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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死后,家妻变暴君(GL百合)——花丛不回顾

时间:2022-05-04 08:38:55  作者:花丛不回顾
  实在是没法子管住她,两人已放弃管教,凡有人上门来讨奉和要钱,就叫阿父叶琛去处理,该给钱给钱,该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
  叶琛已快七十了,不像叶秋风那么烦,反倒还挺乐呵,这个府邸有点大,家如开枝散叶般,子嗣大了就都插上翅膀飞走了,留他一个老头子在家里待着,以前的同僚大部分都老死了,一年也难来五六个来探望他的旧同僚。
  花敬定也死了十多年了、越国没了之前的三四年就死了。
  玉祯发现阿爷看到她回来时,笑容都能把脸上的皱纹给铺平开,她试探着问阿爷要钱,阿爷比阿父爽快多了,要多少给多少,只是阿爷也没多少钱,顶多汴梁每月发来的百两月奉能都给她。
  她能意识到阿爷是想她多回家陪陪他,便也尽量每天都住在家里,学会精打细算后,败家行径也收敛了些,跟阿爷要的钱也越来越少,但再少也是巨款。
  她常回家了,丁凌便也常回来下榻,只是她一回来,玉祯一看到她就瞪她,一副很讨厌她的样子,她有点伤心,便又很少回临安,结果玉祯又常去杭州找她,说没几句就开始对她发脾气,然后不欢而散,丁凌心想——
  是我不配吧,出身如此卑微,哪配惦记前国郡主,还是专心从商挣钱吧,一个月才能挣三百两金(≈800万元),不配。
  ……
  花暮雨本以为汴梁会比江宁府的王宫更豪华气派,毕竟汴梁是皇城,应与王宫天差地别。
  谁知来到汴梁后,汴梁反而还不如杭州热闹,听闻人口也比杭州少一半。
  皇宫倒是比西府王宫大很多,但比起江宁府的王宫,至少逊色了一半。
  且这边是以面食为主、以吃饱为主,而非品尝,在酒楼里随意点了十几道菜,结果端上桌的可称之为盆,口味也比杭州的鲜咸许多,每盆尝上一口,基本就饱了。
  而叶秋风喜欢吃汴梁的羊汤烩面,连汤带面的一大盆,都能给吃个干净,秃噜秃噜的,看的花暮雨赏心悦目。
  跟了她们这么多年的禁军,跟久了之后,也知她们就是在云游,便也不像最初那般跟的那么紧,两人也很客气,在外吃住时,也会好生安顿他们。
  倒计时的日子,越来越少,就越发珍惜在一起的每一刻。
  ……
  这天,已继位多年的幼帝,微服前来杭州游玩。
  说书人能旺场食肆的生意,有说书人在的食肆,往往食客更多。
  他坐在颇简陋的食肆里,点了壶最好的茶,以及几道最好的菜,静坐着听说书人说有意思的书。
  “自汴梁基本大一统中原后,盛极时手握一百二十五万精兵,先灭西蜀、后伐契丹,结果大业未竟、而先皇猝然驾崩,自幼帝上位后,便停下了征伐之步伐,兵变导致幼帝忌惮武将篡权,因此百余万精兵陆续削裁,今已只剩不足四十万禁军。”
  “裁军好啊,能省好多军费呢。”一食客搭腔道。
  “好什么好?若早知幼帝如此这般,信不信我大越兴许真有逐鹿中原的能耐!”
  “信!可惜了前主当年为了保境安民,将我大越拱手纳入周国,若早知今日,兴许我大越才是中原正统。”
  “事后诸葛有何用,当年那局势,还真没第二个选择,若真选择兵戎相见,现在的两浙不知又是何种景象,许只剩一片焦土了吧,越已没了快十年了,十年前又怎知十年后的事。”
  “现在也挺好的,托前主的福,至少两浙仍如此富裕且安定。”
  “现在恼人的是汴梁,裁军之后,幼帝三征契丹,结果您猜怎么着?”
  “初战惨败,二征再败,第三次出征时,幼帝御驾亲征,结果屁股被流箭射中,慌忙坐着牛车跑了。”
  “哈哈哈!诶不对,不该笑,契丹现在怎么这么猛?”
  “听说是太后在摄政,这太后可了不得,先是废除奴隶制、学我中原治制,平谋反、整军纪,还广用我中原能人入仕做官,整的也跟我中原似的。”
  “才不是契丹猛,是汴梁太弱了,别说打不过契丹了,连当年龟缩到交州的割据势力,都打不过,打了两次都没收复交州,现在还承认他们独立立国。”
  “区区交州都打不过?还承认他们独立???我越国就不该送给周国!”
  “管他契丹怎么样呢,这都快十年了,我越地居然是整个周国最富裕的地方,当年谁输谁赢,还真说不定,太可惜了。”
  “不可惜,为了咱百姓,也没法。”
  “天时、地利、人和,十年前,咱大越占天时么?不仅不占,一个千古不遇的地震下来,虚了两年才重振,而地利就更别提了,西边的荆楚要塞被吴国占着,吴国却被打的像剁瓜切菜似的,百万大军就像在逛街,想进来就进来,而北边、自古守江必守淮,咱也不占,只占个‘人和’,成就不了逐鹿中原的大业。”
  ……
  幼帝默默喝了几杯茶,吃了几口菜,便起身离开食肆。
  他知道自己不如父皇骁勇有为,只是父皇走的太突然了,他一点准备都没有,就上位了,还几番差点被禁军兵变篡朝,险险才平定下去。
  八年,才坐稳这个位置,为防再生兵变内乱,就不能拥兵太多,却又导致几番出征,却遭接连惨败,实在太难平衡。
  父皇给他留了遗诏——
  越地叶氏若仍有民心,为了周国大一统之稳定、避免中原再生分裂,效以吴地徐氏,除之。
  ……
  五月一日,临安。
  五十一岁的叶秋风坐在藤椅上,脸上的神情略显安详。
  她柔和着目光,看向院内的园林,花暮雨正跟阿父叶琛一起,采摘些花瓣来泡茶。
  未几,府邸门外传来一些脚步声,她抬头望向家门口,瞧见三名身穿绯色官袍的人,各捧着一个红布盖着的托盘,微笑着走进院内。
  “使君大人,陛下得知今日乃大人的生辰,特赐岁宴,令我三人陪伴祝岁。”
  叶秋风淡然微笑着站起身,待他们将带来的东西放到朱案上后,轻捻起红布。
  中间那红布,盖着的是一坛酒,左右则是金子。
  “年纪大了,喜欢安静,就不劳三位陪伴了。”
  “明早再来吧,来喝杯茶。”
  三人能听懂画外音,便拱手行礼,离开府邸。
  花暮雨微笑着走过来,揽着她的手臂:
  “今日不仅是你的生辰,还是你娶我的大喜日子。”
  “夫人,这十年,您开心吗?”叶秋风摸着她的脸,这触感,叫人心生不舍和贪恋。
  “开心,不仅这十年开心,如今回想诸多过往,哪怕是被你气的那些过往,这般去回想,也感觉别样的开心。”
  “那就好,希望此生,算是让你幸福了。”
  叶秋风单手拎起那坛酒,牵着花暮雨走入寝房,又吩咐家中掌厨过来。
  “蒸些夫人爱吃的虾饺端来,还有蒸排骨、蒜蓉炒春盘、清蒸石斑鱼,”顿了顿,叶秋风又对她问道:
  “还想吃什么?”
  “泡一壶玉祯爱喝的柑橼刺玫茶来。”
  两人一起吃了最后一顿饭,夜深之后,相互褪下衣物,手牵着手躺在床上,闲聊了许多,多是关于过往的。
  “秋风啊,你不觉得马鲛鱼很难吃么?后来尝了几次,不论如何烹制,都还是不喜欢那味道。”
  “你也知道我是饭桶,能吃的我都吃。”
  花暮雨嗤嗤的笑,紧了紧攥她的手,然后侧过身来,珍惜地凝视她的脸。
  叶秋风的身子还挺硬朗的,也不驼背,身姿笔直,但明显有老去的迹象。
  眼角长了皱纹,皮肤也略松弛了些,以至她笑的时候,眉眼更弯弯的。
  颧骨也比年轻时凸显了些,腮帮子的肉略有点耷拉,已说不上好看了,但仍有好看的地方——
  她笑的时候,酒窝连着侧颊处会有一道褶,那道褶将她的笑容,衬托地更明显,好像她总是很开心似的。
  叶秋风轻抚着她的脸,情不自禁时,会亲她一下,亲完了还抿着嘴笑,羞意淡淡地写在眼神里,与情意融合,这眼神是只有花暮雨能看到的,哪怕是在外,花暮雨有时会嫌她总这般色眯眯的看着自己,叫她收敛些,她也不知怎么收。
  凝视了一会儿,又忍不住地亲了亲她的额头:
  “暮雨,若有来生,你希望来生的自己,过怎样的生活,或生在怎样的人家?我若是能找到你,你还愿意跟我在一起么?”
  “你不觉得你这辈子因为我,活的很累么。”
  “不累,还很有意思,很有奔头,因为有光塔,你就是我的光塔,商船远航时很容易迷失方向,于是只能在海上茫然的漂着,后来为了不迷失方向,我们路过一些露出海面的礁盘时,会在礁盘上用石头堆摞起高高的石塔,石塔上固定一盏长明灯,昼则看旗,夜则看灯,你在,我就不会迷路,你就是我的来路和去处,若有来生,我还想找到你,找到我的来路和去处,不然我会迷路,所以我得先问问你,免得到时候找不到你。”
  花暮雨抿着嘴挤出微笑,泪珠溢出眼角,叶秋风给她将泪水擦拭掉,有些懊恼地又说道:
  “十年,是不是要少了,应该多要几年的。”
  花暮雨摇摇头:“你太累了,不想让你再累了。”
  “可是,不想让你跟我一起走,又不舍得留下你一个人,怕那三个小东西照顾不好你。”
  “我才不留下呢,我要跟你一起走。”花暮雨钻进她怀里,紧紧抱住她。
  叶秋风纠结于此,不忍心她走在自己后头,也不忍心带她一起走。
  “说嘛,来生,你要生在怎样的人家?”叶秋风揽紧她,珍惜地感受着她的气息,她的体温。
  “来生,像玉祯那样,生在富贵人家,有你这样的阿父惯着她,天天败家,家产也败不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去哪就去哪。”
  叶秋风嗤嗤的笑:“好啊,那我就做你的童仆,供你使唤,顺便帮你败家。”
  “你怎么这么卑微,就没想过压我一头?”
  “我挺喜欢被你压着的,抬手就能摸到你的后脑勺,揉按你的颈窝,然后你的呼吸热乎乎的,扑在我脖子上,你舒服我也舒服,嘿嘿。”
  闻声,花暮雨翻身压在她身上,鼻梁贴在她脖子上,唇瓣稍微蠕起就能亲到她的脖子,张嘴就能拿她脖子磨牙。
  每每拿叶秋风脖子磨牙,她都会酥痒地耸肩,一耸肩,就更贴紧她脖子,两人的身子如融合了般紧贴,不分你我,融为一体。
  “哄你睡觉,一觉起来,就是来生了,”叶秋风安详地微笑着:
  “花暮雨,我爱你,来生见。”
  “叶秋风,一定要来找我,我怕没有你的生活,还是会痛。”
  “我爱你。”
  ……
  已七十多岁的叶琛,清晨起床后,如故般在园子里,给兰花浇水,兰花是发妻李瑞绣生前最爱的花。
  老人的目之所及,皆是回忆,看着花,更是在看过往。
  昨日来府上的那三位绯袍官吏,大清早的又来了。
  跟着三人前往叶秋风的寝房,敲门许久都没有动静,破门后才瞧见——
  花暮雨侧枕在叶秋风肩膀上,两人穿着十年前大婚时的冕服,都已去了。
  花暮雨走的时候很安详,就像平常一样,困了,就在叶秋风怀里睡着了。
  叶秋风不舍得让她感受死亡的痛苦,在她睡着后,用准备已久的止痛和麻痹用的曼陀罗草配制的蒙汗药,大剂量吸入,曼陀罗草大剂量使用时有剧毒,会麻痹呼吸,直至呼吸停止。
  而叶秋风喝完了那坛御赐的祝岁酒,以免不喝又是大不敬,祸及子嗣。
  叶琛没有崩溃扑过去,只是眼泪仍不受控的簇簇坠落。
  难受和痛苦是难免的。
  到老了,还是我这个七十多岁的白发人送你,不过你们也活够了。
  想起叶秋风幼时总说,做他叶琛的子嗣太累,要重新投胎。
  秋风啊,这辈子做我儿,确实太累了,光是活着都要拼命去争取。
  儿啊,来世别做我叶琛的子嗣了,做个平凡的幸福人儿。
  ……
  头蓬河的秋风庙里,来上香的人络绎不绝。
  几粒光斑忽而有了意识,能瞧见时间的长河在快速流逝。
  瞧见香炉里刚点燃的香,眨眼间燃尽。
  瞧见眨眼的功夫里,庙外的昼夜快速交替,树从幼苗快速参天,又被伐倒,继而周而复始。
  瞧见黄尘被奔腾而过的千军万马掀起,庙快速破败坍塌,然后很久很久,周围都没有人影出现,头蓬河干涸了很久,直到周围快速拔地而起一柱柱参天高的“石头”,头蓬河才迎来很多人影快速挖凿河道,然后水流充盈入河道。
  时间的流逝忽然慢了下来,十几个脑袋上扣着黄且光滑之物的人,拎着类似农具的东西,站在光斑附近,并四处张望,似在寻找什么。
  光斑懵懵的看着眼前,像有感知意识,却无主观意识,直到眼前,忽然很近地贴过来一张好看但稚嫩的脸,明明看不见光斑,却朝着光斑展露着灿烂的微笑。
  “暮雨?”
  主观意识苏醒的刹那,光斑眼前一黑,“暮雨”二字也变成“哇”的大哭声。
  “恭喜夫人喜得贵女!嚯,八斤重呢,了不得!”
  “???”
 
 
第53章 番外1
  每个人都不是平白无故的来到这世界,
  你的来路和去处,唤醒了你,
  所以你来了。
  ……
  “乔夕之,这名儿不错,老父亲还挺有文化。”
  [作者泫然泣血:你的老父亲就是我,为了另起新名,乃公坐在电脑前两天两夜没睡,喊爸爸!]
  两岁的叶秋风,像个小大人般,手里抓着于她而言有些重的“巨大”书卷,一边用嫩如莲藕的胖爪翻阅大周史籍,一边适应新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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