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星言已经做好动手的准备了,只是敌不动,我不动。
莲姐却也脱口而出,“他啊,他是周院长的老公,强哥。”
难怪他昨天进进出出好几次,看来这桩买卖跟他也脱不了关系。
李星言问:“对了,孩子干净吗?不会突然冒出个生父生母的吧?”
“不会。你放一万个心!这些孩子不是本地的,都是强哥从外面收……捡回来的。”莲姐大概是被50万冲昏了头脑,对她们有问必答,连自己暴露了都不知道。
李星言驱车离开,陆灵雨才松了一口气。
“呜呜呜,吓死我了!”陆灵雨坐在副驾驶眼含泪光。
“你做得很好,今天多亏有你。”
李星言的话,不仅止住了陆灵雨的眼泪,还让她小鹿乱撞。
被李星言表扬夸赞了耶!
她们没急着回家,而是先去了菜市场。
车就停在菜市场不远处,李星言让陆灵雨别下车了,在车里等她就好。
陆灵雨有点小纠结,因为她很少来菜市场,就算在家做饭,也会在网上买好食材,直接送到家里,她不是很喜欢菜市场的味道,总有一股刺鼻难闻,让她作呕的腥味。可她又想和李星言一起去买菜,这样很有居家过日子的甜蜜,可以拉近彼此的距离。
“等我十分钟就好,乖~”李星言的手在陆灵雨的头上摸了摸。
陆灵雨一下就全身僵硬了,好像是被雷电击中了一般,不会动弹了。
她先是僵硬地点头,接着又疯狂摇头。
李星言嘴角扬起得明显,觉得陆灵雨十分可爱。
陆灵雨看到李星言笑容,立马把那些味道抛诸脑后,高声呼喊:“我要去!”
这次,李星言笑出了声,连眼睛都弯了。
李星言从抽屉里拿出口罩,给陆灵雨戴上,又帮她把耳边的头发撩起来。
陆灵雨的耳朵瞬间通红,像火烧似的,她害羞地低下头,整个人飘飘然,都忘了问李星言是怎么知道她不喜欢菜市场的味道的。
正是下班的点,菜市场还挺多人,而且有些路滑。
陆灵雨跟在李星言身后,无暇顾及琳琅满目的菜,只专注脚下的步子。
突然,她的手被碰了一下,被另一只手极其自然地牵住,牵得不深,只有前半截的手指被包裹着。
李星言的手指修长,没有什么温度,冰冰凉的,在大夏天是降温利器。
李星言说:“小雨,别走丢了。”
陆灵雨把手往那只手里伸了伸,让李星言完全牵住她。
“嗯。”
陆灵雨觉得如果不被李星言牵住,她一定飘到天上去了。
买了只鸭子,一些百合、莲子、淮山、枸杞,速战速决,直接回家。
李星言在忙活,不让陆灵雨进厨房,她只好先去查看邮件,处理一些自己的工作,和粉丝聊了几句。
过了一个多小时,厨房门一打开,浓郁的百合香扑鼻而来。
李星言负责上菜,陆灵雨帮着拿碗筷,口水已经到了嘴边。
陆灵雨先喝了一碗汤,满嘴清香,鸭肉鲜美,回味悠长。
“好喝吗?”李星言从不对自己的厨艺有所怀疑,但对方是陆灵雨,她还是会问,想要得到肯定的答案。
陆灵雨两眼放光,舔了舔嘴边的汤汁,“太好喝了!你简直就是中华厨神!”
李星言每次被陆灵雨夸奖,都很开心,心里被填得满满的。
“为什么今天要亲自下厨?还要亲自买菜?是什么隆重的日子吗?”陆灵雨好奇发问。
“因为今天是处暑,处暑送鸭,无病各家。以前,你……”
李星言想说的话到了嘴边,又匆匆收回,她改口道:“以前,我们每个节气要吃相应的食物,到了处暑就要吃鸭子,还要给亲朋邻友送鸭子,寓大家意身体康健,无病无灾。”
“所以,我是你的朋友喽?”
陆灵雨在意的点,是她和李星言的关系,从被迫的照顾、工作的职责变成了会在处暑送鸭子、亲自下厨的朋友,至少她们更近一步了。
陆灵雨沉浸在喜悦之中,从而错过了李星言转瞬即逝的失落。
朋友?
只是朋友吗?
也对,她什么都不记得了。
此刻,在她眼前的,只是一个误打误撞认识的鬼差,能做朋友已经很好了。
慢慢来,不要急。
“当然。”李星言说。
饭后,陆灵雨说想吃西瓜,二人又去散步买了些水果。
夜晚,江边吹来习习凉风,吹乱了陆灵雨的头发,也吹乱了她的心扉。
此情此景,似曾相识,又不知是何时。
李星言却是百感交集,好像回到了小时候,她们一起打闹着、陪伴着,一起读书习字,一起梳发画眉,一起看星赏月。
无忧无虑的快乐,好想一直这样,不要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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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十三夜
自从认识李星言后,陆灵雨配音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她看着手机里的信息,催音的、催直播的、催接剧的,还有看都看不过来的粉丝留言。
恋爱真耽误事!
看来最近得少接点剧,下个月就把直播停掉吧,陆灵雨如是想。
现在李星言最重要!
这是身体的诚实反应,她承认自己有点恋爱脑,但没办法,第一次喜欢人,没有什么经验,只想把自己所有的精力都花在这上面。
何况人还没追到呢,得花更多时间,好好研究一番。
她起床后,发了条微博求助。
【高冷的姐姐会喜欢什么礼物呢?】
不到五分钟,上百条评论,各种奇怪无厘头的答案,还有说把自己送上去的。
离了个大谱!
更离谱的是,陆灵雨竟然认真思考了五秒钟。
打断她思绪的是敲门声。
“小雨,起来吃早餐了。”
门外传来清脆的声音,好似一颗青梅落入陆灵雨的腹中,酸甜回甘,沁人心脾,如痴如醉。
“来了!”
陆灵雨一天的好心情从李星言开始。
早餐是昨天剩下的莲子百合,熬的绿豆沙,从昨晚就在砂锅里煮上了,经过一夜的泡发慢炖,比外卖的绿豆粥好吃百倍,比她做的好吃十倍。
李星言给人一种十足的反差感,谁能想到这种冷酷外表的女人,却有一手好厨艺呢?
粉丝评论提醒了她,她对李星言这个人了解得太少了,除了是灵魂引渡人,其他一无所知。
陆灵雨问:“你为什么做饭这么好吃?是有正儿八经学过吗?”
李星言先是一愣,喝粥的动作极慢。
李星言的厨艺天分并不高,刚开始学厨的时候,还常常犯错,不是弄错了调料就是把碗打碎。
反倒是陆灵雨继承了她娘沈忆秋的天资,一点就通,学什么都快,但她不爱进厨房,觉得生禽有腥味,开火有油烟味,可她又十分贪嘴,便央着李星言去找厨娘常欢学厨。
李星言为了学厨,没少费工夫,即便是这二百年来,也从未荒废这门手艺,总想着如果有一天找到陆灵雨了,可以让她再尝尝这熟悉的味道。
李星言抬起头,抿着唇,酝酿了许久,才说:“是我家小姐爱吃,我便学了些皮毛。”
“你家小姐?”
陆灵雨突然想起,李星言之前说过这座宅子是她家小姐的,她家小姐也姓陆。
“对,我家小姐。”李星言重复了一遍。
“你家小姐,现在在哪呢?”
陆灵雨不确定,李星言所说的小姐,到底是什么身份,也是灵魂引渡人吗?还是说是比她职位更高?既然是这座宅子的主人,怎么从未见过呢?
“她……被我弄丢了。”
【一个很重要的人】
【她被我弄丢了】
李星言此时的回答,和几天前的话,重合在一起,钻进了陆灵雨的耳朵里。
那个很重要的人,被弄丢了的人,为了找到她甘愿当鬼差,还为了她苦练厨艺,是李星言的小姐。
陆灵雨“轰”地一下顿悟了,这剧情,她熟悉。
替身文学,她配过。
就因为她也姓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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