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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那小子一见钟情(近代现代)——玉妃娘娘驾到

时间:2022-01-18 14:01:51  作者:玉妃娘娘驾到
  “我真不用微信,走吧,我要关门了。”年轻男人有点懵,什么叫X大隔壁的?不过听到X大倒是挺亲切的。
  “那帅哥你是要下班了吗?你回哪儿?我送你吧。”
  “不用,我不回去,我今天住店里看店。”
  “啊!那这样吧,马上十二点了,过了十二点我就可以支付了,要不让我等到十二点吧。”陈鑫灵机一动,又有了留下来的借口。
  不知道为什么,陈鑫就是想多和这个特别性感帅气的男人呆一会儿,他对这个男人有很了一种很想亲近的感觉。
  年轻男人很奇怪地看了陈鑫一眼,“我很累,我要睡觉了,你明天或者改天方便时候来支付一下,实在不方便也就算了,30我帮你出。”
  年轻男人对这种富二代从来就不感冒,他在下逐客令。
  “那怎么能让你付呢?这么晚还让你洗车,这样吧,我收完假再来,我绝不赖账。”
  陈鑫看出年轻帅哥真的有些不耐烦了,还有他脸上有疲惫的神情,他想起刚才看见他狼吞虎咽地吃盒饭,就突然有了心疼的感觉,好吧,得让他好好睡觉休息了。
  陈鑫开车离开,隔大禁门了,反正也回不去了,陈鑫找了个附近的酒店开了间房,洗澡的时候陈鑫一直在想:我怎么看见这个陌生男人大口大口吃饭会有心疼的感觉?这种感觉是我陈鑫开天辟地第一次!
  第二天八点,陈鑫退房开车经过那个修车店看了一眼,门倒是开了,没看见帅哥,陈鑫再次记了一下店名和周围的样子,开车来到X大门口。
  大家吃了早点,就出发了。胖子、陈鑫、王义诚一张车;凌飞、李一、老聂、老高一张车。
  每张车搭配一个会开车的,好换着开。
  两张一模一样的路虎越野,凌飞考上本市的X大之后,凌飞的爷爷凌万鹏知道凌飞喜欢自驾游,立刻买了张路虎送给凌飞。
  凌飞和陈鑫一起学的驾照,陈鑫跟屁虫也立刻买了一张和凌飞一模一样的车。
  胖子一上车,陈鑫就说:“胖子先来开,我睡会儿,我昨晚没睡好。”
  “好嘞”胖子乐呵呵坐进驾驶座,开车,出发……
  其实林之墨是个贪睡的人,他可以在24小时任何一个时候任何一个地方入睡,而且越吵杂的地方他越越睡得香,这一点被别人佩服得五体投地,他还有一个“睡神”的外号。
  平常读书时候他六点过点就要起床背英语单词,辛苦的确是很辛苦,因为不得好好睡觉,昨晚林之墨特地关了闹铃,一觉睡到自然醒,醒来一看表十点半了,可是不想起,又睡过去了。
  林之墨是个很任性的人,该读书的时候他会好好读,一旦他懒病发了,就找个借口放纵一下,比如现在,放假了,就得痛痛快快每天睡到自然醒。
  别人是有钱任性,林之墨是有记性就任性。学英语的人七个早起背的单词他一两个早上就搞定了。
  林之墨起来洗澡换衣服,准备坐地铁去找他的张杨哥哥。
  他和张杨是一块长大的比亲兄弟还好的兄弟。
  他们同在一个学校长大,张杨的爸爸原来是县城一中的语文老师,妈妈是学校食堂教职工,张杨的爸爸长得高大英俊,被县城一官二代小姐看中,在张杨初中的时候,他的父母离婚,他爸爸被调入县政府飞黄腾达去了,留下张杨妈妈辛苦带着张杨。
  典型的现代版陈世美秦香莲!
  林之墨爸爸是一中校长,就给张杨家妈妈很多照顾,把她从学生食堂调入教师食堂,每天就煮几个单身老师的饭,工资还多拿了一些。
  张杨比林之墨大三岁,他和他妈妈非常感激林之墨一家,张杨小小年纪就开始照顾林之墨,像个大哥哥一样每天嘘寒问暖,给他带早点,帮他值日,有时候林之墨父母忙的时候还帮他洗衣做饭等等。
 
 
第6章 非你不娶,非你不嫁
  可是张杨学习不太好,也不是他不聪明,就是没把心思放在学习上,他爸爸的事多少对他有影响,不想看到那个人,他读到高二就进城去读了两年职中汽修班,然后就一直留在Y省城省城打工,他在X市租了一小套房子,听说林之墨考上了X大,非常高兴。
  林之墨入学住舍都是张杨陪着办理的,他还给了林之墨一把租房钥匙。
  林之墨爸妈的学校组织了教职工去外地游玩,张杨的妈妈也去了,所以林之墨就没有回家。
  “咚咚咚……”有敲门声,林之墨正在浴室里刷牙,他顶着满口泡沫地打开门,一张英俊的脸印在林之墨眼前。
  “杨哥,你怎么来了?快进来。”
  “小懒鬼,还以为你还在睡呢,居然起来了!我怕我不来叫你,你会睡昏过去。”
  “杨哥,哪有那么夸张?你不用来喊我,我自己可以过去的,你别忘了,我还有你的钥匙啊!”
  “小懒鬼,快收拾一下跟我走吧,我借了老板的车。”
  “你不用上班吗?”林之墨边刷牙边问到。
  “我提前把活都干完了,假期人都跑出去玩了,没有多少人修车,每天就是过去看看,也没有多少事。”说着张杨把油条豆浆搁在桌子上。
  等林之墨洗漱完毕,穿好衣服,却看见张杨把他的脏衣服收进一个大口袋里。
  吓得林之墨赶紧去抢塑料袋,大叫:“杨哥,不用给我洗衣服的,这里有自动洗衣机,我扫码就可以洗了,我都那么大了。”
  “洗衣机哪有手洗的干净,哥好久没给你洗衣服了,你大了,你有多大?在我眼里,你就没长大过,快去吃早点,吃完我们就赶紧走吧。”
  说着张杨又拆林之墨的被套,“床上的也该洗洗了,至少半个月得换一次吧。”
  “杨哥!……”林之墨抢不过张杨,只好随他去了,自己拿起桌上的油条吃了起来。
  “要收书么?有作业吗?”张杨问到。
  “不收,不收,没有作业,又不是高中生,有作业我也不做,好不容易放假,我才不要收书呢。”
  出门的时候,张杨揉揉林之墨的头发,“小懒鬼!”
  林之墨刚剪了头发,后脑勺下面露出青白的头皮,显得清清秀秀,干干净净的。
  林之墨头发质量很好,根是根的,有点硬,张杨从小就喜欢摸他的头,尤其是在他剪过发之后,他就喜欢摸上去硬硬的扎手的感觉,很舒服。
  回到张杨的出租屋,就闻到一股香味,是熟悉的炖火腿的香味,是林之墨最爱吃的。
  林之墨打量这四十多平方的小房子,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有一室一厅一厨一卫生间,这是商家专门盖给那些出来打工的人的,也不贵,一个月800到1500左右,张杨租得这一套一月1200。
  张杨的这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地板也才拖过,亮铮铮的。
  林之墨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杨哥,你就是能干,出得厅堂,入得厨房,谁以后要是嫁给你,肯定得幸福死了!”
  张杨正在卫生间把林之墨的衣服用洗衣粉泡在三个盆子里,张杨很细心,是分类泡的,他打算吃完饭后给他洗。
  “可惜你不是个女的,你要是女的就好了,哥一定非你不娶。”张杨边放水边说到。
  “哎!杨哥,真可惜我不是女的,否则我一定非你不嫁。”此时的林之墨是真的有点嫌弃自己是个男的了。
  张杨泡好衣服洗洗手,给林之后拿了奶茶饮料准备去炒两个菜,这也是林之墨最爱喝的,林之墨口渴的时候不爱喝水,要么拼命吃水果,要么非要喝有味道的饮料。
  “杨哥,你慢点弄,我才吃了油条,一点都不饿。”
  “小墨啊!我最怕你放假了,一放假你就任性,一点儿都不会照顾自己,老天对你也真是好,你一天三餐无规律的,还居然不会胃疼,是我早疼死了,不过你也不要因为如此就不好好照顾自己,哥离你学校太远了,要不哥重新去你们学校附近租个房子,你搬来跟哥住,我天天给你做饭吃。”
  “哎,千万别这样哥,整得我像个巨婴似得,我长大了,我得学会独立了,你要像这样照顾我,万一我以后离不开你怎么办?你以后迟早要结婚的,你以后结婚了我怎么办?”
  “你以后不也要结婚吗?”
  张杨说完这句之后就沉默做自己的事了,真是的,好好提什么结婚,他这一辈子是不可能结婚的了,他也真心希望林之墨能找到一个有自己对他这样好的媳妇,真的,张杨从心底的确是这样希望的,尽管自己一想到这个问题,他心如刀绞,但是他是真地真地希望林之墨以后的媳妇能够对林之墨好。
  “小墨,这两天我会去汽修店转转,没事我就回来给你做饭,对了!你们那食堂的饭好吃吗?”
  “还行吧,当然肯定没有你做的好吃。”
  “呵呵!那是,我学汽修之前学了几个月厨师,本来想当个厨师的,但是我更喜欢修车。”张杨正在炒土豆丝,饭菜的香味弥漫了整个小屋子,林之墨有时候特别喜欢家里有这样的烟火气息,尽管他本人看起来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小神仙。
  “要不,我俩也去哪里玩玩去吧?我看能不能抽出两三天时间来。”
  “我才不想出去玩呢,人山人海的,我宁愿在你这里玩手机,睡大觉,和你吹牛。”林之墨说到。
  “那我俩到附近去玩会儿吧。”
  “再说吧,反正我不想出去,天天早上一大早起来背单词,我懒觉都不得睡。”
  “哈哈,你这个小懒鬼!”
  到了晚上两人睡觉的时候,两个人就像以前那样睡一张床上,靠在枕头上吹牛,其实他们有三年多没有见面了,却一点儿也不感到生疏和别扭。
  有时候两个人不说话,林之墨就玩手机,张杨就抽烟,张杨抽烟的动作很是勾人。
  张杨从来不避讳在林之墨面前抽烟,因为林之墨特别喜欢闻烟味,他觉得烟味特别好闻,偶尔他也会抽上一支过过瘾。
  林之墨玩手机会玩到很晚,他就是喜欢放假,放假可以睡得比狗还晚,起得比猪还晚。
  等林之墨睡着之后,张杨会用手还过去搂出他的脖子,用手给他当枕头,他们从小就是这样,林之墨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因为林之墨和爸爸睡觉的时候,也是这样的。
  好在对于一个贪睡的睡神来说生物钟是失灵的,张杨每次和林之墨睡觉醒来之后的尴尬林之墨都一无所知。
  ……
  中午一点多的时候,凌飞他们开到了莲水县,他们决定在莲水县城找个地方停下来吃饭。
  这个县城不太大,街道很宽阔,也很干净,两边全是绿色的大树,车辆也不多,行人慢悠悠地走在街上,这是一个生活节奏很慢的小县城,凌飞感觉一下子从热闹喧嚣的城市进入到一个安静适宜的地方,心情很舒畅,他一下子爱上了这个地方。
  吃了当地的鲜美的小土鸡杂菌火锅,他们快五点的时候到达大草山。
  虽然时节已是深秋了,但这里的草山依旧绿茵茵的,因为才下了雨,大草山湿亮湿亮的,他们在山脚下就看见草山了,一大片连着一大片,远远望去,人群变成一个个移动的小点点,草山上有红色、绿色的蒙古包,还有缓缓走动的牛羊,看上去真的有蒙古大草原的感觉。
  说是草山,其实一点都不抖,都是斜着斜着就上去了,只是这里海拔四千多米,凌飞一伙突然就感觉到寒意,一个二个赶忙套上了厚厚的外套,导游小姐说这里夏天最好玩。
  晚饭吃他们提前定好的烤羊肉,凌飞以为他们会像影视剧那样围坐在火堆旁边,上面吊着羊肉烤,结果是人家烤得熟得差不多了就送过来继续放在炉子上的铁丝网烤。
  凌飞他们定的是半只,足够他们吃的了,一阵令人馋涎欲滴的肉香扑面而来,凌飞他们迫不及待用刀子把烤羊切小了,开始大快朵颐起来,他们还配了马奶酒。
  嗯!味道相当地完美,连平常不喜欢吃羊肉的老聂都赞不绝口,他吧唧吧唧地含糊不清地说道:“果然很好吃,这羊肉一点膻味都没有,平常我就怕那一股羊膻味。”
  “我们的羊肉是不会有膻味的哦,我们都是用秘制作料腌制烤成的。”旁边的服务员介绍说。
  凌飞他们狠狠吃了一顿美味的烤羊肉,战斗力不错,半只烤羊肉被消灭得一干二净,尤其是胖子一股劲地在吃,都不怎么话痨了。
  晚上有篝火晚会,几个大男人随便去看了一下,主要是看看有没有美女,有是有,只不过人家都是美女帅哥一起的,几个大男人觉得羊肉吃得太饱,肚子里腾不出地方装狗粮,就回来了。
  原来他们跟景点商量住处的时候在酒店和蒙古包之间都一致选择了蒙古包,他们就是来体验草原生活的,去山脚住酒店,那简直就是糟蹋兴致。
  景点的人告诉他们有可以睡两到四个人的小蒙古包,也有可以睡七八个人的大蒙古包,他们就毫不犹豫选择了大蒙古包。
 
 
第7章 秋夜春梦
  因为下雨,到了晚上,气温尤其低,个个冷得发抖,等服务员把睡垫和被子安排好后,他们随便洗漱了一下,就钻到被窝里去了,住蒙古包不方便洗澡,出门在外,就只能将就了。
  晚上十点多,几个大男人挤在一起半盖着被子坐在床垫上海阔天空乱侃,被子有些薄和小,床垫一个紧挨一个围成半圆形状,对他们来说第一次那么多人睡在一起,感到很好玩。
  “妈的,好冷!像冬天一样。”凌飞说,他左边是胖子,右边是李一,李一不管做什么,都会有意识地去靠近凌飞,这一点凌飞从来不曾觉察。
  即使在蒙古包里,温度都还是特别的低,好在都是挤在一起的几个热情似火的大男人,只过了一会儿,蒙古包里便有了热气。
  胖子在玩手机,他在浏览学校贴吧,时不时在手机上点点夺夺的,凌飞从来不上学校贴吧。
  胖子对凌飞说:“哎哟飞飞,你那个篮球男神是莲水县的啊!”
  “篮球男神?”
  “你叫我人肉那个啊!林之墨。”
  “啊!!莲水县的!”凌飞有些惊奇,心想怪不得一来到莲水县就觉得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好像梦里什么时候来过一样。
  “是啊!莲水县的,他爸爸是莲水一中的校长,妈妈是英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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