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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来热情(近代现代)——江四野

时间:2023-03-11 11:41:22  作者:江四野
  秦煜觉得他大概是想让室内空气流通些,并没有深想。
  过了几天,秦煜需要开一个视频会议,书房的背景更简洁,他就和时初换了地方。会开完后,为了方便,他没再回客厅,就在书房处理后续工作。
  时初手里没有工作,只是拿着本有关天文的书籍在看。
  听到秦煜开完了会,他拿着书到书房门口,问能不能进来,他想在这里看书。
  秦煜要起身给他让地方,时初连忙说不用,他在飘窗上看就好。
  书房有飘窗,上面铺着软垫,转头就能从窗外俯瞰城市景色。这里平时都是豆沙的领地,现在它正在客厅忙于和自己的尾巴打架,自然空了出来。
  “挺吵的是不是?下次你要在客厅看书就把小崽子放我这儿来。”秦煜的视线跟随着时初,看他在飘窗上找到舒服的位置坐好才收回来。他知道时初需要安静的环境,自然以为是豆沙打扰到他了,才想到书房来。
  时初却摇了摇头。
  不过这时候秦煜已经将思维重新投入眼前的工作了,这事暂且没了下文。
  有时候专心于一件事容易忽略周围的环境,时初又安安静静,除了翻书外,完全不发出一点额外的声响。两个多小时后,秦煜结束一通越洋电话,听见时初出声说他现在流畅的口语和用词,完全看不出来以前英语不好时,他才惊讶转头,发现时初竟然还在这里。
  “有些技能就是需要用的时候才会学得最快。”秦煜笑道,将桌面上的文件稍微整理了一下,去拉时初的手,“我差不多结束了,我们去吃饭吧。”
  时初伸手,让他把自己从飘窗上拉起来,合上了这几小时内才将将翻了几页的书。
  秦煜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他只是在去吃饭的路上突然想到,自己又是打电话,又是发语音的,应该不比豆沙安静到哪里去。
  初见端倪是在两人的上班安排上。
  秦煜上班时间是八点半,比时初早了半个小时,但时初每天早晨会和他同步起床,一起吃完早饭再一起去上班。
  研究所离公司很近,秦煜一开始开车先载他到研究所,再掉头去公司,反正都是顺路,额外多一点路程,也没什么影响。
  两三次之后时初就说不用这么麻烦,秦煜直接去公司,他下车走二十分钟路到研究所,还能顺便锻炼身体。
  对此秦煜十分支持,他至少有时候还出去跑跑合作,空闲了也会在公司健身房锻炼锻炼。时初动不动就要在实验室一待一整天,休息日又喜欢窝在家里,平时锻炼的时间严重不足,正好多走一走。
  不过秋天温度适宜还好,一入了冬,北方室外零下的气温,再在外面走个几十分钟就太要命了。
  正好时初也在研究所正式上了一段时间的班,虽不像秦煜那样要时常用到车,可偶尔出去办个事,自己有车还是更方便一些。
  秦煜跟他商量了一下,决定还是要再买辆车。这次他也没说要送时初,而是问他的意见,是想要自己买还是怎么样。
  在研究所上班,用不到多好的车,只是代步而已,时初还是想自己买。
  秦煜就没再干预。
  有了车,起床时间就不用那么早。有天秦煜正在床边换衣服,余光瞄到时初起来了,就跟他说:“不再睡会儿吗,你上班的时间差不多也过了高峰期,再睡半小时起来也来得及。”
  时初从床上坐起来,摇了摇头,又低声自言自语:“真不该买车。”
  “嗯,为什么?”秦煜边系领带边问。
  时初抬起头来,“那我就不能和你一起了,今天能和你一起去上班吗?”
  秦煜手一顿,看向时初,若有所思。最后,他点点头:“行啊,想一起就一起,我把你送过去。”
  因为刚醒还朦胧的双眼瞬间变得炯炯有神,时初一把掀开被子下床,走去洗漱的途中口里还念念有词:“要是不方便就不用送到研究所了,我到公司楼下再打车过去就行。其实冬天在外面走一走也没什么,还能增强对寒冷环境的适应力。对了,今天你要用车吗?不用的话,我开车送你到公司再去研究所吧。”
  重新在一起三个多月,秦煜经过观察得出了一个结论——如果自己明显地表现出需要时初帮忙,而时初也能帮得上时,他心情就会非常好。
  于是他爽快地同意了:“好,今天坐你的车。”
  这一坐就坐了两个星期,幸好这段时间公司不太忙,偶尔要出去,秦煜也可以用公司的车,他自己的车倒是停在地下车库休息了个够。
  时初非常乐意当秦煜的专属司机,可等他因为头天晚上熬了大夜,第二天在餐桌上边打瞌睡边吃早饭时,秦煜终于忍不住了:“不用每天牺牲睡眠时间非要一起上班,你再去睡一会儿。”
  闻言,时初立马将眼睛睁开:“没事,只是昨天而已,现在我都不熬夜到那么晚。不过这样开车不安全,今天你开车吧,我坐你的车,我就在你公司下,走一段路还能清醒清醒。”
  “不是,”秦煜笑了,“时初,我发现你最近好像有点黏人啊。”
  如果是这样,那么一切都能说通了——书房门一定要开着,是因为他在客厅;他在书房办公的时候时初要来,也不是因为豆沙吵闹……
  时初缓慢地吃下一个小笼包,微微皱眉的表情表示他正在试图将自己和“黏人”二字联系在一起。咽下口中的食物后,他抬起头,郑重地点了点:“对,好像是这样,你不喜欢吗?”
  “没有不喜欢。就是感觉有点……奇妙?”秦煜说着把外套重新脱下,“吃完再去睡会儿吧,我陪你一起。”
  时初这才迅速点头。
  基本上,时初的黏人是不会给对方造成什么影响的,他只在一些无足轻重的小事上让自己尽可能多的靠近秦煜一点,完全不会因为想和他待在一起就耽误他的正事。
  他将这个分寸把握得极好——除了睡觉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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