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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来热情(近代现代)——江四野

时间:2023-03-11 11:41:22  作者:江四野
  时初轻轻摇头,“太晚了,没必要。”
  秦煜垂着眼沉默,蓦地,他站起来,脱了外套往床上压。时初被笼在阴影中,看着他双手撑在自己两边,青紫色的筋络分明。秦煜低沉的声音响起,“做吗?”
  都说小别胜新婚,他此刻理应和两月未见的爱人天雷勾地火,来一场轰轰烈烈不知天地为何物的沉沦颠倒。但是他望向秦煜的眼睛,看到的只是和自己相似的疲累。
  他眨了眨眼,又将下巴往被子里缩一些,说:“导师给我放了三天假,之后要回学校赶论文进度,太忙了。豆沙送到老杨那里吧,他考上了公务员,有时间养猫。”
  秦煜不太在意的点了下头,又问他,“做不做?”
  时初说:“秦煜,我很累。”
  秦煜没有坚持,脸上的表情也看不出喜怒,起身离开了房间。
  室内重归安静,秦煜身上熟悉的木质香水味也渐渐散尽,时初盘算着什么时候送猫,终于有了些困意。意识无限下沉,半梦半醒之间,他听见客厅传来的关门声,脑中清明了一些,他挣扎着爬起来,到窗边拉开一点窗帘往下看。
  秦煜穿着黑色的羊绒大衣,在纷纷扬扬的大雪中走向雪中打伞等待的人。他从那人手中接过伞,两人并肩往远处走,一会儿就没了身影。
 
 
第2章 
  时初睡得并不安稳,梦中的场景一直在变换,一会儿是烈日骄阳下的大学球场,一会儿是寒冬腊月间破败的小巷。他躲在小巷的垃圾桶后,看秦煜东张西望地找他,他想出声呼喊,却像被什么捂住了嘴,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于是他眼睁睁看着秦煜走远。
  他的嘴依然被捂住,渐渐地,连呼吸都费劲。时初猛然睁开眼睛,眼前一团黑影嗷的一声窜起,像颗炮弹一样发射出去,在空中划出一条抛物线,最后落在他的腹部。
  时初看着差点把自己谋杀在梦中的猫,怔愣了片刻,伸手去摸枕头底下的手机。
  已经晚上六点了,屏幕上除了中国移动发来的流量使用情况外,没有其他消息。
  屋子里很安静,豆沙自顾自的坐在一边舔毛,于是偌大的房间就只能听见自己的呼吸。时初感觉到没由来的压抑,以前午觉睡久了,一觉起来面对夕阳也会有这种感觉,就好像自己被遗弃在世界之外。
  他决定找点事情做。
  卧室旁边就是书房,时初依稀记得离开前一本书才看了一半,于是他烧水泡了杯咖啡,端着杯子推开了书房的门。
  预想中迎面扑来的烟酒味并没有出现,屋子里干干净净,书桌上放着一支没有笔帽的笔,那是他走前放在桌子上的。
  看来秦煜这段时间没有进过书房。
  以前不是没有外出学习几个月的时候,时初记得自己研一那年,去国外交流学习半年。回来之后,秦煜像只黏人的狗狗一样抱住他就不松手,可怜兮兮地说自己想他的时候就去书房坐着,因为书房都是他的味道。
  时初总是无措于他的直白,只好尴尬地说,行了,松手吧,我还要收拾行李呢。
  于是秦煜就跟在他身后,不大的房间,他走到哪秦煜跟到哪,偶尔不注意踩了他的脚,他就撅起嘴巴装委屈,非要抱抱才能好。
  咖啡杯被轻轻放在桌子上,杯底与红木的桌面相撞,发出轻微的声响。时初拿着要看的书,半天都没有看进去一个字,脑中不受控制的回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秦煜就不再喜欢粘着他,也不再毫无遮掩的向他表示自己汹涌的爱意。
  书房墙上挂着的时钟指针逐渐指向八点,时初放下手中的书,走到书柜前重新抽了一本出来。这本书很旧,书脊两端都卷着毛边,一看就被人翻阅过很多遍。时初拿着它抖了抖,一张照片就从书页间逃了出来,在空中左右摇摆两下,落在了地上。
  时初低头去看,焦距对准的那个人穿着黑金配色的球衣,手中托举着一个篮球,在夏日明亮的阳光下跳起投篮。
  -
  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大学前两年的自己,时初会用“平平无奇”。专业学的是“生化环材”四大天坑中的一个,有一个不上不下的成绩,不爱社交,人又安静。每天大部分时间往返于教学楼、宿舍和图书馆,过着和高中无异的三点一线式生活。
  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青涩萌动的校园恋爱和各式各样的项目比赛都与他没有关系,他按部就班地做着大部分人做的事情,既不出彩,也不至于在千万个同龄人中落队。唯一值得单独提出来说点什么的,也许就是他在平淡无味生活中的唯一爱好——摄影。
  没有课的下午,时初偶尔会提着自己的相机在校园里漫无目的地闲逛,遇到什么就随便拍点儿下来,然后花晚上的时间修修图,再发到自己的微博号上。他明白自己的技术算不上多好,或许是因为拍的都是学校的风景,渐渐地也积攒了一些粉丝,大多都是本校的学生,他们会在照片下留言,说自己平时怎么没发现每天常见的景物也能这么好看。
  所有微博里热度最高的一条,是一组篮球场的照片。似乎是两个学院之间的比赛,少年们奔跑在球场之上,肆意挥洒汗水,篮球在不同人手中穿梭,最后被一个人拦截下来,稳稳控在自己手中,过了几个人,三步上篮。
  时初突然在这一刻体会到一种强烈的青春感,是他自己没有体会过的。他从小就是老师家长眼中的乖学生,不惹事,也不出彩,他低着头默默做自己的事,不喜欢掌声,不喜欢聚光灯。他没有像这样在篮球场上不顾一切地奔跑过。
  于是,他举起相机,拍下男生投篮的模样。
  快门声被淹没在场下瞬间燃起的欢呼中,赢得两分的男生笑着朝场下抬了抬下巴,又伸出手,对着敌方勾了勾手指——一个挑衅味十足的动作,但男生长得好看,脸上的表情没有恶意,皱鼻子的动作也显得可爱。
  场下又起了一阵骚动,女孩子们笑着,活泼一些的当着所有人的面大声喊男生的名字。
  ——秦煜。
  时初拍了近一百张,晚上回到宿舍时才对着电脑修图软件发呆——他怎么会拍这么多张球场的照片?他不是只喜欢拍安静的东西吗,建筑、花草、午后打盹的老猫...人声鼎沸的球场,激烈紧张的比赛从来不会出现在他的镜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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