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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恋甲方怎么办(近代现代)——宋旧辞

时间:2022-04-03 09:19:31  作者:宋旧辞
  当天晚上有两个男主持。
  明榛居然一下子想不起来麦文澈的名字,有些着急:“就那个,控场很好,很幽默,普通话更标准的那个!”
  对面的女生笑了:“我知道你说的是哪个了,”忽然一脸坏笑拔高了音量冲着他身后说,“你说的是不是更高更帅的那个师哥,麦文澈啊?”
  还没来得及应答,耳边一把清亮带着温和笑意的声音传来:“你们在说我吗?”
  明榛回过头,麦文澈指了指他手里的水杯,他中了蛊似的递过去。麦文澈晃了晃水杯,说了句“谢谢”,明榛觉得自己可能红了脸,回了句“不用客气”后匆忙转身离开,生怕被人发现他的窘况。
  第三次近距离接触,是在学校图书馆里。
  明榛十七八岁时的性格,可以用孤僻来形容。
  一来他是个胖子,跟那些性格开朗、心宽导致体胖的胖子不一样,他是个安静又敏感的胖子。
  敏感矫情的青春期偏偏雪上加霜地遇上这个身形,让他本来就寡言的性格更加孤僻,毕竟哪个正值靓丽青春的同学会喜欢一个沉默寡言、230斤的胖子呢?
  二来......自从稍微懂了点情爱之事后,他发现自己对同龄男生的兴趣和关注远远高于同龄女生后,便自暴自弃地放弃了社交——不管是和女生的还是和男生的。
  本着选个好大学比好专业重要的念头,高考填志愿时为了进A城的理工大,明榛接受了日语调剂。跟班里对日语热情高涨的同学对比,他对日语兴趣不大,一进来就着手转专业事宜。
  明榛想从外语系转去计算机系,计算机系是理工大的热门院系,他们学校只有专业绩点前10%——也就大概前5名的学生才允许提交转专业申请。内外因双重作用下,他几乎每天都泡在图书馆里。
  他喜欢坐最角落的一个位置,不引人注意,很符合他的性格。
  明榛体型实在庞大,一个人就霸占了两个人的空间,平时图书馆里的人都很默契地跟他隔了个位置。
  麦文澈就是在某个午后,捧着个Ipad站他旁边,轻声问他“这里有人吗?”然后坐他身旁的。
  麦文澈插着耳机在旁边打开了视频,明榛有点心不在焉,不禁偷偷瞟了眼想看他在看什么,对方见状拔下耳机小声问:“影响你了吗?”
  明榛赶紧摇头,收回偷瞟的眼神。
  两人距离不到一米,明榛的眼角余光能看到旁边的人所有的小动作,那是他有史以来跟麦文澈距离最近、接触时间最长的一次,那天麦文澈坐在他身边看了3小时45分的视频,中途喝了2次水,抓起手机看了3次。
  晚上明榛凭着几个画面的记忆,硬生生在网上搜了好久才知道麦文澈在图书馆看的那部片子叫什么名字。
  明榛时常恨自己为什么是个胖子。如果他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男同学,喜欢上一个人时,他可以偷偷地躲在角落里观摩。暗恋虽然苦涩,但也可以很美好。
  然而他是一个胖子,他是一个放在人群里格外显眼的胖子,想偷偷都偷偷不了。
  再后来......再后来是怎么跟麦文澈熟悉起来的呢?
  大二上学期一个傍晚,明榛在图书馆自习完准备去食堂吃晚饭。那是一个平凡的秋日,夕阳西下,校道旁落满了飘零的梧桐树叶,平凡得跟所有的傍晚一样,不像会发生什么特别事情。
  经过篮球场,突然有人在旁喊着“喂,师弟”,他没在意所以连头都没往那边看,直到旁边同学的一句“胖子!喊你呢!”传来,他终于意识到是有人在叫自己。
  麦文澈穿着黑色的运动球服,微微弯腰,一只手扣在球场的护栏网上,一只手冲他热情地挥着:“快进来,帮个忙!”
  球场里的十几个男生忽然兴奋地起了哄,明榛虽然不知道麦文澈怎么喊住了自己,但他无法拒绝麦文澈,双脚不听使唤地就进了球场。
  麦文澈显然是刚打完球,一走近能感受到肌肤带着剧烈运动后特有的热烘烘的温度。
  他把手搭在明榛肩上,虚搂着人往那群坐得东倒西歪的球员中走去,简短地给他解释:“来,帮个小忙,赢了师哥请你吃饭!”
  明榛并不知道要怎么帮忙,只知道自己越往球员们走近,那边起哄得越亢奋。他一脸茫然地被推到了人群中间,有人大声问:“师弟你多重?”
  明榛很不喜欢回答关于体重的问题,高考前有体检,那是他第一次在人前暴露体重,同班一个女生瞟了眼机器上的重量,咋舌说比两个她还重,而旁边的男生闻言忽然站近了比划了下,也开玩笑说比他两个腰还粗。
  除了讨厌当众报体重,明榛也很不喜欢自己像被人参观似的站在视线中央,于是脸上流露出委屈的抗拒的神色。
  见他不回答,麦文澈微微昂头弯着嘴角问:“你多重啊?”
  夕阳泼在他脸上,金闪闪一片,卷翘的睫毛扑闪了一下,明榛觉得自己瞬间踩入了一个蛊惑人心的迷阵。
  分明前一秒还觉得在众目睽睽下报体重分外屈辱,下一秒张口就回答了:“230斤。”
  虚荣也好,倔强也好,他少报了尾数的2斤。
  麦文澈听了,指着旁边一个男生放话:“我不信深蹲比不过你!”
  “来就来,怕你啊!”被点中的男生忽地扬手把上衣一甩,露出了精干的上身。
  “先说好啊,输的人买单,不许耍赖啊!”旁边有人喊道。
  明榛大概知道自己卷入了什么类型的幼稚比赛。
  青春期的男生,荷尔蒙大概都旺盛得无处挥发,正是躁动的年纪,三言两语一起哄,总是容易定下各种奇奇怪怪的赌局。
  骑虎难下,明榛根本来不及拒绝就被公主抱了起来。
  陌生男生深蹲起到第3个的时候已经双腿发抖,到第4个就已经起不来了。
  旁边的人高声帮他数着数,然后看他起不来又开始嗤笑劝他放弃,吵闹的喧嚣充斥着明榛的耳膜。
  怎么浑浑噩噩地从男生身上下来,明榛早就忘记了,只记得才刚被放下,麦文澈就站在了他跟前。
  对方站他前面一手从他胳肢窝下一搂,一手在他膝弯一勾,人就被凌空抱了起来,但根本抱不稳,倒吓得明榛心脏漏掉了一拍,一下子抓住了麦文澈的肩膀。
  麦文澈只做了2个深蹲,明明离地不高,起落间却让明榛觉得自己像在坐过山车似的飘在空中,双耳像是自动屏蔽了那些喧哗,只听得见自己的心跳,咚咚咚,急促又激烈。
  比赛自然是麦文澈输了。
  胜负已定,围观的男生一阵欢呼,有跃跃欲试的人过来说“要试试200斤有多重”尝试抱明榛,有人簇拥着麦文澈取笑他。
  一阵喧哗过后,不知谁喊了句“我们拍个照去吃饭吧”,于是一群人打打闹闹地排队拍照。两个师哥一左一右站在“大功臣”明榛旁边,笑眯眯地看着镜头,一人伸出一只手摸着他圆滚滚的大肚子。
  为什么所有人跟胖子拍照都喜欢摸肚子啊!明榛被架在中间,憋屈得直皱眉。
  麦文澈走过来看着诙谐的左右门将,笑骂道:“干嘛呢,又不是什么孕妇!”说着啪啪两声拍掉了两个师哥的手,脸上的神情并没有输了的丧气,顺势搂过了明榛,把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
  拍完照,大家兴高采烈地收拾东西,勾肩搭背地去学校美食街吃饭。
  麦文澈虽然输了,但也履行了诺言,把明榛带上了。
  他们去了美食街的人气烤鱼店,刚好遇到店里5周年庆,入门时人手领了张抽奖券。
  十几个男生坐了满满一桌,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热热闹闹地高谈阔论。明榛除了坐身边的麦文澈外一个人也不认识,加上的确肚子也饿了,全程光顾着闷头干饭。
  麦文澈在旁忽然皱了眉:“没人跟你抢,慢点吃!”
  明榛一下子脸热,默默地放慢了咀嚼速度,然后旁边传来低低的笑声:“真能吃,像个松鼠似的!真可爱。”
  麦文澈用“可爱”来形容他。
  这个词在他成年后、在他发胖后,就没再听过。
  所以啊,明榛没办法不喜欢麦文澈啊。
  男生们吃饭本来就快,十几个男生更是打仗似的吃得风卷残云。然后店家忽然拿着麦克风开始讲话,说是到了抽奖环节,酒足饭饱的男生们个个好奇地翻出自己手里的奖券准备兑奖时,明榛还在埋头吃饭。
  人多果然能提高概率,他们那桌中了几个U盘、笔记本之类的奖品,虽然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但中奖这种不劳而获的事情还是让人高兴的。
  待开到当晚的特等奖,店家拿着麦克风激动地宣布“获得今晚免单资格的是——220号!”时,明榛嘴里还狼狈地嚼着一根骨头,然后他们桌的人就开始兴奋地大叫“胖子中奖了!”
  那顿饭本来是麦文澈买单的,这下免了单,麦文澈可得意了。别人不同意,说他还欠一顿饭,麦文澈光明正大要赖掉,说什么“老天爷不给我机会,过了这村没有这店”。
  不管怎么说,反正这顿饭不用花钱,一群男生也不再介意谁请客,吃饱喝足有人提议去下半场,于是一群穿着球服、身上汗味都没消的男生浩浩荡荡地去了KTV。
  明榛一直觉得,这张220号的抽奖券意义非凡,因为它给他带来了这辈子最好的运气。
  去了KTV,唱歌、喝酒、玩游戏,明榛就是在KTV里加了麦文澈的微信,后来慢慢地交集越来越多。
  他大学几年像小行星一样围绕着麦文澈旋转的美好时光,他从一个232斤的胖子变成140斤健康身形的青年,他被重新打磨建造的自信心,他情窦初开时的所有悸动和欢喜,甚至他和麦文澈那场唯一一次堪畅淋漓又终身难忘的情事,都是由这张抽奖券拉开的序幕。///
 
 
第3章 峰回路转
  听麦文澈会议上的语气......明榛想,这次跟三晨的合作大概率是成不了。
  他今年26了,好歹工作了几年,自然也知道成败乃兵家常事,但他还是忍不住焦虑。他跳槽进灵鸟都两个月了,先后就接了几个蚊子腿似的小项目,三晨是能列入灵鸟KA商家(重点商家)的大公司,然而现在谈不成,让他产生了对不起公司挖他过来的这份薪酬的愧疚。
  还是让杜培再联络看看最近有没新项目吧。
  早上他进了办公区,惯性地点开网页看着新闻热点,杜培忽然神秘兮兮地站他旁边,冲他使眼色。
  明榛了然,起身跟着他离开了工位。
  两人去了楼下空旷的休闲区,买了两杯咖啡。
  杜培左右环顾了下,时间还早,没什么人,还是压低了声音说:“明哥,我有两个消息,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你要先听哪个?”
  明榛有点无奈:“那坏消息吧。”
  “这坏消息,可能听起来会心情不好。”杜培替明榛做心理建设,看见对方示意他继续,便清了清喉咙,接着说,“你知道卓总是咱们公司黄总带出来的人么?”
  卓总是明榛前公司W.E.的老板,黄总是现任公司大BOSS。杜培是明榛从前东家跳槽后带过来的下属,算是他的心腹了。
  明榛喜欢杜培,是因为杜培跟他性格完全相反。如果说明榛有那么一点社恐,不怎么爱跟人打交道,那么杜培就是有社交牛逼症,把他随便扔进一个场子里,5分钟后就能跟所有的人称兄道弟。所以当初他入职灵鸟后得知杜培也有跳槽的打算,立马就联系了他。
  按杜培的说法,W.E.的卓总当初是灵鸟大老板黄总的开朝元老,后来卓总离开灵鸟去B城创业,带走了一批灵鸟早期的骨干,加上也是做MCN传媒和信息流,抢了不少灵鸟的资源,所以黄总对他恨之入骨。
  “你知道黄总为什么挖你吗?其实灵鸟现在业务增长有限,不缺人,他就是故意高薪挖一批卓总的得力助手来,来了灵鸟又不重用,还放风出去说你带了多少W.E.的客户资源和隐秘推广技巧来,总之就是把你回W.E.的退路也截了。”
  明榛皱着眉听得一脸严肃。
  难怪他进灵鸟两个月了,一个核心项目都没接触到。当初灵鸟挖他时开的价格的确比W.E.高很多,还死命地催促让他赶紧做决定说刚好有个大项目洽谈中,他才匆忙从B城回到A城的,然而来了后一片祥和,他已经当了两个月的废人了。
  恶意高薪挖人,但又架空不用,在新公司接接触不了核心项目,跟旧公司又生了嫌隙回不去。其实这种商界恶意竞争手段,明榛多年前就听一些行内前辈讲过,他以为现在市场竞争会更公平更良性,没想到这么多年了,依然还有人耍这种卑劣的阴招。
  这种格局的老板,难怪当初开朝元老都离他远去。
  明榛一时语噎。
  “但是但是!”杜培压着声音讲完这段往事秘辛后,声调忽然高了起来,还激动得拍了一下巴掌,“好消息是!刚三晨联系我,说想在灵鸟开个帐号签两个月的合同试一下咱们效果,如果数据好的话可以考虑签年度框架协议!”
  杜培一口气毫无停顿地说完,然后笑眯眯地看着明榛。
  “什么?”明榛愣住了。
  “据我打探,他们准备跟两家广告公司各签两个月短期合同,可能就是看合作效果,择优取胜的意思。”
  虽然灵鸟那边想架空他,但现在来钱了公司不可能不挣的。
  而且,三晨说只是开两个月的账户,但明榛有信心在两个月里把三晨给争取过来。
  合作谈成心情还是很畅快的,他不由得展开了笑容:“两个月......足够了!”然而刚高兴完又有点忐忑,那是不是就意味着,这两个月,他都会跟麦文澈有工作上的交接了?
  他该用什么样的心态去面对麦文澈?
  三晨要合作的消息很快在灵鸟传开了,明榛的项目组核心成员就他自己一个人,自然不够接一个项目的,于是他直接敲开了灵鸟二老板的办公室门。二老板也是公司合伙人之一,兼任了人资总监的角色。
  听明来意,二老板显得有点为难:“可是三晨只签两个月,要是后面不合作了,我给你招这么多人......人力成本太高了!”
  明榛正想争取,二老板忽然说:“你这项目才初期,要不这样吧,我让HR在每个项目组里挑几个人,给你人员复用,你觉得怎么样?”
  按理说,碰上了这样的领导,明榛应该及时止损早点自辞,一来他现在真的很缺钱,灵鸟给的薪水也的确很有诱惑力;二来他莫名就犟上了,你想架空我,我偏要搞得风生水起,然后再走,让你后悔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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