告诉我。”
宋易晟的嘴角抽了抽,这到底是比打手心更折磨人了,要知道他这小叔叔生气,可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消得,少则一天,上不封顶。
几乎是内心挣扎了一万次,他终于是放弃抵抗,无奈至极道:“小叔叔,是圣诞礼物,圣诞礼物啦!一定要让我说出是什么吗?”
沈淮书沉默了一阵,那样子,像是满意又像是不满意。搞得宋易晟心里忐忑到不行,生怕今晚就要去弹琴弹一晚上,他才不是个喜欢弹琴的,简直宁愿把手打肿。
就在他实在忍不住要把礼物掏出来以鉴真心的时候,沈淮书稍稍扬起下巴,把手抬了起来,一脸冷漠却又隐隐憋着笑意。
“好侄儿,你不打算邀请我跳舞吗?”
第52章
很不幸, 圣诞节的音乐声响起,谁也没想到舞会彩蛋居然是贝斯手加鼓手,那音乐变得富有节奏感起来,这大学生的舞会立刻变成了派对, 随着贝斯手猛拨琴弦, 所有人都被挤到中间去了,就连那些最佛系的老师也在其列。
说到底, 在场的大部分人都并非是外向的性格, 说是假面舞会, 其实都是朋友二三一起来, 全都挑着熟悉的人一起玩, 这样一来, 所谓‘联谊’的本质, 实际上完全不存在。
于是这彩蛋掀起的高潮直接把众人拉到了一起, 造成直接的身体接触。不过沈淮书事前并不知道这一点, 当被拖进人群, 不小心和宋易晟分开的时候,他瞬间有些不知所措了。
而他的忐忑使得他在人群人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颇有些不合群。
反观周玦, 倒是乐在其中,现下不知道是和哪个女老师跳舞跳得正欢, 说不定这一场舞会下来,还真给他找着老婆了, 前提是对方接受他是个工作狂的本性。不过沈淮书现下并没有精力去考虑朋友的终身大事。
不过是一个转身,他就到了人群里面,找不到那个熟悉的身影了。
四周那些学生实在过于热情,他们热衷于被节奏调动情绪, 一个个蹦地老高。沈淮书看得眼花缭乱,心里一个劲儿地想,以后再不来凑这种热闹了。
“圣诞快乐!”一个男人站在台上高声大喊。
下一秒,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响起,面前那个人居然不知从来摸出来一个巨长的礼炮,差点没戳他脸上,可还没等他对此表达不满,心里顿时传来不安感。
他想立刻从这礼炮旁躲开,刚要往边上撤去,只觉后背突然被靠住,那人用身体带着他背过了礼炮,耳朵被浅浅捂住。
轰隆声透过温暖的手掌再传进耳朵,居然显得温顺起来。
他抬眸望去,同样是那双温顺的眼睛。
“圣诞快乐。”
“你也是。”他迫不及待地回应道。
对于不太合群的人,想要沟通这个世界,需要的是一个桥梁。好的桥梁会在适时的时候消失,让他享受独属于自己的时光,也会在适时的时候出现,让他感受这个世界的热闹。
想要走出门真正看一眼别人的世界,似乎是从听到那声机车发动机的轰鸣声的时候开始的,那就像是天空中的雷鸣电闪,突兀地但恰当地出现了。
反对无效,抗拒无用。
呼吸在冷空气下变成雾白色,舞会结束,学校里的热闹差不多到了尾声,晚上忒冷,沈淮书不乐意走回去,准备去学校门口打车,可惜这个时间段外面堵得一塌糊涂,这种时候,机车的轰鸣声在不远处传过来,宋易晟伸长了脖子去看,这才发现是源子领着一群学弟骑着车在车流中穿流而过。
“这种时候就应该骑车。”
沈淮书淡淡道:“冷。”
要骑车你就自个人回去,沈淮书抬步要走,被宋易晟从身后拉回来搂在怀里,低头在他颈项里蹭了蹭。
他忍不住发笑。
真跟狗似的。
源子停在他们跟前,头盔一掀,往车身上拍了拍,鼻子里哼哼两声。宋易晟眯着眼睛看着他的车,喉结上下滚了滚,“换车了?”
“那可不。”源子得意洋洋的,又往身后指了指,“准备带一群小孩儿去福川巷炸街,你怎么说?圣诞节不去飙一飙那不是很可惜?”
说是几个朋友待会儿都要去,甚至今晚的福川巷还有个快闪店,门口的DJ是全国都有名的。也难怪今晚特别堵车,多半是参加舞会过后全念着去凑热闹了。
那场比赛过后,宋易晟就不怎么骑车了,以前是为了玩,现在完全是为了代步。尤其是如今入了冬,沈淮书怕冷,他骑车的频率便是越来越低。
按照宋易晟以往的性格,这绝对是不可的事,他从来是随心所欲,想做什么便去做的性子,从不会这么纠结。
只是今晚是圣诞节……沈淮书转念一想,只要是两个人好好在一起,哪天不是过节?没必要只在乎这一天,小孩既然想去玩,自己放他去就是了,他并不想当个不通情理的男朋友。
他握握宋易晟的手,正要说话,不料源子带来的小孩儿抢先道:“沈总,你也去吗?那家快闪店是我朋友开的,到时候喝酒我让他免单!”
那小孩儿长得水嫩,从先前开始就一直盯着沈淮书看,宋易晟的心思没在他上面,于是之前一直没发现,如今一看到,脸瞬时就跨下去了,气冲冲地掏出条围巾,连着裹了几圈,将沈淮书裹了个掩饰,只露出个眼睛来。
沈淮书不明所以地瞪着他。
这就是你送礼物的态度吗!
谁让你之前非逼着问,反正也没有惊喜了!宋易晟回瞪回去。
“不去了,良宵一刻值千金,料你们也不会懂……嘶!”
沈淮书眉目含笑,手上却拧着宋易晟腰间的软肉,还不解气,又拧了一回。
“……疼!”宋易晟咬牙道。
源子:“……我干嘛来了?”
看着他们走远,沈淮书把围巾往下弄了弄,浅浅遮住唇,呼吸轻吐在围巾上,羊毛很软,弄在脸上并不觉得痒,反倒是很舒服。
他便不由得想起前几日,宋易晟在店里的时候,种种迹象都表明了礼物该是这个,只是他没想到宋易晟当真会亲手织,好歹也是个烈脾气的小子,怎么还这么细腻呢?
至于没有惊喜,沈淮书搓搓手心,没有惊喜就没有吧,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白玫瑰是浪漫,浪漫是飘在云里不落地的东西,是生活的点缀,而亲手织的围巾就是生活的本体,朴实但耐用。
宋易晟往手心里哈了口气,搓热了后便一把将他抓住,目视前方,很是坦荡。沈淮书往边上一瞅,这才发现傅老似乎也走的这条路,他轻轻颔首,打了个招呼,傅老隔着老远哼了一声,拐弯就钻进另一条街。
先前还说这舞会是不务正业呢,这不是也去凑热闹了吗?
沈淮书在心里暗笑,两个人慢吞吞走回家,一路无话,却好像并不寂寞。生活是要从云端往地上落的,他走到楼下,抬头看到一户人家里正传出炒菜的声音,从厨房的窗户散出点点烟雾。
“你猜是在炒什么?”宋易晟问。
“大概是宵夜,这个点只是宵夜。”沈淮书认真想了想,垂眸听了听声音,“我猜是小龙虾。”
宋易晟摇摇头,“绝对是炒田螺或者花甲。”
他很肯定,沈淮书就偏不信。
“那要不要打个赌?”
沈淮书问他赌什么。
宋易晟嘿嘿笑了几声,“要是我对了,你半个月不打我,我做了什么都不许打我。”
这可太卑微了,沈淮书屈指敲在他额头上。
“那就先打了再说。”
宋易晟快步回了家,从家里抱了个什么东西就出去了,飞快跑到别人那里去敲门。住在那里的是个小两口,刚大学毕业,在这边上班,宋易晟回头指了指,说了些什么。
没过多久,沈淮书就看他端着一盘炒花甲回来,得意地挑挑眉。
不得不说,很牛逼,大半夜去找邻居要吃的也只有他了,别人或许没见过他这么不要脸的。
沈淮书暗自扶额,自己这辈子也干不出这种事来。
宋易晟拿了杯子出来,又在沈淮书的私藏里掏出瓶好酒,今夜圣诞,是该开瓶酒庆祝一下。他们坐在阳台上,一边说冷,一边放了个小太阳在边上烤火。
好酒配家常,有些俗气,不过意外地很合适,宋易晟还在桌上点了香薰蜡烛,还把床头那束玫瑰摆了过来。烛光下,白玫瑰都显得不清冷,反倒是染上温暖的颜色。
沈淮书摇了摇酒杯,轻轻啜了一口。
“你刚刚说什么了?”
宋易晟用筷子剥出肉送到他嘴里,“我说我家男朋友馋哭了。”
沈淮书:“……”
刚要举起筷子打他,宋易晟立马抱着脑袋说:“小叔叔,你不这么凶!说好要打赌的,你输了!”
筷子举到半空就放下了,冷静,冷静,不和小孩儿计较。
宋易晟又说:“对了,我拿了瓶你的酒去换的。”
那好歹也是小十万的珍藏!就为了换个宵夜吗!再说,那酒如今不好买,连他自己都没舍得喝的!沈淮书气得说不出话,这还不如点个外卖!他一撂筷子,气得要回房。
刚一站起身,宋易晟伸手拽住他的手,往下一拉,将人抱坐在腿上,反手又送了块肉进他的嘴里,嘴角不免沾了油,不等他骂人,宋易晟便仰头轻轻含住他的唇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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