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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杀美人(近代现代)——四月一日

时间:2022-01-28 09:53:10  作者:四月一日
  这个时节正是果蔬下来的时候,结出的果实又红有饱满,一口咬下去酸酸甜甜,汁水丰沛,我很是满意。
  今天没什么事,我溜号出来,把老白丢在了办公室改文件。盖因今天日头实在太好,看着飒飒的叶子被照得发亮,我的心里也亮堂了起来,很想出去晒一晒。
  就这么边走边吃,晒着太阳发着呆,又不自觉来到了贫民窟。
  对天发誓,我并没有想撩闲的意思。那只小狗崽可爱是可爱,可惜不肯跟我回家,直觉又准得很,既然不好拐到手,我就不想招惹他了。
  主要是懒,不想变成一个小孩子的人生导师,懒得负责。
  所以只能说我的脚有自己的想法。在发现自己习惯性走到哪了之后,我一个急刹车,就打算掉头走,结果晚了点。
  一个清亮的少年音从背后叫住了我:“喂!”
  我回头,就看到小乌秋站在我的身后,旁边跟着他的大狗。明明只是两个只到我腰高的小家伙,却生生弄出了一种把我包抄了的架势。
  啧,以他这次赶过来的速度……莫不是接到报信后,骑着狗一路风驰电掣赶来的?
  他那条小白狼(我还是喜欢叫它狗)一身长毛都乱了,蓬蓬往后支棱着,有点好笑。
  小孩看着我,半天没说话,然后撇了下嘴。
  自打上次他拒绝了我的邀请,我已经进一周没有过来了。从那双清凌凌的眼里,我能看到一点没藏好的受伤,这是觉得委屈了?
  我便笑,低头问他:“小乌秋,有什么事么?”
  “小乌秋是他妈的什么玩意儿。”他毫不客气道,脸上的反感一点都没掩饰。
  “但是狼崽子不太好听,像是骂人的话,我并不喜欢。”
  “行了行了随你吧,”他无意与我纠缠,只硬邦邦道,“听说你们在找人?”
  这倒是让我有点惊讶了。我起先还以为,他急匆匆赶过来,是想兴师问罪来着,结果人家虽然年龄小,但性格倒是真洒脱,一副虽然我难受但是这事翻篇了的冷淡表情。我被勾起了兴趣,笑着点点头:“是啊,找一位小公子,年龄约莫比你大三四岁。怎么,地头蛇要帮我这个忙?”
  说小孩是贫民窟里的地头蛇,我真不是在夸张。否则我也不会每次一过来,就会被通风报信了。
  这话本是打趣,没想到小孩却点了点头:“没错,我见过这人。”
  我洗耳恭听。
  “昨天我路过福临胡同时,听了一耳朵,说是他们老大拐到了一个尖儿货,本来是打算做完割折①再拿去卖,结果发现他可能是个大少爷,就是那什么巫家的。现在风声正紧,货算是砸在手里了,要是你要的话,我帮你说项,只要你不找福临胡同的麻烦,他们应该肯把人交出来。”
  我看得出,小孩说这话的时候,满眼都是诚挚。贫民窟里没有孩子,尤其是他这样无父无母的,在这方面更是熟练得可怕。明明看着还是个小屁孩,就已经能做牵线搭桥的事了。
  ……我越来越想把他挖到自卫队了。
  不过到底年龄小,很多关节都没想通,了解的始终是表层。比如哪有那么巧的事,他经过的时候,正好把这件事的起因经过听得清清楚楚。明显是有人打听到了消息,借着他的嘴给我递话呢。
  但我不欲多谈,只笑着点头:“如果真是的话,我就该谢你了。”
  他听后点了点头,也没多说,就闷着头在前面带路。
  其实贫民窟都是外界的说法,这个地方是有名字的。叫水龙坡。据说原来本是一处坟山,后来盗墓贼来得太多,渐渐的竟然发展成了一个村落。后来战争爆发,很多士兵驻扎在这里,成为一个营地,后来大战匆匆落幕,滞留的士兵和当地人结合,经过数年发展,终于有了现在的规模。
  福临胡同,是这偌大水龙坡里,比较好的一处地段。能在那住着的,都在这儿算个“人物”——乌秋儿就住在福林胡同的外围。
  百无聊赖,我没忍住跟他搭话:“要是那人就是我要找的大少爷,那你可是立了大功。小乌秋,你想要什么好处?”
  “说了别这么叫,好他妈恶心!”他为表反感,还在地上吐了口口水,然后冷冷瞥我一眼,口气生硬:“没想要好处。就当还你巧克力的人情了。”
  ……所以我说什么来着。小孩就是傻一点可爱。
  你看他,这副又倔又嘴硬的样子,哪怕心里觉得他天真过头,但也着实招人疼。
  我低低笑了声,没接他的话茬。马上又要见到另一个小孩了,像是巫家那种大家族出身的小孩,要么鬼精要么傻甜,现在我还有点摸不清对方的路数。
  就希望对方别太难搞。
  -
  ——然后我就被打了脸。
  到了地方后,怎么和地头蛇你来我往姑且不提,总之我终于见到了这个我们加班加点找了两个星期的大宝贝——巫商。
  小孩大概十三四岁大,与巫家给我的照片一模一样。生得眉目如画,是配得上“尖儿货”这个标准的好。我去看他的时候,他被锁在一间没窗没电的毛胚房里,手腕脚腕上都拴着铁链,正抱着腿缩在角落里打瞌睡。
  ……这模样这习惯,怎么跟个猫似的。
  角度问题,这时我只能看到他一个毛茸茸的脑袋。大概是在外面流浪的时间有点久,他的头发偏长,散在肩膀上,倒是不丑,只是单看身形,像个楚楚可怜的女孩子。
  我心道为什么觉得这小孩我瞧着那么眼熟,刚想走近仔细打量打量,他就像只灵敏的野猫似的,忽地抬起头,然后用一双漂亮的桃花眼紧紧盯着我。
  四目相对的时候,我心里蓦然生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我不喜欢这个孩子。
  这感觉,比当年看到傅白雪的感觉尤甚。甚直可以说,我厌恶他。
  是他的眼神太精明,表情太冷淡,还是其他什么原因?总之,我很反感这个孩子——说过的吧,我喜欢小小鸟那种小孩,而这种,一看就很难搞。
  不过这都是私事,横竖我把人交到巫家手里就算完事,估计以后一辈子都见不了面。我一向公事公办,熟练地对他露出一个亲切度max的笑容,蹲下身与他平视:“您好,是巫家少爷么?我是自卫队的人,被令尊委托,带您回家。”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我已经在心里打定主意,一回队里就给他做检查,基因比对没问题就讹巫家一笔,如果身份弄错了,就把这小子丢出去。
  这位叫做巫商的少爷半天都没说话,只用一种微妙的表情凝视着我,眼神像是剔骨刀一眼,有种令人毛骨悚然的专注利落。错觉么,我总觉得他目光里的意味太复杂,像是在估量着什么。
  其实他现在的样子很狼狈,嘴角有撕裂伤,眼眶是青肿的,鼻下和额上都有已经干透的血迹,脸颊还印着一个鞋印——看样子,吃了不少苦头啊。
  ”……?“我保持微笑,和他对视。
  最终还是巫商移开视线,没有喋喋追问,没有喜极而泣,没有忐忑不安,他安然地坐在地上,任我解开他手腕和脚腕上的铁链,擦拭他沾了乌红血迹和灰黑脚印的脸庞,期间始终一言未发,只用那种透视般的目光一直看着我。
  这小孩实在惹人讨厌。
  我有点不快,却没表现出来,只笑道:“怎么了,我脸上有什么么?”
  一直像个洋娃娃一样任我摆弄的小少年终于有了其他动作。
  他浓密的睫羽轻轻一掀,像是柳絮在微风种轻颤,说的话也是柳絮般轻飘飘的:“你叫什么名字?”
  我道:“我不知道。”
  他似是终于感到了一点稀奇,微微挑了一下眉梢:“……?”
  “因为我失去记忆了。所以我不知道自己叫什么,但是他们都叫我‘零’。”
  “——零。”
  少年咀嚼着这个字,牵着我的手,随我不紧不慢地往外走。虽然因为饥饿和伤势有些踉跄,却仍旧保持了相当良好的仪态。这孩子给我的感觉很怪,就像是他早就知道这一切似的,所以表现得特别云淡风轻。
  难怪那帮把他掳来的人会说,他有点邪性。
  “零。我知道你。”
  “嗯?”
  “我来燕北,就是为了找你的。”
  巫商道,“所以,你不能把我卖给巫家。”
  嗯……嗯????
  作者有话说:
  我回来辣!!!困炸了困炸了……你们一定想不到,我已经连续三天工作到半夜了,昨天半夜四点还在写报告……今天下了班感觉脑子都是蒙的,打哈欠的时候登了一下长佩,顿时良心隐隐作痛,撑着眼皮更了一点。
  短小君,因为是赶着死线写的,小天使们请原谅我吧orzzzz,从今天开始正常更新啦。
  实在没法校对了我现在看字都是花的,完全看不进去。睡了睡了。
 
 
第61章 五、贵公子③
  五、贵公子③
  来者不善啊,这小孩。
  我在心里琢磨着他什么意思,一边慢悠悠从袖子里掏出了一个西红柿递给他,以拖延时间整理思绪:“吃么?”
  小孩的表情第一次出现了比较明显的变化,好奇道:“你是怎么把它藏在袖子里的?”
  我抖了抖宽大的袖摆,漫不经心道:“唔,说出来就不灵了,你猜。”
  巫商忽然笑了下,乌黑的眼睛暗不见光,然后用肯定语气问出了疑问句:“你在想什么?”
  ——操。
  一瞬间,我有种被完全窥视了的头皮发麻感。我敢肯定,刚才我那番举动,包括我心里在想什么,他都了解得清清楚楚。而且现在戳破,等于明着在告诉我“你在想什么我都知道”,这是故意的,他想看我笑话。
  我们明明素昧平生,哪来那么大的恶意?
  我反手将番茄收了回来,这么讨厌的孩子,我不要给他东西吃。
  我不客气地问他:“你跟我有什么关系么?我为什么要留下你?”
  巫商的口吻带了点诡谲的味道,他轻柔道:“对啊,我也想知道,父亲为什么让我来找你。”
  父亲?他的父亲不是委托我把他送回巫家么?
  思绪在脑子里打了个转,我才恍然大悟:“啊,你是说你老师?被你亲爹知道的话,他会被气死的。”
  稚嫩的少年仰头看我,姿态是那样无辜,神情是那样晦暗:“他不是我的老师,是我的‘父亲’。”
  我莫名其妙道:“可那和我有什么关系。我根本不认得那个叫‘巫参’的家伙!”
  “我不管。”他慢吞吞道,“父亲说了,让我找你。”
  作为糟糕的成年人,我忍不住在心里转七转八了许多糟糕念头。巫家少爷被他家庭老师拐跑了,这事我以前一直以为只是大人觊觎少爷的财富地位之类的,把人拐走只是当人质,想要讹钱,或者再阴暗点,和巫家有私仇,所以打算把小孩弄死弄残做报复。
  结果万万没想,巫商竟然“认贼作父”了。而且这话从一个少年嘴里说出来,好糟糕啊……真的好糟糕啊——很有种禁断的感觉。
  最重要的是,那个叫做巫参的人,我不认得啊。对方的所有资料还是巫家那边给我的,只知道莫名得了少爷的喜欢,还给了他“巫”的姓氏,以前来历成谜——或许他跟我的曾经有关系?
  但是打拼这么多年,从一无所有举目无亲混到现在这个地步,我该有的都有了,过去那种迫不及待想要了解过去的心情,早就不知不觉淡去了。
  我甚至觉得现在挺好,不太想要巫商这个变数。
  “你做梦吧。”
  巫商轻飘飘瞥了我一眼。
  我无视了他含着冷意的眼神,伸了个懒腰,然后摇了摇手指:“你说的那些,那都是你的事。一来我不相信,二来这些跟我没关系。总之小少爷,看在我们相看两厌的份上,咱们一会做个检查,血缘如果对上那就江湖不见吧,别彼此折磨了。”
  这小子看我不顺眼,我一开始还没明白,现在也回过味儿来了。他怕不是个重度恋师狂,他那老师把他丢了,他就把怒火怼到了我的身上——我何其无辜?
  巫商没说话。
  我把人直接从福临胡同里带走了,没一个人敢说一个字,只用卑微的眼神看着我,期盼我收了他们的好处以后,从巫家手里保下他们。老实说这种感觉我挺烦的,这世道太他妈有病了,你拳头大你就是有理,秩序崩得一塌糊涂。但鉴于我是这种畸形环境的受益人,这种不满我不会说出来,免得被人骂矫情。
  我一直有个有点蠢的愿望——我希望自卫队的建立,能给这烂透了的地界带来一点变化。
  起码……在燕北这一亩三分地,我不想看到这种公然商量着要把孩子做割折①的事了。
  把人带到自卫队我就没管了,这小孩我真的非常讨厌,烦到一眼都不想见。
  被一个小孩弄崩的心态,就要用另一个小孩来治愈。我选择性遗忘了之前想离小乌秋远点的想法,拎着一袋食物就去找他了。
  说起来,虽然我前阵子老是找他,他也一直在后面跟着我,但实打实算起来,我们只正经见过三次面,真的不算熟。我到现在还不知他到底住哪,只知道是在胡同那儿。
  但是我今天实在不想再去贫民窟了,水龙坡那个地方又脏又乱,垃圾和粪便就堆在路边,有些男男女女衣服都没件完整的,就那么在外面遛。他们不嫌臊得慌,我还嫌伤眼呢。
  想了想,我在水龙坡外围停住,这里已经是贫民窟的地盘了——然后拦了个小孩,用食物和拳头让他给我报信。
  还以为他会犹豫,没想到对方一听我的描述就露出了了然之色:“你说狼哥啊,找他没危险,行。”
  我:“?”
  什么狼?什么哥?
  我深深震撼了,那小屁孩说别人叫他狼崽子,我只当这是诨号,没想到小孩子们直接叫他“狼哥”么?不是我说,这也太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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