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九重天前一刻的心灰意冷重新鲜明起来。
如那位附身神所言,他记得自己成仙前的修行生活非常枯燥艰苦,但那时他心中信念不短,因为他笃信自己飞升之后,能够获得永恒的平静喜乐,能帮助更多人过上能吃饱饭的好日子。
迎来飞升的那一刻,他满以为自己是苦尽甘来,是皇天不负有心人,然而等他真正到了九重天,成为了他所知道的“神仙”,他才发觉,自己只是迈过了第一个槛,甚至是同僚都觉得最微不足道的槛。
一切都跟人间不一样了,却好像又和人间没有区别。
天界无处不是光鲜亮丽,只有芳香的花,洁净的水,没有饥寒,没有酷暑,可是永恒的平静喜乐并没有降临。
这里依然有着阶级,有着比人世律法更为严苛的天条。越是修为强的神仙,越是被众星捧月,而他这样的小神多如牛毛,连称呼都要同人共用,只有打杂的份儿,若是侍奉的上神脾气不好,受指责乃至受欺负也是常有的事。
为此,许多小仙拼命地挣香火,提高修为,就连他也是如此,因为修炼惯了,更因为做凡人习惯了,对上仙的话深信不疑,觉得止步不前是堕落的表现。
然而,他本不是一个生性好强的人,没有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志向,又了却了俗世牵挂,日子久了,他开始思考自己来仙界究竟是为了做什么的。
他是为了成为天地间最高贵的人,才做神仙的吗?
不,当然不是。
既然不是,无尽的修行对他而言到底有何益处?在其位时,好好谋其政,不就够了?做人时都将功名利禄当作迷津,为何成仙后反而拾起来逼迫自己呢?
他看开了,他不争先了,于是他的日子又变得好了些,因为他比较幸运,财神爷是个好脾气的,只要手下人按时完成分内的事,一切都好说。
与此同时,叶珩正好空出时间,去逛一逛天界每一处美丽的所在。
自鸣的钟鼓,瑰丽的宝树,金砖砌出的浴池,五色琉璃的宫殿,羽翼华丽的珍鸟,毛发光润的瑞兽……单看景色,确实胜过人间千万倍。或者说,路过的神仙本身其实就是风景的一部分,在这九重天之上,选择显女相的神仙无不是雪肤花貌,满头珠翠,显男相的神仙无不是衣带莲香,玉树临风,且众仙各个身光赫弈,昼夜昭然,简直是行走的霓虹。
除了珍鸟瑞兽美人都不怎么搭理他以外,几乎可以说是无可挑剔了。
那天他照例择了一片树林休息,看往来的仙人仙兽打发时间,忽听一声清亮的笛音,竟发觉树上有人。
那位仙人穿着一身带暗纹的白衣,广袖垂坠,遮挡住了他的视线。他看不清对方的容貌,只知对方气度不凡,因为那笛声中蕴含的意境深远,美如画卷,他听着听着,不自觉就融入笛声中,从织锦绚烂,听到高处不胜寒。
仿若见到一座神像塌陷,头顶鲜花先失了颜色,随即头目手足渐渐粉碎,慢慢掉落,美丽如金箔剥落,在风中蹁跹,四散远去。
听过之后,他满心怅然,所以才吟咏了那首《点绛唇》。
“醉漾轻舟,信流引到花深处。尘缘相误,无计花间住。烟水茫茫,千里斜阳暮。山无数,乱红如雨。不记来时路。”
吟咏完毕,他发现自己被发现了。
他局促不安。毕竟在一个繁花似锦的世界里,怅然和忧伤是不该有的,如果有,那就是一种矫情,是为赋新词强说愁。
没想到麟绣并没有责怪他,反而答应经常来这里吹笛给他听。他很欣喜,在九重天上,他终于找到一个能产生共鸣的对象了,而且对方是那么的和气,那么的谦逊,任谁有这么一个上神朋友,都会感到高兴的。
更何况,寂寞的九重天上,最缺的就是交流,演奏乐曲,倾听乐曲,是最好也最美的交流方式,如果可以,他愿意天天去听。
可惜的是,他忘记了,在这天界,受瞩目的人多的是听众,脾气差的神仙都有人不厌其烦地去跟,更何况是这般温雅的麟绣。
不过几日之后,他自己就挣不到最前排的位置了,要靠麟绣亲自将他从人堆中刨出来。
或许麟绣是想要表达自己看重他,希望众人善待他的意思,可是他的噩梦却也是从这里开始的。
原先他孤身一人时,只不过是无人同他一起进出罢了,见了面总还要寒暄几句,可那之后,他就时常受到冷遇。
若只是冷遇,其实也没什么,修行本就经过无数寂寞的考验,于他而言只是少说几句可讲可不讲的话罢了。
偏偏有人传他不自量力,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准备跑去抱麟绣仙君的大腿双修——根本是无稽之谈,他身为人时便只一心求仙问道,又怎会选择走这条路?
再后来,他身边就发生了许多怪事,他开始频频受到责罚。财神虽然有意为他主持公道,但是财神的香火比麟绣的更为旺盛,所要处理的事更多,人间天界两头跑,又有多少日子是顾得上他的?于是只要财神和麟绣不在九重天,叶珩就会有难临头。
叶珩惹不起躲得起,反正总要被整,不如直接下界去找江浔痛痛快快地玩几天。他越被罚,越想和江浔黏在一起,到后来,他不知怎的,竟然被查出了天大的疏漏。
天界,容不下他了。
仅仅为了他跟麟绣的关系近一些,无形之中,抢了别人双修的机会。
哪怕麟绣早就表示过,他坚决不会走双修的道路。
“这样的天界待着有什么意思?”
“将弱者视作蝼蚁的人,又有什么值得去拜的?”
“可惜……来不及告诉江浔……”
他连讨回公道的力气和愿望都消失殆尽,望着云层之下的京城,他不等行刑人动手,自己纵身一跃。
洁白的梨花连连飘落,笛声鼓声钟声并鸟鸣声齐鸣。乌发和广袖随风飘舞,势若江河滔滔,太阳自指间悬浮,光芒似过栅栏一般闪烁着经过他的眼前。
那一刻,他感觉自己就是那具塌落的神像,他所追逐的自由将他彻底切碎,像金砂从斜坡上无尽滑落。
第82章 叶公子,您是不是以后用不上我了?
叶珩沉浸在思绪中,本是想等杜奇衍过一会儿自然清醒,结果神游到一半就听见了他响亮的鼾声。
叶珩无奈地笑了起来,拿了碗清水过来,五指伸进去稍微蘸了蘸,将几点水洒到杜奇衍的面庞上:“醒醒,杜道长,可以起来啦。”
杜奇衍终于收回了鼾声,哼哼着拿手抹脸颊。人一动,眼自然睁开了,看着俯身望向自己的叶珩,他莫名其妙道:“发生什么了?”
叶珩把碗放到一边:“你师父没跟你说过,这个请神仪式是让神附体在你身上吗?”
“附我身上?”杜奇衍手忙脚乱地爬起来,眼睛擦亮了,“那刚才来的是什么神啊?”
叶珩回忆附身神的言行,感觉对方脾气还算是不错,同时也略有些小小的傲慢,于是道:“不清楚,但是肯定不一般,香火旺盛的神仙才忙碌。”
“哇……”杜奇衍仔细地打量了自身一番,“难怪我现在觉得人也轻快不少,脑袋也清醒许多啊!”
“是啊,毕竟你都睡了一觉了。”叶珩站起身,把碗拿走,开始拾掇草席,“别再看了,过来帮忙,我还有别的话要同你说。”
“好嘞好嘞!”杜奇衍极其兴奋地跑过去,将地上铺的席子迅速卷起来,“叶公子,那什么,你什么时候懂那么多了?你还是你吧?”
“我当然还是我。”叶珩看了他一眼,“之前跟你说过什么,答应完就忘?”
杜奇衍愣了一下,随即讪笑道:“哦哦,我不问,不问,嘿嘿,您问我,问我。”
“好,那你老实回答,之前那避雷符不是你的吧?”
杜奇衍点头:“对,是我师父的,他怕我们出门在外惹麻烦,一人给了几张,珍贵得很,那天救人全用光了。”
叶珩轻哼一声,伸手拍拍杜奇衍的脸蛋儿:“你这叫老实回答?就你的修为,能用上避雷符吗?多给你几张神行符,教你惹了麻烦赶紧逃还差不多。”
杜奇衍被他一语道破,神色转瞬尴尬起来:“好吧,其实是我老挨骂,所以半道上偷了师父的一打符出来闯荡,想弄出点名堂再回去……不过后来,你也知道,我时运不济,没收着妖不说,差点连饱饭都吃不上了。当初那雄心壮志吧,也被消磨得差不多了,要说也该回师门了,可是这一想到要见师父吧,我心里就打怵,搞不好他不要我这个弟子了呢……你不知道,我本就是穷苦人家出生,家里生太多了,养不起就送人,所以我才会去修道的……”
说到这儿,他小心翼翼地觑着叶珩,试探着问道:“叶公子,您是不是以后用不上我了?”
叶珩板着脸道:“我是准备过一阵让你带我去拜见尊师的,你看你自己有没有这个用处呢?”
“有!肯定得有!”杜奇衍一边飞快地卷着席子,一边大声道,“保证您能见上我师父,好好聊一聊!”
叶珩本就是逗他的,看他反应那么大,忍不住笑了:“那好,到时候我帮你美言几句,保你能留在师门里。”
“哎哎哎……”杜奇衍轻轻咬了咬嘴唇。其实还是京城的生活更好,叶家的饭菜多好吃啊,多吃一点也不会有人骂他,不像在师门,已经辟谷的师兄还要嘲他像猪猡一样贪嘴。哎,可是他的本领稀松,如今对叶公子已没利用价值了,回师门便回吧,毕竟师兄也不是各个都讨人厌,他努力一把,也能挣几个青眼。
叶珩在旁看着杜奇衍犹犹豫豫的模样,立刻就明白了他的心思:“不想回师门的话,你今后有什么打算?想继续当道士,还是做个普通人?”
“这……”
杜奇衍更加犹豫了,他当了十几年的道士,突然有一天让他去做个普通人,他不知道该怎么做,但是继续做道士,他在餐风饮露的日子里也看不到成就的喜悦,他真不知如何是好。
“这么说吧,你其实是有些修行天赋的,老实说,我早就做好了第一次请神失败的准备,不过你还是成功了,依你的年纪来说算是不容易。如果说认真修行的话,你这辈子应该能走很远。”
杜奇衍少被人夸奖,听了这话,反而腼腆了,手在袍子上搓了搓:“嗐,凑巧呢。”
“不过,坚持修行是不容易的事,一旦你用尽青春年华去走这一条路,再想做个普通人就来不及了。”叶珩盯着他看,仿佛是在劝往昔那个不知世事的自己,“但在这之前,你犹有选择的余地。你识字,读书后考功名做先生都可,若不愿,以你算卦的能力,当个庙祝也绰绰有余。你的路其实有很多,自己试试才知道哪条是自己喜欢的。”
杜奇衍眨巴着眼睛看他,不是很懂他的意思。
“我不是要给你指点迷津,只是想让你不要后悔。”叶珩把最后一块草席卷起束好,叹了口气,“没有哪条路是十全十美的,你尝试过了,选一条路永远脚踏实地地走下去,就算是很好了。这次去拜见你师父不是立刻启程,还能等上至少一两个月,所以你不必紧张,既怕和江浔碰面,你便多出门走走,长长见识,吃饭的钱自有人给你送。”
杜奇衍张着嘴,却是说不出来话。点头目送叶珩出去,他自觉是被一位长者教导了一番,感觉完全不像是叶珩在对他说话,好像神上的是叶珩的身,只是把他打晕了而已。
叶珩回到自己的卧房,涤净手后自备了空簿与笔,开始伏案书写。
附身神离去时给了他善意的提醒——成为真正的凡人之后,他的命格将会改变。
说不定,他在九重天的记忆也会被收回。
所以,他要趁着现在神智尚清明,把所有重要的事整理出来,记录下来,有些事说不定还要供左右心腹一起分享,这样一两年之后他才不至于手忙脚乱。
他的记忆太多,光是罗列一个最需要记录的事件纲要,就让他写到了午时,直到招财把饭菜端了进来,才惊觉时间流逝。
收好簿子,他闲闲问道:“江浔和进宝呢?他们还没回来?”
“是啊,我都去门口看了好几回了,担心死我了。”招财臊眉耷眼地小声答完,突然意识到什么,又正经问道,“少爷,最近您怎么都不叫他白龙啦?”
“他既然去了铺子,以后就再不是杂耍艺人了,不能再用艺名。”叶珩解释给他听,“你们以后也得改口,别再叫白公子了。”
“那叫什么好呢?”
“嗯……”
叶珩托着下巴,也是犯了难。
时下管青年男子叫公子的居多,不过更多的还是叫郎,相比公子更亲切,也不会显得奉承太多。不过叫江郎实在不太好听,容易让人联想到“江郎才尽”。
思考许久,叶珩也没更好的称呼方法了,手胡乱一挥:“在他有职位之前,统一管他叫江大哥吧!吃饭!”
他说完,正要收手,手腕却感觉一暖,头顶上飘来一个声音:“你以后要管我叫江大哥了?”
第83章 上一辈子的小叶子
叶珩心一喜,仰起头望去,果然见了一张赏心悦目的俊脸,不由得笑眯起了眼:“是他们叫,我只会叫你浔浔。”
白龙一弯腰,毫不避讳地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轻声道:“知道了,我的小叶子。”
叶珩被他撩动心弦,脸一红:“好啦……过来吃饭!”
他将白龙拉到了身边的座位上,转头去看招财,后者正是欲言又止的模样,看看白龙,又瞄了一眼叶珩。
叶珩知道他才想什么,冲他挥挥手:“想迎接进宝就去吧,我们自己布菜就是。”
“哎,谢谢少爷!”招财抿嘴一笑,推开门帘就跑了出去。
叶珩看他那模样,心里便欢畅起来,开始关心自己的情郎:“以后少用你这瞬移的本事吓人,今日店铺一行可还顺利?”
“自然。”白龙昂着脑袋,一脸自豪,“他们都被我的完美震惊了,并且被我的完美感染了,所以每个人都特别卖力地干活,几乎没出任何纰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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