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信边说时候,心里一直在恳求,求那把尖刀能够在他坦白后不落下。
还没说完,便被湿热的唇齿包裹住,身体回暖。
白冷灯光下,没有热天打转的飞蛾,只会呼啸而过的风声,掩盖了他们拥抱在一起衣服摩擦声音,还有唇齿间暧昧的声音。
第二十二章
陆信觉得路灯的杆子真的硌着难受,但他又不舍得离开这个怀抱,沈崇巍一只手擎这他的胳膊,害怕他逃跑似的。沈崇巍把手伸到陆信头后边。认真又带着虔诚细细地摩擦,推动他的舌头来回。浑身冒蒸汽。
“我就是想要听这些,陆信。”
“这些不幼稚。”
陆信这才缓过来,用力一把推来沈崇巍,貌似不爽声音中夹杂着是害羞:“你就是想要我说我吃醋了不就行了。”
“对,我就是想听这些。”
“那是更加幼稚,还用得着哭来威胁我。”
“幼稚归幼稚,但很有效果,我以后遇事多哭点,你也不是不舍得跑了?”
“我说了我要跑了吗?”
“嗯……刚刚你那模样,看着我都觉得下一秒你就跑了。已经想好怎么抓你回来。”
陆信深呼吸了一口冷空气,灌入肺腑之中,带着凛冽刮蹭着肺部,但足够让刚刚昏沉的脑袋清醒,他有些僵硬摸上沈崇巍的头发:“老天真公平,真白瞎了长这么好看,长了个这么傻的脑子,干什么非要栽我身上?”
沈崇巍感受头发上的抚摸到心底的舒服,他很喜欢陆信摸他的头,有种谁在柔软枕头上,心里有底落地的释然。
“沈崇巍,说真的我没想到过你的初恋是女生,我想着你以前也是同性,所以现在我的心情不太一样了。”陆信换了一个认真的口吻。
“哪里不一样?”
“你明白那种把你掰弯的感觉吗?”
“我于心有愧,你能明白吗?”陆信砸吧砸吧嘴,找了个合适的词语。
“性别很重要吗,不是喜欢才重要吗?”
陆信笑了笑,感觉有点明白沈崇巍的思维路线了,可能沈崇巍经历没有过于大风大浪,思维直接又单纯,好的坏的一股脑写脸上,也不喜欢藏着掖着,可他真好相反。
年年岁岁,那些芝麻烂谷子的事情总是拖拉着他,仿佛只要他喜欢不喜欢真的重要吗,选择由他吗?他想选择读的专业,读的大学,做到职业,选择的人生。没有一点从自己出发,想着能快速出去赚钱,能够撑起来一个家,陆远和妈能生活好点,那才真的重要。
喜不喜欢在陆信心里没有位置了,何霄给他打教训他也吃够了。他叹了口气说:“我边走边跟你讲个故事吧,你听吗?”
沈崇巍牵起陆信的手说:“乐意之至。”
“我们真的像两个疯子,大冬天在公园散步。”
“你没听见公园那边的广场舞歌曲都还没有停下来吗?”
“快说吧。”沈崇慢慢地跟着陆信的脚布一个频率。
“故事很短。讲清楚其实就是有一个男孩得到他父亲送的第一个生日礼物是胶片机,喜欢上拍照片。但等到长大一点,胶片坏了,他爸也不会再送他胶片机做生日礼物了。”
“他自己想存钱去买了一台当年很贵的卡片机,可以持久的给家里人拍照。但最后给了姐姐买了套漂亮的衣服,让他漂漂亮亮的约会恋爱结婚。”
“到后头他还是不放弃,怀着要存钱买台他最喜欢的胶片机,但他欢喜地拿到平生自己第一次买的胶片机时候,回家一次被就摔了。摔了它的人是男孩自己。因为没有可以再拍照的机会了。后面故事你也知道了,故事讲完了。不好听。”
确实不好听,全是苦味。
“有什么心得吗?”陆信反复咀嚼这从头到来荒唐至极的人生,这里头每一刻他都在挣扎,从农村小县城里走出来,去为他自己梦想时候,他十几岁有热情,二十岁有热情,但现在三十了。
热爱可抵岁月漫长也许是真的,只是不在自己身上有过罢了。
梦想之所以为梦想,就是如同梦一样,遥不可及,不可触碰,只能夜深人静,睡在在枕头上时候,来回反复倒腾自己,自己的梦想是什么。隔天早上便继续想着谋生,将梦想藏回犄角旮旯。
两人都脚步下摩擦着路上稀碎的小石头声音,沈崇巍从他轻描淡写的口吻里听见了陆信三十年来的漫长一段故事。尘封了许久的故事,扒拉出来,带着沙砾味,塞进沈崇巍嘴巴里的时候,心里却被摩擦着疼。
他想要把陆信揉碎了,塞怀里,每一刻都带着,不用过以前那种日子,想要什么都给他。
陆信感觉到手心里的手指的摩擦:“别,我可没想让你可怜我,我第一次对别人讲这些。你听得明白吗,我不是个会讲故事的人。”
听得明白,怎么听不明白,破碎一般都过往,重建不起来一样的废墟,现在扯开了那个保护罩,给他看到你里面的荒凉无望。他在一颗颗的沙砾里咀嚼出来的滋味过于发苦。
“听完就没有什么心得?”
“有的,但不是可怜。”
“陆信,我说话很直接,也不喜欢说话说一半,藏一半。我很多时候觉得你自己藏着太多事情,你也许嫌我年轻,不够成熟处理这些。”
“没有,你每一处的地方,无可挑剔。沈崇巍,不要妄自菲薄。”
“我正在介意的是,你现在爱的是个男人,你没有爱过,没有经历过爱一个男人究竟什么过程。你也很年轻,有足够时间再去爱你所爱。也不应该在我身上耽误这本来该有的年岁。”
“照你这么说,不是我耽误你吗?”沈崇巍弯下腰靠近他的耳边。
陆信耳根子软,呼出来的热气,让他赶紧害羞地把沈崇巍推开:“沈崇巍,我在很认真的说话。我们从一开始也很荒唐,我们也只是尝试搭伙过日子,你也没必要真的挂死在这一棵树上。”
嗯,还是个歪脖子树——陆信心里闷闷的。
他说白了就是个懦夫,连给予的一点好他就觉得是伤害,连靠近棉花糖里时候,都要考虑一下自己不会把它弄化了。
爱情变得寸步难行,面目全非才好看吗?
“那万一是树把我扔了呢?”沈崇巍声音低沉快速吐出这句话。
“轮不到那棵树的,你放心。”
“那也轮不那个人离开那个树。”
奇葩的比喻说了一路了,陆信定了定步子,前头的路似乎没有尽头,但他觉得在这里走一辈子也没有关系。刚刚弥留在唇上吻的感觉还在心里重演。
“我们换个关系吧,陆信。”
“换什么?”
“不是搭伙过日子了,我要你真的做我的爱人。”
不是Sex partners,而是lover。
陆信手指死死地抓紧沈崇巍的手说:“嗯,好。你说的。”
树不能离了人,人也不能离了树。
说好了的。
“这么久了,你总会提何霄,我每次就愈发忍不住你提他的时候的怒气。跟你一样,我觉得这样很小气,但依旧说服不了自己不生气。”
“那我们半斤八两。”
“所以立个规矩。”
“什么规矩?”
“你提前任,就必须亲我一次。我提前任,我亲你一次。”
陆信“噗嗤”一笑,眼前那人也没那么高不可攀,幼稚到家了,越活越回去。
“都是你得到便宜,我呢?”
“那就这样,谁提前任,那就谁做被动一方。”
“你保证说话算话?”陆信思考片刻,觉得着实不可信,每天脑子倒出来,应该都是黄色废料。这个衣冠禽兽怎么可能说到做到。
“行啊,这个是你说的。”
两人走着走着回到了公园停车场,陆信看了一下微信消息,明天要开会,开完会应该就要开始制作了。
陆信靠在车门旁边,沈崇巍从他旁边绕过去,陆信熄掉手机屏幕,抓着他肘关节时候的衣服说:“等会。”
话音刚落,就是陆信有些粗鲁的吻,有点着急带着害羞地横冲直撞,沈崇巍掐着他的腰,一下子被带进去了。晕头转向,他怎么之前没觉得陆信这么会吻,舌头尖挠他的心痒痒。
手悄悄探进到里头的肌肤里,陆信被冻到,打了个冷颤,但依旧没有停在来亲吻,陆信占据主动权,沈崇巍卷着他的舌头,两个人嘴里有刚刚出来店里吃的薄荷糖去掉火锅味的清凉。
吻起来很舒服。
沈崇巍靠在陆信的肩膀上,陆信也在喘着气,沈崇巍看了眼四周,掐了一把陆信的葡萄,舔了舔嘴唇说:“记一账。回家,等着。”
第二十三章
回到家里,沈崇巍快速地把空调调高,制暖。没给陆信一点儿余地反应,擎着陆信手臂就给他带到地板上。地板上铺了毛毯,是沈崇巍自己的习惯,这样冬天里暖和。而且陆信习惯不好,不爱穿鞋,现在冬天他不穿鞋也没关系了。
陆信逃脱了一下他的手,干脆地脱下外套,脱到最后只剩下一件打底衣服,算得上肩膀宽,腰细,匀称让沈崇巍喜欢的身体贴近他。
他帮助沈崇巍一件件脱下来,沈崇巍吻了一口陆信说:“谢谢,亲爱的。”
陆信到家里就自然起来,舒服的环住沈崇巍的腰:“地毯很暖和。”
爱使人克服孤独和分离感,但爱承认人自身的价值,保持自身的尊严。
陆信在沈崇巍这里永远拥有自己的尊严,拥有他无限的认可和夸赞。是他在何霄那里从来没有得来的。
原来这才是爱。
他紧紧搂住沈崇巍,手也不断地上下摩擦,沈崇巍舒服地滚动了一下喉咙,开始他细细绵绵地亲吻。陆信觉得自己一点点脱离躯壳,灵魂在逃脱,变得轻巧,飘入云端。
两人耳畔清晰在暖黄灯下一吸一呼,清晰地热度扑打在脸上,好似出炉的杯子蛋糕,从烤箱里跑出来的松软香甜。
·
他看到了沈崇巍鼻尖上细汗,以及他们身上缠绕同种味道,底下的黏腻让他们好像是一体。沈崇巍吻了陆信的额头,加快冲刺,陆信再也忍不住呼出来声音,闷闷地但轻柔。
甜柔蜂蜜一般,一声声拨弄着沈崇巍的心弦。
沈崇巍轻轻地自己说了句:“妖精。”
陆信没有仔细听见,就再次被沈崇巍弄得缴枪了。
陆信肩膀上下耸动,身体在颤抖,沈崇巍捧着他的脸说:“陆信,吻我。”
陆信立马开始与他接吻。
不够,怎么都不够。
他们停不下来。
太喜欢了。
这个晚上他们似乎变得疯狂,成了脱去人性的野兽。但他们永远记得一件事——我爱你。
他们把我爱你藏在每次彼此呼吸中。
“沈崇巍,我爱你。”陆信已经没有清醒意识,再也没有吐露不出来后,连动手指的力气都没有了,湿漉漉地从水里捞出来。
“陆信,我也爱你。”
“别跑了,不要放开我。”
他们喜欢拥抱彼此,似乎要把身体黏在一起。
他们再次接了个吻。
陆信在吻里睡着了。
·
陆信醒来的时候,外头不过刚刚亮起,沈崇巍睡在他身边,放松的眉眼,让他没舍得喊他。他把闹钟关掉,以免吵到沈崇巍。这时候电话响起来,是一串没有名字的电话号码。
陆信看见后,心里猛地被抓紧,走到了客厅外的阳台。
这串电话号码。他背住了几年了。
何霄为什么给他打电话?
在他已经快忘记他,已经开始新的感情时候,又出现。
在前头失恋时,心脏的酸痛感如同浪潮一样,侵蚀他。心脏不断地发疼,指尖也忍不住在颤抖。
“何霄,有什么事情吗?
“我想要见你一面,可以吗?”
第二十四章
陆信小心翼翼地拉开门把手,害怕把沈崇巍被吵醒。不想被沈崇巍知道他出去找见何霄了,他将自己从那难熬的失恋冬天里拉了出来。他不想沈崇巍难过,让他开心点。
既然如此,他也应该踏出去这个壳子。
他干脆今天断个干干净净,看看何霄能弄个什么幺蛾子。
他出门时候,难道你门上挂着的围巾,是沈崇巍昨天给他围上的,思考了三秒,给自己围上了。好像没有那么害怕了。
冬天早上还没有迎来太阳的高升,寒风凌冽我,他哈出来的热气都被风带走了。何霄来了小区门口,让陆信上了车。
陆信瞧见第一眼就有些惊讶,分手大概也有两个月了,但与之前的何霄仿佛云泥之别。浑身上下全是颓废,胡子拉碴,头发也没有搭理。陆信看着他,心里生出来愉快。
他就是要看这个人过得不好,心里爽快。
他又不是圣母,他就是看到对方惨。
他不禁笑了起来:“久等了。”
何霄一看见他,就拉住他的手,一脸祈求,陆信嫌恶地把手甩开,已经没有什么好脾气:“要么说事,要么滚。”
陆信骨子里有着不屈,只是跟何霄这几年里都在摩擦着这些棱角,只是为了维系着一碰就散架的恋爱关系。不断放低自己说的好听点叫卑微,难听点就是贱。
何霄诧异看着陆信:“怎么,这么久不见,脾气这么差了。”
“何霄,要不要我提醒你一句。是你提的分手,少在我这里给我指手画脚。”
“我想过了,我还是觉得你比他好。你能回来我的身边吗?”
陆信摇了摇后槽牙,深呼吸了一口气,忍着没有拿拳头打碎他的牙齿。
“就是说这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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