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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杀美人(近代现代)——四月一日

时间:2022-01-28 09:53:10  作者:四月一日
  因为发生了意料之外的事,所以等我到了自卫队,把带来的食物全部发下去以后,还是笑吟吟的。
  一个身量颀长的男人打帘进门,看到我的表情,挑了下眉:“遇到什么好事了?”
  说完,熟门熟路地坐到我旁边的办公椅上,准备开始处理文件——我不爱做文书工作,所以大部分都是他的活。
  我跟他打招呼:“早啊,老白。倒也没什么好事,就是遇到了一只很漂亮的小鸟。”
  老白全名傅白雪,别问我为什么他姓傅我却叫他老白,问就是这么叫顺口。他穿着一身长衫,骨节分明的腕骨上戴着一串菩提子,很有隐士高人那味儿了。
  我一看那串珠子就笑了:“当时不是嫌这玩意碍事,不想戴么?”
  傅白雪将它褪下来,在手指上把玩一阵,长眉一挑:“毕竟是你送的。”他轻描淡写避过这个话题,“你不是不爱养鸟?”
  我现在待的这个地方,叫做燕北。在八区还不叫八区的时候,这里是一国首都。听说,当时这儿很是繁华,老城区的人还保留着遛鸟的习惯,宝贝得跟自己孩子一样。可惜那都是百年前的旧景,如今的燕北,只剩断壁残垣,和一群保留了一点资本的势力在苟延残喘罢了。
  曾经就有这么一个小势力的头领,送了只画眉给傅白雪。鸟儿生得漂亮,叫声也很婉转,那人本也想送我一只,被我拒绝了。
  我不爱养小东西。
  “不是真的鸟,是个漂亮可爱的人。今天在半路上遇到的。”我对他解释。
  傅白雪诧异了一下,难得追着一个话题不放,继续问:“究竟多漂亮多可爱,竟然讨了你第一眼的眼缘?”
  “不是吧老白,”我喷笑,“难道你在吃醋?”
  傅白雪不置可否,只拿沉静内敛的乌眸扫了我一眼。
  ……啊,他真的在很认真地介意这件事。
  说起这个,我和傅白雪之间还有一桩官司——虽然现在我已经认为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或者再说肉麻点,是挚友,但在一开始,我们之间的关系并不好。再纠正下,是我单方面的讨厌他。
  这种讨厌没由来,与其说是什么反感厌恶,不如说是避讳。我不想看到他,也不愿意听到他的声音,一见这个人,我就恨不得退避三舍。一开始我以为这人和我消失的记忆有关,后来试探了几次,确定他确确实实和我没关系,所以就很莫名其妙,搞得我对他更是火大。
  当时我和傅白雪都是活跃在战场上的佣兵,顶级的佣兵圈就这么大,两个人总有撞上的时候,不是合作就是敌对,就这么抬头不见低头见了几次,渐渐的,不少人都知道,我跟傅白雪不对付。
  傅白雪对此毫无反应——他本来就是那么个性子,你很难从他的行动上窥探到他的想法。
  后来有一次,我们做任务时又对上了。那是个设立在海岛上的战场,海风咸腥湿润,吹得头发黏在脸上,我把傅白雪捶进沙地里,旁边就是分不清敌友的尸体。
  他只剩了一口气,我从他怀里扯出任务物品,转身欲走,就听他在后面叫住了我。
  他的声音断断续续,说出口后还没落地,就被海风吹散:“为什么……不杀我?”
  我在心里打了个问号,心想这人什么毛病。
  不过以他当时的伤势,死掉也就是再补一刀的事。于是我好脾气地蹲下,准备给他个痛快。
  傅白雪却握住了我的手腕。因为失血,他的指尖冰凉,并且全是泥沙和血污,紧紧攥着我的时候,给我带来了不小的困扰。
  我应该甩开他的,但我没有,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没有,只是忽然觉得心很酸。
  他还在找我要一个答案,声音是一贯的平静:“我知道你讨厌我,这并没有什么。可是我已经输给你六次了,为什么,你每次都手下留情?明明就算是合作出任务,都恨不得离我对角线那么远,却次次都放走我——就算是我,对这种程度的放水,也会觉得困惑的。”
  我拍开了他的手,拧眉看了他一会儿,往他怀里丢了根巧克力,拧身走了。
  说出来可能没人信,但那时候的我,其实挺怵傅白雪的。我为什么会怵傅白雪这简直匪夷所思——他没坑过我,没阴过我,本人的风评不错,最重要的是,我可以压着他打——所以为什么啊?
  每次看到他低垂的眼睑,和疏淡的神情,我总是会头皮一麻,忍不住想知道他在想什么。
  我不知道傅白雪到底在想什么,只知道从那次起,我们就莫名熟络了起来。其中经历了大大小的事情,也遇到过不得不互相交付后背的生死危机,这么多年下来,就变成了挚友。
  只是我当时的难缠和冷淡,似乎给傅白雪留下了相当大的阴影,他无意中曾说漏过一嘴“就算是追求意中人,我也不会拿出比当初对待你更大的耐心了”。好在我对待别人的态度同样不怎么样,他才好受点。
  但这次这个,好像是我第一次对一个初见的人表露出这么浓厚的兴趣,傅白雪便吃味了。
  他其实并不是个很善于言辞的人,惯会用垂眉敛目来掩饰心迹,此时他无意识转动着腕上那串菩提子,我便知道,他还在等着我的答案。
  我歪了歪脑袋,伸出食指在自己的后颈处点了点,似笑非笑道:“真吃醋了?BO恋在我这行不通的老白,你死心吧。”
  傅白雪没说话,只低头呷了口茶,像是根本没听见。
  我在心里叹了口气,半是无奈半是妥协:“那只是个孩子,才到我腰高。”
  傅白雪好似凝结了的眉目终于松动下来,还一本正经地开了个玩笑:“炼铜是犯法的。”
  这人总是有本事,用严肃的态度说些冷笑话。
  我嗤笑一声:“法早没了。我就是法。”
  不是我狂,而是真的。
  我和傅白雪刚从战场上下来那会,国内才刚刚平复战火,局势比现在还不如。一半是闲得,一半是看不惯,我们便收留了几个觉醒了能力的人,顺手解决了一些看不惯的事,成立了民间自卫队。后来摊子越铺越大,这两年扩张速度更是极快,已经到了能勉强和燕北的黑道老大玉京春掰腕子的规模了。
  所以在燕北这方地界,我说我是法,也没什么错。
  刚才的话题自然而然地被岔开,我暗自松了口气。
  关于傅白雪喜欢我这件事,他没挑明,我也没挑明。说我吊着他也好,说我顾虑多也好,这件事只要一天不捅破,我就能一天天装傻下去。
  作者有话说:
  预留存稿写到五千多的时候电脑忽然重启,数据全部清空,我整个人都爆炸了。
  -
  卷一的新生阿宁外冷内热,卷二的阿宁活了更久,外热内冷,希望能写出二者的微妙差别。
  卷二的故事发生在卷一开始的九年前,这会儿老白还不是佛爷,没那么超然物外。
  -
  感谢RCK_39、旖茶、Bruce、焚茶、小少渊、有事发生投喂的鱼粮!
 
 
第58章 二、乌秋鸟与菩提子②
  二、乌秋鸟与菩提子②
  不想接受傅白雪的感情,倒不是我真的那么介意他Beta的身份(当然要说完全不介意是不可能的),还是那句话,我怵他,所以每次对他产生了情愫,我都及时掐掉了。
  记得有一次我们在他家里喝酒,两个人都喝醉了,我的程度要好些,就顺手替他收拾了下狼藉的杯盘。转头一看,傅白雪靠在沙发上,已经睡着了。
  我蹲在他旁边,凝视了一会儿他安静的睡颜,不知怎么想的,凑过去吻他的唇。
  过了会儿,我起身,抹了把湿润的嘴唇,又抹了把湿润的眼睛。低声骂了句:“老白你一定是前世对不起我。”
  否则不至于亲一下就把我弄哭。
  傅白雪仍安静地靠在那,眼睛闭着,不动也不说话。
  我彻底打消了跟他在一起的念头,这不过是亲一下,我就哭成这样,要是真滚上床了,我不得哭死?我年纪大了,要脸的。
  后来我们谁都没提那晚的事,彼此还是志同道合的挚友。我觉得这样就很好,多的,我大概给不起他。
  -
  自卫队的工作已经上了手,不复当初的手忙脚乱,所以工作还算清闲。身为自卫队两位顶头上司之一,在傅白雪替我分担了大部分文书工作之后,我每天需要考虑最多的,似乎也只剩下“下一顿吃什么”。
  今天食堂做了糯米鸡,一个个不足巴掌大,用荷叶包得严严实实规规整整,看着就诱人。
  想着今天早上那个小孩,我心中一动,捡了一个装进纸袋中揣怀里,就往门外走。
  傅白雪一脸莫名:“你去哪?今天有鲈鱼吃,你不是吵了好几天要吃了?”
  我道:“有点事。”
  傅白雪蹙起眉,以为出了什么大事,站起身预备跟我一道走:“发生什么事了?”
  我摆了摆手让他坐下,笑道:“只是去看看那个小朋友。”
  傅白雪停顿了一下:“嗯,去吧。”
  我心想你还管得挺多,刚跨过门槛,却听到对方的声音从屋内传来,还是那个他几次三番被我打岔过去的问题:“你为什么这么中意他?”
  我回忆了一下少年黑亮明澈的眼眸,低声道:“大概是因为干净吧。”
  傅白雪不再说话。
  -
  其实我平日里去自卫队,并不走那条路。今天纯属日光太盛,我不想晒太阳,所以抄了近道,结果正好撞上了打劫。那孩子拦我路的地方,离贫民窟很近,再穿过一条街就是了。看他的穿着,就是那里的人无疑了。
  说起来,那个小孩到底像是什么鸟呢?又小巧,又漂亮,又凶猛,又灵巧,还要是黑色的……
  燕子似乎是可以的,可是燕子太纤小脆弱了。
  鹞子似乎也是可以的,可鹞子没有黑曜石一样乌亮的眼睛。
  隐隐约约总觉得是看到过的,停在树梢中隐隐绰绰,只是实在记不起来了。
  我揣着一个喷香的糯米鸡,就这么一边想七想八,一边晃晃悠悠地走在贫民窟的街道上,心里多少有点后悔。
  早知道应该听老白一句劝,至少该把那条鱼吃了再来找人,现在饿着肚子干活,好不磨人。
  决定了,要是在糯米鸡凉透之前,那小孩还不出现,我就先吃了它。
  而且这个地方,人活得也未免太狂野了点吧。进来还不到一个小时,这已经是我遇到的第四波过来打劫的了。
  作为燕北最大的贫民窟,这里聚集了大量难民、逃兵、妓女和偷渡客,秩序混乱到了一定程度,甚至都摈弃了礼义廉耻,所有人都回归到了丛林秩序,只是为了“存活”而挣扎着。
  不过我却不讨厌——比起外界那些烂事做绝还想扯一块遮羞布,偏生屁股都擦不干净的蠢货,起码这里的人都坏得很直白,甚至直白到有点可爱了。
  ……是真的很可爱。
  我不着痕迹地用余光轻轻瞥了眼身后,含笑着想。
  那里在老早之前就缀上了一条小尾巴,从我刚进来没多久,就开始亦步亦趋地跟着我,正是我想逗弄的那个小孩。
  起先我见他按捺着迟迟不肯出现,以为他还想再打劫我一次。后来我才发现,这小子是在后面偷偷保护我——大概是不放心我在贫民窟这种地方逗留,便想用这种方式,偿还了那一个面包的人情。
  比如现在。
  我能感觉到,有两个人跟在我的背后,似乎想要偷袭我。我佯装不知,自顾自往前走,他们大跨一步,准备动手;同时,我也露出灿烂的笑容,准备回头,一面笑着对他们说“嗨”,一面打爆他们的头。
  结果有人先我一步出手了。
  他像是振翅的鸟雀,无声无息地掠过那两个人影,我只感到了一阵风经过,正大光明地回头一看,他已将他们拖入一旁的巷中了。
  “……”
  老实说,我的心情有点微妙。
  本来我只是在路上看到了一只漂亮的小鸟,被他灵动纤巧的身姿所迷,决定去对面的便利店随便买点谷粒喂给他——就是这么简单的关系。但察觉到对方笨拙的行为后,我忽然就改变了态度。
  确定了他真的无意出来后,我晃晃悠悠地走出了贫民窟,重新回到了宽敞的大路上,然后掏出了一直揣在怀里的糯米鸡。
  “哎,还想着如果遇到了,就把这个给他呢,”我假意感叹着,同时手上动作飞快地剥去荷叶,毫不留情地嗷呜咬下一大口,“不过既然他不在,我就把它吃了吧。”
  我能感觉到,本来犹豫着伸出了一个脚尖的男孩,在看到我把糯米鸡吃下后,又飞快地把脚收了回去。
  其实我是个对吃东西挺讲究的人,除了遇到出任务之类的事,饭前洗手,碗筷桌椅一个也一个不能缺,这样我才能安安心心地享受食物。
  但不知道是不是被人惦记的东西格外得香,感受着对方像小狗一样热切的视线,我简直觉得自己从没吃到过这么美味的糯米鸡。
  我啧啧感慨道:“不愧是从南方运来的新稻,这糯米真是香甜软糯,口感绵密啊!”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仿佛听到了小孩咽口水的声音,好大一声“咕嘟”。
  我忍着笑,继续绘声绘色道:“这个鸡肉可真香啊,又滑又嫩,和富有嚼劲的叉烧是两种风味!还有香菇和荷叶的香气,啊,真好吃!”
  演技略浮夸,但应付这么个没心眼的小孩,还是足够了。
  怀着一种成功欺负到了小朋友的成就感,我就这么站在马路牙子旁,把一个糯米鸡吃得干干净净,连粘在荷叶上的米粒都舔干净了。
  回到自卫队时,傅白雪抬头瞥我一眼:“见到那个小朋友了?”
  “唔……”我摸了摸下巴,含笑道,“算是吧。”
  -
  自打那以后,我就经常揣着食物往贫民窟跑。
  我甚至怀疑,那里的人几乎都认识我了。因为那只小鸟赶过来的速度越来越快,说是没人通风报信我是不信的。
  不过想想也是,我对自己是个什么形象还是很有数的。我爱穿宽袖,爱登齿屐,爱着华服,每次出行,都是浮夸又艳丽的打扮。在外面都算扎眼,更何况是人人灰头土脸的贫民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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